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乔 李欣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在保险普及程度方面突飞猛进。保费规模上,中国从2010 年的14500 亿元跃升至2020 年的45257 亿元,累计增长幅度高达212.12%,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密度上,中国市场由2010年的人均1083.44元增长至2020年的3233 元,伴随的是这10 年间的保险深度由3.65%上升至4.45%。尽管如此,中国同国际上保险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十四五”时期,保险业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重大使命,帮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商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保险业转型升级,是我国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具有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既是“关键变量”,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我们正处于一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互联网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这些技术恰逢其时地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能。面对因人而异的保险需求,科技逐渐突破了传统保险行业发展的地区限制、服务单一特点,颠覆了传统业态发展模式,加快了保险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如何解决保险科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保险行业,推动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是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于我国保险科技发展现状,本文通过分析保险科技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促进科技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献计献策。
目前,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科技的进步和运用功不可没,日新月异的保险科技与不断推进的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为保险业的加速发展升级带来了新契机。在科技的引领下,保险行业的商业模式、产品、服务模式等都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保险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增强,保险业更加精准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提升。从保险行业的业务节点来看,保险科技从承保定价端、理赔端、产品端到营销端,都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发挥作用。
保险科技在承保定价端的应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为风险预测和产品定价。从保险的本质来看,它是一种规避风险的工具,要求保险产品能够确定尚未发生的风险并将其有效转嫁。因此,在预测风险的过程中,若能将数据信息和分析技术结合,风险预测的准确性必将提升。在传统保险行业中,通常利用人力方式进行风险成本的计算,而一些有关个人或财产的风险因素并不能够有效获取,这导致最后所作出的风险预测基本为粗略估计,并不能实现有针对性的风险精准化衡量。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等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应用领域的拓宽,保险公司在对风险进行判断时,可利用相关技术手段进行精准式计算。现有的研究应用有:车险产品基于原本的“从车因子”定价模型,引入了更为灵活的“从人因子”来进行辅助,对出险概率进行精准判断,以优化车险定价方式,提升了保险公司的风险预测能力和精度;保险科技的精准化风险防控用于农林畜牧产业方面,如众安在线最早在养鸡行业中应用区块链技术,以实现保险公司对农业生产的实时监控,精准化农户资产的风险评估。综上,保险科技的应用能够有效帮助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控的能力和效率,增强保险产品对个体的适应性和精准性。
▶图1 我国保险科技发展的对策研究图
有效的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是产品定价更为精准的基础。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的推进有效提升了保险公司的前端风险管控效率,对风险发生概率进行精准化计算,使产品定价更为精细化,这不仅增强了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且使产品更加“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产品定价更为合理化、人性化,从而提升保险消费者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体验感。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居民保险意识日益提高,通过合理配置保险的方式来帮助个人和家庭抵御风险、增强保障水平已逐渐成为共识。理赔服务作为客户十分重视的环节之一,其社会关注度逐渐提升。在传统保险行业中,保险理赔是保险售后服务中的重要一环,在数字信息化尚未普及的时代,通常是以人力为主。这不仅存在人力、物力、财力的无效率消耗问题,还导致了理赔流程复杂、过程漫长、赔付不到位等痛点无法解决。科技的进步和数字化的发展恰好为该问题的解决夯实了基础:第一,保险公司开始引入智能AI来自动核查保单,以优化理赔流程等相关服务;第二,保险公司通过扩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理赔方面的应用范围,搭建全新的智能理赔服务模式,有效缩短理赔时间;第三,保险科技还能增强保险公司的后端风控,通过人工智能算法的自我学习属性,从各类保险案件中有效识别出数据特征,帮助保险公司提升保险欺诈的识别能力,避免陷入保险欺诈的旋涡。综上,高科技的应用不仅克服了传统保险行业理赔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弊端,还能有效提高理赔时效,提升客户对理赔结果的满意度。
