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编办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小学校、事业编制和教师城乡间、学校间、学段间配置不均衡等矛盾越来越突出,中小学编制保障和均衡配置面临较大挑战。为积极有效应对挑战,青岛市委编办制定“四项制度”,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实施单列管理。强化基础教育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作用,将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全市事业编制总量中单列出来,实行单列管理、单独记账。保持基础教育编制存量只增不减,筑牢基础教育发展“基本盘”,为实施全域统筹调配,构建更高质量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组织开展核编。持续优化全市基础教育保障体系,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中小学基本编制标准执行,综合考虑偏远地区、教学点较多、集团化办学等因素适当上浮,确保全市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
三是强化制度规范。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单列后的基础教育编制,专项用于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实行“专编专用”,其他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截留。优化核编程序,将定期核编与年度调整相结合,在每一个核编周期内,生源数量和师资结构变化较大的区市,可实行年度微调。
一是建立统筹制度。现有中小学存量编制超出国家基本编制标准部分,作为中小学待分配编制,在市域内统筹使用,化解区域间编制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矛盾。共统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万名,市级建立基础教育编制周转专户近7000名,全面盘活基础教育编制资源。
二是健全调补机制。在统筹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健全调配补充机制,明确市、区(市)两级配置比例,为学生数增加的区市调补教职工编制,实现跨层级、跨区域统筹管理。目前,全市统筹编制使用权3000余名,调补近2000名,充分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优化管理措施。深入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市级探索建立“局管校聘”制度,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根据校际间教育资源布局情况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优先保障优质教育资源吸纳带动薄弱乡村学校的编制需求,推动编制配置与教育教学任务发展相匹配、相适应。调整后,市教育局所属19所中小学核编周期大幅缩短,扩大了教育部门对所属学校教职工编制的使用自主权。
一是提前预测研判。建立适度超前的编制供给机制,综合考虑生源增长较快、新改扩建中小学编制预增、支教援教等潜在需求,对未来三至六年学生规模及结构进行预测研判,为应对未来中小学入学高峰,提前做好政策及编制储备。
二是优化供给方式。探索集团化办学编制保障模式,结合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攻坚行动,在集团学校现有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集团化办学需要和学校实际需求,统筹集团成员学校空编,推进校际优质教育资源互融共进。
三是提升使用效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重点从加强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完善教师绩效考核、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和师资配置等方面提出要求,加大优秀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探索优秀教师共享使用途径,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助力教育事业内涵式发展。
一是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有关精神,专款专章明确学校党组织地位作用,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架构,优化党务机构设置,明确党组织领导职数配置,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突出主责主业,重点围绕教学教务、教师服务、学生发展、安全保障等方面,精干设置学校工作机构。对集团化办学及规模较大、校区较多的学校,增加教学管理、学生服务机构,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求。提出安全机构设置要求,统筹落实校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措施,强化学校安全保障意识。
三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按照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围绕规范和加强基础教育机构编制管理,重点区分小学、初中、高中学段教育,综合分校区、多学段、寄宿制、民族班等因素,分类制定全市中小学校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全面梳理中小学校职责任务、领导职数配备、内部机构设置等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理顺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推进中小学校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