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困境儿童数量达数百万。要让每一个儿童都享有基本保障,帮助困境儿童走出困境,是应有之义。近年来,国家及各地在救助帮扶困境儿童方面成效明显,但仍有“难点”“堵点”需打通,还要再接再厉、久久为功。
另外,一些地方、慈善机构或爱心人士在救助帮扶困境儿童时,不注重保护受助人隐私,比如进行“高调慈善”,甚至不让困境儿童或及监护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感动到流泪不会罢休;或透露和使用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隐私信息;不經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授权,对困境儿童进行拍照、摄像、录音等。
近日,多家公益机构联合发布《困境儿童公益慈善捐赠人行为准则指南》。该指南就建议,应当尊重参与并保护隐私,即尊重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公益组织和相关方的人格尊严,尊重和保障困境儿童的参与权;遵循接纳、平等、非歧视和非评判的伦理原则,让困境儿童有尊严地得到捐赠帮助。该指南还提出,隐私权是包括困境儿童和捐赠人在内的每个人的权利,应获得充分的理解和尊重。
这样的建议很有必要。救助帮扶困境儿童,不能仅限于物质的给予与温暖,还要有精神的照拂、人格的尊重,更不能借救助帮扶困境儿童之名,罔顾他们的感受,侵犯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否则的话,虽然让困境儿童得到了物质上的帮助,却可能对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深深的伤害。救助帮扶变成了侵扰与伤害,不仅不能救困境儿童于“水火”,反倒把他们“架在火上烤”,这样的救助,将与慈善、公益的初衷大相径庭。而罔顾困境儿童的感受与尊严,或是出于无意,或也是把困境儿童当成了“慈善秀”的工具人,暴露了一些捐助者心术不正。
让困境儿童有尊严地得到捐赠帮助,这样的帮助才是真帮助,这样的公益慈善才能避免“伪善”的嫌疑,才能回归公益性的正常轨道。不仅是面对困境儿童,面对一切受助对象,都要尊重他们的隐私,保护他们的尊严。
此次多家公益机构联合发布的隐私保护指南并非强制执行指南,只是建议性指南,不具有强制力。这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出台明确的规定,让困境儿童的人格尊严成为不容触碰的红线,这样才能保护好困境儿童的隐私,更好地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