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晨奇
(1.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4;2.江苏省省委驻宿城区乡村振兴工作队,江苏 宿迁 223800)
消费帮扶是以产业的形式,将农户与消费者直接联系起来,是一种新型的精准扶贫、脱贫方式,通过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激发乡村经济“造血”功能,鼓励农民通过劳动实现脱贫,并在产销环节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学、生态、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消费帮扶是乡村振兴中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2018 年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消费帮扶的概念在国家层面被正式提出。此后,各地针对消费帮扶采取了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不断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1]。
“十四五”时期,为了进一步提档升级消费帮扶,2021 年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指出新时期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通过制定更加完善的措施,帮助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在创新农村发展机制上发挥出重要作用。2022 年2 月22 日第19 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围绕消费帮扶提出了新思路和新要求,主要包括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是“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模式革新的重要举措,对开展各地消费帮扶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2]。
消费帮扶又一次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当前,消费帮扶已经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但在新的历史阶段,要不断发掘消费帮扶在促农增收、防止返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培育并壮大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规模、质量、效益,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同时,在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当前市场形势,相关工作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得到市场认可。
当前,消费帮扶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市场销路不断拓宽,城乡融合不断加深,但还存在内容不全面、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需要不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革新整体工作结构和内容,以此增强市场竞争力[3]。
乡村振兴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和2035 年远景规划的重要战略目标,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乡村振兴应与农民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立足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环境,在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过程中,实现脱贫目标。消费帮扶构建了完整的农产品产销链,一头牵着帮扶地区特色农产品,一头连着城市需求市场,帮助农民创收增收,满足城市消费者需求。消费帮扶使农民具备“造血”功能,具有长期功效,其不同于政府的直接补助,能够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贯通特色农业产品的销售渠道,为农民提供高效直连的市场,从而带动农民以及整片区域的农业生产与发展,实现城乡在农产品供需信息上的密切沟通,推动城乡在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上的深度融合[4]。
乡村振兴战略有着消除贫困之外的广阔外延,涉及农民生活改善、农村产业发展、城市消费优化的各个维度。新时期,消费帮扶的任务与作用更加多元化,不仅需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而且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民从生产源头出发,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和农业销售,实现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防止乡村返贫、巩固乡村脱贫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路径。
消费帮扶可视为一项“共赢”战略,即通过帮扶推动乡村产业化发展,不仅能够让广大农民群众实现脱贫致富,而且能够让消费者享受更为低廉、优质的农产品[5]。
一是产品种类单一,生产技术较低,产品质量有待提升。当前,消费帮扶工作主要集中于贫困农村地区,帮扶产业多是传统的农产品生产,生产技术传统且难以大幅度提升,市场流通的农产品同质化,市场竞争力较低,制约了消费帮扶工作进一步开展与推进。二是生产规模不集中。当前,消费帮扶工作多是以户为单位开展,生产规模零散,生产效率不高。同时,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要提升特色农产品的产量及质量,需要较高的生产技术及足够的资金支持,而单一农户难以实现,生产积极性受到压制。三是生产技术较低。在农产品种植的过程中,以农户为单位,出现了种植技术不高、生产效率较低、管理不统一等情况,导致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不足[6]。
消费帮扶主要针对地处偏远的贫困乡村群众,既不具备专业的农业技术,也不具备丰富的销售经验,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销售价格偏低。原因及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产品生产区域偏远,交通不便,常规的销售方式难以施展,产品容易滞销。二是产品销售渠道不稳定,销售农产品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农户需要承担前期的存储成本,如果存储技术有限,会出现产品腐坏的情况,给农户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其生产积极性。三是与市场需求脱离。当前消费帮扶以传统农产品为主,产品技术、产品定位缺乏创新,生产的农产品在市场需求中已趋于饱和,最终帮扶效果不明显[7]。
