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产业转移与区域创新能力
——基于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准自然实验

2023-03-08 02:57崔新蕾白莹莹
科技管理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示范区效应创新能力

崔新蕾,刘 欢,白莹莹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1)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由低端向高端环节跃升的必然趋势[1]。《2018 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专利申请量位居世界首位,但同年科技创新实力排名仅为第17 位,“数量长足,质量跛脚”的创新困境抑制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2]。根据《中国城市与产业创新力报告》,在城市创新指数前20名城市中,东部地区有13 个、占比为75%,中部和西部地区占比分别为14%和11%[3],区域创新能力的不均衡将阻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链优化升级进程。随着我国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构建,在中西部地区建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是我国从战略上作出的重大尝试[4],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可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以此带动地区的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进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转移带来的创新溢出是承接地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承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创新要素对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那么,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是否促进了承接地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提升作用上有何表现?存在何种作用机制?是否存在异质性及空间溢出效应?回答以上问题,有助于补充对承接产业示范区的政策评估研究,并对推动承接地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1 相关文献回顾

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年限较短,有关研究主要围绕其带来的经济效应、全要素生产率、产业结构高级化及合理化、环境绩效、能源消耗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内容。产业转移所带来的创新效应已逐步引起学者关注。有研究立足于湖南地区研究发现,区际产业转移对承接地自主创新存在显著的正向作用[5];有研究认为由制造业区域转移所引起的地区制造业份额的相对变动对区域创新具有显著的正效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创新产出方面的巨大差距[6];有学者在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进行研究中发现,示范区的设立可以显著提高区域创新质量和创新数量,但具有滞后效应[7]。

也有研究发现产业转移对我国区域自主创新投入和产出都起到阻碍作用,如冯南平等[8]的研究;另有研究发现在豫皖湘赣地区中,产业转移与创新产出能力呈现出较强的不一致性,它们之间的非有机耦合不利于区域均衡发展[9]。

关于国际产业转移对创新影响的研究中,有通过对21 个工业化国家与46 个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外商直接投资能够促进国家技术进步的结论[10];有利用企业专利申请数据研究发现,承接产业转移对我国自主创新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11]。但也有研究指出,跨国公司与承接地本土企业之间存在着的技术差距抑制了承接地企业创新效应[12];有研究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引起的竞争加剧不仅没有刺激国内企业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而且通过吞噬国内企业的市场空间打击了国内企业的创新热情,不利于国内企业的技术创新[13]。

综上所述,以往相关研究对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的政策效应研究多集中于经济效益、产业结构和生态绩效等,且多基于部分省份、个别区域或跨国之间研究产业转移与创新之间的关系,较少立足于国内中西部地级市样本分析承接产业示范区对创新能力的影响。本研究立足于我国中西部地区,分别从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两维度,考察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效果及其作用机制,以及相关政策的空间辐射效应,为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实施效果提供参考。

2 研究假说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区域研发创新能力不仅取决于地区研发投入,还取决于从其他地区获取技术研发外溢的程度。区际产业转移伴随着集聚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和竞争效应,为中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发展提供了路径。首先,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过程中,通过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制度等要素在特定地区聚集所形成的产业集聚带来规模经济,逐渐使区域内企业成本下降而整体利润水平提高,进而有充足的研发资金投入促进创新要素增长、知识储量不断积累、信息技术快速进步,为提升创新能力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4]。其次,东部地区技术创新水平普遍要高于中西部地区,相对于中西部原有技术含量相当或更低产业的企业来说,产业转移中的企业不论是在专业人员技术还是管理人员素养等方面,均能够通过正式与非正式沟通产生知识与技术的溢出[14],推动中西部地区创新能力提升。最后,在承接产业过程中,承接地政府会给予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和信贷支持等政策,缓解融资约束问题来努力争取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承接地企业为增加竞争力也会通过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15];企业在竞争中取长补短,有效推动了发明创造活动开展,为企业创新驱动城市创新能力建设打下了基础[7]。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可提升承接地区域创新能力。

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存在诸多影响因素,因其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来推进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因此重点研究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政府竞争两种机制。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使区域管理、金融、科技等服务得到持续改善,为区域经济和技术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软环境,这反过来使得承接产业示范区有条件去吸引高新技术产业或企业落地[16]。王碧珺等[17]、Loecker 等[18]的研究表明,在承接外来企业输入技术的同时,政府对当地企业实施的产业扶持政策也成为矫正创新体系市场失灵、提升企业创新效率的重要手段。承接地引入优势产业,通过政策及资金等手段扶持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产业融合形成上下游产业链,集聚效应带来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增加科研投入。引入企业与承接地企业形成的产业集聚地,有利于企业之间形成技术溢出效应,使得专业化生产效率得以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推动生产要素合理高效配置,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得以有效利用,进而实现帕累托改进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

