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希国
(辽东学院 旅游与文化学院,辽宁 丹东 118001)
《明世宗实录》载:“(嘉靖十五年十一月)丁巳(初五)……以皇子生,遣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充正副使,颁诏于朝鲜国,赐国王以文绮彩缎。”[1]4071次年,即嘉靖十六年(1537)夏,龚用卿于回国途中完成了记载此次出使朝鲜的纪行录《使朝鲜录》,他在《〈使朝鲜录〉序》中也提道:“承朝廷简命,同给事中吴君子醇使于朝鲜,诏谕皇子生。”[2]序记载中诏谕诞生的皇子是谁,《明世宗实录》以及《使朝鲜录》都没有明确的记载。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个皇子是谁可能无关紧要,他只是历史中的沧海一粟,对于龚用卿等人出使朝鲜这一史实并无太大影响。然而,从史学研究的角度来说,这个皇子却是整个使朝事件的发起点,其相关研究稍有差池、讹误,都会影响我们对历史事件的整体认知。因而,笔者认为对促使使团成行的皇子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很有必要。
目前,可考最早提及该皇子为谁这一问题的是明嘉靖、隆庆、万历时期的严从简,他撰写的《殊域周咨录·东夷》记载“十五年皇子诞生(是为哀冲太子),命修撰龚用卿、给事中吴希孟颁诏朝鲜”[3]卷一,并于“十五年皇子诞生”后注曰“是为哀冲太子”。严从简的生卒年不详,但他是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进士,其时龚用卿还未去世。《明世宗实录》又载嘉靖四十四年(1565)五月“选授中书舍人叚朝宗、行人解宋、严从简为给事中”,“从简工科”[4]8818。也就是说,严从简在此时间段先后担任过行人、工科给事中等官职。总之,严从简生活的时代距龚用卿、吴希孟使朝不远,其记载应该可信。因此,许多学人在研究龚用卿《使朝鲜录》时便直接引用了严从简的记载。
笔者近日开始《使朝鲜录》的校点工作,“诏谕皇子生”的皇子到底是谁,并不是工作的着眼点,但在翻检《李朝实录》时其中的一条记载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李朝实录·中宗实录》载:
(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朝鲜中宗三十一年十二月)乙酉……政院以三公意启曰:“考前例,宣德三年皇太子生而进贺上使、副使二人入去矣。然哀冲太子时,苏世让独以进贺使赴京,今亦驿路有弊,进贺使、谢恩使各一人入送,何如?”传曰:“其以此意言于该曹。”[5]523-524
此时,龚用卿等人还未到朝鲜,朝鲜国王及其群臣正在就接待朝廷使者、遣发进贺使等事宜进行商讨,然而这里却出现了“哀冲太子”的字样,这是“极不正常”的。按照严从简《殊域周咨录》的记载,这次出使的目的就是诏谕“哀冲太子”之生,而颁诏使臣未到,朝鲜方面的记载却已出现该皇子死后的谥号“哀冲太子”。出现上述情况,是严从简的记载有误,还是《李朝实录》的记载有误?抑或是这次出使真如有的学者所说是诏谕明世宗第三子穆宗的出生?
