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圣人:《汉书·扬雄传》中的身份认同与自传叙事

2023-03-17 17:39沈相辉
关键词:自序扬雄司马相如

沈相辉

(北京大学 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

后世了解扬雄,除阅读其辞赋、《太玄》《法言》等作品外,最主要也最为常见的方式应是阅读《汉书·扬雄传》。然此传实是班固以扬雄《自序》为蓝本撰成,很大程度上是扬雄自我呈现的自传文本,在史传中颇为特殊。目前已有部分学者注意到这种特殊性,先后对《扬雄传》的性质、文本流传及史料价值等进行了考察(1)如陈朝辉探讨了《自序》的性质,见《扬雄〈自序〉考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力之指出《自序》的文字并非“未加裁割”,见《〈文选〉录扬雄六文而其五当来自〈汉书〉考》,《古典文献研究》第十六辑,凤凰出版社,2013,第185-202页;刘国民对《自序》的创作时间、目的等进行了考证,见《论扬雄之〈自序〉》,《蜀学》第十五辑,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第9-12页;罗红梅利用《自序》重新探讨了扬雄悔赋的心理,见《扬雄悔赋考辨——以扬雄〈自序〉为中心》,《宜宾学院学报》2009年第9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本文尝试将史传文学与汉代经学史、政治文化史等角度相结合,对《扬雄传》 的特殊性重新进行考察,从而不仅深化对扬雄其人的研究,而且希望对汉代史传文学的研究也能有所裨益。

一、《扬雄传》中《自序》的起止

班固在《扬雄传赞》中说“雄之自序云尔”,颜师古注曰:“自《法言》目之前,皆是雄本自序之文也。”(2)班固:《汉书》卷八十七,中华书局,1962,第3583页。而在《汉书·司马迁传》中,班固也说“迁之自叙云尔”,颜师古注云:“自此以前,皆其自叙之辞也。自此以后,乃班氏作传语耳。”(3)班固:《汉书》卷六十二,第2724页。清代史学大家钱大昕甚至说:

予谓自“雄之自序云尔”以下,至篇终,皆传文,非赞也。《司马迁传》亦称“迁之自序云尔”,然后别述迁事,以终其篇,与此正同。迁有赞而雄无赞者,篇中载桓谭及诸儒之言,褒贬已见,不必别为赞也。此“赞曰”二字,后人妄增,非班史本文。(4)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凤凰出版社,2016,第191页。

由于我们没有直接的文献可以证明《扬雄传》中原本无“赞曰”二字,所以对于钱氏这种大胆的推测暂不采用,而仍从颜师古之说。但颜注中说“自《法言》目之前”属于自序之文,那么是否包含《法言》目录呢?对此,清代著名学者段玉裁指出:

《汉书·杨雄传赞》曰“雄之《自序》云尔”,自是总上一篇之辞,师古恐人疑为结《法言》序目之辞,故注之曰:“《法言》目之前,皆是雄本自序之文也。”传首序世系,师古注曰:“雄之自序谱谍,盖为疎谬。”是师古以传皆录雄《自序》,甚明显。郑仲师注《周礼·遂人职》曰“杨子云有田一廛”,仲师卒于建初八年,于时《汉书》初成,仲师未必见,实用《自序》语。《汉书》记雄之年寿卒葬,皆于赞中补载,而不系诸《传》,与他传体例不同,则《传》文为录雄《自序》,不增改一字无疑。(5)段玉裁撰,钟敬华校点:《经韵楼集》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90页。

按段氏的理解,《扬雄传》中“雄之自序云尔”之前所有的文字,包括《法言》目录,都是《自序》的内容。民国时期著名学者汪荣宝则对段氏之说进行了小小的修改,其云:“《汉书·扬雄列传》即全录此序为之,故赞首云‘雄之自序云尔’,与《司马迁列传》篇末‘迁之自序云尔’文同。《迁传》乃全录《史记自序》,则此传亦全录扬书《自序》可知。惟《传》末‘《法言》文多不著,独著其目’以下云云,乃班氏所增益。”(6)汪荣宝撰,陈仲夫点校:《法言义疏》卷一,中华书局,1987,第2页。按汪氏的意见,《汉书·扬雄传》中自“《法言》文多不著,独著其目”一句起至结尾(包括《法言》目录)乃班固所增加的文字,此句之前的文字则皆是扬雄《自序》。

汪荣宝之所以将“《法言》文多不著,独著其目”及以下文字归于班固,乃是因为他认为《自序》乃《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中所说“扬雄所序三十八篇”的总序。汪氏云:

《汉书·艺文志》“扬雄所序三十八篇”,入儒家。班自注云:“《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则《法言》在汉世乃与《太玄》《乐》《箴》同为一书,初不别出单行。此子云所自为诠次,以成一家之言者,故谓之扬雄所序。序者,次也。其自序一篇,当在此三十八篇之末,为扬书之总序。(7)同上。

针对汪氏的说法,徐复观先生曾予以有力地驳斥。其云:

