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同顺 朱晨迪
提 要: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我国教育扶贫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将是政府的工作重心。通过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扶贫的政策体系与考察教育扶贫的具体实践,发现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阶段存在以下几个重点努力方向,包括基础教育城乡和区域之间质量差距有待缩减、职业教育发展尚需破除多重障碍、教师保障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待持续健全、政策设计和政策工具仍有优化空间、多元主体协同互动模式仍需探索创新。在此基础上,从四个层面提出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理念转向:在国家层面,从教育扶贫本身向促进公平正义转变;在社会层面,从参与式扶贫向人力资本构建转变;在家庭层面,从被动投入向主动寻求教育机会转变;在个人层面,从个人脱贫向全面自由的发展转变。进一步提出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具体实践路径,包括持续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与区域差距、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充分接轨乡村振兴、加强顶层设计并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完善乡村教师保障制度和激励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参与长效协同机制,从而助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 年10 月26 日。具体到教育领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②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 年10 月26 日。。教育扶贫是增强人口素质、防止贫困代际传递、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性举措。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创新教育扶贫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扶贫开发格局;拓宽教育扶贫维度,发展学前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加大高等教育扶贫力度;以及实现建档立卡精准教育扶贫等一系列脱贫攻坚行动,有效助推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特别是教育扶贫政策,在承接先前政策的实践基础和优良成果上,逐步向整体化、体系化迈进,取得了更大成效。具体来说,一是在政策适用对象上,既包括学生(贫困家庭的适龄就学子女,初高中毕业后中止学业的“两后生”等),又包括教师(乡村教师、特岗教师等),覆盖了教育体系的各个阶段,受益人群不断增加,更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二是在政策类型上,既有专项政策,又有综合类政策,尤其是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紧迫性不断增加,综合类政策的出台有所增多,有效覆盖了集中连片特别困难地区,清除了先前遗留的政策死角。三是在扶贫主体上,形成了从政府包揽到以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趋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扶贫,发挥各自优势,帮助困难地区提升教育质量,以发展教育实现脱贫。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要持续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就应当以城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为问题分析的根本出发点。根据对相关政策内容及其实施成效的回顾,结合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和笔者的调研经历,发现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存在以下几个重点努力方向。
在我国,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以及扫盲教育。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地基,是国家提高全民素质和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保障。我国事实上的基础教育以义务教育为主,因其具有强制性和普惠性的特征。经过多年以来的义务教育普及建设和脱贫攻坚的各项举措,我国的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已经基本实现全面覆盖。但农村与城市、西部与东部相比,义务教育的质量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总体上处于“量足质弱”的阶段。这种差距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硬件设施和人文环境之差。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扶贫政策体系的文本分析,发现其中针对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帮扶政策主要以改善他们的硬件设施为重点,如:2013 年实施的《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以满足师生的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为基本目标。物质上的直接帮扶,是短时间内提升学校条件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是我们应该继续坚持的手段。但同时也要注意到,后续硬件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尤其是信息化建设的更新速度与城市还有一定差距。与此相比更为重要的是,城乡之间以及东西部之间,教育的人文环境建设仍然存在较大距离。特别是薄弱地区的教育扶贫以完善基本生活条件为主,还有一些地方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的配置已经过度,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阶段更为需要的是硬件之外的改善。①参见张丽娟、周大众:《后扶贫时代乡村教育需要怎样的扶贫?》,《教育科学研究》,2022 年第9 期。