消费帮扶是一项惠民工程,主要是由政府部门牵头实施,很多群众对此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一是帮扶氛围不够。在实施的过程中,参与人员数量较少,积极性较低,难以凝聚群众力量,无法形成良好的帮扶氛围,制约帮扶工作全面开展,影响帮扶效果。二是帮扶工作具有强制性。大部分乡村开展消费帮扶仅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实施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表现为指标消费、强制消费、高价消费等,使得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消费帮扶实施机制不健全。体现在责任制度不明确、实施目标不清晰、缺乏工作规划或规划不长久等方面,使得消费帮扶工作质量不高、效果较差[8]。
在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少工作流程不规范,甚至出现以权谋私的情况,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缺乏监督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够透明。由于缺乏监督机制,一些企业或个人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打着助农、惠农的口号随意定价,通过诱发消费者的“爱心”高消费,收益却落入自己的腰包,不仅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而且透支了消费者的“爱心”,消费帮扶工作成为这些人敛财的工具。二是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度不足。由于缺乏监督机制,一些企业与农户合作的过程中,为了使市场利益最大化,会欺诈农户。三是缺乏相应的责任制度。由于缺乏监督机制,责任制度难以推行,负责人员工作不规范、懈怠,发生问题后推责[9]。
质量是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直接关系着消费帮扶工作能否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应将强化生产技术、提升产品质量作为消费帮扶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选择合理的帮扶项目。开展工作前,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市场调研,引导群众挖掘市场需求,找到真正既适合当地生产又满足市场消费的帮扶项目;同时,有效整合区域内的不同资源,共享合作,实现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二是提升生产技术。可以积极引入一批优秀的农产品技术型人才加入消费帮扶队伍中,为农户生产提供科学的技术指导。同时,要积极鼓励农户学习并提升生产技术技术,为提升农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和人才保障。三是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初级农产品市场利润率低,与相关企业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经二次加工后推入市场,可实现利润最大化[10]。
农产品缺乏相应的销售渠道,进而引发滞销,因此要积极创新拓宽销售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合作推进多种销售模式。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是与单一的经销商线下合作,现在销售农产品可以与电商企业线上合作,也可以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直播销售。有机结合多种销售方式,在农户与消费者之间建立多种销售渠道,有效保证销售产品顺畅。二是探索产品定向生产模式。可与企业建立定向合作关系,采用定金方式,为合作企业输出所生产的产品,降低滞销风险。三是完善物流体系。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电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探索更加高效、便捷及低成本的物流体系,为农产品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线上购物体验,有着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四是建立网络消费帮扶平台。建立相应的网络销售平台,设置留言端、客服端以及远程监控端等,让广大消费者能够便捷放心地远程购买、选购以及定制产品,将一次性静态消费模式提升为长期动态消费模式[11]。
完善的消费帮扶体系是顺利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关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是整体消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要不断强化工作队伍建设,将一些真正关切群众生活的好干部吸纳入队伍中,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指导。二是善于营造良好的消费帮扶氛围。强化消费帮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消费帮扶宣传力度,让消费帮扶理念深入到每个贫困群众家中,帮助其了解消费帮扶工作的意义,调动其参与积极性。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可以实施加大农业生产补贴力度、降低农业生产贷款门槛以及降低农业合作企业的税率等措施,从而更好地开展消费帮扶工作。四是动员各方力量。消费帮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协作工程,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目标,为防止返贫应提供坚实的社会保障。因此,要善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对一些优秀的企业、社会组织等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引导其加入消费帮扶工作中[12]。
强化相应的监管机制是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关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监管制度包括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心以及消除问题源头,如存在事后追究责任、工作环节和内容违法乱纪、产品质量较差等方面问题,进而确保消费帮扶工作高效开展。二是采用诚信档案监管机制。严格把关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等环节,对相关企业和个人建立诚信档案,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记录在案并及时公示,以推动消费帮扶工作公正、公开地开展。
消费帮扶是实现乡村振兴、保证贫困群众快速脱贫、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项惠民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相关人员要认识到该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肩负起自身职责,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消费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充分发挥其重要的战略作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