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春耕, 汪如锋
(中南民族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老年群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发展老年体育事业关系着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与高质量生活。发展老年体育,从宏观层面来看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充老年体育服务体系的有效方式,是响应健康中国号召和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举措。从老年人个体微观层面看,发展老年体育是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预防疾病、减少就医费用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对老年体育的研究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与规模,表现在政策的不连续性、执行力度与效果欠佳、老年体育公共服务不完善等方面,制约了老年人体育锻炼的有效开展。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深刻认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主要矛盾,持续稳步提升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指导水平;明确指出要为老年人健身提供更多场地设施、健身指导、赛事活动,推广研发适宜老年人的健身休闲运动[1]。因此,加强老年体育发展研究,分析国内现状,借鉴发达国家老年体育发展经验,对其路径进行合理优化,对于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就对老龄化这一概念有所研究。但相对于国外老龄化研究起步较晚,学界对人口老龄化概念的界定,到目前为止仍无统一的观点。根据联合国对人口老龄化概念的定义,60岁及以上人口即为老年人口,是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大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趋势[2]。新时期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既要做到站位“高”,做好体育政策发展规划,又要做到落地“实”,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还要充分意识到应对老龄健康问题不是短期的过程,需要结合中国当前的老年人口情况,寻求长远的破解之道。为此,从人口老龄化视角对老年体育发展的国际经验与本土策略进行理论与实践探讨。
政策体系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牵制且与外界环境相互影响的不同政策形成的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完善的政策体系所具备的功能主要有3个方面。①要保证政策之间的协调性。老年体育政策分散于各个部门政策文件中(如民政局、体育局及相关体育协会、老龄委和社区等),各部门间需要相互沟通协商,避免政策的重复性与矛盾性。②确保政策的相对稳定性。老年体育政策体系是一个有机互动的整体,部分政策的变动也会影响其他政策的变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保证政策之间相对稳定。③尽可能实现政策功效的最大化。科学的政策体系能够让政策之间做到相互衔接与有机统一,产生1+1>2的效应,实现政策指向的终极目标[3]。
社会支持理论是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与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社会行为。社会支持理论分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两种,正式支持主要是指政府、社会组织的支持,非正式支持包括家人、亲戚、街坊邻居、朋友等的支持。支持对象为三类社会性弱者,分别是社会性社会弱者(如失业者)、自然性社会弱者(如天灾等受害民众)、生理性社会弱者(如残疾者、老人)[4]。那么,在人口老龄化持续加重的现状下,家庭很难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已成为实然,依靠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的支持将成为应然之举。发展老年体育离不开政府、社会、家庭的支持与鼓励,让广大的老年人群参与到运动、健身、休闲中来,才能继续发挥老年人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社会性作用。
人口老龄化会带来人口数量、质量、结构的趋势性和根本性变化,将深刻地影响现代化的目标内涵和方式选择[5]。通过深入分析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发现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以下几种趋势。
1)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增速较快。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在2020年达到1.91亿人,其占总人口比重约为13.5%,也就意味着全球每4个老年人其中一个就是中国人。据估计,到2057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顶峰为4.25亿人,占总人口比重为32.9%~37.6%。老龄化增速快表现在从2001年开始中国65岁以上人口超过7%,标志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到2021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高于14%,用了21年的时间中国老年人口步入深度老龄化,增速时间短于法国(126年)、英国(46年)、德国(40年)。
2)空巢化、高龄化问题日益突出。2020年中国80岁及以上人口有3 600余万人,预计到21世纪中期将达到1.59亿人,随着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增加,将给家庭养老带来沉重负担,特别是一家多老现象,老年抚养费用支出上升。2021年老年抚养比约为20%,预计到21世纪中期将突破50%,也就是每两个年轻人需要抚养一位老人。养老人与养小孩对于年轻人来说都是不易之事,年轻人不得不两头承压。另外,如何应对高龄老人的健康问题也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
3)未富先老。发达国家在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远高于我国。以2021年为例,中国人均GDP约1.2万美元,挪威人均GDP约8.9万美元,瑞士人均GDP为9.3万美元,爱尔兰人均GDP达9.9万美元。虽然我国人均GDP已趋近于发达经济体下限,但我国老龄化程度已高于中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准,正面临着经济和养老负担加重双重压力。