二是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发展之差。弱势地区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尚处在较初级的发展阶段,亟待提高。回顾以往的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发现基本上以资金拨付和物质增援为主,未能为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帮助和契机。贫困学生的综合发展受限,在刘易斯的贫困文化理论中早已有过论述:长期处于贫困中的人已经形成一套固有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他们往往在“圈内”交往互动,在社会生活中相对隔离从而脱离主流文化,形成“贫困亚文化”,这种价值观念在代际之间进行传递,致使下一代即使获得脱贫的机会也难以利用该契机走出贫困。②参见Lewis,Oscar,“The Culture of Poverty,”Scientific American,No.4,1966,pp.19-25.我国自20 世纪90 年代初提出“素质教育”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衍生了“新基础教育”的实践,教育目标逐渐转变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替代了过去的唯分数论。但是,改革和实践的主力军仍以城市尤其是相对发达地区为主,多数弱势地区的学生仍旧缺乏丰富多彩的课程、课外文娱和实践活动,尤其缺乏心理健康关怀。这种教育困境的后果将伴随至学生成年以后甚至一生。弱势地区的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缺乏专业教师,经常是一位老师身兼数门功课的教学任务,导致学生对美的启蒙不足,因此,有些学生甚至认为网络游戏即是唯一可以填补课余时间的活动。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行动中,心理健康是另一个亟待引起重视的问题。贫困学生群体中,尤其是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学生,更容易产生自卑、敏感、焦虑、抑郁、自我封闭等心理和一些问题行为。③参见付卫东、曾新:《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扶贫实施的成效、问题及展望——基于中西部6 省18 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的调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年第5 期。弱势地区普遍缺乏具有专业资格的心理教师,心理辅导中心更是难觅踪影。心理健康问题在高校贫困学生身上也有所体现,并获得了较为普遍的社会关注,但是心理健康教育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取得成效,更应该对弱势地区未成年学生加以重视。
三是教育评价和升学选拔评价机制之差。教育评价体系向城市学生倾斜,选拔机制呈现出“向城化”,④参见谢平:《“后扶贫时代”教育扶贫的基本逻辑、现实困境与提升策略》,《教育评论》,2022 年第6 期。对农村学生不友好。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校扩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学生和弱势家庭子女,带来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有利机会,但阶层间的绝对教育不平等依然存在,⑤参见陆雪琴、马汴京、陈慧文:《高等教育扩张与阶层间教育机会不平等》,《中国经济问题》,2023 年第1 期。个体的努力程度很难在高质量教育获得中发挥作用。⑥参见赵心慧:《教育机会不平等的变化趋势及成因:2002—2018 年》,《财经研究》,2023 年第2 期。除了教学资源的配置存在差距外,目前升学选拔评价机制仍然向城市学生和家庭经济基础较好的学生倾斜。如:针对一些音乐、美术特长生的高考加分,对于大部分农村学生都是望尘莫及。又如:高考作文中将高铁、共享单车等作为候选关键词,这对于那些没有乘坐过高铁出行、没有体验过共享单车的部分乡村学生造成了“被评价”的困境,使他们在各类选拔考试中居于劣势。
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的面向人群和培养目标均有所差异。这种差异决定了不同教育类型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基础教育更容易解决长期返贫及贫困代际传递的问题,职业教育扶贫更倾向于解决短期返贫,其覆盖人群也更加广泛。①参见潘海生、翁幸:《我国中等后教育在扶贫中发挥作用了吗——基于教育类型差异与区域异质性分析》,《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21 年刊。职业教育扶贫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业培训,通常时间较短;一类是职业学校教育,属于学历教育的一种。前者面向农村劳动者和低收入群体,后者面向义务教育结束后分流的学生。职业教育是“拔除穷根”的关键,掌握一技之长可以有效就业,“干中学”则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增加收入。但是,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阶段,职业教育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阻碍。
一是社会舆论环境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使其无法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人认为,依靠职业教育难以形成阶层跨越,结果只能是当底层工人。这和职业院校的招生机制有关,其录取分数往往排在普通高校之后,因此对于大多数家庭和学生而言,初中或高中毕业后,进入职业院校属于分数不高的无奈之举。家长普遍认为,分数不高、考不上大学的学生“不是读书的料”,弱势家庭往往不愿意再继续进行教育投入,认为送到职业院校学习是浪费时间和金钱,不如早日出去打工补贴家用。
二是“干中学”未能受到足够的重视,大众往往低估了“干中学”对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的作用。“干中学”,即边干边学,在工作和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技能。其形式包括亲身实践、教育培训、经验传授等多种方式,而且所学技能不局限于特定的生产技能,也包括人文和科技常识等。②参见雷明、王璠、刘曦飞:《赋能:教育扶贫之根本——中国脱贫之道》,《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S1 期。但是,弱势地区的劳动者“干中学”的意识普遍不够强烈,即使国家下派各类教育工作者进入农村,他们往往对此也没有很高的积极性。传统上封闭、不流动的村庄生活,使他们未能真正的解放思想,接受新鲜知识的热情不高。一些“空心村”以老弱病残为主要人员构成,他们的学习和创新能力则更为有限。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干中学”是他们提高收入的重要方式,但受到基础教育水平的限制,在学习复杂的科学技术知识时面临诸多困难。