关于产品端的应用,保险科技渗透于产品设计过程中,主要把消费者行为作为核心和准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借助高新技术将目前“不可保需求”转化为“可保需求”;二是促进互联网保险产品多元化发展,以适应并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保险需要。
1.将“不可保需求”转化为“可保需求”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一些可承保但风险量化困难、理赔界定困难的项目得以推进发展。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是宠物险。宠物险最早于2004 年出现在华泰保险公司的“小康之家”家庭综合保险产品中,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此后,该险种便在保险市场中发展起来。然而,一方面,宠物发病率、死亡率较高,并且其风险概率无法准确预测;另一方面,宠物的各项医疗费用昂贵,保险公司在宠物医疗理赔上无法作出有效决策,这使得宠物险市场发展非常缓慢。如今,随着基因检测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宠物的遗传疾病、健康风险等可通过该项技术进行具体的检测,这不仅能帮助保险公司有效且精准地评估每个宠物的风险,还可以为其主人提供科学养育建议,降低宠物发病率及死亡率。因此,保险科技能够帮助公司高效率拓展保险业务,提升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缩小保险公司的“不可保”风险范围。
2.促进互联网保险产品多元化发展
保险科技的进步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使保险产品的种类更加多样化。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了网络购物的热潮,退货运费险、材质保真险、保价险等应运而生,为不少购物者提供购物保险保障。此外,网络购物促进了移动支付的迅速崛起并广泛普及开来,但余额宝、零钱通、银行卡等电子账户仍存在潜在风险,账户安全险的推出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保障了电子账户的资金安全。综上,不断发展的科技推动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更多适应于时代发展的保险产品推陈出新,提高生活的便捷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良好的营销业绩是保险公司平稳发展的必然要求。保险科技对传统保险行业的营销具有深远影响,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科技推动营销方式的变革;二是保险科技促进营销思维的多元化。
1.保险科技推动营销方式的变革
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一般是通过保险业务员、中介机构进行。如今,在科技发展与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保险公司陆续开辟新的营销模式,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搭建去中介化的网络直销平台,通过网络平台来引导客户购买适合自身的保险;二是利用直播的方式普及保险知识并销售保险。网络营销方式不仅使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多样化,拓展了客户群体,提升了销售效率,还能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让消费者更加方便快捷地购买保险产品。
2.保险科技促进营销思维的多元化
在传统保险营销中,保险业务员仅单一地关注产品种类、价格、如何有效营销等问题,采取的营销渠道也较为单一,通常是在发动亲朋好友的基础上来拓展人脉圈子,以达到保险销售成功的目的。而当数字化与互联网使得传统营销方式发生变革,打开了新式营销渠道之后,旧有的营销思维便不能适应于新的情况,应与时俱进。新时代背景下,多元化的保险营销方式与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不断冲击着保险业务员的销售思维,因此,保险业务员不仅需要有丰富的保险知识,建立用户思维、分析用户特质,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更要打造自己的营销品牌和文化价值,从而才能真正在保险营销中占据一席之地。
虽然保险科技推动了保险业的转型升级,但是科学技术在推动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及问题,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数据收集与分析能力薄弱;二是保险科技发展隐藏的风险;三是相应法律法规缺乏规范性与统一性。
从理论上来说,保险科技的发展能够推动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保险公司业务开展效率,从而增强保险公司收集数据能力。但实际上,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和分析方面仍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问题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目前保险公司不少用户接触点数据流失,无法为保险公司风险控制、产品设计、产品营销等环节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因此,保险公司的数据收集系统仍有待进一步优化。第二,保险公司缺乏信息整合部门。保险公司整体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如用户信息维护、核保、理赔等是由不同团队负责的,而不同的环节中均存在用户接触点,这些用户接触点所获得的数据也由不同团队拥有,并没有专门的数据处理部门将不同环节的数据进行整合,这不仅无法将各环节收集来的数据最大化利用,而且不利于保险公司对客户偏好、风险等进行综合性分析并应用。第三,众多保险公司在数据应用、数据分析、数字化战略整合上的思考尚未清晰化。虽然保险公司可通过传统保险业务、互联网途径或者移动设备等获取一定量的数据,但是在获得数据之后,如何将这些数据应用于风险控制、产品设计、客户甄别、市场营销等方面则甚是模糊。