《汉书·艺文志》的“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是说扬雄所述三十八篇,此乃班氏总括扬雄著述之辞,亦如上文“刘向所序六十七篇”一样。刘向六十七篇包括“《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颂》图”,断非由刘向自己所序次为一书,“初不别出单行”。则汪氏对“扬雄所序三十八篇”之解释,乃出于虚构。且观于本传赞“自雄之没,至今四十余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终不显,然篇籍具存”之语,《法言》《太玄》及《乐》《箴》之非“同为一书”,至为显然。更由此而知扬氏本传,乃扬雄三十八篇“总序”之说,完全无成立之余地。(8)徐复观:《扬雄论究》,载《两汉思想史(二)》,九州出版社,2014,第413页。

徐先生据《汉志》体例及《扬雄传赞》语,断定扬雄所序三十八篇并未编次为一书,其说令人信服。余嘉锡先生在《古书通例》中曾指出“古书单篇别行之例”,其论及古人文集编纂时云:“古之诸子,即后世之文集……既是因事为文,则其书不作于一时,其先后亦都无次第。随时所作,即以行世。论政之文,则藏之于故府;论学之文,则为学者所传录。迨及暮年或其身后,乃聚而编次之。其编次也,或出于手定,或出于门弟子及其子孙,甚或迟至数十百年,乃由后人收拾丛残为之定著。”(9)余嘉锡:《古书通例》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93页。据现有文献记载,找不到任何扬雄曾自编文集的线索。《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说“别集者,盖汉东京之所创也”(10)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五,中华书局,1973,第1082页。,《四库总目》也说“集始于东汉”。若扬雄已自编文集,则《隋志》等论别集起源就应上溯到西汉了。又《隋志》著录有《汉太中大夫扬雄集》,《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有《扬雄集》,但皆仅为五卷,显然不可能同时包含扬雄诸赋及《太玄》《法言》等作品。《四库提要》云:“明万历中,遂州郑朴又取所撰《太玄》《法言》《方言》三书,及类书所引《蜀王本纪》《琴清英》诸条,与诸文赋合编之,厘为六卷,而以逸篇之目附卷末。”(11)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第1271-1272页。可见扬雄诸赋与《法言》《太玄》合编始于明代。因此,从文献的记载、古书流传的规律等方面考察可知,《汉志》所说扬雄所序三十八篇绝不可能是编为一书。如此,则《扬雄传》中的《自序》,也就不可能是扬雄总集的序。汪荣宝因为要将《自序》判定为三十八篇的总序,所以将“《法言》文多不著,独著其目”以下的《法言》目录等文字断定为班固所增加。既然可以肯定《自序》不是扬雄总集的序,那么扬雄写《自序》是将《法言》目录录入,也是有可能的。因此,对于《自序》的起止,最保险的做法,仍应相信段玉裁对颜师古注的理解,即《扬雄传》中从开篇一直到“雄之自序云尔”皆为《自序》的文字。

当然,“雄之自序云尔”之前的文字虽是抄自扬雄《自序》,但并非真如段玉裁等所说是“一字不改”。比较《史记·太史公自序》与《汉书·司马迁传》便可发现,班固实际上对《太史公自序》进行了增删、改换、订正、润色等工作。而从《汉书》抄录《史记》的其他文本来看,班固在抄录其他文本编纂《汉书》时,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动。但这种改动是局部的、次要的,故而不会改变《自序》的根本性质。换言之,读者在《自序》中看到的扬雄,最主要的还是扬雄自己想要展现的自我。

二、《自序》叙人不叙书

在确定了《自序》的起止后,仍需进一步考察《自序》的性质。有学者认为《自序》“是扬雄在其著作不用于世的情况下,对自己立身行事与思想著述的总结,既‘著篇之意’,并兼有‘自叙风徽,传芳来叶’的性质”(12)陈朝辉:《扬雄〈自序〉考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笔者基本同意这一看法,但认为有必要从文体的角度进一步对扬雄《自序》作一考察,方能彰显其特殊性。

前引汪荣宝之说虽然有误,但他在论证中的一个说法却不能忽视。他指出:“古人自序皆附见所著书末,《史》《汉》《论衡》犹可考见,未有无所附丽,单行一序者。”(13)汪荣宝撰,陈仲夫点校:《法言义疏》卷一,第3页。我们现在所见的古人自序,确实多附录于所著书末。汪氏所举例子中,扬雄之前,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附于《史记》之末;扬雄之后,班固的《叙传》附于《汉书》之末、王充的《自纪》则见于《论衡》之末。因此,既然班固明确说《扬雄传》是抄录“雄之自序”,那就不禁会让人猜测:扬雄《自序》是不是也附于某书之后呢?这显然也是汪荣宝将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推定为扬雄自编集的原因之一。但据前面的讨论可知,扬雄所序三十八篇绝非同为一书,故《自序》也就不会是这三十八篇的总序。那么,有没有可能这篇自序是附于扬雄其他著作之后呢?如是,那又是何书?如不是,又该如何理解这篇文字的性质?