三是当前的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契合程度较低,导致以职业教育巩固扶贫成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职业教育是实现致富最直接、最迅速的教育类型,“实用性”是判断教育质量最核心的标准。对于弱势地区的劳动者和学生来说,最好是一毕业就能够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可见收入。但是,弱势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落后、产业结构往往较为单一,而围绕职业教育开展的各类行动又常常未进行实地调研、未充分了解当地劳动者的就业意愿,导致其开展的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与当地的产业发展和用人需求不相匹配,因而推动弱势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有限。③参见许宇飞、罗尧成:《职业教育参与相对贫困治理的路径探求——基于后精准扶贫时代的视角》,《中国高校科技》,2020年第12期。此外,职业院校的教学安排也存在一些问题,很多学校的专业设置未能有效接轨社会需求,一是因为某些行业技术更迭速度过快;二是有的学校为了赶热度、蹭热点,逐渐减少了传统产业和涉农专业的办学;三是就业岗位普遍对劳动者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职业学校的教育安排存在文化素质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失衡的问题。④参见张凡:《公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与评价调查》,《国家治理》,2022 年第9 期。另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足,存在“壁炉现象”,⑤参见王为民、俞启定:《校企合作“壁炉现象”探究: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视角》,《教育研究》,2014 年第7 期。也是职校学生毕业后就业不畅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5 年,我国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但总体来看,乡村教师与城市教师相比其待遇和福利保障等水平仍然偏低,难以满足个人和家庭的生存发展需求,导致乡村教师外流严重。首先是乡村教师对工资福利满意度不高。部分地区对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不到位,发放生活补助需要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并层层审批,等待较长时间后才能发放到教师手中,且生活补助标准也普遍偏低。某些地区还存在乡村教师补助“一刀切”,不论地域差别、边远程度和艰苦程度,都统一按照教龄来确定生活补助,薪资标准严重不合理。其次是乡村教师职称评定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教师职称评定需要硬性指标作为支撑,如:对教师任教年限、科研课题、获奖成果等都提出了硬性要求。这对身处艰苦地区的教师来说,在获得晋升机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再次,有众多乡村教师面临子女上学、夫妻分居、住房条件差等方面的困境。因此,为使子女享受优秀的教育资源或结束夫妻异地分居的状态,成为了乡村教师外流的另一重要原因。最后,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并没有获得教师们的认可。很多人认为,一辈子辛辛苦苦在偏远地区付出了巨大劳动,承担了更高强度的工作量和较低水平的生活福利,最终只得到一纸荣誉证书,除了获得一瞬间的心理满足外,并未能产生改善实际生活的帮助,因此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的激励作用不强。教师保障政策更应从提高工资待遇、提供住房保障机制、优化晋升空间、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出台一些较为实惠的政策措施,助力乡村教师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农村青年教师是农村教育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也是象征未来、创造希望的生力军。但农村教师职业对青年群体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吸引力不强,导致农村教师队伍在外流严重的情况下,还难以得到足够的补充,进一步加剧了师资短缺的现状。
通过对教育扶贫政策的文本进行分析,发现在政策工具的配置组合上不尽合理,政策工具类型的选择出现了失衡。命令型工具和激励型工具使用过多,全国及不同省份均主要使用这两种类型的工具,二者占比超过60%。①参见刘彦林、郭建如:《教育扶贫政策设计与教育扶贫、乡村振兴效果——以省级教育扶贫政策为例》,《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 期。命令型工具以规章、条例为主要内容,要求执行机构服从和遵守,②参见McDonnell,L.M.,Elmore,R.F.,“Getting the Job Done: Alternative Policy Instruments,” Educational Evaluation and Policy Analysis,No.2,1987,pp.133-152.因其时效性最强、效力最高等优势在教育扶贫政策中被大量运用。③参见姚松、曹远航:《新时期中央政府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逻辑特征及未来走向——基于政策工具的视角》,《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9 年第4 期。教育扶贫政策使用命令型工具具有一定的优势,如:义务教育阶段为保证入学率而采取强制入学政策。激励型工具是通过给予物质倾斜的方式调动政策客体的积极性来实现政策目标。但命令型工具和激励型工具的过度使用,容易造成政策僵化,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使政策执行陷入空转;同时耗资巨大,成本颇高,资源使用效率也有待提升。另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16 年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2018 年的《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 年)》中,均使用了“超常规措施”,这有赖于我国的制度优势,也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方法之一。但是,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应当慎用“超常规措施”,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我们应当坚持探索的方向。
