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宇
近年來,我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丰富发展,就业优先导向显著增强。在面临较大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下,我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同时,我国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正在深度调整,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两侧均出现较大变化,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力市场面临不小挑战。
一、我国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的现状
(一)劳动力人口占比持续下降
劳动力市场持续面临劳动年龄人口逐步下降的压力。在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的影响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占比自2010年以来呈现下降趋势,从2010年的74.5%降至2020年的68.5%。就业人员总量于2014年达到76349万人的峰值后开始减少,截至2021年末全国就业人员为74652万人。
(二)人岗匹配难度不断加大
劳动力市场持续面临供不应求的局面。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求人倍率长期在1以上,且持续提升。2022年二季度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人倍率为1.37,这意味着,137个岗位对应100个求职者,市场岗位需求数大于求职人数。其中,技术工人岗位普遍存在短缺,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长期保持在2以上,企业招聘技术工人的难度持续增加。
(三)青年人群失业率处于高位
青年人失业率逐渐上升,与25岁以上人口出现结构性背离。2022年4月以来,16—24岁城镇青年失业率一直在18%上下波动,处于较高水平。从国际经验来看,青年群体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普遍面临摩擦性失业困境,失业率偏高是常见现象,但目前我国青年调查失业率高于城镇调查失业率。
二、我国劳动力市场配置的错位与冲突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错配
一是高校毕业生倾向于保守的就业选择加速了就业结构性错配。2022年,我国高校毕业生1076万人,为历年最高。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影响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偏好和择业方式发生变化,更加倾向于稳定性岗位,如报考公务员、寻求体制内岗位、继续考研等。与体制内就业热相对应的是中小企业招聘难。趋向稳定就业和推迟进入劳动力市场等倾向于保守的就业选择,造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问题表现得更为隐蔽和复杂。
二是高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滞后于经济社会实际需求的变化。当前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育质量与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高校学生技能水平与岗位技能需求之间的不匹配矛盾突出。这种不匹配造成了高校学生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的双重矛盾。从专业来看,金融、计算机等热门专业培养了大量的毕业生,使得相关行业出现应届生供过于求的现象,而另一些专业则人才紧缺,使企业面临招工难的问题。
(二)劳动力市场技能人才缺口较大
一是我国技工类劳动者市场短缺现象严重。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产业升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对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要求更高。2021年,我国就业人口总量中仅有26%是技能劳动者,其中技能人才总量中,高技能人才占比仅为28%。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看,我国技能人才总量仍然不足,且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劳动力供给规模减小和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加重长期技能人才缺口。随着生育率的快速下降和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供给总量将快速减少,从而导致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比收缩,而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占比上升。产业结构的变化会对劳动力技能产生新的需求,导致现有的劳动力技能不能满足新需求。同时,伴随人口老龄化,由于教育和知识积累主要发生在青少年时代,中老年人接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能力较差,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也将增加技能人才缺口。
(三)中低端就业岗位流失严重
一是低端体力型工作岗位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智能化替代。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加快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型,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技术的应用正在重塑就业市场。随着我国产业升级的推进,“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等高科技的生产方式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中普遍应用,造成了制造业中低端就业岗位的大量消失,使得下岗人员有所增加。下岗人员的职业技能不能很好地适应再就业岗位的需求,隐性失业的情况较为严重。
二是中低端就业岗位随着中低端产业大幅转移外迁到其他国家地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劳动者工资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造成了在世界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力的下降,一些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中国转移到了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使得我国的就业岗位出现流失,企业职工面临下岗再就业的问题。
(四)职业教育类人才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
一是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受“重学历、轻技能”的传统观念影响,社会上流传的一些观念对职业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偏见,导致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一部分人认为职业教育是主流教育以外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劳动力市场也有一定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社会地位、工资待遇有待提高。
二是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存在脱节现象。我国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不高,学生对于职业学校的选择相当有限。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教师总量不足、素质不高、激励政策不够。职业教育学校实训教学薄弱、企业参与不足、缺乏制度化的校企合作机制。
三是多渠道筹资机制尚不够完善。职业教育多渠道筹资能力不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比较单一,筹资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和学费收入。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办学条件还较差,尚未达到国家办学基本标准。社会力量进入职业教育领域不够。
三、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高等教育改革
一是加强高校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的适配度。优化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招生比例,从改革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模式出发,在注重专业性教育的同时,增加通识教育与技能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构成,缓解供需结构错位带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矛盾。面对新技术革命冲击下快速变迁的产业结构及其技能需求,瞄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培养人才。
二是构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培训体系。把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生涯规划当作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来抓,加强就业形势研判,积极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运行体制,施行全面的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培养体系。健全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状况跟踪监测和数据库建设,提高就业服务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体系。将大学生的专业、学业、就业、择业和职业有效融合成一体,构建全生命周期的人力资本积累体系。
三是优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着力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加大基层就业政策引导,扩大政策性岗位和基层招聘规模,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四是充分发挥并协调政府和市场的力量,避免造成短期、局部性大规模失业风险。适当扩大公务员招录指标和研究生招生指标,优先扩大科研、新技术领域等行业的招聘规模,在涉及大学生就业集中的部分行业,注重行业监管与就业吸纳之间的平衡关系,确保就业转换的平稳过渡。
(二)加快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
一是全面提升职业教学质量。给职业学校配备优秀师资,提升教師待遇;加大财政投入相关实践课程、课题经费、生源学费补贴等。切实推行校企深度结合,激发企业参与热情,增强职业学校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制,结合产业转型人才需求,提高财政经费使用绩效,提高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能力,扭转企业培训能力不足、培训意愿不强的局面,解决职业教育技能人才供给问题。
二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推进职业学校和用人单位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的结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金或者职业技能培训贷款来解决个人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推进教育政策、产业政策、用人政策衔接配套。
三是在社会舆论方面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社会价值认同感,引导更多的青年人从事职业技术类工作,让青年人意识到高水平的职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全面提升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能力、硬件质量,引导社会正面宣传,提高职业学校社会评价,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三)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
一是破除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壁垒。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畅通人力资源自由流动渠道,打造畅通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化环境。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机制配置效率,清除户籍、土地等相关制度阻碍,激发人才流动活力,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
二是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能力,加强就业形势的跟踪研判,及时跟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动态,加强就业市场的有效监测,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消除招聘者和求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劳动力市场的匹配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城乡双向流动机制。为在城市工作的流动人口持续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和更好的就业环境,为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和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流动人口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四)完善就业相关的政策支持
一是给予数字经济催动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一定的政策支持。数字经济为稳就业提供了大量的新机会和强大的新动能。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带来的就业市场的巨大变化,为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高效率配置提供新动能。
二是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对由于中低端就业岗位流失而下岗的人员提供一定的失业补助,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大规模职业培训计划,帮助下岗人员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职业信息发布平台,畅通信息交互的渠道,帮助下岗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是实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培育发展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力度,解决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协调发展。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错配的成因、后果与政策优化研究”(21YJC790114)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