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征信体系建设现状与提升路径

2023-03-21 00:25李品谚
今日财富 2023年8期
关键词:浏阳信用农户

李品谚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以湖南省浏阳新河村与潭湾村为例,乡村征信体系存在农户征信基础有待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依赖非正常渠道、产业发展有待加强等问题,因此,政府与银行等部门应当采取加强农村征信文化建设、健全外部保障体系与创新贷款品种等措施来健全乡村征信体系。

农村信用体系是全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企业征信体系和个人征信体系,但两大征信系统信用信息采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法人或城镇居民,在数量巨大的農户信用信息的采集上严重不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各部门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各部门要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村”“信用户”“信用镇”的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基于此,笔者于2022年7月前往浏阳新河村、潭湾村等地调研,走村串户,对126户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20户农户进行了深度访谈,掌握到了乡村振兴体系建设的详细资料,了解了乡村征信体系现状与难点,并对如何建设征信体系有了自己的观点与思考。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征信模式

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地区的征信模式建设第一是要考虑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第二是需要与法律、经济、文化、政策等相吻合。郭斐、漆世豪(2019)提出征信模式应当注意三个方面:首先,征信信息应当包含全面,既有正向信息也有负向信息;其次,不同类型的征信信息应当实现共享;最后,除去基本的借贷信息之外,征信信息还应当包含其他种类信息。在此基础上,叶治杉(2021)提出政府与政府的代理机构中央银行应当发挥行政力量,推动征信数据的开放,有效避免不规范操作与市场混乱局面。张燕、刘富临(2018)认为可以采取选择公私兼有型的征信机构运作模式,设立信用奖惩与信用共享等机制,但政府部门过多的参与是否会形成垄断,甚至导致贪腐问题的出现,这也是许多学者所担心的。

(二)关于我国农户征信体系建设难点与问题

1.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田杰、熊学萍、易法海(2010),李政为等(2020)认为我国信用信息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与有关单位中,受部门利益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信息标识、评价指标、基础技术等缺乏统一标准,信用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不够,出现重复建设、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效差等情况,导致目前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存在各自为政、不接地气、信息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不强的现象。

2.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难

李政为、吴杰(2020)指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困难一是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多数机构主要采集涉农企业注册登记和贷款农户基本信息等,而缺乏金融机构更为关注的能反映农户收入支出、生产经营的信息以及反映涉农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纳税、不动产抵押、社保缴纳等有关信息;二是农村经济主体分布分散且数量较多,一些青壮年常住人口外出、农户对信用不了解等,导致信息采集难度大、成本高且持续更新难。

3.农业自身的脆弱性

程云龙、张明开、李俊峰(2018)通过研究发现,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收益率低、投入大等特点,并且与自然条件的变化联系紧密,虽然各地都建立起了一些风险补偿与风险共担机制,但商业银行信贷投入仍然较为谨慎,机制存在效果不明显、不完善的特点,而且按照现有的国家政策,农户的土地和住房不可自行转让,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提供合适的抵押品自然较为困难,这也导致商业银行对于扩大农村信用创建范围和规模的积极性不高。

(三)关于建设与完善农户征信体系

杨卫华等(2011)认为农户信用评估往往有五个指标:社会关系、财富水平、声誉水平、受教育水平、社会声望水平;王达(2019)认为农户的资产、负债、收支信息也十分重要,应当纳入指标体系,并提出了较为清晰的指标筛选与分级流程;结合我国农村现状,程鑫等(2018)从家庭特征(户主年龄、户主性别、户主受教育程度等)、还款能力(道德威望、有无违约情况等)、还款意愿(固定资产、农户家庭耕地面积等)、稳定性(土地数量是否变更等)、宏观环境(地区GDP增长率、农业生产经营补贴等)、保障情况五个方面构建了指标体系;李莉等(2019)通过实证研究把农户品质也纳入到体系的考察因素中;同时,王璐等(2021)采用spearman秩相关分析法、李莉等(2019)采用因子分析等方法、陈芳等(2018)结合行为经济学分析对我国农户信用评价指标的分级与筛选进行了补充。

二、浏阳乡村振兴体系建设具体情况

目前浏阳乡村金融供求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单户贷款额度不断增加,二是贷款资金用途集中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消费类贷款占比逐年增加,三是贷款形式多样化,具体表现在担保形式的多样化、可抵押物种类不断扩充。

以新河村与潭湾村为例,二者隶属于浏阳小河乡,在乡村征信体系建设上,浏阳小河乡采取因地制宜、层层推进的方针。一是因地制宜,小河乡在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建设“整村授信”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并借助该模式对信用户贷款去向和农户农业生产进行事前评级、事中动态管理、事后监督生产经营,目前小河授信户数达到总户数的90%以上,确保了支农信贷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当地部门建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结合浏阳农商行开创的金融村官制度,深入乡村,切实解决村民需求,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并把村支两委与金融村官作为建设主体,在征信信息获取上,一方面是通过村支两委的管理来获取信息,另一方面是在乡村治理上采取“党建+微网格”的治理模式,从网格长处获取信息,进而对村民的信用信息进行管理与更新,其次是通过长期贷款老客户获取信息,了解周边村民的有关情况,使得浏阳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有条不紊地推进。二是层层推进,目前浏阳乡村征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居民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当地部门在信用信息采集上,对搜集较为简单的信息如农户家庭身份信息、经济信息等,力求完整精确,对一些难以核实的指标,如农户民间借贷情况等,选择由村委会进行评价,并在评分时调低权重,同时参考金融村官的意见。

