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磊
(福建江夏学院 经济贸易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结合新时代、新时期及新目标,重新审视乡村地区的发展趋势,通过科技赋能,助推乡村产业的现代化发展。数字经济是以现代科技为驱动力,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经济形态,在科技革命的背景下,新型业态与技术正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可以为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新渠道、新方向及新举措。在乡村振兴的战略下,数字经济不仅为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还为我国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农民、农业及农村问题提供依托;使乡村经济建设拥有时代的底色,有效缩减了乡村与城市经济的差距,提升农村居民的经济发展质量。
数字经济主要指以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作为生产要素,以信息网络为关键载体,以通信技术为“经济结构重塑及效率提升的推动力”的经济活动[1]。根据理论研究,可以将数字经济产业界定为 “效率提升业”“要素驱动业”“技术应用业”“产品服务业”“产品制造业”等产业类型。数字经济包括产业数字化与数字化产业两种,其中“效率提升”属于产业数字化部分,其余属于数字产业化部分。本文所探究的乡村产业具体指涵盖农林牧渔业在内的环保、康养、教育、文化、旅游、商贸、农村工业等产业。而高质量发展具体指全面、准确、完整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坚持对外开放,坚持构建以双循环为主的发展格局。包括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推动对外开放等基本内容。其中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包括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构建数字中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实现我国产业的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结合乡村产业、数字经济及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我们可以将“数字经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界定为以数据为生产要素,以信息网络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驱动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效应,加速乡村产业的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现代化发展,从而实现乡村价值提升及乡村振兴落实的基本目标。
首先是扩大生产可能性。数字经济能够拓宽我国乡村产业的可能性边界,使乡村所生产的商品得到“最大数量或最大规模的组合”,让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地融合起来。例如,通过数据化手段分析育种信息,可以切实提升育种质量与效率;通过传感器收集产业数据,借助数字手段组织、计算、分析生产活动,可以实现可视化管理与精准化种植[2]。与此同时,在数字经济的助推下,数字技术还可以渗透到“管理”“技术”“知识”“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中,充分发挥资源价值的指向性作用,使乡村产业的生产可能性得到提升。
其次是缓解农产品领域的 “信息不对称问题”。互联网与组织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解决传统农产品生产与购销层面的信息不对称难题,提升农产品的安全与服务水平。其中互联网平台可以将个性化或分散的信息凝聚起来。通过问责机制、信用查询、信誉评价、用户评论等形式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让消费者与客户做出更科学的选择,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而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支持下,乡村产业可以实现产品的全过程控制,提升产品的管理水平。例如,通过电子追溯体系,可以从源头上降低环境污染及农药残余等问题;通过数字管理及信息技术,可以让产品信息更加透明,农产品或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3]。
最后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在数字经济的助推下,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与乡村产业的深度融合,拓宽了产业地域范围、品种范围、销售规模、参与者范围。能够将卖家与买家充分地联系起来,提高供需两端的衔接程度,推进我国乡村产业的均衡发展、现代化发展及协同发展,逐渐从“传统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发展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切实打通了产品销售的 “最后一公里”。当然,电商平台还拥有鲜明的长尾效应,让冷僻、小众的商品拥有极大的市场空间;让产品稀少、品种独特、地处偏远、成本高的产品能顺利地销售出去;让销售很低、需求不旺、个性化强的产品拥有充足的展现空间。与此同时,电商平台,还能通过网红代言、明星代言等方式开展各类营销,扩大参与者的范围,让小品牌通直播平台,扩大消费群体,提升销售效率。
在信息技术助推下,乡村产业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数字经济是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可以通过与乡村产业相融合的形式,发掘乡村产业的潜在优势,促进乡村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虽然数字经济可以通过信息技术,为福建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方向和动力,然而由于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的融合深度有限,导致福建农业还难以达到高质量发展的标准。首先是生产要素的数字化程度有限。农业生产要素的信息化、数字化可以改善农业生产质量与条件,让农业生产过程更加科学、合理。然而在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下,劳动力、气候、水源、土地等生产要素信息还难以得到充分的整合,没有形成出针对性强的数据资源库,不能为各类农业生产活动的开展,提供服务[4]。其次是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福建省可以通过运用各类数据信息技术,提升农户的生产能力。但在应用维度上,还局限在微信遥感系统在土壤、气候、收割等领域的应用,并没有使信息技术渗透到所有的农业生产流程中。
首先是农业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太多。福建农业的供应环节存在着部分不必要的环节,极大地影响到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质量。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农业从业者普遍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缺乏统一分配、调度及生产,导致农户对产品需求量、价格及品质的行情信息不够了解[5]。所以需要各级零售商、中间商的充分参与,才能完成农产品的生产到销售的过渡。然而由于过多的中间环节,导致产品利润被不断分割,进而流向农户的利润不多。虽然数字技术的有效应用可以帮助农户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但根深蒂固的传统模式,却导致中间环节依旧存在,各类数字技术难以充分应用在乡村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中。其次是福建农业产业链的脆弱与短小。现阶段,福建农产品由于品类单一、缺乏特色,同时处于下游的运输、加工等产业的发展还不够完善,缺乏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使得农业产业链十分脆弱。由于不同区域的产业没有形成协同效应,农业与旅游业、环保业及相关产业的协同质量不高,难以形成新业态、新格局及新模式,直接影响到相关产业的发展空间和质量[6]。