反贫困是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我国反贫困的治理结构是自上而下的,是一种典型的以政府行政为主导的管制型治理结构,是政府管理系统的延伸。①参见廖富洲:《农村反贫困中政府主导行为的优势与问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4 年第9 期。以往我国的扶贫工作一直是由党全面领导,并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除了政府以外,还有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多元参与及联动合作,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扶贫工作的主体。2017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年版,第87 页。。在这种大扶贫格局中,政府统筹有利于贯彻扶贫政策,多元主体参与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在政府的主导和规划下集中力量办大事。我国的多元主体参与扶贫机制获得了诸多成就,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同时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首先,政府部门的资源供给具有局限性,除了资金投入本身的局限性以外,央地、部门间存在差异化的利益追求,导致政策的执行与总目标存在一定偏差。政府配置资源的效率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例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相较于山区中小学的基础建设,他们更愿意把资金投入县城中已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学的扩建工程中,这无疑加大了区域内的教育不公平,造成了严重的资源错配。③参见向雪琪:《教育扶贫中多元主体的互动及效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 年版,第126-130 页。其次,企业是由经济利益驱动行为的,与政府所追求的社会效益难以统一。目前,企业主体更多的是参与一些中短期投资,这与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性有所背离。针对企业的能力和经验不足的情况,我国现行政策也未能对中小企业参与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行动,起到良好的支持和保护作用。最后,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可以弥补政府和企业的空缺,但是其成员流动性较大,资金来源也不够稳定,致使很多项目无法长期持续运作,纯公益行动经常是昙花一现。总体来看,在日后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多元参与机制中,政府的主导、协调、统筹还有待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待到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则有各自的薄弱环节,还需要继续优化他们的参与机制,以扬长避短。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新发展理念时指出:“发展理念是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搞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跟着也就好定了。”④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求是》,2016 年第1 期。实践变革需要理念先行,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行动,首先需要全社会对我国现阶段教育相对不平等的现状,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家庭及个人则要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从而使个人实现终身全面发展。
贫困问题的发生,不仅有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还具有相当复杂的社会机制等因素。贫困不仅意味着经济条件的拮据,也意味着社会参与机会的缺失、无法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甚至是人格和尊严的侵害。事实上,只有解决了能力贫困这一问题,才能真正发挥造血机制的作用,彻底破除贫困的代际传递。教育在减贫脱贫中发挥着承担历史使命的重要作用,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显示,以世界银行的贫困线为标准,如果家庭中的劳动力接受教育年限少于6 年,则贫困发生率大于16%;若将接受教育年限增加3 年,则贫困发生率会下降到7%;若接受教育年限为9 至12 年,则贫困率下降到了2.5%;若接受教育年限超过12 年,则几乎不存在贫困的状况。教育程度的变量同样会反应在平均收入的结果上。随着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的提高,从6 年到6 至9 年、9 至12 年,到长于12 年,平均收入指数从100 分别上升到130 分、208 分、356 分。①参见世界银行东亚及太平洋地区扶贫与经济管理局:《从贫困地区到贫困人群:中国扶贫议程的演进——中国贫困和不平等问题评估》,世界银行,2009 年,第58 页。机会均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条件,良好的教育是实现机会均等的前提和必然要求。在新发展阶段,必须要将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置于促进公平正义的历史高度上,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公民。
