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琳[贵州财经大学,贵阳 550025]
“贼”字有很多义项,可以在句子结构中做动词、名词、形容词和副词,在普通话中常被用作名词,表示“盗窃的人”的意思。而一些东北官话方言系统中的“贼”除了常用作名词之外,还是实际生活口语中最为常用的程度副词。关于中国东北官话方言词汇中程度副词的研究,学术界主要是从它们的用法和特点角度出发来研究的。于金池(2019)对程度副词“贼”的特点和用法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张然(2016)是从语用的角度对程度副词“贼”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陶玲(2011)则是从历时的角度分析了程度副词“贼”实词虚化的过程及路径,并且解释了其语法化的生成机制;左乃文(2016)的《浅析东北方言程度词缀“焦”》,作者认为“焦”和“贼”并不相同,“贼”为程度副词,而“焦”为状态形容词前表程度的词缀;张雷(2019)的《浅析黑龙江方言“老”的用法及其影响因素》,对作为程度副词的“老”和作为词语前缀的“老”字进行分析,并总结出了影响“老”字用法的因素。但是关于程度副词“贼”的程度等级的说明还没有文章进行明确的论述,笔者认为采用原型范畴理论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本文将在认知语言学中原型范畴理论的指导下,以拜泉方言中的“贼+X”结构为研究对象,考察该结构的语义变化及应用情况,从而促进人们对拜泉方言的理解,对丰富语言的多样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所选语料主要来自北京大学汉语语料库,部分例句来源于网络。
原型范畴理论是英国哲学家Ludwig Wittgenstein 在提出家族相似性的自然范畴的基础上形成的理论,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其中,原型是图式性网络中的一个单位,具有高度的凸显性,使用频率高,可以看成是一个基于引申的标准。而范畴是一个抽象概念,是针对某具体事物做的客观分类,我们今天经常提到事物的概念范畴化,也就是能够对外界事物现象进行某种主观认识概括,这恰恰是帮助我们重新认识整个世界存在的某种关键性思维认知的方式。如果我们本身没有了这些范畴化认识能力,那么我们自身就可能无法去建立一种概念框架系统和思维语义系统,无法深入认识客观物质世界内的诸多复杂社会现象,无法准确理解自然界各类社会事物内在的复杂关系等。而“范畴”就是范畴化的结果。
原型范畴理论就是范畴化的理论体系之一。该理论把每一个多义词都看作一个语义范畴,在这个语义范畴中各个义项的地位是不同的,是有等级划分的。其中最典型、最常用的义项是基本义,相当于原型范畴理论中的原型义,往往是人们最先获得的,也是最原始、最基本的义项;而转义是围绕着基本义不断向外扩展形成的,与基本义的关系就是原型范畴理论中所说的“家族相似性”。例如:鸟类中的麻雀就因为极高的家族相似性被列为典型的成员,而企鹅则因为较少的家族相似性被排除在鸟类成员之外。不同成员之间依据家族相似的多少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从语义范畴的角度看,程度副词作为专门表达程度语义的范畴,其语义强度是不同的。王力先生认为没有比较对象的程度副词表达的程度义更强,可视为绝对的程度副词,即绝对程度副词范畴;而有比较对象的程度副词表达的程度义偏弱,因此可将其视为相对程度副词,即相对程度副词范畴。同一范畴内的不同成员是有不同的等级的,王力先生认为绝对程度副词范畴中的成员分为超高级、极高级、次高级和较低级四个等级。本文在各位前贤的基础上,采用认知语言学中的原型范畴理论,对拜泉方言中的“贼+X”结构及程度副词“贼”的程度等级进行系统分析。
《汉语大字典》中,“贼”共有12 个义项。其中义项做动词有4 个,做名词的有4 个,做形容词的有3 个,做副词的有1 个。如下表:
“贼”字最基本的用法可以用一个“坏”字来概括。《说文解字》认为:“贼,败也。从戈则声。”本义是动词“破坏”的意思,早在先秦时就已经产生了,通常是指对某物进行破坏和损坏。例如,《坟·摩罗诗力说》中:“非彼不生,即生而贼于众,居其一或兼其二,则中国遂以萧条。”毁坏和破坏的行为通常是某个人作为,所以后来“贼”又进一步引申出名词义项“毁坏某件事、某种东西的人”。又如,《汉书·高帝纪上》:“明其为贼,敌乃可服。”具有这种行为的人在性格上通常会有一定的特点,所以又在该名词义项的基础上通过隐喻的方式进一步引申出形容词“不正派的”和“狡猾”的含义,例如:这个人可真贼啊,以后要小心和他相处了。而“贼”做程度副词“很、非常”的义项直到明清时期才被引申出来。例如,《红楼梦》第十九回:“都是茗烟调唆的,等我回去告诉嬷嬷们,一定打你个贼死!”但这个义项现阶段基本只保存在方言中,成为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交际词语,尤其在拜泉方言中用得较为频繁,例如:“今天贼冷,你多穿点衣服吧。”程度副词“贼”在使用中,通常是以“贼+X”的结构出现,在该结构中,“贼”表示程度,通常指程度很高,相当于“很、非常”的意思,表示对“X”的强调。
“贼”做程度副词时构成的“贼+X”结构在拜泉方言中使用得十分频繁,该结构中的“X”通常是形容词和动词。同时,“贼”在拜泉方言中又可以做词语内部的语素成分。拜泉方言中有“贼拉”一词,同样表示“极其、非常”的程度义,与程度副词“贼”的语义及语法功能相同。在“贼拉”中,“贼”作为词内语素参与构词,表现出了鲜明的词汇化趋势,在这里笔者则不着重讨论了。
“贼”作为程度副词可以修饰形容词起到突出强调该形容词的作用,表现较高级的程度,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况:
1.“贼”修饰的形容词“X”在音节上既可以是单音节的,也可以是双音节的。例如:
(1)今天天气贼热。
(2)这个土豆烤得贼香。
(3)他走得贼快,我根本就撵不上他。
(4)他吃饭吃得贼慢,上学都迟到了。
(5)张伟真的贼聪明,那么难的数学题都做出来了。
(6)我家的小院子被我收拾得贼干净。
(7)小明真的贼憨厚,我喜欢和他交朋友。
(8)你没能来我的生日聚会,我真的贼难过。
在例句(1)(2)(3)(4)中,程度副词“贼”后均为单音节的形容词,是对形容词的强调;例句(5)(6)(7)(8)中,程度副词“贼”后均为双音节的形容词,表示形容词所表现性质或状态的强烈。而且“贼+形容词”结构中对形容词词义的褒贬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2.“贼”也可以与其修饰的形容词重叠,但是重叠后通常要加上“的”作词缀,表示程度的加深。例如:
(9)村东头老王家那一家人真的贼坏贼坏的。
(10)我再也不和他一起走道儿了,他走道儿真的是贼慢贼慢的,我奶奶都比他走得快。
(11)那个看门的大爷脾气贼怪贼怪的,我都不敢和他说话。
(12)别惹我,我今天贼烦贼烦的。
重叠的作用主要是突出强调。在上述例句中,“贼坏贼坏的”“贼慢贼慢的”“贼怪贼怪的”“贼反贼烦的”分别表示对形容词“坏”“慢”“怪”“烦”的凸显与强调。
“贼”作为程度副词同样可以用来修饰动词,表示动态的程度级别很高,相当于“非常”。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1.程度副词“贼”能够修饰表心理活动的动词,这与普通程度副词的用法一致。例如:
(13)我贼喜欢这个镯子。
(14)我今天对自己的表现贼失望。
(15)我贼惊讶他们两个人今天竟然领证了。
(16)我贼高兴我通过了这次考试。
在上述例句中,“喜欢”“失望”“惊讶”“高兴”均是人的主观心理感受,都能够被程度副词“贼”修饰,表示感受的程度很高。
2.“贼”也可以修饰表“使、让”意义的动词加上表示心理活动的名词所组成的动词短语。例如:
(17)这孩子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贼招人喜欢。
