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
摘要:自新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出台后,我国国有企业依然会出现财务管理问题和经营失败案例,究其原因,是部分国有企业尚未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未能做好对各项内部控制工作的科学准确评价。本文阐述了内部控制评价含义及发展过程,对新形势下的国企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构建过程进行了归纳和整合,并从大数据资源、战略目标、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评价体系标准等几个角度对我国新形势下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完善方向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内部控制;国有企业;评价体系;评价模式;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
引言
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评估系统,不仅可以促进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政策的切实执行,還可以指导公司对现行内控系统进行改进和调整,促使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越发完善。
1.内部控制评价含义及发展
1.1内部控制评价含义
按照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内部控制指的是企业为了改善经营管理效果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及策略。按照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指的是董事会等类似权力组织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效果做出真实、全面的评价,并且形成评价结果、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此为内部控制评价的狭义定义[1]。从广义角度来讲,内部控制评价指的是同时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由全体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参加的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评价。
1.2内部控制评价发展
在不断“拔高”的内审要求下,内部控制评估成了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日益重视的问题。内部控制评价最早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39年提出,并且于次年10月增加到了审计报告中,这标志着内部控制评价正式成了审计程序之一。审计委员会在1958年将内部控制划分为管理控制、会计控制两大类,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及程度因此得到了明确界定。管理舞弊行为在20世纪中后期较为盛行,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开始转向审计风险控制,即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并且衍生了审计风险模型。现代内部控制评价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偏向于分析企业整体的经营过程及经营环境,总结企业适合采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形成财务报表后开展自上而下的审计程序,相比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更能够控制审计风险。
2.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建设流程
2.1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目标
不同性质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存在一定差异,有的企业侧重于运营发展,有的企业则侧重于监督管理[2]。从公司治理角度来讲,可以将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划分为如下三类:(1)管理目标。评价国有企业是否能够通过内部控制实现对各项管理活动的有机衔接及科学协作,从而实现对于企业的宏观管理及微观调控,提高企业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推动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2)治理目标。评价国有企业是否能够通过内部控制实现对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的有效监督。(3)对外披露目标。评价国有企业是否能够通过内部控制及时披露会计信息及违法乱纪行为,从而及时发现和处置舞弊事项,保障各项财务报表质量。
2.2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按照我国的内控评估要求,国有企业在实施内控评估时应当将以下几个基本准则落实到执行之中并严格遵守:(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需要涉及内部控制设计及实施过程,覆盖国有企业各项运营发展业务及工作事项,从而实现对内部控制工作的全面评价。(2)重要性原则。在确保全面性的基础上,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需要有一定的侧重点,根据各项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进行重点评价的高风险区域。(3)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需要根据国有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及所处发展阶段、所处行业发展现状、现有业务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等客观事实进行,从而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准确、真实。
2.3选择内部控制评价模式
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下,要对员工的基础工作进行科学评估,首先要对企业的内控评价制度进行全面考察:(1)审计评价模式,指的是通过内部控制评价确定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高风险区域,其不仅可为企业内部审核工作指明目标核心,又可以减少内部审核工作程序,它是促进内部审核的有效性和效率的直接表现[3];(2)要素评价模式,指的是根据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要素开展相应评价,按照COSO规定,内部控制要素包括五种,都有各自的评判标准,以风险评估为例,企业可以通过评判标准确定风险来源、水平、规避方式,从而及时发现现存内部控制风险;(3)管理控制评价模式,指的是评价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运营管理工作的可行性,从而推动各项管理工作的流程化进行。
2.4明确内部控制评价主体
对我国国有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可以分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两大类。企业能否选择科学的责任主体直接关系到评价效果。内部控制评价责任主体需要根据评价目标确定,管理目标对应的责任主体为管理层,治理目标对应的责任主体为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对外披露目标对应的责任主体为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及审计人员。不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主体负责的审计内容有所差异,审计单位及审计人员等外部实施主体的独立性较强,只能够审计财务报表,需要承担起对被审计对象的法定义务,但审计时间会受到限制;管理层、董事会、计委员会等内部实施主体的独立性受限,审计内容较为全面,不必履行法定义务,审计时间不受限制。
2.5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对象
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估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质量和内部控制实施质量而设立的。对内部控制涉及质量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其内控工作是否达到了工作目标要求,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确保其内部控制基本要素完备以及内控工作在实际过程中是否具有其合理性与科学性。内部控制实施质量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准确落实,内部控制策略是否得了及时实施。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的内部控制评价对象是从国有企业运营发展整体角度归纳总结的,并不能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供绝对保障。