近年来,社会力量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扶贫行动中来,取得了突出效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某些个人的扶贫行动引起了较为热烈的社会反响,带动了社会扶贫良好风气的形成。其中,教育扶贫成为了主流。据《企业扶贫蓝皮书(2019)》显示,2019 年,中国100 强企业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坚持综合施策,涵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健康扶贫、旅游扶贫等十余个领域。其中,开展教育扶贫的比率最高,达到92%。但是扶贫的主力军仍然以国企为主,私营企业相对来说参与有限。教育的最终目的之一是将个人培养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劳动力。舒尔茨和贝克尔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指的是在对生产者进行教育和技能培训时的机会成本等的总和,表现为生产知识、劳动技能、管理能力等的总量。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阶段,企业应当树立长远眼光,认识到教育投入实际上是为全社会提供人力资本的途径之一,企业所参与的各种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行动,在未来将以人力资本的形式进行回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用工难的现象,提升整体劳动力素质和水平。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教育扶贫政策体系,发现国家对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的政策支撑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除去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除杂费,还制定了一系列助学金体系。但由于弱势家庭在软性的文化理念层面上,缺乏对教育的深刻认识,因此,不论在教育投入的资金支持上还是家庭作为教育阵地的功能发挥上,更多的是一种被动性投入。由弱势家庭环境塑造的“惯习排斥”机制可能会影响教育扶贫的效度。②参见施磊磊:《教育精准扶贫实践偏离的运作逻辑及其启示——以S 村留守儿童教育为个案的研究》,《重庆高教研究》,2020 年第3 期。家庭“重养不重教”的观念,阻碍了家庭教育功能的发挥以及在教育上的投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③《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人民日报》2018 年9 月11 日。由于弱势地区家庭中家长的整体教育水平不高,大多数都无法为孩子提供学业帮助和学习辅导,家长普遍抱有“既然自己无法为孩子的教育提供更多实质性的帮助便全部交给学校好了”④陈先哲、黄旭韬、谢尚芳、许锐淳:《农村教育贫困的文化学解释与教育精准扶贫——基于粤西三村的调查研究》,《教育发展研究》,2019 年第1 期。的想法,导致家庭作为第一所学校的教育和引导功能被弱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留守儿童缺乏家庭关怀业已成为常态。很多家庭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下孩子与老人共同生活。在隔代抚养的情境中,老人由于自身未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与后代有较大代沟等原因,对后代的教育体现出更多的无力感。多数老人无法辅导孩子作业,无法与孩子沟通对新鲜事物的看法,让其主动参与到教育中显得不太可能。另一方面,在教育上投入不足,则是弱势地区学生无法享受高质量教育的另一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一是迫于家庭经济条件,维持生计已捉襟见肘,更无力支付学费以及其他教育支出;二是教育投入是一项长期的工程,而教育带来的回报经常要在几年、甚至十几年以后才能显现,因此,在有些家庭急需生活补贴的情况下,辍学外出劳动则是收益更为明显和快捷的选择。家庭对于个人尤其是少年儿童的教育支持作用难以被政府取代,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阶段,家庭的教育理念应当从被动式角色向主动寻求机遇和表达诉求的参与式角色转变,支持和帮助儿童寻求更为全面、质量更优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方式。
教育扶贫取得良好效果的内生动力,首先来自于个人对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综合素养的积极性。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目前已经能够认识到,教育对于个人提高经济收入的帮助和作用,但仅仅停留在这一朴素认知上还远远不够。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社会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然要求个人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并保持终生学习的习惯。个人对教育的认知必须要有所深化,破除功利论,要能够认识到教育是一个需要点滴积累、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尽量杜绝因不求上进、沉迷玩乐等个人内生原因而中断学业的现象发生。有的人自身信奉“读书无用论”,在拥有良好的学习机会时不加以珍惜,往往“书到用时方恨少”;还有一些人抱有“读书功利论”,只有在工作需要某项证书时才临时抱佛脚,学习只为了应付了事。事实上,教育不仅能够积累向上流动的资本,使个人获得良好收入并在不同阶层之间进行流动,还能够型塑幸福生活的平民哲学,使人的内心感到充实和富足。因此,接受良好的教育应当成为个人自发追求的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扶贫先要扶志”①习近平:《摆脱贫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6 页。。只有个人抱有远大理想,树立冲破现状的决心,才能够使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行动取得长远效果。
伴随着新发展阶段的来临,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各项行动即将提上日程。我们只有针对关键问题继续攻坚克难,不断寻求突破解决之策,才能有效回应新时代下的新挑战与新要求,着力推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我国目前已构筑起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面覆盖的政策资助体系,实现了建档立卡学生全程教育的最大限度资助,并且基本上实现了在义务教育阶段不让一个儿童失学的愿景。但在我国的城乡和区域之间,教育质量差距仍然较为明显。因此,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的教育质量差距是下一步政策的重点。在新发展阶段,仅注重物质分配已经不再适应教育发展需要,除了基础设施上的持续保障以外,要重点保障弱势学生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充分尊重弱势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对他们可能受到的潜在的文化排斥应进行关照,对他们的成长和发展要提供关怀。