先探讨第一种可能性。《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小学类著录扬雄著作两种,即“《训纂》一篇”“扬雄《苍颉训纂》一篇”,《自序》显然不可能附于其中任何一种之末。又《诸子略》儒家类言“扬雄所序三十八篇”,班固注云:“《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汪荣宝认为《自序》为此三十八篇之总序,其说不能成立,前已论明。又《诗赋略》陆贾赋之属著录“扬雄赋十二篇”。我们知道,《自序》中不仅言及扬雄《甘泉》诸赋,也言及《太玄》《法言》等书,因而《自序》也不可能是“扬雄赋十二篇”的总序。除《汉志》著录的扬雄作品外,《隋志》经部《论语》类著录《方言》十三卷,《史部》地理类著录《蜀王本纪》一卷,显然也都不太可能会附录《自序》这样一篇文字。《隋志》虽著录有《汉太中大夫扬雄集》五卷,但如前所说,此集的编纂,绝非扬雄自编。换言之,《自序》产生之时,《汉太中大夫扬雄集》应该还未编成。如此一来,《自序》就不太可能是扬雄任何一本著作的总序。

按,班固于《扬雄传》云“雄之自序云尔”,于《司马迁传》则云“迁之自叙云尔”,可见“自序”即“自叙”。《法言·问神篇》云“事得其序之谓训”,汪疏云:“序者,叙之假。叙为次第,故以叙释训。训即顺也。”又引《尔雅·释诂》云:“顺,叙也。”《说文》亦云:“叙,次弟也。”可知叙之本意是说让事物有次序、有条理。《汉书·艺文志》说“刘向所序六十七篇”,即谓刘向整理诸书,使其有次第也。而论及语言文字,序的表面意思就是使文字通顺畅达,引申为自叙情志之意。《释名·释言语》云:“序,抒也,抴抒其实也。”又曰:“语,叙也,叙己所欲说也。”又曰:“说,述也,宣述人意也。”(14)刘熙撰,毕沅疏证,王先谦补,祝敏彻、孙玉文点校:《释名疏证补》,中华书局,2008,第113页。故作为文体的自序,即谓作者本人次第文字,以达到“宣述人意”“抴抒其实”的目的。至于附丽于某一文本的物理特征,却非“自序”所必需的。《史通·序传》云:“盖作者自叙,其流出于中古乎?案屈原《离骚经》,其首章上陈氏族,下列祖考,先述厥生,次显名字。自叙发迹,实基于此。降及司马相如,始以自叙为传。”(15)刘知幾著,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第238页。刘知幾追溯自叙的源头,认为《离骚》乃自叙之祖,其后的司马相如也自叙为传。我们知道,无论是《离骚》还是司马相如的自叙,其实都没有一个类似于《史记》或《汉书》这样的文本来作为依附对象,可知自叙并非一定要附丽于其他文本。

刘知幾《史通》论序,既有《序例篇》,又有《序传篇》,可见在刘氏的理解中,二者是有明显区别的。仔细寻绎其中的差异,可知《序例》所举的例子(如《书序》《诗序》等),主要的解释或记叙对象是文本,故这类序多附丽于某一文本之首或末;而《序传》所举的例子(如《离骚经》、司马相如自叙等),关注点在人,故此类序并不附丽于某一具体文本。关注文本的序与关注人的序之间本来自有其界限,但到了司马迁作《太史公自序》,便将两者合二为一,使得序既是一书之总序,又是作者生平事迹或情志之叙述。其后班固效仿《太史公自序》作《叙传》,遂使序例与序传合一成为典范。“而后来叙传,非止一家,竞学孟坚,从风而靡”(16)同上。,故附丽于某书俨然成为自序的标配。但揆诸典籍,可知汉魏六朝时期,以叙人为主的自序依然流行。《后汉书·冯衍传》:“(冯衍)所著赋、诔、铭、说、《问交》《德诰》《慎情》、书记说、自序、官录说、策五十篇,肃宗甚重其文。”(17)范晔:《后汉书》卷二十八,中华书局,1965,第1003页。自序与其他文体并列,可见其作为文体的独立性。这里的自序应该不是《冯衍集》的序,而是冯衍自叙身世情志之文。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萧统认为是“自况”之文。《晋书》《宋书》皆录此文,并云“其自序如此,时人谓之实录”,则《五柳先生传》亦陶渊明之自序。而这篇自序,却非《陶渊明集》之自序。《冯衍传》中所说自序,盖即《五柳先生传》之类的自传文字。《宋书·范晔传》亦称“晔《自序》并实,故存之”(18)沈约:《宋书》卷六十九,中华书局,1974,第1831页。,而此文乃范晔于“狱中与诸甥侄书以自序”,今读其文,也只是述生平而非序书。颜延之作《五君咏》,其中有诗咏嵇康曰“鸾翮有时铩,龙性谁能驯”,咏阮籍曰“物故可不论,涂穷能无恸”,咏阮咸曰“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咏刘伶曰“韬精日沉饮,谁知非荒宴”。《颜延之传》谓:“此四句,盖自序也。”(19)此句与前引颜延之诗,并见《宋书》卷七十三,第1893页。颜延之的诗,显然不是序书而是序人,这里的自序即陶渊明的“自况”。以“自序”为自传的例子很多,兹不赘举。日本学者川合康三曾指出,在唐代以前,“一般称自述己事之文为‘自叙’‘自序’或者‘自述’”(20)川合康三:《中国自传文学》,蔡毅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第6页。,这正可佐证上文的论述。

