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蓉,王海琼
(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1.1.1 人居环境的内涵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吴良镛受到道萨迪亚斯“人类聚居学”的启示,于1993年在国内提出了“人居环境学”的理念。吴良镛在《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中指出人居环境的核心是人,基础是大自然,人居环境是人类与自然之间发生联系和作用的中介,包括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支撑系统等五大系统[1]。同济大学教授刘滨谊在《人居环境研究方法论与应用》中将吴良镛的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作为研究人居环境三元论所依托的思想理论之一,在书中阐述了三元论的人居环境观,并指出人类的生存环境不限于山水,在山水之间,还有中间层次人造的人居环境,他认为人居背景、人居活动、人居建设是构成人居环境的三要素[2]。
1.1.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涵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涵界定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宏观的角度阐释。单正英等人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山、水、田、路、林、村综合整治[3]。陈水光等人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多层内涵,包括空间重构、生态修复、文化锻造等方面,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4]。二是从微观的角度阐释。李裕瑞等认为农村人居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层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通过一定的方式,着力解决行路难、如厕难、环境脏、村容村貌差、基本设施问题等硬环境方面的问题以及解决公共服务落后等软环境方面的问题[5]。朱琳等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安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秸秆处理等[6]。
从农耕社会的历史来看,传统乡村的农耕生活主要具有靠天吃饭、以农业为生的特征,农民的生产生活具有自循环特点,传统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关系是和谐的[7]。而对于环境逐渐产生污染问题来看,李全鹏认为垃圾是现代化的产物,是无法降解的现代化产物和传统丢弃行为的冲突凸显了垃圾问题[8],王晓毅认为农村环境问题产生于微观的过度现代化[9]。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的财政投入相对不足。为了改变城乡不卫生现状和传染病流行的现实,关注的是农村人居环境之下的居民健康问题,号召群众进行了一系列关于整治环境的卫生运动[10]。此间,我国开始实施以农辅工、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11],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加重。另外实现严格的农村户籍制度,农户的行为空间被严格地限制在农村领域,这使得单位生产空间范围内承载了过多的人口与劳动力,当超过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时,则加剧了乡村生态环境的恶化[12]。
(9)粗裂地钱 Marchantia paleacea Bertol.赵文浪等(2002);刘胜祥等(1999);李粉霞等(2011)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长期致力于解决温饱的发展阶段[13]。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农民只重视温饱问题的解决,而忽视居住环境的改善,久而久之地会使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逐渐变多[14]。后期在实践中开展了改造村庄环境卫生的活动,但该阶段主要重视城市人居环境的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仍未得到充分重视[15]。随着户籍制度的放松,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他们在环境整治参与的积极性更强却严重流失,造成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滞后和缓慢[16]。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的发展阶段[17]。党和政府先后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美丽宜居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它们依次是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18],当前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是在以往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提出的,现在正处于前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阶段。
1.3.1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
“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19]和美的人居环境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重要指导。周隆斌指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提出的人类与自然和解以及人类与自身和解的“两个和解”思想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促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依据[20]。林美玲等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统一,人与自然关系异化,人与自然关系和解三个关系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这些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为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理论支持[21]。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所蕴含的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品质为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关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理念为当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1.3.2 中国传统人居环境观
中国传统人居环境观中的“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以及追求精神居所和理想家园的理念,为人居环境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作用。祁素萍等指出中国传统人居环境的选择受到传统儒家和道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形成了适宜我们自身的独有的人居环境营建智慧和人居文明,必须要重视对传统人居环境营建智慧的继承和对人居文明的保护[22]。刘沛林指出中国传统居住文化中有“诗意栖居”的理念,它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传统的人居环境思想,中国传统的人居环境以追求诗意的栖居之境为目标,以追求精神居所和理想家园为情怀,对现代的宜居环境建设富有启发作用[23]。
1.4.1 经济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旅游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上。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崔昕指出通过发展全域旅游,能为本地区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提倡将全域旅游的理念融入到乡村旅游开发和人居环境整治的进程中[24]。宋旭超等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能为乡村旅游业提供良好空间和资源保障,而乡村旅游的发展能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充实的资金保障[25]。张攀攀认为唯有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才能更好地为发展乡村景区,乡村建设景区化有助于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以及其他各领域的发展[26]。
1.4.2 社会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社会民生的提升方面。申琳等认为人居环境整治不仅美化了居住环境,还创造了诸如村庄保洁、绿化养护等就业岗位实现农民增收,从而提升了农民的主观幸福感[27]。皮俊锋等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环境改善不仅可以保障人民的环境权益,而且更重要的是提升农民作为最集中的受益者的生命健康权益,财产权益及发展权益[28]。
1.4.3 生态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生态效益主要体现在乡村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上。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着协调乡村经济发展和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矛盾[29],但生态本身就是经济[30],不断提升乡村生态系统的功能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有助于乡村生态功能的提升,还能为城乡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础。张远新认为乡村特有的生态功能为全国人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态产品,城镇居民的生态环境和生态需求离不开乡村这个巨大的生态基地和生态屏障[31]。
