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分析

2023-03-03 04:09:40柯政彦
教育与职业(上) 2023年3期
关键词:产业江西省

[摘要]通过对江西省95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公示材料的梳理,從地域分布、性质规模、所属行业以及项目内容与类型等方面分析了其基本状况,同时也发现了其存在的现实困境:对申报企业资质的审查管理不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合作项目不明、小微企业的竞争优势有待提升。在此基础上得出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改进策略:完善建设培育的流程与制度体系、推动培育合作项目真实落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关键词]产教融合型企业;江西省;产业;行业龙头企业;民营小微企业

[作者简介]柯政彦(1985- ),男,江西九江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江西  九江  332007)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高质量发展视域下职业教育教材开发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2GZYB115,项目主持人:柯政彦)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05-0109-04

自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我国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已有3年多的历史,认定了首批63家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省市在国家统一框架下,结合本省市要求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建设培育。江西省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快速发展阶段,抓住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契机,能够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基本情况

2019年下半年江西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织全省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首批申报的59家企业于2020年1月初公示,第二批36家申报企业于同年年底公示。从现有的资料来看,两批次产教融合型企业共遴选了95家企业,但有个别企业是重复计算,剔除重复数据后只有86家企业。本文从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与从业人员、企业的服务领域等方面,对这86家企业进行了统计分析。

1.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地域分布。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机关来看,86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分布在全省11个地市。其中,景德镇市最多,有20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景德镇皇窑陶瓷有限公司位列其中;赣州市排名第二,有19家;宜春市有13家;其他地市均在10家以下。景德镇市、赣州市和宜春市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数量在全省产教融合型企业中分别占比23.25%、22.09%和15.11%,总数达到52家,占全省总数的60.46%。作为江西省省会的南昌市,只有8家企业入选,入选数量仅排在第四,在两批次遴选过程中有点不合常理。

2.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性质与规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企业所有制结构、出资占比、从业人员和参保人数,分析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性质与规模。经统计,86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境内资本注册的民营企业67家,境外资本注册的民营企业3家;国有企业14家,其中这14家又细分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全民所有制三种资本合作形式。此外,还有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家民办非企业机构,分别为定南县日日红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宜春市百乐休闲福利服务中心。

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76345的参保人数成为江西省规模最大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总体来说,86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有6家特大型企业,其中5家为民营性质、1家为国有性质;6家中型企业,73家小微企业。

3.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所属行业。86家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分布在13个不同的行业领域。具体为:制造业26家,电子信息产业14家,特色陶瓷产业13家,幸福产业8家,数字经济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和航空产业各4家,新能源和新材料各3家,餐饮服务业、医药产业和教育业各2家、文化创意产业1家。可见,目前遴选的企业符合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建设培育范围“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的优质企业以及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幸福产业、绿色食品、生态环保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的要求。

4.产教融合项目的内容与类型。已公示公开的资料显示,入选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必须与院校或其他机构开展合作项目来完成建设培育。江西省发改委将产教融合的项目内容分为“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技术研发、其他内容”5种,将项目类型分为“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其他类型”6种。对86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项目内容与项目类型按照以上要求进行频次统计,结果如下:在项目内容中,“实训基地”的频次最高,共出现83次;其次是“教学课程”,共出现46次。在项目类型中,“技术”和“知识”排在前两位,分别出现73次和66次。

新时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现代化、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体现,具备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业风险的能力,成为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振兴的“新引擎”。定南县日日红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知识”要素与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共建学生创业、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彰显了新时代“技术立农、科创兴农”的发展理念。

二、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存在的问题

1.对申报企业资质的审查管理不严。对申报企业资质的审查不严会影响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质量。一方面,在遴选过程中存在重复申报的情况,如有一家企业重复申报并获批4次,六家企业重复申报2次。另一方面,对企业经营范围审核不严。《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申请单位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江西省发改委等6部门制定的《关于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也指出“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但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中还是有两家教育科技公司入选。此外,在遴选结束后未有后续的跟踪管理。

2.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合作项目不明。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合作对象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和专业科学研究机构。86个合作项目中,绝大部分在项目名称中能够具体孵化培育的方向和内容,如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省科学院应用化学研究所的合作项目为“高频电路板用高性能PTFE基复合材料的研制”,但仍有部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合作项目不够具体。合作项目名称不明,一方面会导致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内容不确定、培育维度不具体;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后续入库验收缺乏依据。