由上所论可知,古人所谓自序本有序书与序人两种。序书之自序,因序与书密切相关,故需附丽于书;而序人之自序,本是作者自叙生平情志之文,非为特定文本而作,故可独立流传。《扬雄传赞》“雄之自序”的“自序”,乃扬雄自述生平之文,是序人而非序书。换言之,《扬雄传》之自序乃扬雄之自传。

三、后世与当下:扬雄写作心态蠡测

自传,是古人立言的方式之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有“立言”之说,孔颖达《正义》云:“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记……老、庄、荀、孟、管、晏、杨、墨、孙、吴之徒制作子书,屈原、宋玉、贾谊、扬雄、马迁、班固以后撰集史传及制作文章,使后世学习,皆是立言者也。”(21)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五,载阮元:《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4297页。《扬雄传》中的自序,也是扬雄立言的表现之一,且较之扬雄的其他文字,自序的立言特征更为特殊。

古人所作自传,大抵都是在不得志的情况下自传以寄希望于将来,体现出对身后之名的强烈危机感。《论语·卫灵公》中孔子曾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其后司马迁述孔子作《春秋》的原因时,乃增益孔子之语为:“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22)司马迁:《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中华书局,1982,第1943页。其实,这也是司马迁自己作《史记》的原因之所在。《太史公自序》结尾云:“为《太史公书》。序略,以拾遗补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23)同上书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319-3320页。与此相同,《法言·五百篇》中,有人问扬雄:“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则载而恶乎之?”扬雄回答:“之后世君子。”(24)汪荣宝撰,陈仲夫点校:《法言义疏》,第255页。此亦扬雄夫子自道。子云历仕成、哀、平、新莽两朝四世,位止于大夫,在政治上不太如意。且他作《法言》《太玄》,又遭时人“非圣人而作经”的批评,连好友刘歆也说“恐后人用覆酱瓿”。这种不为世人所理解的高尚孤独感,使扬雄不得不借助文字进行自我排遣。不得意于当时,则寄希望于后世。但司马迁在《伯夷叔齐列传》中早已非常清醒又颇为悲壮地指出:“伯夷、叔齐虽贤,得夫子而名益彰。颜渊虽笃学,附骥尾而行益显。岩穴之士,趣舍有时若此,类名堙灭而不称,悲夫!闾巷之人,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哉?”(25)同②书卷六十一,第2127页。在《法言·渊骞篇》中,扬雄也有类似的表达:“或问:‘渊、骞之徒恶乎在?’曰:‘寝。’或曰:‘渊、骞曷不寝?’曰:‘攀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勃勃乎其不可及也。如其寝!如其寝!’”(26)同④书,第417页。又说:“无仲尼,则西山之饿夫与东国之绌臣恶乎闻?”(27)同④书,第491页。扬雄认为,颜渊、闵子骞的弟子都已湮没无闻,而渊、骞二人却名声犹在,主要是因为他们凭借与孔子的关系而得以流传。伯夷、叔齐、柳下惠,也是因为孔子的推崇才留名后世。有鉴于此,为了避免自己“没世而名不称”,扬雄一方面要折衷于孔子,所谓“知己以仲尼”也,此即“附骥尾”之举。而他另一方面的努力,就是为自己作传,自传声名。清人王韬在写《弢园老民自传》时说:“老民盖惧没世无闻,特自叙梗概如此。”(28)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十一,中华书局,1959,第332页。扬雄作《自序》时的想法,盖与王韬之作自传类似。故就当时而言,《自序》是扬雄自我安慰的心灵书写;从长远来看,《自序》更是扬雄担忧自己身后之名的表现。

除立言以传后世的目的外,扬雄《自序》其实也暗含自我保护的性质。陈朝辉曾怀疑扬雄“知己必入传,故作《自序》,以备史家之采撷”(29)陈朝辉:《扬雄〈自序〉考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但他又指出自己的怀疑“于史无征”。但从汉代相关文献来看,其推测应是可以成立的。《司马相如传》载:

相如既病免,家居茂陵。天子曰:“司马相如病甚,可往后悉取其书;若不然,后失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家无书。问其妻,对曰:“长卿固未尝有书也。时时著书,人又取去,即空居。长卿未死时,为一卷书,曰有使者来求书,奏之。无他书。”其遗札书言封禅事,奏所忠。忠奏其书,天子异之。(30)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一十七,第3063页。