此外,从时间上来说,“哀冲太子”说也有诸多疑点。《明史·世宗诸子传》:“世宗八子。阎贵妃生哀冲太子载基。王贵妃生庄敬太子载壑。杜太后生穆宗。……哀冲太子载基,世宗第一子。生二月而殇。”[6]3646明世宗嘉靖皇帝的长子哀冲太子,生下来不到两个月就夭折了。而龚用卿此次出使,《明世宗实录》记载下诏的时间是嘉靖十五年十一月初五,具体出发的日期在《明史》《明世宗实录》以及《使朝鲜录》中均未详载,但据《李朝实录·中宗实录》载“(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朝鲜中宗三十一年闰十二月)远接使苏世让书状曰:‘冬至使先来通事黄浈等来言,天使于十二月十六日发程,闰十二月十三日过山海关,当于广宁等处过岁云’”[5]533,龚用卿启程的时间为十二月十六日,闰十二月十三日才过山海关,大概在广宁过的年。龚用卿《游翠屏山记》又说“(嘉靖十六年)二月下旬,与给事中吴君子醇渡江而来。三月初四日至安城”[2]。龚用卿到达朝鲜平山府安城馆时,距下诏之时已经过去五个月之久。如果该皇子两个月就夭折了,明廷是有充足的时间召回使团的,这次的出使还会顺利进行吗?如此种种疑点,确实需要我们进一步详加考察。
“诏谕皇子生”的皇子是谁,学界现在主要有哀冲太子说和穆宗说两种,下面逐一辨析。
《明史》中虽然没有关于哀冲太子更加详细的资料,但我们还是可以从《明世宗实录》中得到很多的信息,这些都是严从简无从得见的。据《明世宗实录》载:
(嘉靖十二年八月)己丑(十九日),皇第一子生。……乙未(二十五日),以皇嗣生,昭告天下曰……乃于今年八月十九日,皇天降祉,祖宗鉴荫,朕第一子生,属丽嫔阎氏出。[7]3472-3474
(嘉靖十二年十月)己卯(十日),皇长子薨。[7]3506
(嘉靖十二年十月)丁亥(十八日),敕礼部曰:“昨者仰荷天眷,锡朕长嗣,兹即云亡,然尝告于皇天,闻之祖考,又诏示中外将有册命之礼,岂期遽迩沦失,重伤圣母之恩,深切朕怀之悼,宜择日告闻祖考,谥为哀冲太子。”[7]3508
《明世宗实录》关于世宗长子也就是哀冲太子的出生时间、死亡时间以及追加谥号的时间都是比较详细的,我们再翻检《李朝实录·中宗实录》的相关记载,就会发现《明世宗实录》的内容在此都得到了印证。《李朝实录·中宗实录》载:
(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朝鲜中宗二十八年十月)癸酉,圣郎使先来通事启曰:“中朝□八月十九日,第四嫔阎氏生皇太子。翌日,朝廷进贺。二十五日,颁诏天下赦徒流以下。”问天使之来否?当于三年封太子后往云。天子自年前不宁,临朝甚罕,至今年三四月全不视朝,自生太子,受贺颁诏,连日御朝,盖喜之也。[5]299
(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朝鲜中宗二十九年正月)己酉,下进贺使苏世让书状曰:“今史官议于三公,冬至使任枢书状内皇太子薨逝云,进贺使犹入送乎?予意以为进贺使非为皇太子存殁而去也,特贺皇帝生太子耳。无公文而中止,则其发程与否,中朝必不知之,何以表尽诚事大之意乎!……且进贺使曾已拜表送贺于天子矣,太子今虽薨逝,臣等以为送之可也。”[5]320
从《明世宗实录》《李朝实录》的记载看,哀冲太子生于嘉靖十二年八月十九日,死于十月十日,十月十八日被确定追谥为哀冲太子,其生母为丽嫔阎氏。由此可以认定,严从简《殊域周咨录》记载该皇子“是为哀冲太子”是错误的。此后学人以此作为论述的依据,是犯了人云亦云、不详检文献的错误。
明穆宗朱载垕为明世宗的第三子,据《明世宗实录》记载:
(嘉靖十六年正月)癸卯(二十三日),皇第三子生,礼部请上御奉天门,文武百官致词称贺,上许之,诏以二十六日告庙,次日受贺。[1]4149
《李朝实录·中宗实录》载:
(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朝鲜中宗三十二年四月)戊寅,政院启曰:
“进贺使丁玉亨先来通事禹钟言云:‘正月二十七到北京,二月初三日进方物,十三日下马宴,闻生太子之嫔王氏于二月十一日移于东宫。所谓东宫,乃正宫也,以生太子,故移于正宫,而皇帝又于他嫔得子云。’”[5]593