地方政府竞争是研究我国治理模式的一个重要视角。政治晋升激励体现在地方政府之间的多重竞争中,它可以弥补市场失灵,提高地方要素配置效率[19]。政绩考核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也为创新能力提升提供了机遇和发展空间。2013 年10 月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发表演讲时指出,“我们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20],因此我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晋升标准趋向多元化,区域创新能力被赋予更大的比重[21];而当前国内各地区产业结构转变、利益结构嬗变和生态环境改变等所面临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创新来解决眼下的现实问题[22]。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区域创新发展,产业转移为地方政府提升创新能力提供了发展契机,为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承接地,地方政府之间展开横向竞争,为企业配置更多的资源来改善企业研发资金约束,使企业更有动力和能力进行研发创新,产业转移带来的技术外溢也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2a: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假说2b: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可通过地方政府竞争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我国各区域资源禀赋存在明显差异,地区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导致创新发展条件存在异质性,因此在不同区域的承接产业示范区对区域创新能力表现不一。其中,中部地区由于地理位置与东部沿海地区相近,产业转移成本较低,且与西部地区相比产业基础更好、创新环境与创新基础较为扎实,因此比西部地区更有利于承接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集聚有利于中部地区创新能力更快发展。在承接转移产业过程中,无明确可承接区域的地方承接相关产业后,为承接地创造了选择机会,但同时增加了交易成本,地方政府易忽略自身资源禀赋条件盲目承接转移产业,使转移产业不能有效对接而减弱区域协同发展效应;而有明确承接区域的地方会使有关促进产业转移政策的预期更加强烈,地方政府可准确分析自身比较优势来有效承接转移产业,入驻企业可更好地明确自身发展定位、更快地投入生产,技术溢出有利于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不同承接产业示范区的产业基础、引资能力和政府偏好都存在差异,地方产业基础越好,越有利于实现产业链融合以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创新奠定良好的发展条件;转出产业城市的外商投资越多,其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越有助于提高地方创新产出;政府偏好创新支持的资金越多,企业获得创新资金投入越充足,越有助于地方创新能力提升。创新要素的区际流动可优化创新资源在区域空间的合理配置,加速区域创新合作网络的形成[23]。转移产业承接地附近城市借助承接产业示范区政策红利优势来推动创新资源在城市间双向流动,形成创新能力的空间溢出效应。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3: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提高存在异质性且具有空间溢出效应。

3 研究设计

3.1 模型设定

3.1.1 双重差分模型

为探究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政策效果,将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作为外生冲击,借鉴徐换歌等[23]的研究方法,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进行分析,构建稳健性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如下:

式(1)中:i表示城市;t表示年份;y代表区域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数量能力、实质性创新能力、绿色创新能力和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Xit为控制变量;μi为城市固定效应;λ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didit表示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的虚拟变量,若i城市在第t年设立为示范区,则设立当年及以后年份取值为1,否则为0;系数β0是对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与区域创新能力关系的估计量,若系数值显著为正,则说明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提升了区域创新能力。

3.1.2 机制检验模型

为考察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作用机制,借鉴许红梅等[24]的研究方法,构建以下检验模型:

式(2)中:M为中介变量,包括产业结构调整(is)和地方政府竞争(gov),采用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第二产业就业人口的比值衡量产业结构调整,并借鉴金培振等[25]的做法,采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与所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均值之差衡量地方政府竞争;交互项系数δ说明中介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

3.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3.2.1 变量选取

核心解释变量为是否是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0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将皖江城市带设立为首个承接产业示范区,截至2022 年年末,全国分批次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共11处,范围涉及1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7 个城市。由于湘南和辽西北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时间较短、效果发挥不明显,以及仙桃、潜江等城市数据缺失,最终选取29 个设立承接产业示范区的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因为作为研究对象的29 个城市全部位于中西部地区1),故选择中西部的162 个城市为样本,其中以上29 个城市作为实验组,其他城市为控制组。