司马相如临死之前嘱咐卓文君,有使者来取书,便将《封禅文》奏上。“曰有使者来求书”一句,《汉书·司马相如传》同。仔细玩味其语气,相如应是十分肯定会有使者来取书的。如只是他的猜测,那么这句话就应写作“曰若有使者来求书”或“曰如有使者来求书”。且司马相如死前特地写作《封禅文》,如其不能确定自己死后天子一定会派使者来求取,岂不是白费力气。曹之先生曾就此指出:“可见官方派遣‘使者’到处‘求书’,已为汉代定制,因此,司马相如在弥留之际,还念念不忘此事,专门写了‘一卷书’,恭候‘使者’。”(31)曹之:《中国古籍编撰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第68页。武帝搜集司马相如的遗作绝非特例。据《太平御览》卷八十八所引《汉武故事》记载:“上少好学,招求天下遗书,上亲自省校,使庄助、司马相如等以类分别之。”可见武帝对于“遗书”的搜集,并不只是针对个别作家。《汉志》说武帝“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32)班固:《汉书》卷三十,第1701页。,此即将藏书制度化。武帝求书的制度为之后的诸帝所继承,如“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东汉章帝时也“诏求亡失,购募以金”,(33)黄晖:《论衡校释》卷二十《佚文篇》,中华书局,1990,第867页。此皆搜求遗书制度的体现。扬雄在汉赋史上与司马相如齐名,成帝欣赏扬雄恰如武帝欣赏司马相如一样,故扬雄在哀帝、王莽之世皆负文名是毫无疑问的。更重要的是,扬雄自己“给事黄门”而“三世不徙官”,又曾校书天禄阁,对于武帝以来确立的求书制度自然十分熟悉。因此,说扬雄像司马相如一样,早已意识到自己死后朝廷会来搜求遗书,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司马相如传》中还有一点颇值得玩味,那就是当武帝前来求书时,卓文君说除了《封禅文》之外,其他文章都被他人取走,故再无其他。我们当然无法证明卓文君撒了谎,但以常理推测,作为大文豪的司马相如刚死,家中竟然就已无其他文稿,颇令人生疑。司马相如《封禅文》,本是临死表忠心的作品。因此,卓文君之所以说再无其他著作,更有可能是为了突出司马相如的忠心。司马相如知道天子一定会来求取遗书,故无论是存在的《封禅文》还是不存在的其他文稿,都是司马相如事先预备好的。独有《封禅文》,是表忠心;再无他稿,则杜绝了其他文字所带来的隐患。后来汉明帝说:“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司马相如污行无节,但有浮华之辞,不周于用。至于疾病而遗忠,主上求取其书,竟得颂述功德,言封禅事,忠臣効也。至是贤迁远矣。”(34)萧统:《文选》卷四十八,中华书局,1977,第682页。联系这段话,我们就知道司马相如是多么地有先见之明。以此类推,扬雄《自序》虽非表忠心之作,但他写作时,也跟司马相如一样,知道自己死后《自序》是会被朝廷看到的。在此情况下,扬雄纵使不像司马相如一样表忠心,但却不得不有所忌讳,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指责。侯外庐先生曾说:“从扬雄的生平来看,他是一个不满现状而又不敢斗争的人。”(35)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第209页。这一描述非常到位地指出了扬雄的性格。在《解嘲》中,扬雄说“客徒欲朱丹吾毂,不知一跌将赤吾之族也”(36)班固:《汉书》卷八十七,第3567页。,正体现了其小心翼翼以求自保的心态。《自序》中几乎看不到扬雄对王莽时期相关事件的直接批评,这应该就与扬雄不敢斗争而求自保的性格直接相关。

综上可知,扬雄《自序》的主要目的是避免自己“没世而名不称”,故希望这篇自传文字能够流传下去。既然是为了使自己声名不朽,那么他也应扬长避短,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出来。另一方面,他非常清楚自己死后朝廷会来求取遗书,而这在当时也是让自己文字得以流传的最好办法。但被朝廷采去也就意味着在自传中不能什么话都说、什么事都讲,故其行文中又不得不出于自保而有所顾忌。正是在这样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下,扬雄创作了一幅“自画像”。

四、叙事结构与成圣追求

自传在本质上仍属于历史叙事,为了让自我叙事成为(至少在表面上看来像)“实录”,最常见的做法就是采用时间结构进行书写。仔细梳理《自序》中的时间结构可以发现,扬雄有意识地模仿孔子生平来安排叙事。在《论语·为政篇》中孔子曾概括自己一生说: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3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第54页。