2.6选择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国有企业应当依据内控评估的具体要求来确定企业的内控评估方式,常见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包括:(1)详细评价法,指的是通过内部控制体系要素判断内部控制效果。国有企业首先需要从设计和实施两个角度对照各个要素对应的内部控制标准及实际内部控制情况,随后总结内部控制设计与实施存在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重大管理隐患及管理漏洞,最后得到内部控制评价结果。(2)风险基础评价法,指的是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风险因素,不再追求内部控制评价的详细程度。国有企业首先需要判断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这些风险对应的内部控制工作是否得到了科学的设计和实施;其次评估这些风险是否导致了内部控制缺陷,内部缺陷是否会导致重大风险事件;最后得到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2.7明确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各個行业国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目标、应用的方法不同,相应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自然不同,因此无法确定具体评价标准。但是各个国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最终目标都是提高企业运营发展质量及效率,基于此可以将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标准归结为:保持内部控制设计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保持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及恰当性;保持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的经济性及针对性。
3.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完善策略
3.1合理应用大数据资源
现阶段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内部控制评价驱动力不足的情况,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国有企业可以选择合理应用国资委平台大数据资源及先进大数据技术系统。具体来讲,国有企业可以借助国资委内部控制信息[HJ2.4mm]平台掌握所在行业的管理链和产权链,解决内部和外部信息孤岛问题。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国资委下达的各项行业性政策、区域性政策,分析内部控制评价重点风险点的变化趋势,并且以此为依据更新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数据库。国有企业可以加大对PDM等研发系统、ERP等供应链系统、CRM等营业系统、BI等商业决策系统、OA等办公系统的应用力度,通过先进大数据系统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既能够确保评价效果的准确程度,又能够降低评价所需的人力资源成本。
3.2完善企业发展战略目标
考虑到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性,国有企业需要将评价工作落实到发展战略目标中,以战略目标推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具体来讲,国有企业可以完善运营发展定位、运营发展保障、绩效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范围扩展、内部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建设、资金及资源配置规划、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战略目标,确保上述目标能够突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且就战略目标实现程度做出评价。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具体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各个层面的战略目标,一方面保持进战略目标的可实施性,另一方面提高对于评价结果的应用率;需要注意的是,对战略目标的调整只是细节层面的调整,不能随意变更大方向上的战略目标。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及时发现发展战略目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问题,实现对于各项财务活动和业务活动的动态化、全面化监管,使得各项运营发展活动都能够在良好管理机制下运行,从而推动企业达到战略目标最优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建设。
3.3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考虑到我国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内部控制评价的时间相对较短,对于内部控制及其评价的了解还不够全面,国有企业可以健全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机制。同时,监督机制的设立也为企业内部控制评估工作提出了较为清晰的参考。具体来讲,国有企业可以根据运营发展内在需求及内部控制要求完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制度解决内部治理结构冗余或缺失问题,确保各项内部控制权力之间能够实现有效制衡,避免个人主义导致的内部控制及评价失效。国有企业可以根据政府及国家管理机构推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及文件,构建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体系,以此来确保各项内部控制评价均能够有序进行,从而提高企业经营发展质量和效率,推动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及增值。国有企业可以借鉴其他先进国家在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方面的经验和策略,并且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消化和吸收,通过外部资源逐步完善自身内部控制评价能力。国有企业需要积极配合纪检委等国家监管部门的监察工作,准确地为监管人员提供所需的数据和信息。
3.4科学确定评价体系标准
在现有的评估体系中建立一个合理的评估体系,不仅能有效帮助企业全面发挥其内在的作用,还能帮助评价体系不断走向准确、客观、真实。具体来讲,考虑到我国尚未就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形成明确的标准体系,国有企业可以结合自身运营发展性质、主要业务类型、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自行选择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以及对应的评价标准,在逐步实施及探索的过程中形成具备企业特征的与公司发展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标准。加强国企内部控制评估准则的构建,为评价内容确认、评价参数选择、关键经营发展指标识别、重点内部控制风险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构成条件明确、定性评价指标选择、定量评价指标选择等工作的进行提供理论支持,从理论层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定环节,为后续评价标准的选择提供指导思想。
4.结束语
综上,内部控制评价是检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效果的关键手段,其设立不仅可以及时帮助企业发现自身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使企业在今后的内控工作中做出相应调整,进而帮助自身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还能帮助内控评价体系设立朝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不断进步发展。针对新形势下的内部控制要求,我国国有企业应从目标、原则、模式、主体、对象、方法、程序和标准等方面建立起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同时采取合理应用大数据资源、完善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科学确定评价体系标准等方法来完善策略。
参考文献:
[1]朱胜庄.新常态下如何有效构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建设[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08:186-187.
[2]刘丹.政府审计对促进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作用探讨[J].商讯,2022,05:113-116.
[3]曹贺.关于央企内控监督评价的思考——对风险、内控和合规“三合一”评价体系构建的分析[J].财政监督,2021,01:9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