按照《明世宗实录》的记载,明穆宗生于嘉靖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李朝实录·中宗实录》所记的“皇帝又于他嫔得子”,指的应该就是明穆宗的出生。而此时,龚用卿的使团已在路上走了两月有余,很显然,“诏谕皇子生”的皇子也不可能是明穆宗朱载垕。
有的学者认为该皇子为明穆宗,原因在于弄错了龚用卿出使的时间,把明穆宗朱载垕出生的嘉靖十六年(1537)当成龚用卿出使的时间,这可能和龚用卿《〈使朝鲜录〉序》中的时间“嘉靖丁酉夏四月望日”有关。然而,这是《使朝鲜录》成书的时间,而非出使的时间。究其错误的根本原因,也是没有详检相关的文献。
“诏谕皇子生”的皇子既不是哀冲太子,也不是明穆宗,那他到底是谁?其实我们只要认真翻看《明世宗实录》,就可以找到答案。《明世宗实录》载:
(嘉靖十五年十月)戊子(初六), 皇帝二子生, 上亲定祭告郊庙礼仪示礼部,礼部因遵奉拟上《仪注》:“一,本月初九日卯时,皇上亲诣南郊以诞生皇子奏告昊天上帝。”[1]4047
(嘉靖十五年十月)壬子(三十日),上面谕礼部尚书夏言曰:“皇子初生,既诏告天下,何独外国至册封日始遣使诏谕,况以告闻天地百神,即当使华夷一体知悉……奏请遣翰林官一员充正使、给事中一员充副使,赍捧诏书往谕朝鲜、安南二国,俟册立之日再遣如制。”上命著为令。[1]4066
(嘉靖十五年十一月)丁巳(初五)……以皇子生,遣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充正、副使,颁诏于朝鲜国,赐国王以文绮彩缎。[1]4071
从《明世宗实录》的记载可以看到,明世宗的第二子于嘉靖十五年十月初六诞生,当月的三十日,明世宗面谕礼部尚书夏言时认为“当使华夷一体知悉”,并让礼部“奏请遣翰林官一员充正使,给事中一员充副使赍捧诏书往谕朝鲜、安南二国”,于是就有了十一月初五“以皇子生,遣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充正副使,颁诏于朝鲜国”这一出使事件。
《李朝实录·中宗实录》中还记录了龚用卿等人此次颁诏诏书的内容:
(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 朝鲜中宗三十二年三月)诏书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惟称孝以有后为大,著在圣经,人生而望嗣,则王者特重,欲宗祀之绵绵,须继承之续续。比岁,朕荷天锡元祥,未久而已由斯,圣母重其怀,臣民重其望,朕每虑此,若临深渊而用惧惶兹者。是岁孟冬之六日,仰戴皇大降监,幸惟皇祖庆源,朕继生元嗣,上永宗祧之祀,下斁臣庶之惧。诏而海邦,用裨知悉。”[5]561-562
《李朝实录·中宗实录》记载的诏书中有“是岁孟冬之六日”这一时间节点。是岁,为龚用卿等人出使朝鲜的年份,即嘉靖十五年;孟冬,为每年冬季的第一个月,即农历十月。诏书记载的时间与明世宗第二子出生的时间相同,可以相互印证。《明世宗实录》也记载了几乎相同的诏书内容,前文完全一样,后面的内容稍多:“(嘉靖十五年十一月)戊午(初六),上御奉天殿,以皇子生颁诏天下,诏曰……是岁孟冬之六日,仰戴皇大降监,幸惟皇祖庆源,朕继生元嗣,乃昭嫔王氏出焉,爰循往例申布,思宜令至所司至者即行”[1]4072。《明世宗实录》里的诏书多出的“乃昭嫔王氏出焉”一句,交代了明世宗第二子的生母乃是昭嫔王氏,结合《明史·世宗诸子传》“王贵妃生庄敬太子载壑”的记载,可以认定龚用卿《使朝鲜录》“诏谕皇子生”的皇子为“庄敬太子载壑”。
前面已经论述了《使朝鲜录》“诏谕皇子生”的皇子不是哀冲太子,但在哀冲太子的身上,还有一个谜团需要揭开,那就是他的名字问题。
《明史·世宗诸子传》:“世宗八子。阎贵妃生哀冲太子载基。……哀冲太子载基,世宗第一子。生二月而殇。”《明史》这里明确记载哀冲太子的名字为朱载基。此外,一些明人著作中对哀冲太子的名字又有不同的记载,如明王世贞撰《弇山堂别集·东宫纪》(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载:“哀冲皇太子载填,世宗长子也,母贵妃阎氏。嘉靖十二年八月生,十月薨,追册谥,葬西山。”[8]409而魏连科点校、中华书局出版的《弇山堂别集》[9]559以及吕浩校点、郑利华审定、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弇山堂别集》[10]721,此处都改成了“哀冲皇太子载基”,两处均没有校记,或是其依据《明史》所改。