朱熹《论语集注》引程子之语,认为这段文字乃孔子的“进德之序”(38)同上。。张栻也说:“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以其有始有卒,常久日新而已。必积十年而一进者,成章而后达也。”(39)张栻著,杨世文点校:《南轩先生论语解》卷一,中华书局,2015,第104页。程树德则云:“此章乃夫子自述其一生学历。”(40)程树德著,程俊英、蒋见元点校:《论语集释》卷一,中华书局,1990,第78页。因此,《论语》中这段文字,实际上也是孔子的简约版自传,所呈现的恰是其求道成圣的过程。扬雄《自序》中的时间结构,几乎就遵循着与孔子同样的顺序。《自序》叙述扬雄自身事迹时出现的第一个时间标志是“少”,即“雄少而好学,不为章句……”,此即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第二个时间标志出现在《反离骚》中,即“汉十世之阳朔兮”,晋灼曰:“十世数高祖、吕后至成帝也。成帝八年乃称阳朔。”扬雄生于宣帝甘露元年,至阳朔元年恰为三十岁。《论语》中“三十而立”之“立”,朱熹说:“有以自立,则守之固而无所事志矣。”(4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54页。意谓个人人生观、价值观有所成型。从《反离骚》中可以看出,此时扬雄已经基本确立了“君子得时则大行,不得时则龙蛇”的人生观,此即“三十而立”。《自序》中第三个时间点出现在“孝成帝时,客有荐雄文似相如者”一句里。据班固赞语,“雄年四十余,自蜀来至游京师”,可知此时扬雄年龄恰在四十来岁。这一时期的扬雄,先后创作了《甘泉》《河东》诸赋。按《自序》的说法,这些赋作旨在讽谏,此与孔子“四十而不惑”相对应。(42)朱熹释“四十而不惑”云:“于事物之所当然,皆无所疑,则知之明而无所事守矣。”只有于事物无所疑惑,能见其明,方能讽谏人主,故扬雄作赋之时,即不惑之年。见《四书章句集注》,第54页。“五十而知天命”,邢昺疏云:“孔子四十七学《易》,至五十穷理尽性,知天命之终始也。”(43)阮元刻:《论语注疏》卷二,中华书局,2009,第5346页。巧合的是,扬雄在五十岁左右时,开始模仿《周易》创作《太玄》。这一转变,发生在“哀帝时丁、傅、董贤用事”之时。哀帝即位在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四月,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六月崩。绥和二年扬雄四十七岁,元寿二年五十三岁,故扬雄草《玄》大致就是在五十岁左右。《自序》中说扬雄作《太玄》“有以自守,泊如也”,此即对应孔子“五十而知天命”。《解嘲》《解难》皆创作于此阶段。《解嘲》中说道:“故世乱,则圣哲驰骛而不足;世治,则庸夫高枕而有余。”因此,扬雄选择“默然独守吾《太玄》”,此亦知天命的表现。《太玄》所阐明的,也即朱熹释“天命”时所说的“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此愈发可见《太玄》乃扬雄“知天命”之作。紧随《解难》之后,《自序》叙述了《法言》的创作,但没有直接出现时间。汤炳正先生《扬子云年谱》将《法言》的成书定在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此时扬雄六十二岁。(44)汤炳正:《扬子云年谱》,载《论学》1937年第6、7期合刊。朱熹释《论语》“耳顺”一词云:“声入心通,无所违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也。”而《自序》述扬雄作《法言》的原因时说:“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45)班固:《汉书》卷八十七,第3580页。概言之,《法言》之作,是要纠正诸子之“违”。而要纠正“违”,自然扬雄自己要“无所违逆”了。《自序》又说“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其应付自如之貌即所谓“声入心通”也。故扬雄六十岁左右创作《法言》,实与《论语》“六十而耳顺”暗合。

《自序》终结于《法言》目录,扬雄又在七十一岁时去世,故而《自序》中找不到《论语》“七十而从心所欲”的对应叙述。但这一叙事结构的“缺席”,似乎在暗示扬雄始终没能达到这一境界。扬雄在王莽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六十五岁之际,还被迫写作《剧秦美新》,第二年又写了《元后诔》,可见现实政治状况使他无法做到“从心所欲”。《自序》将此一时期的事情略去不叙,或正表明扬雄于此有难以言说之痛。但无论如何,模仿孔子生平来安排《自序》的叙事结构,一方面充分体现出扬雄对孔子的崇拜,另一方面则暗示了扬雄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扬雄在《法言·修身篇》中说要“治己以仲尼”,《吾子篇》中又说 “孔氏者,户也”,都体现了他“一概诸圣”的终极追求。《自序》所体现出的叙事结构,恰可与《法言》相互印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模仿孔子的同时,扬雄又对他的赋家身份依依不舍,由此导致文本内容出现冲突。一个人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身份。就扬雄而言,至少可以给他贴上以下几个标签:蜀人、官员、赋家、儒者、语言学家、历史学家,等。在这些身份中,赋家与儒者无疑是扬雄最重要的两个身份。从现有文献来看,时人更为看重扬雄作为汉赋大家的身份。而扬雄自己,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纠结。这表现在他一方面对自己的辞赋情有独钟,另一方面又十分渴望社会认同他作为儒者的身份。不幸的是,他作为辞赋大家的影响太大,相比之下其儒者的身份要暗淡许多。在这种情况下,扬雄不得不做出选择和牺牲。《自序》中的悔赋,就是扬雄主动否定辞赋家身份以凸显儒者身份的体现。但在这一点上,又恰好体现了扬雄纠结的一面。悔赋一事在《自序》中被安排在扬雄作《太玄》之前,此时扬雄年龄在五十岁左右。《法言》中同样有对此事的记述,《吾子篇》:“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46)汪荣宝撰,陈仲夫点校:《法言义疏》,第45页。《曲礼》云:“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47)孙希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第12页。孙希旦说“三十九以前,通名曰壮”,又“至五十,气力已衰,发苍白色如艾”。(48)同上书,第13页。故所谓“壮夫”,通常年龄应是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我们当然也可以将“壮夫”理解为大丈夫之意,但古人五十多岁还称“壮夫”是不常见的。如扬雄在成为“壮夫”之后便悔赋,则其年龄应在三十岁左右。然而,扬雄的代表作“四赋”都写于四十岁之后,这样一来,如过早地悔赋,那么《自序》就不应将“四赋”收入。可在这一点上,扬雄对其辞赋又体现出不舍。一面是要凸显自己儒者的身份而不得不悔赋,一面却又舍不得早期辞赋作品。于是,扬雄将悔赋的时间点放在了五十多岁,这样既合理地保留了早期辞赋作品,又适时地体现了自己的“幡然醒悟”。就此而言,扬雄是否真的悔赋,是有待进一步考察的。

