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姣婵
(作者单位:湖南美术馆)
在社会发展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工作环境日益复杂,肩负的职能任务也越发艰巨。此时,若单位仍沿用传统、僵化的运营机制与内控模式,不仅会出现管理结构混乱、组织协作不力、业务执行困难等问题,还容易导致财政资金、行政资源浪费。从目前来看,业财融合这一战略理念、工作模式表现出很强的先进性与科学性,已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优化、架构转型的必然方向。所以,有必要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案。
对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而言,认知意识、战略目标均对其工作起到导向性甚至决定性作用。但从目前来看,部分单位的业财双方并不重视在意识层面、目标层面的融合。一方面,财务人员对自身的角色定位、职能认知仍处在“财务会计”阶段,即以反映单位经济状态、记录单位收支明细为主要目标,以核算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为主要工作内容,并未实现向“管理会计”这一更高层次角色的转型。在此背景下,财务人员将很难形成为单位业务提供辅助、为单位决策提供建议的动机和能力。另一方面,在业务人员看来,完成项目建设、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岗位要求是其职责所在,而财务工作并非其需要关注、应对的内容。此外,还有部分业务人员认为,财务制度、财务活动的介入会对业务执行的质量、效率产生负面影响,故而在业财融合中表现出不重视、不配合的情况。这样一来,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不仅长期处在各司其职的“孤岛化”状态,还很容易引发业财交互的矛盾冲突[1]。
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事务的两大阵营,业务、财务均有着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作架构。在此前提下,单位若沿用原有的事务框架、工作流程开展业财融合,必然无法达到理想的融合效果。例如,在传统的财务部门工作流程中,费用报销需要经历报销人申请、报销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人员审批、上层领导审批等多个环节,且各环节均需要采取实体填单、现场盖章等方式。如此一来,一方面导致费用报销涉及较长的工作周期,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时间资源。而且,若某一环节存在审批人开会、出差等情况,费用报销周期还会进一步延长。另一方面,在相对僵化、烦琐的流程下,业务人员往往要多次辗转于资料提交、填单申请、现场认证等环节,继而对其本职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若不解决这一流程阻碍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的业财融合将举步维艰[2]。
在业财融合背景下,业务与财务双方既应做到互助、互促,也应保持一定的相互约束关系。然而,从目前来看,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并未建立有效的双向监管机制,进而加大了业财双方在融合实践中的随意性。例如,在部分单位中,由于强约束条件缺乏,存在预算方案在业务实践中无作用、不执行的情况。如此一来,一方面导致财务部门的前期工作付诸东流,继而在引发预算形式化问题的同时,严重降低了财务人员参与业财融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会对单位的实际业务效益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长远稳定发展。再如,若无报表公示机制的支持,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信息填报、数据核算等方面的偏误问题时,将很可能出现难以自查、自知的情况[3]。在此前提下,一旦将不可靠、不准确的财务资料用于单位内控管理与战略规划,将埋下一定的风险隐患,甚至造成单位重大决策失误。
在业财融合过程中,“人”这一主体要素必不可少。若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对彼此的工作内容、履职功能缺乏了解,即便其保有相对高涨的合作热情,往往也难以达到可观的合作效果。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并未形成相对完善、持续的人才培养条件。
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业财双方应加快转变工作观念、强化融合认知,并积极实现总体实践目标的协调统一。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发挥意识层面、目标层面的导向作用,充分消解单位内部“孤岛化”的现象[4]。
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切实意识到业财融合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可面向业财双方组织案例分析、主题研讨、专项教育等活动,带领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结合社会案例、会议话题、管理理论等信息内容,对业财分离可能导致的风险隐患有明确的了解。这样一来,为防范履职风险、体现工作价值,财务人员会主动参与到向“管理会计”角色转型的实践中,从预算控制、降本增效等角度出发,对单位战略决策、业务执行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业务人员也会正视、重视业财融合,进而顺利配合财务人员完成票据管理、信息采集、经济性评价等各项工作[5]。
其次,要制定明确的业财融合目标,以保证业财双方有的放矢地开展合作。例如,在行政事业单位传统的工作模式下,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经常因缺乏沟通、交互滞后而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基于此,落实业财融合建设时,就应将保证业财信息对称作为重点目标,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实践举措。一方面,财务人员应摒弃被动化、等待式的信息采集思维,主动、持续地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在各项业务活动中的资金资源变化情况,并尽可能同步地完成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数据核算、趋势分析等工作。另一方面,业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既要从业务操作角度入手,提高票据获取、收支把控的精准性,也要及时、完整地将相关信息、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如此一来,在动态化、频繁化的沟通交流与工作互动支持下,业财双方能够长效保证信息对称性与履职协作性,从而达到良好的业财融合效果。
