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编办体制改革处
贵州省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健全评估机制,合理设置评估指标,严格规范评估程序,初步构建起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机制,为事业单位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制度。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质效,建议着眼于评估内容科学性、评估方式多样性、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丰富拓展评估手段、健全制度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发挥好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2021年以来,贵州省就探索构建新时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机制,提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效能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评估机制。研究制定评估办法、实施方案和工作手册等,对评估依据、程序、运用、要求等事项进行明确。构建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省委编办机关牵头处抓总、相关处协同推进、评估部门(单位)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召开试点部门(单位)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对被评估部门(单位)及办机关参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评估工作质量。
(二)合理设置指标,力求评细评实。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是评估工作的重点,关系整个评估工作质量的优劣。依据事业单位承担公益服务和支持辅助的功能特点,设置7大项50余小项评估指标,设置不同权重。在内容设置上,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和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机构编制执行作为评估重点;在评估规则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估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并突出不同单位业务特点预留特色指标量化空间,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在评估维度构建上,聚焦领导和管理服务对象评价、内部职工意见建议、年度绩效完成情况、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方面,评估周期设定为3年,同比综合判断事业单位的运行发展变化等综合状况。
(三)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取得实效。严格规范的评估程序是做好评估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部门(单位)自评。部门(单位)严格依照评估内容、方式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逐项填写相关表格和撰写自评报告,办机关采取电话沟通、当面对接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导,着力提升工作质量。二是实地评估。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被评估单位职能作用发挥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存在问题不足及改进意见建议,注重听取对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将实地评估工作做深做实。三是形成评估结果及反馈。综合部门(单位)自评和实地评估情况,认真分析被评估单位职责履行、内设机构职责分解、人员编制资源使用、机构编制执行、履职成效等方面,作出具体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形成“一单位一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估部门(单位)。四是结果运用。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属于机构编制部门应该研究解决的,如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及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单位)加强与办机关对口处沟通对接,及时研究推动整改落实;属于被评估部门(单位)应该整改或者改进的,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不够全面准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中文域名未注册、机构挂牌不规范等,督促部门(单位)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对评估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经督促仍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
目前,贵州省级事业单位评估工作的基础制度已经建立,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总体看,评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指标体系、程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使用效益评估工作质效,助推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结合前期探索实践,今后建议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眼评估内容科学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指标体系。探索分类建立“共性+个性+创新”的差异化评估内容,不断优化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权重,细化评分标准,增强评估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聚焦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和履职共同点,统一设定共性指标。突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和单位履职共同点,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制定共性指标,细化内容,量化分值,明确共性指标权重,包括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三定”规定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职能履行、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等。二是聚焦事业单位业务特点,自主完善个性指标。考虑到各单位业务开展各有不同、业务内容各有侧重,在机构编制部门统一设置的个性指标基础上,由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自主完善个性指标,尽量细化量化,明确个性指标权重,突出评估的专业性。结合“三定”规定、年度目标落实、年度绩效考核等,对部门(单位)完善的个性指标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评估方向。比如,政务服务中心的个性指标可包括平台事项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跟踪督办等职能履行情况。三是聚焦创新成效,分类设定创新指标。围绕单位高质量发展成效,由各部门(单位)根据业务特点,自主设置创新指标,明确创新指标权重。一方面,突出改革创新导向,设定正面加分指标,鼓励单位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另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设定负面扣分指标。
(二)着眼评估方式多样性,进一步丰富拓展评估手段。事业单位评估量大面广,仅靠一种评估方式,既不全面也不客观,要坚持单一方式与多种渠道、集中评估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力求评估内容无死角、评估过程全覆盖。一是通过大数据手段强化日常监管,提高评估深度。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分析,掌握单位机构编制第一手资料。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履职监管平台,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录入监管平台,逐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到科室,明确“干什么”,责任到人。工作人员每日填报履职日志的同时,关联年度目标任务,每季度填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形成单位履职情况数据源。系统后台实时抓取履职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分别形成月度、季度、年度履职评估报告,以柱状图、折线图等直观展现各项职责执行次数、工作占比等,各项职责“干什么”一目了然,实现单位履职评估全覆盖。二是通过“办好一件事”强化嵌入体验提高评估精度。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业务办理量较大的重点领域,以办好“一件事”为切口,从单位职责中抽取部分职责任务进行体验师评估。一方面,评估人员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参与被评估单位工作,全流程跟踪业务办理情况,剖析职能运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评估人员以自然人身份到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全过程体验单位业务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推诿扯皮、超时办结、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将单位职责落实到“具体事”上,同步通过“现场了解+电话测评+云问卷”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实现以事督责。三是通过多元化参与强化融合共享广度。事业单位履职效益评估涉及内容多,单靠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开展评估难免以偏概全,以“多元参与+”模式,拓宽评估参与“广度”,便于多角度、全方位、客观公正反映单位情况。一方面,评估主体多元化,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管部门班子成员、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专家、学者、服务对象,以及随机发放群体等参与的多元化评估主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实现各领域、各行业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理论研究机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基层编办等开展机构编制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另一方面,健全完善与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督查等信息共享机制,对被评估对象履职尽责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实行动态监管,促进机构编制各项监督检查制度深度融合。
(三)着眼评估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才能保障评估工作的有效循环。一是建立问题协同解决机制。评估意见反馈被评估部门(单位)后,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帮助提高单位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建立评估结果共享机制。依托室务会、专题会等,每半年交流研讨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评估结果在编办内部实现信息共享、交叉完善,作为研究论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机构设置分散、编制旱涝不均等问题。对于任务饱满、职能增加的,优先保障;任务充实、运行较好的,支持补短板强弱项;服务效率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通过内部挖潜、优化结构等措施满足需要;需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强化政策衔接,编制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三是建立评估与年度绩效挂钩机制。探索将评估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合理设置分值,评估结果对单位当年绩效考核等次评定具有重要影响,综合利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手段树立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助推事业单位职能作用更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