被解释变量是创新能力,包含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两个维度。采用我国3 种专利的总申请数来衡量创新数量(sum)。借鉴金培振等[25]的研究,将创新质量指标分为两类:一是实质性创新(invent)。相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需要满足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等特征,其价值更能代表实质性创新能力,故采用发明专利申请数衡量实质性创新水平。二是绿色创新(green)。绿色经济是未来我国乃至世界的必然选择,绿色技术专利是企业迎合未来发展趋势、提升企业价值的重要途径,因此选择绿色技术专利申请数衡量绿色创新水平。此外,为易于城市间进行比较并排除人口规模影响,对以上指标除以城市总就业人数处理。由于承接产业示范区从规划建设到产生效益具有时滞性,从接收相关产业入驻到企业投入生产,各阶段流程都需要反应时间,故在实证研究中将被解释变量取1 期滞后,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其内生性问题。

借鉴已有研究的普遍做法,控制了其他可能影响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水平(lpgdp)、债务软约束激励(zhai)、人力资本(hum)、金融规模(fin)、固定资产投资水平(gp)和信息化水平(wp)。

上述各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情况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及其描述性统计结果

3.2.2 数据来源

创新能力指标有关绿色技术专利的数据在专利检索分析网站利用如下检索公式手工收集整理:说明书=(环保OR 节能 OR 环境保护 OR 保护环境OR节约能源OR 省电OR 省水OR 低能耗 OR 能耗低OR 污染 OR 减排OR 保护生态OR 减少排放)。其他数据源自2008 至2020 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及各省区市的统计公报,部分缺失值采用前后两年均值替代。为消除价格变动影响,以2007 年为基期,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进行价格平减处理。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基准模型回归结果

利用式(1)检验建设承接产业示范区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效应,回归结果见表2。在控制了地区和时间固定效应的前提下,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对创新数量、实质性创新和绿色创新的估计系数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可提高承接地的创新数量、实质性创新水平和绿色创新能力,证实了假说1。其中,对创新数量的影响最大,实质性创新水平次之,绿色创新能力最小。

表2 变量的基准回归结果

在控制变量方面,经济水平、人力资本和信息水平对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经济水平越高的地区越有利于创新能力的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代表专业生产力水平,高水平人力资本创新意识突出,更有能力进行创新;信息化水平高可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机会成本从而提高创新能力。债务软约束和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的估计系数均为负值,政府债务压力较大会促使其更多投资在经济见效快的产业,创新产品具有投资高、收益回报周期长且风险高的特点,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政府面临的财政困境,所以地区面临较大债务约束时会抑制区域创新能力;固定资产投资多将挤占政府支出资金,减少其在科教方面的投入、不利于创新能力发展;金融规模系数均为正值,但显著性较弱,说明当前金融发展程度并不能满足企业创新融资需求。

4.2 稳健性检验

4.2.1 平衡趋势检验

进行双重差分(DID)分析的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政策发生之前有共同趋势,而政策实施后仅对实验组发展趋势产生影响。借鉴王小腾等[14]的研究方法,建立以下平衡趋势检验模型:

式(3)中:policy 表示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年份;n表示当前年份与政策实施当年的差,由于篇幅所限,仅呈现取值为-3,…,-1,0,1,…,6 的检验结果,且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将n=0 即政策发生当年作为基准组;I为虚拟变量,当t-policy=n时,在同一n值下It-policy=n取值为1,否则为0;treati表示城市i是否设立为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为1,否则为0。

回归结果见表3,在n为负数时结果不显著,说明在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前实验组与对照组无差异;在n为正数时结果显著,说明在政策实施后两组产生差异。其中,结果存在明显的时滞效应,实质性创新水平比创新数量和绿色创新能力的滞后效应更长,说明承接地因产业转移对创新能力的提升作用需要一定的反应过程。n为正数时,系数值虽有波动但总体呈增长趋势,说明设立承接产业示范区政策的动态效应在逐年增强,其中实质性创新的增长最快。

表3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政策效应的平衡趋势检验结果

4.2.2 安慰剂检验

构建虚假实验组用基准回归模型进行安慰剂检验,以地区生产总值为基准选取与原实验组处于相同省份的城市设为新的实验组城市进行重新回归,结果见表4。结果表明虚假外生冲击对区域创新能力影响的系数不显著,排除了常规性随机因素作用的可能,验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

表4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作用的安慰剂检验结果

表4(续)

4.2.3 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PSM-DID)

考虑到在设立承接产业示范区时可能存在选择性偏误,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以基准模型的控制变量作为协变量,利用核匹配法匹配出拥有同样随机分布的实验组与处理组,基于新样本再使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回归。利用核匹配后,所有变量的标准偏差都大幅度减小且匹配后的P值均不显著,说明控制变量匹配前后的均值没有显著差异,匹配良好。利用匹配后的样本进行DID 检验,结果见表5,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影响系数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支持基准回归结果。