最后,业财融合并非两个部门、两个工种或两套工作内容间的简单对接,而是一种为单位整体发展服务的战略协作模式。所以,行政事业单位业财双方还应树立战略性、全局性的需求导向与目标导向理念[6]。例如,在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目标、政策任务的战略发展时期,单位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围绕现有业务体系建立定额设计、资源复用、采购调整等优化机制。在定额设计方面,可先由业务部门完成业务执行需求项目的统筹整理,再依托财务部门的专业配合,将业务总成本、分项成本合理地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确保业务在最小投入下达到战略目标,避免单位背负过大的经济压力。在资源复用方面,对于不同业务链条、业务环节中的重叠性资源(如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用品),财务部门可向业务部门提出共用、复用建议,并支持其做好资源利用方案的规划安排,从而满足适度节约成本、高效利用资源的战略要求。在采购调整方面,财务部门可立足成本控制视角,对业务活动中相关资源的采购方式、采购类型进行效益评价与选择辅助。例如,对于价格高昂且需求周期较短的设备工具,可采取以租代买的方式。这样一来,既能满足业务部门在特定阶段的设备使用需求,也能有效规避成本过高、设备闲置等与单位战略相冲突的风险隐患[7]。
在开展业财融合建设的实践中,行政事业单位有必要“大刀阔斧”地进行框架重构与流程再造,以最大限度地为业财双方创造工作与协作的便利条件。例如,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单位可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建立报销管理平台,对业务活动中差旅、食宿、办公等费用的报销流程实施简化、优化。
首先,应对报销资料的提交流程进行线上化、异地化处理。业务人员在垫付相关费用、产生报销需求后,可直接使用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随时随地地将报销项目、报销金额、业务信息、岗位信息填写到对应的平台界面区域,并上传电子票据凭证或实体发票照片。填写、上传完成后,平台可基于特定识别机制,对各信息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审核。若审核通过,即表明报销提交完成,等待后续审批即可;若审核未通过,则在界面中弹出相应提示框,指引业务人员完成已填报信息的正确修改。
其次,应对报销审批的流程进行线上化、扁平化处理。业务人员提交的报销资料经过平台自动审核后,便可分发到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领导人员等终端处。在此基础上,各审批者便可根据自身的岗位要求与工作标准,对报销资料进行线上查看,并点击“通过”或“未通过”实现反馈。若各方审批均通过,平台则可通过网银自动转入或财务人员操作的方式,将报销账款打入业务人员账户中,从而实现报销流程的收尾。若任何一方审批未通过,平台则驳回报销申请,并由审批者线上填写相应的驳回原因[8]。
最后,还可通过在报销管理平台中设置附加功能,进一步提高报销审批严谨性与报销流程安全性。例如,可将影像识别、指纹识别、密码识别加入报销申报环节。在终端设备识别功能的支持下,若平台检测到用户账号与当前操作者身份一致,则正常执行后续报销审批流程。反之,若检测到存在越权操作、虚假身份等情况,则关闭申报权限,并生成相应操作记录与告警信息。
在上述流程的更新背景下,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交互将更便捷、更高效,并能有效化解时间、空间等方面的传统限制问题。如此一来,便能达到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业财融合的目的,避免业财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为达成高水平的业财融合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应赋予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一定的监督管控权力,适当加大二者间相互制约、相互保障的作用力度,以避免各部门在独立工作中发生偏误、形成隐患。例如,在面向业务部门构建绩效考核体系时,可将预算方案达成情况、业务成本控制情况、限额目标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范畴,并在部门总体评价、人员个体评价等环节引入财务部门评价机制。这样一来,财务部门在深度参与单位业务活动的过程中,其提出的预算要求、降本建议能够对业务部门的实践行为起到有力的约束作用,从而有效降低业务活动的随意性风险。再如,对于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成果,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内部建立一定的公示机制,并要求业务部门结合自有信息,对已公示的数据信息、报表内容进行比对审核。若发现异常,应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并支持其完成相关工作成果的改正。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业财双方的良性约束与战略协作关系,为财务资料的决策依据与管理参考价值提供可靠保障[9]。
新形势下,为满足业财融合的主体条件需求,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大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致力于打造业财素养兼备的优质工作队伍。例如,单位可定期组织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开展联谊活动和交流学习活动,从而在加深业财双方了解程度的基础上,充分消除双方在同一工作体系下的陌生感、距离感,以确保在单位内部形成高水平的凝聚力、向心力与队伍归属感。再如,单位可针对财务、业务部门的素养缺陷,定期开展内控理论、财务技能、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活动。由此,便可逐渐提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养,促进其向复合型人才的转型发展[10]。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积极开展业财融合,能够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化、长效化地保障运营质量、规避管理风险,并有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战略执行。在具体实践中,单位既要发挥好认知意识、任务目标的导向作用,积极提升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凝聚力、协作力,也要做好平台建设、流程再造、制度调整等配套工作。如此一来,才能确保业财双方持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共同服务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