美国没有专门制定老年体育政策的部门,其体育政策体系中涵盖了国家老年政策、健康政策中关于老年人体育政策和专门性老年人体育政策几个方面。美国在老年体育政策制定方面具有连续性,循证政策是美国老年体育政策制定的基本范式。从政策目标角度看, 美国在老年体育政策执行实施过程中从“偏向结果”向“注重过程”嬗变。从政策制定视角看,美国在老年体育政策制定方面善于发挥社会多方联动作用,体育政策主要由国家公园管理局、疾病控制预防局、房屋和城市发展部、国家老龄研究所、环保署(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EPA)5个部门制定。联合了政府、非政府组织、科研组织等多领域多部门的协调合作管理,是推动美国老年体育持续平稳前进的“发动机”。
依托社区是美国老年体育执行落实的有效着力点。建立社区合作联动机制是推进老年体育协调发展的“黏合剂”。作为先导性的美国老龄组织,国家老龄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n Aging in the United States,NCAUS)在《健康老龄化研究网络的最佳实践推广计划》中多次发布老年体育活动报告,涉及老年体育活动的开展方式,老年体育活动的最优选择,老年体育活动制定规划,社区老年体育活动专业人员指导,鼓励社区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康服务等,可见NCAUS在这方面重视度极高。
除此之外,美国还重视老年人个体需求和老年体育科学实践应用研究,尊重个体锻炼行为方式的选择,兼顾老年人之间的差异性以及自我锻炼意识的培养。美国在20世纪以来对老年体育研究项目较多,如美国学界对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相关性进行了大量研究;BYEON H等学者科学循证了持续性体育活动对老年人抑郁等心理健康具有积极作用[6];VICKI A F等通过追踪调查,研究老年人的损伤严重程度、评估和体验的幸福感基于日常活动的作用[7];经过系列研究证实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能够干预老年生理疾病,如衰老、肠道微生物群和代谢性疾病等可以通过体育锻炼干预进行管理[8]。
德国宪法中同样缺少针对体育运动的专门性政策,联邦立法在体育运动方面规划鲜见。但德国的体育社会团体针对本国老年人群体发布了系列的全国性计划且组织了众多全国性、省级性、地区性的大小赛事活动。在体育政策的制定中,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是其政策制定的一大特征, 而且还邀请老年人群体代表参与[9]。
德国体育属于社会主导类型, 其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是各体育组织的最高管理机构, 所有与体育相关的俱乐部都会直接或间接受到不同州、地区和城市的专业协会以及体育联合会的管理。政府的职责是对体育组织发展提供资助与监督,如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监督体育组织的合理、合法、平稳运行等[10]。
德国在老年体育研究方面始于20世纪70年代,一直以来特别注重研究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主要由高等学院对老年体育进行研究。例如,德国在其科隆体育学院首次开设了老年体育硕士专业,其后更名为体育和运动老年学专业,培养目标是能运用社会学、营养学与生理学、心理学、运动训练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研究老年人体育活动,并积极分析老年人社会心理问题,创新老年人身体活动锻炼方法,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近年来,德国陆续在各高校开设了此专业,目的是使老年人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保持健康。
日本体育管理模式与美国有所不同,与我国有类似之处。日本采用三级管理模式,由政府到都道府县到市区町村。日本关于老年体育政策方面的专门性政策并不多, 但在体育促进健康方面的法律条款较多, 在全国性体育政策部分文件内包含了老年体育,为其老年体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目前,日本在体育法规体系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基本法为核心、民法为骨干、地方性法规为基础的体育法规体系,在体育活动实施执行中逐渐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政策制定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从基层往高层逐级汇集意见, 体现了国民的意志与国民体育权利被充分重视。
从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向社会体育的转变是日本体育当前的发展趋势。老年人参与体育促进健康逐渐受到社会重视, 日本政府鼓励专业性指导员与社会企业参与老年体育,对老年人科学健康参与锻炼和老年基础服务设施需求提供支持。政府还将体育纳入法律中,如体育基本法中规定将“体育是所有人的权利”作为核心主旨,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完善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的基础配套设施;二是确保专业性指导人才充足;三是尽可能降低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成本,政府做好资金方面的扶持[11]。可见,日本在体育发展方面是极其重视保障国民的体育权利。
日本的体育科研是在日本体育学会的指导下进行的。在20世纪中期,日本对于体育研究的内容就已涉及老年人群,在体育方法学方面研究较多,主要是研究老年人如何科学健康参与锻炼,如何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以及选择最佳运动环境和适宜内容等方面。
总之,通过分析美、德、日三个国家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在老年体育发展规划中适当放权,由老龄委员会、体育联合会等组织进行管理,国外在体育政策制定体系方面更加完善, 注重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尊重国民的体育权利,为他们提供科学的体育锻炼指导与先进的健康服务设备。相对于国内而言,他们更早地意识到发展老年人体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对我国既是一种发展机遇,同时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挑战。21世纪中叶,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是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时期,积极、科学、有效采取措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极其重要。