综上可知,保险科技的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是用来支持保险公司经营产业链更好地运作,但数据收集不充分、数据整合能力欠缺及数据应用途径不清晰会使保险科技发展后劲不足,推动保险高质量发展进程缓慢。
科技进步为保险行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但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主要为用户隐私泄露风险与系统性安全风险。
1.用户隐私泄露风险
保险科技利用大数据、云储存等技术形成了大型信息交互平台,颠覆了传统保险行业的运营模式。而通过信息交互平台所形成的数据资源,通常情况下详细记录了用户的养老、医疗、消费、支付、健康等相关信息,是保险公司重要的战略资产。一旦这些数据资源发生泄露,会对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因此,网络和信息安全逐渐成为保险行业所关注的重点。
2.系统性安全风险
由于保险科技属于跨行业跨领域式应用,所以,产业融合使得各领域的业务范围边界模糊,从而导致市场交易结构更加复杂。与此同时,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金融工具也具有跨市场、交叉性等特点,会增加保险行业的系统性安全风险,而这一风险是难以防范的。
如今,保险科技的发展逐渐成熟,度过了1.0的电子化阶段与2.0的信息化阶段,步入了3.0 的智能化阶段。随着2021 年《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的正式发布,我国科技保险正式走入发展期。由于科技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其更容易受到有形及无形风险的影响,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就目前来看,银保监会与地方政府已初步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法规,以促进保险科技规范性发展,如《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等。然而,我国关于保险科技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与保险科技有关的政策法规虽多,但并不统一,形式较为散乱,无法为保险科技的争议处理提供规范性、统一性指导;第二,已有的法律供给多延续传统保险的条款形式,与保险科技的特点不相适应,难以有效保障相关主体的权利。基于此,我国应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近年来,保险科技的迅速发展对全球保险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产生了深刻影响。保险科技成为全球传统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我国在保险科技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然而,从总体上来看,在资源投入、成果运用方面,我国保险科技的发展仍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发展空间巨大。为更好推动保险行业及保险公司对科学技术的利用效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各保险公司应加大对保险科技的投资力度和应用程度,通过成熟且多元化的技术,尽量减少用户接触点数据流失,丰富保险公司数据资源。第二,保险公司可以考虑成立综合性数据整合部门,将保险行业产业链各环节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整合,为风险控制、产品定价、产品营销、理赔服务等提供充分的大数据支持。这不仅能提升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还能使保险产品与服务精准化以满足保险消费者的需求。第三,保险公司在提升科技应用水平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使保险科技的应用路径明确化和保险科技创新的方向清晰化,以达到推动保险业转型发展的目的。
科技的进步,既推动了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而这些风险都与保险业的稳健发展息息相关。为提升保险公司的风控水平,第一,保险公司应合理利用科技赋能保险行业发展与保险产业链有效运行,努力让保险科技作为提供风险保障的助力,提升风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第二,重视信息安全性。为保证用户数据信息的安全,防范用户信息泄露风险,一方面,行业协会应牵头各大保险公司,运用成熟的科学技术,共同商量制定信息安全风险预案;另一方面,银保监会也应出台相应政策,督促并支持保险公司采取相应举措以保证用户数据安全,从而更好地保障保险消费者的隐私与权益。第三,处在保险科技3.0 智能化阶段的当下,保险科技的运用使得市场交易结构更加复杂,因此,保险行业及公司要更加重视保险科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风险,尤其是针对复杂性高、关联性强的技术性问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防止系统性安全风险。
从监管方面来看,在保险科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旧有的监管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保险体系的发展,现有的制度规章缺乏统一性和针对性。因此,笔者建议构建与时俱进、及时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系。第一,坚守“保险姓保”的基本原则,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监管的制度与能力建设,推动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立法的完善,以规范保险科技的发展。第二,为更好地推动保险科技发展,相关监管部门要充分了解保险科技的业务特点、风险特征等,从而制定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法律法规,以提升保险科技的监管效率。第三,加强国际合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国际保险业在保险科技方面的先进监管经验,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