1.4.4 文化效益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文化效益主要体现在“留得住乡愁”上。纪志耿认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存在“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人”等问题,这与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急剧转变,造成的绿色清洁生产难、乡愁记忆保留难和人居环境整治难有关[32]。黄振华等认为乡愁必须通过“具象”的要素来承载和表现,才能够激发人们的乡愁意识,要在生态和谐中守住乡愁,并在其中提到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守住乡愁的重要方式[33]。郭世松认为美丽乡村的乡愁价值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创建的重要发展方向[34]。
实践活动是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梳理实践活动总是离不开实践的主体和客体,基于这样的逻辑,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实践活动的实践路径将主要从主体路径,客体路径这两部分展开。
1.5.1 主体路径:围绕“三大治理主体”探讨实践路径
韩玉祥认为从政府职能转型表明,依靠政治强制与政治动员来推动人居环境整治难以取得成效,新时期的人居环境整治必须更加重视社会自治力量的运用[35]。因此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进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但常烃等在研究中发现,村民对公共产品付费的意愿不强,他们认为环境服务理应由政府提供,需要逐步培养村民作为环境治理主体的意识[36]。宋国凯、李岩以村民主体为视角提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四条可行路径,分别是综合整治、系统整治、源头整治和分类整治[37]。综合来看,张诚认为要搭建环境合作网络,进而形成多元共治的整体性治理格局[38]。王博文等人建议基于三大主体建立相应的管护机制,包括制度管护、社会化管护、承包管护及群众管护[39]。
1.5.2 客体路径:围绕“三大重点任务”探讨实践路径
国家出台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闵继胜等基于安徽省的实地调查发现设置固定垃圾点有利于提高农户生活污染治理意愿[40]。李冬青等基于实证研究发现,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使用收费制度有助于强化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效果[41]。申军波等指出在推动我国厕所革命的进程中需要处理好五大关系,具体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建设与管理、数量与质量、造景与造福、政府与市场、平常与非常方面的关系[42]。于法稳等认为要考虑区域的差异性特征并选择适宜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另外村容村貌的改善应走“亮化、硬化、美化、绿化、立体化”的多化融合之路[43]。
综上所述,学术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内涵、相关背景、理论依据、效益及路径的研究探讨较为深入,取得了很丰富的成果。相关研究采用的是宏观与微观兼顾,客观与主观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辅相成的研究方法。客观来说,从宏观层面探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研究多为定性分析,主要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民生,生态功能,乡愁记忆等。而从微观层面探讨农村人居环境多是定量分析,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一些具体问题展开的深入研究,并从效果评估,关系、模式构建等方面给出具体的实践路径,已有的相关研究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借鉴。
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个总体要求明确、发展定位明晰的完整系统。但就目前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体系研究和关注的整体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总体上划分为具体的重点整治项目,大量相关研究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某个重点突破项目,如研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升级或以典型村为例研究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这有助于分析当前某个具体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存在的症结并提出相应优化策略,但也极易导致研究内容偏向片面思维,这不利于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许多相关领域和环节,需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管目前已有相关学者从系统的角度开展了不同整治项目和内容之间协同联动的研究工作,但主要停留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构架的规划上面,应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研究。
目前对于人居活动的研究居多,原因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际上更注重生活,因此多数研究关注以人类为中心的人居活动,研究人居环境整治如何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但人居环境是人类主体与其生存环境客体相互作用的时空领域,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生态属性方面的研究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这涉及到遵循自然规律。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没有遵循客观规律来改造自然,就无法适应所处的背景环境,在其后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也会由于不当规划而存在隐患。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在对不同地域的人居背景进行划分后,充分了解自然环境特征,继而进行因地制宜的人居环境整治。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集中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有过“先发展后治理污染”的阶段,因此大多数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多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处置。在当前不确定的风险社会中,环境问题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长期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以往的事后整治难于有效化解人居环境整治难题。因此有必要将预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重视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发生前的预防,将事后被动治理变成事前的积极预防。不能说当前的人居环境整治研究完全没有涉及到预防性保护方面的理念,也有往预防性保护方面发展的意向,提出要建立相应的农村人居环境的管护制度,但并没有对此进行主题性论述。
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个系统运作的应有优势以解决与之利害相关的综合性难题,这是势在必行的大趋势。在理论层面,要寻找更为综合的理论框架。发现和研究各个专业理论之间相互渗透的领域,研究其中的原理,推动多层次的学科,多元化的专业的综合集成,将不同的理论整合进人居环境科学的理论框架中。在实践层面,当处理复杂区域的人居环境实践问题时,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个环节展开综合研究,既要强调人居环境整治的结构和功能性、内外系统的整体性,也要考虑家庭和住区因素,结合实际研究新型的人居环境整治模式、方法和技术并进行应用。
关于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属性方面的研究,从价值观念到具体实践,都需要一系列的变革创新。首先,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放在生态系统的大背景中,寻找生态过程与农村环境相连接的积极的人居环境价值观,使村民在认识层面更加重视人居环境的保护。其次,要把人居环境理解为一种资源,在整治之前,要从推动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发展的角度出发,研究特定自然环境下发挥生态功能的方法。在整治中要实干到位,因地制宜的选择务实管用的技术。整治之后,要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抗冲击能力,是否可以良性循环的人居环境。
通过某一次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并不能完全解决突出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在更宏观的尺度上要建立发展、动态的时空观,将人居环境整治放在更高的维度、更广的空间、更长的时间中,有意识的将重心转移到预防性保护上,以风险和机遇并存的思维看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形成更加充实、开放的、相对完善的动态系统观念。具体来说,基于调研的数据资料可以发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变化和发展的规律,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进行科学的评估,预先对可能出现的系统安全风险做出及时的监测、预警,定时实施重大环境问题的排查,使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得到主动预防和高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