范成文, 曹 雷
(1.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 株洲 412000; 2.中南大学, 湖南 长沙 410083)
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 世纪的一项基本国情。 截至2021 年底, 我国60 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67 亿, 占总人口的18.9%,[1]其中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约1.9 亿[2]。急剧增长的高龄老年人以及患慢性病老年人, 使得老年人健康问题愈发突出。 为此, 国务院连续下发 《“十三五” 卫生与健康规划》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 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提出了 “医养结合” 与 “体医结合” 两种养老服务模式。 通过推动老年人健康关口前移, 提供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 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 然而, 高昂的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费用, 较少的 “体医结合” 养老服务资源与庞大老年人群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 难以为老年人群开展精细化、 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因此, 提供体育、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多元化、 多层级的养老服务已成为当前 “健康中国” 建设中的紧要任务。 研究通过探究开展“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的时代价值, 聚集其开展困境, 并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 旨在全面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为相关部门开展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建言献策, 最终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19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该规划明确提出: 要打造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 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 预防保健、 疾病诊治、 康复护理、 长期照护、 安宁疗护的综合、 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3]。这客观上需要以保障和改善老年群体民生, 来满足老年人群健康需求、 提升老年群体的健康素质。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作为对抗当前处于亚健康、 慢性病老年人风险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将其应用于老年人日常生活, 不仅能推动健康关口前移, 延缓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 也能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的压力, 更能促进老年人疾病的快速康复, 进而为老年人生命全周期开展持续照顾。
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使健康服务产业出现 “新常态”, 即在更大范围、 更深程度上与养老产业融合, 以实现从 “有病治病” 向 “防、 治、 养” 大健康产业转变。 因此,“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迎来了发展红利, 通过打造集“体育+医疗+养老” 于一体的养老服务, 在传递现代养老理念的同时, 也能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健康素养。 不仅如此,“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还能带动家政服务业和老年用品类等相关领域的发展, 增加老年人群消费和释放就业空间, 从而激活银发市场, 推动健康服务实现从点状供给向连续供给、 从被动供给向主动供给转变。
老年人高发的慢性病态势与日益昂贵的医疗支出, 给我国公共卫生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国家老龄医学中心主任王建业表明, “2010 年全国老年人医疗费用是5000万亿, 预测在2050 年全国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是13 万亿人民币, 老龄化导致老年人疾病经济负担加大。[4]” 为此, 引入体育这一种成本低、 成效高、 贯穿于老年人养老全过程的非医疗干预手段能有效缓解这一压力。 据统计, 在运动健身中多投入一块钱, 就可在医疗当中减少7-8 元的投入。[5]因此, 开展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既能培育其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来降低养老成本, 又能将老年人群从传统 “有病治病” 的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 通过降低疾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的医疗费用支出来降低养老成本, 从而调整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的健康服务供给结构。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通过整合体育、 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 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内容以满足我国老年人群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然而, 当前我国体育、 医疗、 养老隶属不同的部门管理, 行政体制上的条块分割、 各自为政,导致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面临服务供给效率低下以及服务对象单一化困境。 一方面,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包括体育健身指导、 体育运动康复、 医疗康复与保障、日常生活照料等服务内容, 而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服务由卫健委主管; 生活照料服务涉及的主管部门分别由民政部、老龄委与人社部门负责; 体育健身指导和体育康复服务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由于缺乏明确的权责划分机制, 导致目前大量体育健身资源、 医疗资源闲置, 无法实现高效的资源跨领域配置。 另一方面, 政策制度内容的模糊使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服务对象单一化。 虽然国家接连颁布 《“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 《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 (2017-2025)》 等政策, 也设立试点城市推进康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践。 但相关政策制度未能就服务对象、 技术及管理规范做出明确说明, 导致卫计部门尚未承担起促进医疗、 护理服务发展的相应管理、 监管职能, 没有出台相关奖惩政策; 民政部门对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对象缺乏精准补贴机制, 未能围绕体育、 医疗与养老等健康服务协同供给的服务对象、 技术及管理规范等方面没有出台具体的规划, 造成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服务对象单一。
养老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 兼具公益和市场双重性质。 按照公共产品理论界定, 准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 其局部的纯公共产品特征应属于政府所管, 而其私人产品属性可以引入市场机制。 当前我国的银发经济将伴随着老龄程度的加剧迎来发展的红利期。 然而,相关部门在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措施不足, 难以弥补养老服务业的微利润、 高投入以及长周期特性, 导致我国具备体育、 医疗和养老服务功能的综合性服务企业较少,行业内部驱动力不足。 一方面是由于当前我国对于养老服务业的激励措施不完善, 未能给予企业开展医疗、 养老与体育服务的准确定位。 当前企业所开展的医疗服务专业性不足且花费过高, 难以吸引老年人进驻企业, 而运用体育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关口前移的企业数量不多且同质化严重, 导致企业开展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 养老服务业的技术标准缺失。 以体育部门主导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体系、 以医疗部门主导的营养与健康监测体系以及每年公共卫生服务监测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难以相互兼容, 3 种服务内容的评价指标和标准不同,从而产生指标与指标间不兼容、 标准与标准间不协调等问题, 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行业标准缺失, 民办企业养老服务缺乏服务内容以及准确的服务标准, 难以针对性地展开服务内容突破与创新, 使养老服务企业缺乏探索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深层次变革的内部驱动力。