表5 变量的PSM-DID 检验结果

4.2.4 政策干扰

根据已有相关研究,国家创新型城市(didnew)设立是以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为标准,国家高新区(nhidz)的设立旨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它们都可以显著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考虑到这两种政策会对区域创能能力产生影响,故在式(1)的基础上分别增加didnew 和nhidz 政策虚拟变量考察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政策效果是否有所变化。结果见表6,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作用依然显著。

表6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政策干扰影响的检验结果

表6(续)

4.3 作用机制检验

如表7 所示,承接产业示范区的产业结构作用机制的回归结果显示,did 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再次证实了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结论,同时did×is 的系数均为负值,说明承接地的第二产业基础好则更有利于转移产业更快更有效地投入生产,承接产业示范区的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更多地依靠第二产业发挥效应;地方政府竞争作用机制的回归结果显示,did 系数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值,又一次验证了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效应,同时did×gov 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通过地方政府竞争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可促进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支持和补贴力度会激励东部产业积极向中西部承接地转移,而且高新技术产业的承接会促进创新产品数量增多,另外环境绩效考评也使得政府更加明确环境治理责任、加强监管,推动企业不得不为减少能耗和降低成本而进行绿色技术专利研发[25]。以上结果验证了假说2。

表7 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作用机制的回归结果

4.4 异质性分析

4.4.1 区域异质性

由于所处区位不同带来的各城市初始要素禀赋差异是否会影响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作用效果呢?为此,设置西部(west)和中部(mid)虚拟变量,分别将其与did 形成交互项来检验区位差异对创新能力的异质性表现。构建回归检验模型如下:

式(4)中:areai表示区域虚拟变量,包括西部(west)和中部(mid)。

回归结果见表8,did×west 的估计系数均为负值,而did×mid 的系数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可更好地提升中部地区的创新能力,但对西部地区却有抑制作用。原因可能是中部地区具有生产要素丰富、区位交通便利、消费市场广阔等优势,并且其承接产业转移的条件,包括硬件设施、产业基础、营商环境和服务水平等都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提供了更为优良的条件[26];而西部地区较为落后的经济状况及薄弱的创新基础较难吸引高新企业入驻,转移产业大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的集聚抑制了西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新环境的恶化又进一步阻碍了西部创新能力的提升。

表8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作用的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

4.4.2 明确转移产业来源区域与否

通过分析各承接产业示范区规划文件发现,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湖南湘南、江西赣南等承接产业示范区均有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以承接长三角或珠三角地区产业为主要目标,而其他示范区仅在规划文件中指出“承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并未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是否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对地区产业竞争效力具有影响,可能影响建设承接产业示范区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政策效果。为此,设置有明确转移产业来源区域(you)和无明确转移产业来源区域(wu)两个虚拟变量,与did 形成交互项进行回归。检验回归模型构建如下:

式(5)中:ifi表示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虚拟变量,包括有明确和无明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

表9 为回归结果,可见有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的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系数值及显著性都高于基准回归结果;无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的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回归系数为负值。表明有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的地区可以更好地利用政策红利优化资源配置,在承接转移产业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和效率来加快承接产业进程,可为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营造良好的条件;无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来源区域容易造成地方政府盲目承接产业转移,不注重匹配自身比较优势,造成产业对接无效,导致资源无效利用而抑制地区创新能力提升。

表9 明确具体转移产业来源区域与否的政策效果异质性检验结果

4.4.3 示范区所处发展特征异质性

将承接产业示范区按照产业基础、引资能力和政府创新偏好3 个方面的发展特征进行划分。其中,产业基础以第二产业占比(第二产业产值/地区生产总值)的中位数为界分为低基础组(lis)和高基础组(his),因为制造业是地区发展的基础和创新实践落地的关键,第二产业在创新中占据重要地位;引资能力以外商直接投资占比(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地区生产总值)的中位数为界分为低引资组(lw)和高引资组(hw),因为外商投资是知识溢出的重要渠道,外资企业带来的先进技术对本土企业产生示范作用,或者通过前后向关联发生技术转移和知识溢出,有助于提高东道国创新能力[7];政府创新偏好以科学教育支出占比(科学教育支出/公共预算总支出)的中位数为界分为低偏好组(lz)与高偏好组(hz),因为政府在产业转移中起到“助推器”的作用,其财政偏好支持会促进有关企业节约成本和增加研发资金投入,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创新产出。将以上特征分别设置虚拟变量与did 形成交互项,分析承接产业示范区所处发展特征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异质性表现,构建如下检验模型:

从表10 结果可见,高基础组、高引资组和高偏好组中,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在低基础组、低引资组和低偏好组,估计系数均为负值,说明产业基础越好、引资能力越强和政府创新偏好程度越强的城市能为创新发展提供更为良好的发展条件,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能使转移产业更好融入当地、在当地发挥带动作用,有效拉动当地相关产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以上结果验证了关于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在城市间表现出异质性的假设。

表10 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不同发展特征异质性检验结果

5 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在进行空间效应分析前,需要进行一系列检验选择适用的空间计量模型。首先,采用莫兰指数检验区域创新能力是否存在空间相关性,结果显示莫兰指数大部分显著为正,说明存在空间相关性;然后,通过似然比检验(LR)进行模型选择,检验值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经过豪斯曼检验选择固定效应;最后参考范巧等[27]的做法,采用双向固定效应的空间杜宾模型来估计承接产业示范区的空间溢出效应。模型形式如下:

式(7)中:ρi为空间相关系数;wij为经济距离权重矩阵;πi表示承接产业示范区城市的空间溢出效应;θi表示控制变量的空间效应;υit表示随机扰动项。

具体回归结果见表11,SDID 和W×SDID 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承接产业示范区的设立不仅提高了承接地当地区域创新能力,而且促进了邻近地区的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证实了假说3 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具有空间溢出效应的假设。还发现存在空间效应下的W×SDID 的系数值大于SDID 的系数值,而且在政策分解中的间接效应也大于直接效应,可能因为东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时会有目的地选择创新基础和创新市场较好的城市,承接地相较于邻近城市创新物质基础与环境条件相对较好,根据边际生产力递减原则,产业转移对周边相对优势较小的城市的创新能力提升效应更大。

表11 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空间溢出效应检验结果

6 结论与启示

6.1 研究结论

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作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一次尝试,对带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基于2007 到2019 年我国中西部162 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了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结论如下:(1)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既可显著增加区域创新数量,也可提升以实质性创新水平和绿色创新能力表征的创新质量,且政策效应逐年增强。其中实质性创新水平增速最快,且在创新质量中系数值最大,说明发明专利是创新质量提升的主要手段。(2)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政府竞争促进承接产业示范区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作用,且在产业结构中对第二产业的提升速率大于第三产业,表明坚实的工业基础是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虽然竞争会制约创新能力发展,但政府之间适度的横向竞争有利于承接产业示范区集中资源吸纳高新技术企业,从而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3)承接产业示范区对创新数量与创新质量在中部地区和有明确具体的转移产业区域的城市的影响更显著,在产业基础、引资能力和政府创新偏好越强的城市中的承接产业示范区,其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作用越强,说明城市基础条件和政策明确性对政策效果有重要影响,在设立承接产业示范区时政府可有目的地选择发展条件较好的城市。(4)承接产业示范区设立不仅提高承接地的创新能力,还促进其所在城市周边地区的创新能力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创新能力增长极作用。

6.2 政策启示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首先,继续推进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并明确具体承接产业类型。承接产业示范区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应该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因此,为增强政策实施的落地效果,应完善对承接产业示范区绩效考核机制,督促各承接产业示范区明确自身战略定位,将高质量与创新发展列为考核重要指标,将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经济效益。同时,在设立承接产业示范区时,明确划定其承接产业类型,以免造成产业承接的盲目与无序导致资源无效浪费。其次,坚持“数量求生存,质量求发展”的理念,推动创新协同建设和创新路径多元化发展。承接产业示范区不仅要重视创新数量增加,更应该关注创新质量建设,以创新数量为踏板,以创新质量为抓手,营造产业转移驱动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以创新质量带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发展模式。最后,因地制宜发展承接产业示范区,合理布局产业转移承接地。地方政府应以本地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支柱产业为基础,合理地设置承接重点产业,在满足明确产业转移地的要求下,合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真正发挥增长极作用,推动承接产业延伸产业链,实现价值链攀升,以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区域整体创新能力提升。

注释:

1)中部包括: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滁州、池州、铜陵、宣城、六安市)、湖南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邵阳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湖北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荆州、荆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陕西省渭南市);西部包括: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梧州、贵港、贺州和玉林)、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庆)、甘肃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兰州市、白银市)、江西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赣州)、四川广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广安)、宁夏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市和石嘴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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