第一,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贫困生进行建档立卡时,除了其身份信息外,还可以对其性格特征、生活习惯、爱好特长等进行描述,以进行差异化的资助,增加对弱势学生的全面培养。农村学校应充分利用已有的硬件资源,丰富课程设置。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鼓励教师在落后地区也要不断推陈出新,坚持优化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以开拓学生眼界、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教师应帮助学生进行自主理性的长远目标规划,改写自身命运。另外,要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疏导。
第二,树立大教育观,改善农村学校和社区的人文环境。在目前已经对学校基础设施进行大面积改造升级的基础上,要着力于打造弱势地区学校的“软实力”。持续鼓励各学校创新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为学生开展服务。在文化宣传上,学校要注重对标语、宣传画的甄别选择,可以定期委派对口支援的高校进入弱势地区中小学开展讲座。同时,要注重社风和家风的建设,改变乡村社会的教育观,改善农村儿童的成长环境和文化氛围。特别要注重社区和学校图书馆建设,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图书室的功能。对于家庭的文化资本受制于经济收入的问题,要由学校和社会来予以补足。①参见宗晓华、杨素红、秦玉友:《追求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新时期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差距的影响因素与均衡策略》,《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8 年第6 期。
第三,使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减少教育资源分配差距。当前,新型科学技术手段在教育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城市中,大屏幕、多媒体、远程课程早已走进校园的各个角落之中。与此同时,农村学校的基本硬件升级不能仅局限于校园网、多媒体和计算机等的使用,应当持续发挥科学技术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中的作用。互联网直播技术可以实现双教师教学,使农村学校的学生学习名师公开课的优质内容,电子阅读与文献搜索可以解决课外书籍短缺的问题,信息化实验班能够带动学生的思考和创新能力,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和管理能够让教师更加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农村地区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应当重视先进科学技术作用的发挥,可通过政府向科技型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助力弱势地区学校的信息化建设。
政府应以乡村振兴为总目标,以弱势群体增收为导向,加强职业教育的供给力度,开展职业教育扶贫和技能培训。
第一,破除社会的偏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传统的宣传手段恐怕难以改变公众的刻板印象。上海市连续多年举办的职业体验日(高职高专体验活动)是改变职业教育形象、创造高素质技能人才的良好方式,②参见《2022 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首秀登场!隔着屏幕围观3D 冰墩墩的“诞生”》,上观新闻,2022 年5 月12 日。值得在其他地区推广。相应地,可以让职业学校进一步开放化和社区化,尤其是让职业教育走进农村社区,使职业教育与社区教育实现有机融合,增加弱势群体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可得性,通过易于体验的方式改善公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增强公众的终身学习意识。此外,要加大职业教育资助体系的宣传力度,使弱势家庭能够充分了解就读职业学校的优惠政策。
第二,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职业院校总体布局,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乡村振兴。在职业院校的建设上,课程设置要准确对接乡村振兴的要求,要增加职业院校与乡村合作的机会,除了政府对接以外,也可以服务职业院校下乡考察,增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针对部分职业院校办学目标不明确、教学设备陈旧等问题,政府要予以积极关注。职业院校实践性较强,政府对其购买专业设备要给予资金支持。对于一些由于成本收益问题不愿意开设涉农专业的职业院校,国家可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资金补贴,帮助其完善基础设施和实验配置等。
第三,推进职业教育下乡,鼓励农民“干中学”,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工作一定要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在农民工返乡高峰时下乡进行职业培训,培训可以围绕当地乡村振兴目标,并根据当地农民外出务工的特点和当地的产业集聚情况设置培训科目,对当地农户进行针对性培训,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户富裕的双向促进发展。其余时间则可以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等。如果村庄内以妇女、老人为主,可以针对其群体特点开展一些职业技能辅导。引导村庄能人进行创业,带动经济发展并创造部分就业岗位。在巩固教育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践中,要充分考虑乡土社会背景,可以将因教育受益的农民设立为宣传专员,通过熟人带动的方式,吸纳更多群体参与职业教育培训。在农业劳动培训方面,可以将村内种田高手组织起来,向其他种田户传授经验。
第一,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应以均衡发展为导向优化顶层设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涉及教育系统的多个层面,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构建协调联动机制,以修补当前“碎片化”的格局和解决责权划分不明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统筹职责,弱势地区的义务教育支出应纳入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管理项目,设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面对不同的均衡发展情况,要分类治理。对于均衡发展未达标的区县要加大省级政府的统筹力度,强化目标责任;对于新认定的达标区县要做好动态监测和后续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均衡水平发展较高的区县进行差异化发展辅导,向特色化办学迈进。①参见张辉蓉、盛雅琦、罗敏:《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0 年:回眸与反思——基于数据分析的视角》,《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年第1 期。