总之,扬雄模仿孔子生平的成圣轨迹来安排叙事结构,恰反映出扬雄内心的成圣追求。但扬雄对儒者与赋家两种身份的认同差异,也导致了《自序》在叙事内容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

五、叙事手法与社会认同

身份意识是自我意识的核心,扬雄《自序》既然具有明显的自传色彩,那么其中也就不可避免地要体现出扬雄对自我身份的界定。“身份”一词天然具有社会属性,故身份一方面是当事人的自我认同,另一方面也需要当事人获得社会认同。在只能借助文本来获得社会认同的情况下,作者就必须尽量让叙事看起来既真实又客观。而让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不自觉地参与到文本的创作之中,则更能达到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统一。

在西方传记文学的传统中,自传与他传最明显的区别之一就是叙事人称的选择。菲力浦·勒热纳(Philippe L)的研究指出,在西方自传中,自传者往往采用第一人称来作为文本标志。(49)菲力浦·勒热纳:《自传契约》,杨国政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第103页。或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康达维(David R.Knechtges)翻译《扬雄传》时,在《自序》部分使用第一人称,在班固的赞语中则使用第三人称。(50)David R.Knechtges,The Han Shu Biography of Yang Xiong (Tempe:Center for Asian Studies,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1982).此种做法虽揭示了《扬雄传》的独特性,但并不符合《自序》的实际情况。在康达维看来,《汉书·扬雄传》中之所以全部使用第三人称,是因为班固抄录《自序》时将原本的第一人称改为了第三人称。这种看法未必正确。我们看中国古代的自传文,从早期的《太史公自序》(称“太史公”)、《汉书叙传》(称“固”),到后来的王充《自纪》(称“充”)、陶渊明《五柳先生传》(称“五柳先生”)、白居易《醉吟先生传》(称“醉吟先生”)、欧阳修《六一居士传》(称“居士”)等,其实都是用第三人称来进行叙述的。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从客观上来说,中国古代的自传文学深受他传文学的影响,故借鉴了他传文学的书写技巧和叙事方法。日本学者川合康三说:“在文言文中,指称自己时不用第一人称而用姓名,是很普遍的做法。特别是自传作为史传的附类,套用史传的写法十分自然。”(51)川合康三:《中国自传文学》,第23页。关于自传套用史传的写法,美国学者吴佩仪(Pei-yi Wu)也认为,中国的自传文学在很大程度上模仿他传文学,“前者中的任何一个子类型都能在后者中找到对应类型,派生类型与模式在语气、风格、叙事立场上往往与他传文学难以区分”(52)Pei-yi Wu, The Confucian’s Progress: Autobiographical Writings in Traditional China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00) ,p.3.。而从主观上来说,使用第三人称写作自传,也是作者有意选择的结果。川合康三就曾指出,《太史公自序》即使写的是个人的事实,但使用第三人称“太史公”来进行叙事,意在表明叙述者司马迁“并不是代表‘私’的个人,而是代表‘公’的史家”(53)同③书,第17页。。与之相似,当王充在《自纪》中自称“王充”时,“他便获得了史传执笔者的客观的立场”(54)同③书,第24页。。扬雄《自序》以第三人称“雄”来进行叙事,一方面固然是效仿他传文学中的套路,另一方面也同样包含了作者对客观叙事的潜在追求。与第一人称相比,第三人称在叙事上显得更为客观,使行文更具说服力。此外,在使用第三人称时,叙事者实际上跳出了自传来写自己,即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全知视角来叙述一个似乎是“他者”的自己。这样一来,叙述者不仅可以记叙第一人称的“我”主观经历的事件,也能随时从“我”中跳出来记叙不同时间和空间之“我”。由于作者使用的是第三人称,故本来非常主观的描述,给读者的感觉却是偏客观的。无论是在扬雄之前的司马迁,还是在他之后的班固,都不约而同地选用第三人称来写自传,从叙事策略来说,无疑都是成功的。扬雄《自序》选用第三人称进行叙事的做法,同样符合汉代自传文学的固有传统。