前文讨论了几种文献记载的哀冲太子的三个名字,或许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哀冲太子的名字只能是三选其一。这样我们就会忽略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哀冲太子可能并没有名字。要说明这个可能性真的存在,我们要先来看看明世宗时期皇子命名的规则。《明世宗实录》记载:
(嘉靖十二年九月)戊申, 罢百官重阳节宴, 召礼部考皇子庙见、命名诸仪,因谕曰:“皇子命名本朝敕谕,夫方未一岁、尚不知事而赐之,敕是虚文也,籍令向后识之,得以顾名思义,未如待其知事后教之。又《礼》曰父命之名,朕又思之必当告于祖考,然后可以命子。”礼部尚书夏言覆言:“臣等初以累朝故事及《礼记》‘钦有帅’‘记有成’二语为命名之词,今反覆《内则》篇‘二月之末,择日剪发’以下二节……圣人之言非三代后帝王所及,臣谨遵议,拟命名之日,仿古人见子之仪,特发一二天语而赐之名,不用降敕。至若告于祖宗而后命子,亦宜创制,以备一代典礼垂法万世。俟皇太子出阁然后降敕,斯古人所以为教也。”上报曰:“览奏具见执礼从古之正,朕意所同,其即具仪以闻。”[7]3485-3487
明世宗召见礼部尚书夏言等官员,检查皇子庙见、命名诸仪,并说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大致是本朝给皇子命名,都是不满一岁时由皇帝赐予皇子的,至于命名的程序,明世宗认为应该先告于祖先,然后再命名。夏言肯定了明世宗的想法,并认为这是一个垂法万世的创制。夏言还引用了《礼记·内则》中的一句话“二月之末,择日剪发”,而《礼记·内则》的原文是“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鬌……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13]392-393,大意是小孩出生将满三个月,择一个吉日为孩子剪发,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由父亲执孩子的右手为之命名。夏言所说的“二月”应该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的笔误,因为此后《明世宗实录》中明确记载了“礼部以皇嗣生及三月,当行命名剪发礼”的规定。《明世宗实录》载:
(嘉靖十五年十一月)己丑……礼部以皇嗣生及三月,当行命名剪发礼,乃门具《仪注》以请:“一,行钦天监择日;一,先期太常寺备告太庙、太宗庙、昭穆群庙,献皇帝庙香帛脯醢果酒,翰林院具祝文;一,钦命皇子双名,上用载字,下用傍土字样,先敕内阁开拟。”[1]4089-4090
嘉靖十二年嘉靖皇帝与礼部尚书夏言等官员的这次探讨,基本确定了明代皇子出生的仪式。前文引用的万历年间重修的《明会典·皇子命名仪》载:“嘉靖十二年定。皇子生三月,礼部行令钦天监择命名并行礼吉时。”[13]332写明《皇子命名仪》为“嘉靖十二年定”,且“皇子生三月,礼部行令钦天监择命名并行礼吉时”,直至万历年间,未见有更改的记载。
我们还可以庄敬太子朱载壑的命名为例说明这个问题,朱载壑生于嘉靖十五年十月初六,《明世宗实录》载“(嘉靖十五年十二月)丙午(二十五日),上命皇子名曰载壑,亲告于皇祖皇考。……丁未(二十六日),命宗人府掌府事驸马都尉京山侯崔元登皇子载壑名于玉牒”[1]4110。也就是说,给庄敬太子命名时正是其出生两个月二十天将及三个月的时候。皇帝亲告皇祖皇考,并将皇子名登记于宗人府玉牒。我们再来看《明世宗实录》的记载:
(嘉靖十二年九月)甲寅(十五日),礼部上皇子命名《仪注》:“前期一日,上诣太庙寝殿、世庙以命皇子名告。是日……上降座命以制辞,遂执皇子之右手而赐之名,皇后敬对毕,左,还,授皇子于保姆还寝。皇后复率丽嫔四拜毕,各还宫。次日,上御奉天门降手敕,以皇子睿名传谕礼部,行宗人府上籍玉牒诏如拟。”[7]3489-3490