首先是资金投入不足。在福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资金缺口是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传统金融体系难以在有限时间内破解既有的金融矛盾,例如,征信体系不健全,容易造成金融资本与周期回报之间的冲突。“产业弱质”标志着信息技术应用在乡村产业中,需要漫长的回收期及资本投入,而这些又是乡村集体组织难以承担的。其次是技术支撑力薄弱。在技术层面,福建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智能化、大型化等设备的利用效率较低,并且缺乏数字领域的原创性和基础性研究,特别在农业机器人、人工智能、传感器等层面。最后是人才缺失。虽然数字经济能够为福建乡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与创业机会。然而与城市相比,下乡和返乡的数字人才相对有限,不能充分地满足我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因此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层面,福建省还面临着严重的数字经济驱动力的问题。
要想充分实现“数字技术”与“乡村农业”的深度融合,应从产前、产中及产后等角度出发,扩大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在生产要素、生产过程中的应用范畴。首先是“产前”。相关政府部门应将劳动力、气候、水源、土地等生产要素进行深度的整合,形成 “土地利用”“地形地貌”“土壤类型”“资源分布”等要素数据。以此作为福建农业生产选址及生产条件评估的重要依托。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还需要构建完善的农业信息平台,开展“全产业链数据中心”构建工作,为小农户、经营主体提供生产销售及劳动力等信息。其次是“产中”。在生产中,我们要实现数字技术在所有农业生产环节中有效覆盖和应用,例如,通过智能设备分析气象、湿度、温度等信息,构建农田遥感、土壤探测、合理施肥、精准撒药、智能灌溉等管理系统;通过精准管控农业生产所涉及的各类信息,调整生产布局,降低生产成本。而通过经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可以提升乡村农业生产的实效性。例如,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对市场变动、农业情报等数据进行整合与收集,可以提升经营主体获取信息的精准性,降低农业生产风险。而通过卫星监测、信息遥感等技术构建保险数据库,能够明确资源权属,有效地对资源进行信息化协调和管理活动。在产后,我们应通过拓宽销售渠道的形式,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效率。例如,拼多多、京东网及淘宝网等。此外,在农产品销售后,政府还需要构建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分析机制,即对农产品产前、产中及产后的各类数据进行充分的分析,明确乡村农业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通过运用各类技术,明确原因,指导农户进行科学的生产。
第一,促进数字技术与乡村产业的融合。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相关政府部门应实现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充分融合;通过数据互联的方式,完善客户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信息整合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与开放。但在此过程中,我国信息化产业、数字化产业应通过与实体农业的深度融合汲取发展动力,提供发展活力,增强实体农业的核心竞争力,让数字技术真正成为实体农业获取外部信息、重塑产业链、增强产业发展效能的重要支撑。例如,通过短视频、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模式,可以带动共享农场、订单农业、云农场的健康发展。而在此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市场引导,突出现代科技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革除传统发展模式所带来的阻碍,真正消除农业产业链中的多余环节。提升农产品流通的效率,提高用户及消费者的体验,实现农村产业的特色化发展。第二,促进多元产业融合。针对乡村产业链脆弱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不仅要通过加强财政补贴、龙头企业扶持及政策制定的方式,强化乡村产业链条;还需要借助数字经济,推进现代农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的融合发展,重塑乡村产业的生态系统,让乡村产业不再受限于农业技术及内部结构的制约,更好地丰富自身的品种种类。例如,农业环保层面,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对水资源、土地等内容进行监管,加强资源的节约与保护质量,推进绿色农业的建设。
首先是加快技术创新与研发,创造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渠道。针对福建省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情,不仅要加大政府部门对关键性和基础性农业科技的攻关力度与研发支持,提高数字经济供给的适用性与自主性。还要从政策与制度的层面出发,推动农村大数据的共享与开放,发挥信息资源对农业“智能化”“精准化”发展的扶持作用,促进乡村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其次,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相关政府部门应结合传统金融体系所固有的问题,优化乡村征信体系,解决乡村产业在资金筹集中所存在的各类问题。而针对村集体、企业、合作社无法承担的数字成本问题,应构建专门性的基金,提高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人才培育”“后期维护”“管理运营”“设备购买”“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当然在此过程中,还应支持金融机构或企业在涉农领域,提供普惠性、创新性的金融服务,充分彰显我国数字金融在降低金融成本、识别融资需求中的价值。最后是强化人才支撑。在引才层面,政府部门应构建科研院所、高校等人员到农村兼职和挂职的基本制度,开展人才下乡工作,普及“数字农村”的知识;在用才层面,要利用好驻村书记、学生“村官”等资源,发挥其在技术、信息、网络中的智力优势;在育才层面,应做好政策支持与顶层设计工作,鼓励各类高校或职业院校加强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引导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提升人才的实践能力。
数字经济是助推福建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是我国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福建省政府应通过“深化数字技术与农业的融合深度”“强化农业产业链”“增强数字经济驱动力”的方式,彰显数字经济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价值,解决乡村产业的发展问题,从而提升我国乡村经济发展的现代化、智能化及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