基于人口老龄化视角与相关理论,分析优化老年体育发展路径,完善老年体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不断增强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升老年人在体育参与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发展老年体育需要健全体育促进健康的政策体系,推动老年体育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与完善,特别是在老年体育的政策制定规划中,确保老年体育政策指导的连续性,加强在老年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政府在体育政策制定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是发展我国老年体育事业的领导者、谋划者与指挥者,是发展老年体育事业主体之一。目前来看,扩大老年体育政策执行主体、适当放权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这需要协调好各级政府的老年工作机构与群众体育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同体化与异体化的关系,更好发挥联动效应。此外,政府在制定体育政策的同时,也应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出台与之相匹配的评估机制,健全老年体育在政策制定、实施、监督与评估方面的法律保障,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老年健康应对举措是全社会正在思考与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那么应对老年健康问题不应该只需要政府、社会或某个组织单方面的努力,而是以政府、社会组织与家庭三者协同,共同参与,集思广益,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基本理念。首先在体育政策执行主体方面,应扩大老年体育政策执行的主体范围,使其政策执行的同体化与异体化相结合,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执行的网络组织制度。其次是重视纵向横向联动,纵向方面需要加强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老龄工作部门、体育部门的联系,确保老年体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统一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横向上加强体育、民政和老龄委等部门在老年体育执行中的联动,进行协调分工,建立体育服务问责制。最后是要吸收利用其他学科领域知识,注重交叉学科的实践运用,如“体医结合”“医养结合”等。
老年人健身、养生项目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并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锻炼方法和理论。我国传统的体育锻炼养生项目有五禽戏、八段锦、易筋经、太极拳、气功等,都对老年人身心活动有很好的帮助。还有利用呼吸锻炼人体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的新锻炼方法(如新气功、练功十八法、导引养生功等),都具有很高的锻炼功效与价值。众多传统体育锻炼养生方法具有神形兼备、内外俱练、动静结合、刚柔并济的动作特征,对老年人身心锻炼比较系统全面。有实验证明,传统健身方法(太极拳、太极剑锻炼)在延缓复杂信息加工能力的衰减方面比慢跑锻炼效果更佳,表现为传统健身方法所需运动负荷相对较低,能更好地整合提升老人的注意力。因此,在推动老年体育发展中,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国传统体育养生项目,举办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体育锻炼活动,既传承了优秀的体育传统文化又促进了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形成良性循环。
老年体育发展离不开群体组织的带动,需要各级各地区管理部门或社区建立组织一系列活动,把老年共同爱好者联系在一起,在锻炼中互帮互助,在心理上互相慰藉,继续发挥老年人在体育事业发展方面的推动作用,尤其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面对老年体育组织力量薄弱、缺乏科学指导、服务设施不完善等现实问题,首要任务是推动老年体育组织化建设,确保老年人在体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配套完善,加强老年人体育锻炼指导,推动老年体育组织平稳有序发展。同时给予老年体育组织足够的支持与激励,拓宽其发展的空间,满足老年人对健身的需求。加大老年体育组织宣传力度,鼓励老年人参与锻炼,提升老年人对体育促进健康的思维认识,提高老年人参与度,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把“体育生活化”视为发展老年体育的终极目标。
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在锻炼的方式、项目、场所等选择上会有所不同,需要差异化看待,尊重个体需求。相关研究表明,个体的行为受自身的体育参与动机和自我效能、健康习惯和文化水平的影响,其行为在自身认识的框架内改变,很少考虑旁人的建议。因此,可以尝试为老年人建立体育服务的数据库,至少包含政策环境、群体、个人三方面的信息服务。通过大众媒体对老年人提供体育活动指导,提升老年人体育参与积极性,向老年人传播锻炼知识等(群体环境)。在老年人科学研究方面,国外研究成果较多,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老年体育服务中的应用,如利用互联网技术对老年体育进行远程干预、运用重力感应技术对老年人活动位置进行定位等。我国老年人数量庞大,服务需求无法及时满足,加强老年体育服务方面的科学研究,如将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应用于老年体育组织管理、服务指导、健身需求等方面,达到人、机、物一体化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参与锻炼提供智慧化服务,其发展前景不可限量,意义深远。
我国人口老龄化到21世纪中叶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恰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开局之际,如何破解守正之困,寻觅发展之路,借鉴他山之石,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口老龄化应对政策,是亟待体育学界专家学者努力的议题。应对老年健康问题,应当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老年体育实施路径,共同参与其中才能真正实现效应最大化,发挥体育在促进老年友好型社会、代际融合、和谐社会的构建中的“协调剂”“催化剂”作用。同时,激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有助于推动老年体育服务性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