第三,在政策工具的选择上,应该多使用激励型工具。激励型工具,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积极性。政策制定要全面考虑财政和监管成本,明确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并完善政策效果评估和反馈调整等环节,以不断提高政策工具的效率与适切性。
乡村教师队伍是农村基础教育的中坚力量。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当准确评估政策效果,在后续政策上补齐短板。
第一,在乡村教师保障制度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持续提高教师生活补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以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要细化相关政策条款,避免出现“一刀切”,可根据所在地区偏远程度实行工资梯度制,对连续在偏远地区任教超过一定年限的,予以额外津贴补助。二是加快落实对弱势地区教师的社会保障政策,特别是住房和子女教育保障。地方政府应当依法依规为乡村教师缴纳社会保险金,以实现乡村教师队伍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并给予教师定期体检等一定标准的职工福利。加强住房保障政策,政府应当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房分配优先安排乡村教师。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设周转房,以解除他们安家落户的后顾之忧。
第二,在乡村教师激励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乡村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给予乡村教师更多外出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增加乡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在职称评定上,应对乡村教师予以一定程度的倾斜,可实施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专轨专用制度,不占用当地职称评定名额,畅通乡村教师的晋升机制。如:江苏省为促进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规定“县域内城区学校距法定退休年龄5 年以上的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特级教师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时,应有2 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①《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 年)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2016 年1 月23日。。二是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评奖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乡村教师,可以树立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灵活性能够对政府的资源错配起到有效的弥补,因此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的行动中来,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为了使参与式治理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后续行动中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做到尊重与服务。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时,充分尊重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合理界定自身角色和行动边界。一些地方政府习惯通过行政力量干预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自发行动,这种情况政府部门要审慎为之,避免打击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政府应客观看待企业的经济人属性,通过创新治理机制找到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行动与企业盈利的结合点。政府应建立合作化网络,提供信息服务,通过构建信息平台,打造信息共享和联通机制,以充分盘活各类资源,实现企业和弱势群体的充分对接。
第二,搞好培育与激励。政府应通过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给予社会组织充分发展的土壤,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更加广泛的社会参与。政府应对积极参与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行动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等政策倾斜,并通过公益宣传或公开表彰等形式,予以荣誉激励,帮助企业打造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形成价值引导。
第三,强化立法与监督。政府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法律法规体系,注重保护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援助和顾问等法律服务,并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和接续机制。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主动公开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行动的资金拨付、企业和社会组织捐款数额、助学金发放等情况,打造阳光透明机制,全面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