哀冲太子生于嘉靖十二年八月十九日,九月十五日,也是哀冲太子还未满月之时,礼部上皇子命名《仪注》,把其命名的程序作了安排。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命名为何的记载。十月十日,哀冲太子夭折,此时其出生还未满两个月。《明世宗实录》载:
(嘉靖十二年十月)戊子(十九日),礼部上哀冲太子《谥册仪》:“前期鸿胪寺官设节册案于奉天门东,内侍官备果酒脯醢于内殿,设节册案于皇子灵柩前,节案居中,册案居左,设香案于节册案前。至期,上具常服告于奉先殿、崇先殿。……己丑……谥皇长子为哀冲太子。”[7]3509-3511
嘉靖十二年十月二十日,这个夭折的明世宗长子被正式追谥为哀冲太子,在整个谥册仪式中,也没有提到哀冲太子的名字。在此后《明世宗实录》的记载中,笔者也没有发现关于给哀冲太子命名的记载。
龚用卿在《使朝鲜录》文后专门附《与礼曹正郎论礼,问答之语谨识之于后,连日与礼官讲礼,恐译者传言未真,故特以此示之》一文,说明此次出使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其曰:“差官往汝国来,皆出朝廷圣意,此原无旧例,前所谓以一统之礼待汝国王,正谓此也”,“我等将行时,闻朝廷御文华殿召阁下礼部亲说此事,圣意谓此,诏书只是报皇子生与天下一例,比之册封诸事不同”[2],等等。此次“诏谕皇子生”与以往到底有何不同,这里以《明世宗实录》《李朝实录》的记载为例简要说明一下。《李朝实录·中宗实录》载:
(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朝鲜中宗二十八年十月)癸酉,圣郎使先来通事启曰:“中朝□八月十九日,第四嫔阎氏生皇太子。翌日,朝廷进贺。二十五日,颁诏天下赦徒流以下。问天使之来否?当于三年封太子后往云。”[5]299
(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朝鲜中宗二十八年十月)癸酉……大驾遂旋入弥勒院大次,传于政院曰:“生太子后天使出来,前例方考于承文院,然大臣亦岂不知古事乎?生太子事只颁诏海内,不及外国。”[5]299
嘉靖十二年八月十九日,明世宗第一子生。当年十月,消息传到朝鲜,朝鲜国王与大臣们认为,明廷不会派使臣前来,因为按以往的惯例,“生太子事只颁诏海内,不及外国”,只有册立太子时明廷才会遣使前来颁诏。
嘉靖十二年八月,嘉靖皇帝第一子哀冲太子出生,而后生不及二月而夭折。此后三年间,嘉靖皇帝一直未有子嗣。嘉靖十五年十月初六,明世宗第二子生,其内心一定是非常激动的。据《明世宗实录》记载:
(嘉靖十五年十月)戊子(初六),皇帝二子生,上亲定祭告郊庙礼仪示礼部,礼部因遵奉拟上仪注一,本月初九日卯时,皇上亲诣南郊以诞生皇子奏告昊天上帝。[1]4047
皇帝亲定祭告郊庙礼仪、亲诣南郊奏告昊天上帝,皇帝如此高兴,下面臣子当然也会借此机会推波助澜。《明世宗实录》:“(嘉靖十五年十月)壬子,上面谕礼部尚书夏言曰:‘皇子初生,既诏告天下,何独外国至册封日始遣使诏谕,况以告闻天地百神,即当使华夷一体知悉……奏请遣翰林官一员充正使,给事中一员充副使赍捧诏书往谕朝鲜、安南二国,俟册立之日再遣如制。’上命著为令。”[1]4066
于是,就有了“以皇子生,遣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充正副使,颁诏于朝鲜国”这一使朝事件,标志着明嘉靖年间中朝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十五年十一月)丁巳(初五)……以皇子生,遣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充正副使,颁诏于朝鲜国”[1]4071,“(嘉靖十六年九月)庚寅……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使朝鲜还”[1]4266-4267。《明世宗实录》以上记载的时间,很容易让人误会龚用卿等人出发的时间即为当年的十一月,而返回京城的时间为第二年的九月。如姜亚沙等人编辑的《朝鲜史料汇编》前言中就写道:“此书为嘉靖十五年十一月因皇子出生,龚用卿以翰林院修撰之职与户科给事中吴希孟充正副使往朝鲜国颁诏之作。”[14]3-4还有如陶风楼影印本《使朝鲜录》柳诒徵跋记曰:“十六年八月戊辰,朝鲜国王李怿遣陪臣刑曹参判南洗雄等来谢诏谕,并贺皇嗣生,献方物及马,宴赉如例。九月庚寅,用卿、希孟使朝鲜还,言朝鲜素称恭顺,较之诸夷不同,而国家礼遇,其国亦未尝以夷礼待之。”看似朝鲜的谢诏谕使团于嘉靖十六年八月已入京进贺,而龚用卿等人次月才使还。实际上这两个时间是龚用卿等人领旨出使以及回朝复命的时间,并不是实际的出发时间和返京时间。
