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兵 暨南大学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掌握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相比高收入经济体而言,中国创新投入的总体水平较低。为提高企业积极性,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不断加大政府补助力度,弥补了市场失灵带来的部分损失。然而管理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补助的分配使用,使得政府补助在不同企业中发挥的作用效果存在差异。经过研究发现:适当的政府创新补助会拉动企业自身研发投入,但当政府创新补助强度过高时将挤占企业自身研发投入;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会因企业管理层短视程度不同而存在差异。
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由于研发创新活动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且不确定性高、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使得企业对研发创新活动存有疑虑,自主创新的积极性降低,甚至有些企业存在由于资金不足导致研发项目夭折的情况。一方面,政府创新补助作为无偿的直接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研发活动的资金问题,弥补了研发外部性损失;另一方面,政府创新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有利于帮助企业获得外部投资者的资金及资源支持,缓解融资约束(郭玥,2018)。
然而,政府补助作为利润总额的一部分,助长企业惰性心理,抑制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在获得政府补助后,企业管理者更倾向于将资金用于获利快、风险低且周期短的项目,导致企业自主研发资金被挤出。此外,过多政府补助增大了市场上对于创新要素的需求,提高了市场对于研发创新要素的价格(姚东旻和朱泳奕,2019),导致研发成本增加,降低企业研发的积极性。企业出于收益和风险的角度考虑,更倾向于使用低成本的补贴,从而减少自身研发投入。因此,笔者认为适当的政府创新补助会拉动企业自身研发投入,而政府创新补助过高时将挤占企业自身研发投入。
管理层短视的影响。管理者作为企业经营的决策者,其决策直接影响政府创新补助在企业中的使用。由于政企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无法有效监管到政府补助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使用情况,短视的管理者更倾向于使用成本低的补助资金,而将自有资金用于获利快、风险低且周期短的项目,导致企业自主研发资金被挤出。获得政府补助可以直接增加企业的自有资金,且政府补助越高,管理层可自由支配的资金越多,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高风险的研发创新活动的动力越低。如果政府补助可以较多弥补研发项目所需资金,管理层对自有研发资金的控制权将加大,管路层更倾向于将稀缺性资源集中于非生产性活动。此外,随着政府创新补助逐渐增加,企业管理层对政府补助的依赖也逐渐增强,企业进行寻租活动的动机越强(毛其淋,2015),自有资金更多用于非生产性活动,进一步挤占企业自有研发投入。因此,笔者认为当管理层短视程度较低时,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更强。
为了证实上述观点,本文对除ST、PT公司、金融类公司以外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对象分析了政府创新补助对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的影响。以企业研发投入与总资产的比值表示企业研发创新投入,作为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的衡量指标;从企业年报附注“政府补助”的明细中根据关键词进行筛选与创新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得到政府创新补助总额。以公司短期证券投资(李秉祥和薛思珊,2008)来衡量企业的管理层短视。此外,诸多公司特征均会影响到企业的研发决策,为了避免公司特征对结果造成偏差,在实证研究过程中考虑企业规模、企业杠杆率、企业成长性、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企业市场势力、企业账面市值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董监高薪酬、两职合一和银行借款比例的影响。
通过对主要变量进行统计发现,企业间研发投入水平相差较大,也间接说明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存在较大悬殊。此外,企业受到政府支持的力度也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国家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大科技创新,但在资助对象上有所倾斜,对不同企业的资助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整体上对企业的直接资助水平较低。
通过大量企业财务数据的拟合分析发现,政府创新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政府创新补助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研发资金不足的问题,增强企业研发风险承担能力,激发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然而当政府创新补助较高时,政府补助的拉动效应并不显著,说明当政府创新补助较高时,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并未得到提升,反而增强了企业对政府创新补助的依赖,诱使企业进行更多非生产活动以获得政府补助。在加入政府创新补助与管理层短视的交乘项后,其拟合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管理层短视会降低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的激励效果,这可能是由于短视的管理层更倾向于回报周期短、风险低的短期项目,将更多自有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活动而非研发创新,且管理层短视的负向影响在补助较高时更为显著。
企业获得政府补助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过一系列评审,这些都需要人为操作,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选择偏差的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考虑可能影响政策选择偏向的因素,如上一期的创新补助、被授予专利数量以及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等,采取Heckman两阶段法进行修正模型自选择问题,回归结果与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一致。此外,获得政府创新补助与未获得政府创新补助的企业之间存在的企业特征差异也会对结果产生一定影响,本文通过核匹配对获助和非获助企业估计得到的倾向得分进行匹配,得到创新补助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平均影响,经检验,PSM后进一步分析中的结果也是稳健的。这些结果进一步验证:政府创新补助对企业研发具有正向的拉动作用,然而当政府创新补助较高时,这种拉动效应消失。
政府创新补助能够有效刺激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这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能够为企业的研发活动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承担企业部分研发风险,缓解了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及外部性问题,提高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然而随着政府创新补助的不断增加,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的刺激作用将会减弱,不能实现预期效果。
此外,管理层决策风格会影响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作用,且这种影响在政府补助较高时更为明显。相对于短视的管理层,拥有长远眼光管理层的企业中,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正向激励作用更强,且管理层短视较为严重可能是较高政府补助未能发挥激励作用的部分原因。
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应利用补助的资源配置作用和信号传递作用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创新补助以引导企业开展有利于长期战略发展的创新活动。同时,由于政府补助的效果因政府补助强度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政府应全面考虑政策效果以及企业申报项目的研发预算来合理设计政府补助的强度,以使有限的政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补助信息披露制度,持续关注政府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缓解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对于企业而言,首先应充分认识到政府补助对企业在资金和声誉方面的积极影响,将政府创新补助用于有益于企业长期发展的项目,提高政府补助资金的利用效率。其次,企业应充分发挥创新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利用内外部资源提高自身创新条件,适当增加研发信息的披露,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可能性,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持续创新能力。第三,企业应保持长期的战略观念,将眼光放长远,采用正确的激励措施,缓解管理层短视问题,充分利用政府补助积极参与研发活动,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