三、浏阳乡村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村官体系有待完善

作者在与村民交流过程中,发现金融村官确实在征信知识宣传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驻村次数与深入考察方面表现未能达到预期,访谈中约80%的农户表示金融村官一年仅深入考察一次,且驻村次数较少,同时部分农户在贷款时,依然是直接去农商行贷款,与金融村官的交流并不密切,金融“村官”体系效果与预期有较大差距,仍需进一步改善。

(二)农户征信基础较为薄弱

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当地人口中青少年较少,人口流动率较低,村落较为稳定,在受教育程度上,仅有13%的村民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且46%的村民表示对信用评级的具体因素不了解,其中原因可能有征信宣传不足、村民受教育程度有限等原因。此外,约有20%的村民对调查个人信用的措施表示不了解,说明调查个人信用信息的频率仍然有待加强,在“收入结余您将做什么”这一问题上,仅仅只有21%的村民选择发展产业,51%的村民选择改善生活与留给子女,说明多数村民传统观念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总的来看,农户征信基础较为薄弱,有待加强。

(三)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评价仍需加强

浏阳农商行的技术人才相比于其他大行差距较大,同时目前农户经营模式较多,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信息较难获取,导致农户信用信息原始资料调查采集困难。此外,相比于城市,农村金融活跃度较低,多数人信用记录存在较大缺失,信用信息数据缺乏公共数据平台支持,收集的农户信息多为纸质表格资料,由于乡村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农户信用信息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乡村街坊私下相传,信息采集渠道有待提升。

浏阳农商行结合村民在银行有关的资产、负债等信息与村委会的意见,把村民分别列入“白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三类名单,并将可发放贷款用户分为A、B、C、D四类,所对应额度各不相同,但其中也存在较为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不少员工可能由于与某人关系较为紧密,而虚构事实造成其信用等级的提升,尤其体现在外出务工沾染上赌博、传销等恶习的人群,多数村民在信用信息采集中无法提供充分的佐证,农商行的员工评价占了主要地位。同时在信用等级评价上,受农业脆弱性、发展周期长等原因限制,评价指标不够多元与科学化,可能造成信用评价不够客观。

(四)产业发展有待加强

笔者通过与部分养殖大户与经营户深度交流,发现新河村产业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如黑山羊养殖规模不大,同时小河羊肉品质优良,但相比于市场价格过于昂贵,不少酒店受价格等因素的制约购买量逐年减少,销售渠道也不够多元化,诸如微信、小程序平台等方式并没有利用起来,在与民宿老板交流中,目前民宿接待客人次数很少,《云上的小店》拍摄地、天文台等头衔并未吸引众多游客前往,民宿产业发展缓慢。此外小河乡存在医保费用越来越高、农村宴席举办频繁等现象,医保费用的提升与高昂的礼金对村民是很大的负担,而问卷调查显示25.4%的农户一年可支配收入在1~2万元,27%的农户在2~3万元,结合日常开支,大部分农户很少有余钱,基本是赚多少用多少,缺乏发展产业的条件。总的来看,产业发展较为薄弱,农民没有闲钱、部分产业利润偏低等因素或是关键原因。

四、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建议

(一)加强农村征信文化建设

农村征信环境的改善与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密不可分,因此农村征信文化建设要加强征信知识宣传,通过多种渠道,为征信体系建设奠定较为扎实的文化基础,如:政府可以通过广播、网络等渠道进行征信知识宣传;农商行利用诸如“金融村官”等制度深入乡村进行宣传,村支两委可以通过宣传栏、板报等途径宣传征信知识与有关程序,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来开展征信工作,并在农村区域内选择几个基地,定期开展宣传普及信用知识的活动,同时对当地存在的收礼金频繁等现象进行干预,提高村民的可支配收入。

(二)完善农村征信外部保障体系

健全农村征信体系的法律制度对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法律基础薄弱的状况至关重要,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信用中介服务行业行为,针对贷款过程中出现的“可允许关系贷”等行为,农商行应当严格设定员工准则,对贷款从来源至用途的去向进行严格监督,建立完备有效的失信惩罚制度,对农户失信行为给予必要的惩罚,如信用评级下调等,在解决农村担保问题上,各部门可以大力促进农村担保公司的建设,对农业生产提供相关补贴等。

(三)创新贷款品种,弥补征信体系不足

各金融机构应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探索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宅基地、集体林权、大型农机具、农房和动产为重点的多元化抵押担保模式,拓展担保品范围,提高农户贷款的积极性,刺激农户贷款需求,同时应当大力发展小额农贷,降低银行风险,减小违约风险,在贷款品种上,随着诸如种植养殖大户与农村小微企业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浏阳农商行推出授信额度更高、利率更低、期限更长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家庭众创贷”,其他农商行也可以此为借鉴,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开创属于自己的特色贷款产品。此外,农商行可以通过联保制度进行信用增级,如夫妻间联保等,并对联保人的信用评级做出严格要求,明确主担保人与次担保人,降低违约风险。最后是发挥民间资本在征信体系中的作用,相较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一直有着其特有的解决贷款纠纷的方式与独特的信用信息、信用担保模式,对于以民间借贷为基础的农村本地信用资源,农商行应当合理开发、利用,才能发挥民间信用在农村地区的重要作用,并对优秀的信用担保模式加以推广。

(四)拓展农户征信信息采集范围

农户征信体系中的农户是一个较为宽泛的大农户概念,不仅包括以传统种植养殖为主业的农民,而且包括近些年迅猛发展的农村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乡村征信应当扩展征信范围,不单单只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与家庭成员主要信息,还应纳入日常社会信用,甚至细微的个人电费是否欠繳、是否逃票、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其次在信用评价指标上,不少金融机构所统计的仅为资产、负债与存贷款情况,范围相对较小,且对于每一项所占权重以及具体如何计算信用等级的方法没有明确的说明,相关机构应当拓展信用评价指标与规定具体的计算方法。

(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文系长沙理工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最终成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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