明廷确定以龚用卿与吴希孟为正副使颁诏朝鲜之后,朝鲜方面便时刻关注使团的一举一动。《李朝实录·中宗实录》:“(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朝鲜中宗三十一年闰十二月)远接使苏世让书状曰:‘冬至使先来通事黄浈等来言,天使于十二月十六日发程,闰十二月十三日过山海关,当于广宁等处过岁云。’”[5]533据《李朝实录》记载,龚用卿等人于当年的十二月十六日出发,这个时间应该是可信的。
使团一行返回的时间也大致可考,龚用卿《先室恭人林氏墓志铭》载:“予时奉命使朝鲜,恭人扶疾送予至门,曰:‘君命也,不可以不急’。及予事竣归朝,恭人疾亟殆不可为矣。予为之调理医药,犹周旋四阅月,而恭人竟不起。呜呼,伤哉。实嘉靖十六年丁酉十月十九日酉时也,距其生于弘治壬戌(1502年),享年三十有六。”[15]龚用卿使还之后,其妻林氏于其年十月十九日去世。但在其去世前,龚用卿曾“为之调理医药,犹周旋四阅月”,可推算龚用卿等人使还的时间大致为嘉靖十六年六月。
综合以上文献记载,可知龚用卿与吴希孟等人于嘉靖十五年十一月初五日领旨,于当年的十二月十六日出发,嘉靖十六年六月使还,粗算共历时六个月左右。
“嘉靖丁酉夏四月望日”(龚用卿《〈使朝鲜录〉序》),也就是嘉靖十六年四月十五日,龚用卿完成了记载此次出使朝鲜的纪行录《使朝鲜录》。此时,龚用卿等人还在使还的路上,其写作完成的地点,我们也可以根据史料记载大致作一个推断。
《李朝实录·中宗实录》:“(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朝鲜中宗三十二年四月)伴送使郑士龙来复命,上引见于思政殿。士龙曰:‘天使于今月初八日越江时,两使各修书契一道,令臣启达。’”[5]593据伴送使郑士龙复命朝鲜国王时所说,龚用卿等人于四月初八渡鸭绿江返回。《李朝实录·中宗实录》又载:“(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朝鲜中宗三十二年四月)戊寅,政院启曰:进贺使丁玉亨先来通事禹钟言云:正月二十七日到北京,二月初三日进方物,十三日下马宴……三月十五日当为上马宴……四月……十二日发程,十三日自通州先来,二十一日到辽东,天使留已五日矣。”[5]593朝鲜通事禹钟言返程时于四月二十一日到辽东,龚用卿等人在此已居留五日,禹钟言虽未明确此地为辽东何地,但龚用卿的《使朝鲜录》应该就是在此时此地完稿的。
另,今鞍山千山大安寺罗汉洞口内东壁上有刻石,其内容为: “嘉靖丁酉仲夏壬子,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苑马寺卿冯时雍、太仆寺少卿李翔、分守参议高登、副总兵李景良、寺丞吕朋、都指挥刘大章、陈善、徐府同游大安寺罗汉洞。”嘉靖十六年夏,《使朝鲜录》此时业已完稿,龚用卿与吴希孟等人在回程途中到了鞍山驿附近,刻石记述了二人与接待的官员游历千山大安寺罗汉洞的情况。
综上所述,《使朝鲜录》记载了龚用卿等人出使朝鲜“诏谕皇子生”这一历史事件,但当时诞生的皇子是谁,书中没有明确的记载,于是就有了哀冲太子说、穆宗说等多种说法。我们以《明世宗实录》为基础史料,仔细梳理相关的记载,再以《李朝实录·中宗实录》的记载作为旁证,就会发现该皇子应该是庄敬太子朱载壑。以《明世宗实录》《李朝实录》等文献为基础史料进行对比研究,对我们今后研究中朝交往历史乃至研究与其他周边国家交往的历史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通过对相关史料的对比分析,我们也会对哀冲太子的名字、此次出使的特殊性、使团往返的时间以及嘉靖年间中朝关系的发展等相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