养老服务人员是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可持续性发展和供给质量的重要支撑。 但现实中我国养老服务人员总量不足是制约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 面对我国1.5 亿的慢性病老年人, 按照国际护理标准, 我国至少需要1100 万护理人员。 然而目前我国各类养老机构拥有的护理人员仅400万, 供需矛盾十分严重[6]。 不仅如此, 据统计全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各省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老年人运动项目教练员、 裁判员、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总场次超过100 次,累计培训老年人体育指导员人数不足3 万人[7]。 我国目前虽已加强对社会指导员的培训, 但相较于老龄化进程, 社区指导员人数也存在短缺, 无法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体育指导服务。 另一方面, 养老服务人员所掌握的健康技能不足。养老服务人员大多为体力活动且工作时间较长, 导致从业人员大多为 “4050” 的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8], 受教育年限普遍低于其他职业。 不仅如此, 较低的招聘门槛, 导致养老服务人员的流动性较强, 难以针对性的开展人员素质培训。 此外, 我国当前对体育和医疗专业融合采取的人才培养模式, 实质只是实现形式上的初步结合,体育和医疗人员整体融合发展的意识不强, 医护人员不具有开运动处方的能力, 社区体育指导员不懂医学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9]。
优化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顶层设计, 推动“体—医—养” 跨部门治理, 是打造特征鲜明, 充分彰显体医养三者之间优势的重要手段。 因此, 一是明确政策目标。国家民政、 卫生和国家体育总局应制定一套明确的老年人健康评估办法, 组建评估机构, 根据评估结果梳理各阶段老年人所需的健康服务内容、 项目、 内容和服务机构。 通过建立健康评估标准, 科学指导地方准确把握不同年龄的老年人健康需求。 明确体育、 医疗与养老等养老服务部门的内容, 不仅避免了体育、 医疗和养老机构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利用, 还实现了精细化的养老服务。 二是推动体医养部门之间成立跨部门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通过选派体育、医疗以及养老服务专业人员, 整合体医养部门之间的不同利益, 将其制成行动策略。 具体内容包括医院制定适用于居家养老的运动处方, 机构的体育健身人员拥有医疗机构的监测方式。 同时, 部门需要制定精准的资源分配制度。资源分配制将服务等级从强到弱进行排序, 进行资源的精准供给, 例如失能失智老年人应在机构、 护理院进行低费用的体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 自理老年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设施进行体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 最后, 建立一站式服务。 一站式服务主要为落实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为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合理分配体医养的资源, 为处于健康动态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体—医—养的服务, 满足老年人生理及心理等方面的健康需求, 从而有效提高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的质量。
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具有公益性、 福利性与政策导向性的特征。 因此, 面对不同属性政府的服务内容, 应进行适度干预, 扮演 “引导者” “扶持者” 与 “监管者” 角色, 以此扩宽市场与公益的发展路径。 “引导者” 角色应着重以 “公办民营” 或 “民办公助” 的方式来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方面政府应强化 “体医养结合” 的政策导向,做好统筹规划, 有步骤、 有计划地引导市场介入体医养结合, 紧紧围绕全民健身的 “六边工程” 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 以此规避市场的盲目性问题。 同时, 政府应严把市场介入养老服务的关口, 对行业标准进行优化, 以促进行业的有序发展。 “扶持者” 角色强调政府应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 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 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 对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民营机构应给予宣传、 场地等支持。 “监督者” 是指政府应强调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保障老年人健康服务市场身心享受型产品的合法性, 保障民营企业在老年人健康服务产品中大胆创新的权利, 鼓励民营企业将体育服务产品, 医疗技术以及养老服务有机结合, 打造并提供以运动处方为载体的老年人身心享受产品。 企业应推动地方志愿者协会建设, 通过提供经费、 人才交流等方式提升地方志愿者的数量和质量。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对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既要求养老服务人员的知识储备应涵盖运动、 康复、 医疗、 保健、 养生等多种专业知识, 也将养老服务人员的能力结构需要由技能单一型人才转为技能复合型人才。 首先, 建立专业服务人员晋升机制, 提升专业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一方面通过提升专业服务人员的收入以及工作实践, 强化专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同。 另一方面, 通过建立以知识为依托, 以技能为主要表现的专业人员学习机制, 促进专业服务人员主动学习职业技能, 从而实现专业服务人员由 “专才” 向 “通才” 转变。 其次, 医学院应将 “治己病” 观念延伸到 “防未病”, 引进运动手段干预基本的方法, 同时开设运动康复、 运动治疗特色课程等 “体医结合” 专业课程将预防课与学生实践相结合, 并在护士专业培养上设立老年人专业护工专业, 人才培养过程应保证体育+医疗+护理有效的结合。 体育院校应将 “健康” 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思路, 以 “大健康观” 为导向, 从社会体育指导专业的人才着手, 开设健康技术课程, 将体育院校传统 “重运动技能” 培养转向 “健康技术培养”, 以提高体育指导专业人才的运动促进健康意识。 最后, 推动体育、 医疗人才, 护理人员, 多元共促, 分类培训, 促进体育、 医疗和养老, 体育技能、 卫生知识与护理融合。 加强体育指导人员培训, 提高运动医学技能, 提高科学化健身指导能力。 通过建立 “运动健康指导员” 职业认证及继续教育制度, 优化现有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 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 提高临床医生开设运动处方能力, 强化基本体育锻炼指导技能。
人口老龄化作为贯穿我国21 世纪基本国情的重大挑战, 将对我国社会产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作为满足老年人群健康需求的重要途径, 既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 也是健康服务产业与养老产业延伸融合的内在诉求, 更是缓解公共卫生支出的重要手段。 然而, 目前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 面临着 “体” “医” “养” 行政部门多头治理、 市场参与动力不足以及专业服务人员总量与能力结构不完善等困境, 亟需体育、 医疗和养老服务等相关部门及社会的高度重视, 营造全社会关心、 支持和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氛围。 通过优化顶层设计、 加强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复合型人才, 最终形成由政府引领、 市场和社会组织协同发展的 “体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模式, 为老年人营造一个 “老有所养、 老有所依、 老有所乐、 老有所为”的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