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梦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充分了解掌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本文通过查阅文献,分析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以及在整治工作开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相应对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党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不仅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也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以及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只有打好这场硬仗,才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头、起好步,为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推进各乡村振兴要素向乡村聚集。
中央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运动”,其中包括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以及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主要内容。本文通过分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梳理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对症下药,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效率以及农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早日实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民消费方式发生变化,工业产品在农民的生活中日益增多,生活垃圾成分也在趋向城市化。与此同时,农村生活垃圾的生产量也在逐年增加。我国农村平均每人每天生活垃圾量为0.8千克,全国农村一年的生活垃圾量将近3亿吨。在没有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之前,农村地区居民大多是随意倾倒、丢弃垃圾。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各地区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农村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是86%,到2020年已经达到89.18%,与此同时,2015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44.9%,到2020年已达到69.5%。在治理过程中,也形成了一系列高效的处理方式,例如“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
(二)廁所革命改造情况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对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累计改造农村厕所4000多万户。但是,农村“厕所革命”的总体规模仍巨大。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2016年末,农村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共8339万户,占36.2%;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共721万户,占3.1%;使用卫生旱厕的共2859万户,占12.4%;使用普通旱厕的共10639万户,占46.2%;无厕所的有469万户,占2.0%。东北和西部地区农村改厕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由于农村地区村民居住较为分散,且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专门的管网收集,污水收集处理难度相对于城市较大。除此之外,农村居民大多乱排乱放污水,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2020年我国农村生活用水量约186.12亿吨,而污水排放约占生活用水量的40%—80%。2020年,全国进行污水处理的乡镇仅占34.8%。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我国农村地区污水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20年进行污水处理的建制镇、乡、镇乡级特殊区域的比例分别为36.35%、34.87%、52.35%,与2017年相比显著增加。污水处理厂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农村污水处理效率也不断提高。
二、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主体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低
一些农村居民由于长期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的,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缺乏认识,甚至一些村民认为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因此成了环境整治工作的旁观者。虽然大部分村庄通过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落实了村民主体责任,但是垃圾随处扔、污水随处排放、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但是由于此项工作的经济效益较弱,不明显,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很难进行市场化。这也间接导致了农村居民看不到经济效益,从而降低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农民认识水平受限,导致许多工作开展受限,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缺乏专业人才支持与引导。而在治理过程中,通常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这也导致治理主体产生错位,农村居民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一些村庄自身没有能力承担清洁乡村活动的经费投入,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及后期维护,农村垃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而导致村庄脏乱差的问题反复出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并且具有投入较大、收益较低的特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体投入较大,与此同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后期维护也同样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主要靠村集体和政府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各级政府的投入有限,村集体的资金力量相对也比较薄弱,远远达不到人居环境整治所需资金标准。除此之外,融资渠道不够完善、社会资本得不到积极调动导致资金短缺。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效果很难达到预期水平。
(三)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相关维护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在建设过程中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大多数人只注重目标和任务的实现以及眼前的利益,而缺乏长远的打算和规划,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无法实现常态化,并且造成已经达到的治理效果得不到稳定长期的巩固。“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普遍存在并且相对比较严重。例如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像水利、道路等属于集体设施,可以进行统一集中管理,但是像村庄街道中的共同区域往往没有设置专门管理,村民大多也只是负责自己家的区域。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治理工作没有达成一致行动,资源共享不及时,导致整体效果大打折扣。村集体往往因为资金短缺的问题缺乏对基础设施的维护,从而降低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效率。
(四)相关示范推广体系不健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需要推广人员、技术人员与使用者之间有机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但是目前相关的研究还没有进行到示范推广的阶段,这导致一些相关技术缺乏一定的实用性与操作性,与此同时,农村人居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体系也还在准备阶段,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以及专业的人员、机构的保障,这些问题导致相关技术的推广发展缓慢。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出现了推广模式较为单一的问题,并且技术应用存在不当的情况。相关部门在技术推广项目过程中处于比较独立的状态,导致了工作效率的下降。
(五)各部门整治权责不明确
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整体工作量较大,涉及多个方面的整治,例如生活垃圾分类、污水处理以及厕所革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这需要多部门共同施力,目前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各部门都按照自身管理范围参与整治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整治任务。但是由于各部门都按照自身的整治计划以及专项资金开展所管辖的整治项目活动,这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没有有效形成整治合力。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会造成这样的问题,整治了垃圾的村庄没有有效治理厕所,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果较为分散。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村民积极性
加强党的领导,党员干部带头,发挥榜样作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提高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组织活动加强对村民的思想教育及引导,增强村民的主体意识,同时树立环保意识,增强村民的参与感与责任感,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中来,自觉承担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引导村民共建共治。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所以需要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调动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充分引导农村居民开展自治。也要注重引导社会主体的投入,多方齐头并进,共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高整治工作整体效率。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支持
资金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例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設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的支持与保障作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及民间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干部人脉资源优势,与乡镇企业家等群体进行联络,引导具有一定能力的人通过承包或投资等方式助力家乡人居环境整治,还可以发动村民捐款集资,提高村民的集体荣誉感。与此同时,加强政策支持,拓展融资渠道,政府与企业及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同时,注重发展乡村产业,利用农村地区的生态优势打造乡村特色产业及旅游业,壮大农村经济,依托产业发展提高村民以及村集体的收入,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监督及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设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一个统一整体,并针对每个网格设置专人管理负责。建立由政府引导、镇村主导、村民参与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乡镇对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管理、分解任务、检查考核。调动农村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可以聘用专人,也可以整合护林员、公路养护员、公益专岗等人员承担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按照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垃圾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当地环境卫生保洁模式,公路沿线村庄和人口密集居住村庄因产生垃圾较多的村,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施建设方面因村施策,防止搞“一刀切”。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方式,采取集中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模式,确保垃圾清运、厕所维护、污水治理长期稳定运行。
健全科学的督查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治理过程、效果以及管控的监督。重视群众的满意程度,村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落实工作,完成任务。同时设置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制约监督,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向村民收取卫生监督费,次月评估合格,监督费无需缴纳,考核不合格的则需要再次缴纳。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及客观性,可以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帮助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也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技术推广与创新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针对一些较为实用及成熟的技术,例如污水处理等相关技术,应加大推广力度,拓展相关服务的适用范围,可以应用到一些其他的相关领域,充分发挥污水处理技术的作用。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对新技术的研发,科研人员应因地制宜,研发出适用于当地的有效技术并提高新技术的适用性,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效果。除此之外,需要加强相关技术的整合应用,提高整治效率以及整合各项技术的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
(五)健全治理权责机制
首先需要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共商共议制度,推动各部门进行资源整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形成合力,保障治理效果的集中体现。明确治理责任主体也避免出现部门“参会单位多,履职单位少”的情况发生。其次需要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相关规范以及标准,例如垃圾分类处理、厕所改造以及污水处理等相关标准。同时加快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相关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据可循,有方案可依,同时也有效果可检验。最后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相关的各项法律,主要包括资源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等方面。加强宣传和引导,打击各项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行为,用法律去约束各项不法行为,提高威慑力。
结语: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同时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要素向乡村聚集,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多方共同发力,农村居民应充分发挥自身主体意识,社会方面应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更好更快地建设。与此同时应注重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加强推广,提高普适性与实用性。政府应在资金、技术以及相关政策方面给予支持与引导,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资金短缺及融资难等问题。多方共同努力,方可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整体质量。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