通过第三人称叙事,扬雄以“他者”来叙述“自我”,有效避免了主观叙事可能导致的怀疑,从而实现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和建构。《自序》开篇叙述家世的一段文字中,有“其先出自有周伯侨者”一句。在这里,扬雄第三人称进行叙事的手法,使整段文字看起来就是史官实录,从而很容易取信于人。但这种看似客观的叙述,往往遮蔽了一些主观错误。对于《自序》中“晋六卿争权,韩、魏、赵兴而范、中行、知伯弊。当是时,偪扬侯”的说法,晋灼就曾毫不留情地指出:“《汉名臣奏》载张衡说,云晋大夫食采于扬,为扬氏,食我有罪而扬氏灭。无扬侯。有扬侯则非六卿所偪也。”(55)班固:《汉书》卷八十七,第3514页。同样较真的颜师古接着说:“晋说是也。雄之自序谱谍盖为疏谬,范、中行不与知伯同时灭,何得言当是时偪扬侯乎?”(56)同上。而扬雄强调的“雄亡它扬于蜀”,更是引起了后世学者众多的讨论。如果从叙事角度来考虑,这种看似客观的叙述,很可能就是扬雄主观的标新立异。杨慎就认为扬雄之姓“同关西之杨,特子云好奇之过,独自标异耳”(57)杨慎:《升庵集》卷五十“羊杨扬阳本一姓”条,载《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424页。。在接下来的一段描述自己性格的文字中,“雄”担任了叙事人称的角色,比如“雄少而好学”云云。这里的“雄”,实际兼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功能,因此将这段话翻译成“我从小就好学”或者“扬雄从小就好学”都不会影响我们对文意的理解。这样一种模糊性,却能起到意想不到的叙事效果。本来,对于扬雄性格的了解,当然是扬雄自己最有发言权,故而在这里使用第一人称无疑会突出真实性。但第一人称在传递真实性的同时,却容易让人怀疑其客观性,而第三人称的使用恰能弥补这一缺陷。换言之,人称使用的模糊性,使得这段文字既有第一人称叙事的真实性,又有第三人称叙事的客观性。用川合康三的话来说,这种做法“不是特定的个人站在个人的立场上表现自己,而是在作者与读者共有同一作品、作者与读者共存同一时空的条件下,作者来讲述自己”(58)川合康三:《中国自传文学》,第24页。。因此,《自序》中看起来模糊的第三人称,却使得《自序》像一部清晰的“实录”。

否定型叙事,是扬雄自我呈现的又一重要手段。这种做法通过否定某一阐释途径而拓展了更多的阐释空间,从而使得读者不自觉地加入文本创作的过程之中。且看下面一段文字:

雄少而好学,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博览无所不见。为人简易佚荡,口吃不能剧谈,默而好深湛之思,清静亡为,少耆欲,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不修廉隅以徼名当世。家产不过十金,乏无儋石之储,晏如也。自有大度,非圣哲之书不好也;非其意,虽富贵不事也。顾尝好辞赋。(59)班固:《汉书》卷八十七,第3514页。

扬雄这段自我剖析的文字在叙事上最大的特点是大量使用否定词,其中 “不”字出现9次,同样表达否定的“无”“亡”各出现1次,“非”字出现2次。后来陶渊明借鉴这段文字写作的《五柳先生传》同样使用了9个“不”字。(60)关于《五柳先生传》借鉴扬雄《自序》,近来范子晔先生有详细而精彩的论述,可参看范子晔:《五柳先生是谁》,《中华读书报》2017年9月13日,第5-6版。钱钟书先生曾指出,此“不”字乃一篇之眼目,并说:“‘不’之言,若无得而称,而其意则尤为而发。”(61)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中华书局,1979,第1228页。钱先生对《五柳先生传》的评价,显然同样适用于上引扬雄《自序》中的文字。这样一种否定式的叙事,应该是受到了道家思想的影响。《道德经》和《庄子》中经常使用否定式的叙述,比如《道德经》第一章中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62)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第221页。按,此王弼本文字。帛书甲本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乙本同。,即是采用反其道的方式来进行言说。定义是非常困难的,说一个事物是怎样的,不如说一个事物不是怎样的,这是道家常常采用的一种言说方式。扬雄早年深受道家影响,故在《自序》中使用这种否定式的反向言说,也是合乎情理的。通过叙述自己不是怎样的,从而使读者由此去思考其反面。而读者的取义,往往要比正面论说丰富。比如我们说“不是十”,那么读者可以从一、二、三等各种数字中取义;但如果我们直接从正面说“就是十”,则读者就不会在“十”之外读出其他可能性了。在上引文字中,扬雄虽没有说自己是怎样的,却告诉读者自己不是怎样的。这样一来,凡是好的品质,读者都会自动“脑补”。就此而言,否定式叙述文本在创作和阐释上都具有相当程度的开放性,可以让作者与读者一起完成作品。

概言之,扬雄《自序》继承了史传的叙事技巧,通过第三人称叙事,让文本兼备真实性与客观性。而否定型叙事的运用,又拓展了文本的阐释空间,使得读者也不自觉地参与到文本的创作和阅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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