(18)你随地吐痰的行为贼讨人厌。
(19)你今天的表现真的贼让人失望。
(20)你下次能不能给家里打个电话,小姑娘大晚上不回家贼让人担心。
在上述例句中,“招人喜欢”“讨人厌”“让人失望”“让人担心”都是“使令动词+名词(表心理活动)”的形式,是能够被“贼”修饰并突出强调的。
3.“贼”可以用来修饰表能愿的动词短语。例如:
(21)我弟弟真的贼能吃,他自己吃了一整只鸡。
(22)只要工资高,我是贼愿意卖力气的。
在上述例句中,“贼能吃”“贼愿意卖力气”均是表示能愿的动词短语,同样,能够被程度副词“贼”修饰。
程度副词根据其表示的程度高低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果我们将程度副词看作一个程度范畴,其中拜泉方言中的“贼”根据其属性等级应该属于次高级的绝对程度范畴。
1.拜泉方言中的“贼+X”结构中的“贼”属于程度等级的量的范畴,起到突出强调后面的“X”的作用,该结构比一般的“程度副词+X”所组成的结构所表现的程度更高。例如:
(23)肯德基新出的这个冰淇淋贼好吃。
(24)肯德基新出的这个冰淇淋挺好吃。
(25)肯德基新出的这个冰淇淋很好吃。
(26)肯德基新出的这个冰淇淋比较好吃。
在上述例句中,同样是用程度副词来表达“冰淇淋好吃”的语义,但好吃的程度高低却是不同的。例句(24)(25)(26)只是对好吃的程度的一种表述,语气相对缓和平淡。而例句(23)中的“贼+X”结构,虽然与普通话中的“挺+X”结构、“很+X”结构表达的含义相当,同属于一个程度等级的分类,但是表示的程度等级却是不同的。“贼”是对后面“X”的程度的等级进行强调,它的语义逐渐虚化,仅仅是一个强调突出事物特点的程度副词,表示程度很高。可见,例句(23)的“贼”所表示的“冰淇淋好吃”的程度要明显高于例句(24)(25)(26)中的“挺好吃”“很好吃”和“比较好吃”。而且在拜泉方言中的程度副词“贼”带有强烈的主观性,体现了说话人对自己所陈述的观点表示肯定,并希望能够引起受话者的关注与肯定。例句(23)表现了说话人对这个冰淇淋的强烈肯定,并且希望受话者也能够买一个尝一下,寻求受话者的肯定。例句(24)(25)(26),则语气委婉柔和,只是客观陈述。而且“贼+X”结构在语境中也可以是说话人自发地表达出来的,不需要第三方人的引导。而例句(24)(25)(26)通常是需要引导才能表达出来的。由此可以看出,“贼+X”结构在绝对程度范畴中家族相似性较低,属于其中的非典型成员。
2.在拜泉方言中,“贼+X”结构表示程度的加深,但并不是所有的“程度副词+X”的结构表示的程度都低于“贼+X”结构。例如:
(27)他贼开心在贵阳吃到了东北菜。
(28)他特别开心在贵阳吃到了心心念念的东北菜。
(29)在贵阳竟然吃到了正宗的东北菜,他老开心了。
(30)我们在贵阳吃到了他的家乡菜——东北菜,感觉他超级开心。
在上述例子中,“贼+X”结构比“老+X”“特别+X”和“超级+X”结构程度低,“贼开心”没有“老开心了”“特别开心”和“超级开心”程度高。
由此可见,从总体上看,拜泉方言中的“贼+X”结构是表示强调某人或某事物程度等级的一种结构,该结构对“X”所表示的强调对象是更高的等级,属次高级程度范畴中的非典型成员,并带有很强的主观成分,这与东北人直率、夸张的语言特点有关。
综上所述,运用原型范畴理论能够很清晰地对拜泉方言中的“贼+X”结构进行分析,并从历时角度说明该结构中“贼”的语义变化及该结构中“X”的词性。“贼+X”结构属于程度范畴的次高级的边缘类型,或次高级的非典型成员,其功能主观性很强,在语言上发挥着突出强调的作用。一般情形下,“贼+X”结构所表达的程度量级要高于一般的“程度副词+X”结构,但少部分“程度副词+X”结构所表达的程度量级要高于“贼+X”结构,例如“老+X(+了)”“特别+X”以及“超级+X”结构。由此可见,程度副词之间的程度量级是有差异的。通过原型范畴理论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也能够促进人们对拜泉方言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