3.小微企业的竞争优势有待提升。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灵活的经济体,同时也容纳了我国绝大部分的就业群体。江西省86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有73家属于小微企业,其中有60家为民营企业。根据目前部分省市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标准,国有企业占据巨大的竞争优势,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则不具备优势可言。在真实市场环境下,部分大型企业会通过拆分企业业务,意图享受小微企业纳税优惠政策。去除这部分企业,绝大部分小微企业仍处于初创型或成长期阶段,一般在“建设培育条件”上达不到全部要求或存在缺项行为。由于小微企业的行业话语权不够,会导致其在承担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任务中所开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不到行业认可。

三、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改进策略

1.完善建设培育的流程与制度体系。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申报与审查管理不严,缺乏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标准与评审工作程序,直接导致真正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不一定能入选,也可能导致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掺杂其中,从而影响整体建设培育水平。首先,江西省从政策标准的角度对教育型企业进行界定,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为依据,细化本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关键认定条件和建设发展要求,逐渐形成建设培育的制度体系和实践平台。江西省需借鉴北京、天津的经验,按照省级产业发展需求进行条件细化和赋分处理,以此体现对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领域的优先重点支持。其次,江西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将企业申报材料、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库、培育企业三年规划、培育企业工作年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库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年报实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和公示,以此保障遴选环节的透明化和公平性与建设培育的规范性。最后,江西省从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三个方面构建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目标和计划,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设过程评价与建设结果评价相结合、阶段性成果评价与终期成果评价相结合的第三方评价模式,“综合考虑产教融合型企业投资额等硬指标和产教融合成果等软指标”。

2.推动培育合作项目真实落地。合作项目是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完成建设培育的重要依托,也是后续入库验收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首先,建议产教融合型企业与合作院校以双方优势为合作基礎来洽谈具体的合作项目,明确建设培育的目标与内容。其次,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要求入选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编制三年“建设规划”,对建设基础、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举措、保障措施等进行数据化表述,围绕成果导向与合作院校进一步深化对接,以项目为依托,形成可知、可感的成果,为后续可量化评测提供便利。最后,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以产教融合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切实解决企业用人匹配度问题。因此,要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将企业生产需求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校企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校企合作、科技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学生高质量就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3.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9年印发《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提出以推进十大产业发展为导向,由关联紧密的学科优势学校、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相关联的学校、企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参与,建设“‘十大产业体系’产教融合战略联盟”(以下简称产教融合战略联盟);从学科优势高校与行业骨干企业等单位合作共建或高校单独建设的创新平台中,遴选技术成果明显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平台打造成“产教融合重点创新中心”;以职业教育国家示范校、国家骨干校、省级示范校、“双高计划”立项单位为主与规模骨干企业联合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基地”。产教融合战略联盟的主要建设企业、“产教融合重点创新中心”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基地”的融合单位均是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优质企业,参与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具有多重优势。这些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相对优化,以此进行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和教学评价能够促进教学与就业的自然衔接,最终达到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教育教学的目的。鉴于目前江西省两批次产教融合型企业中仅有2家产教融合战略联盟企业入选,未来需鼓励更多行业龙头企业来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特别是关联了江西省区域性特色产业的优质企业。首先,优先吸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基地”的企业,与职业院校协同开展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因为这类企业具备较好的建设基础,前期已经与高职院校开展了校企合作项目。其次,发挥入选“产教融合重点创新中心”企业的技术优势,提升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职业院校进行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最后,鼓励产教融合战略联盟企业协同共建行业性产教融合集团,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中小微企业仍是江西省高职院校服务的主要对象,2021年毕业生在规模以下企业就业76544人,占全省毕业生就业人数的60.72%。虽然民营小微企业相较于国有企业在组织规模上不具备竞争优势,但面对市场变化最为灵敏,就业最为灵活。基于此,各省市在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过程中,入选的企业中中小微企业数量较多。精准契合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特征,促进职业教育链与中小微企业人才需求链、技术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鉴于目前江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有73家小微企业,在培育期内,各级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增强民营企业的政策安全感。首先,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中给予准入许可,鼓励民营小微企业积极申报,将当前的培育条件适当修改为倾向于小微企业;出台更为合理和优惠的信贷支持措施,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其次,积极防范个别大型企业通过拆分业务的方式来挤占面向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资源。在建设目标与验收入库的标准制定中,按照行业特性制定评价标准,根据不同市场主体的产业属性建立分类分级机制,对特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按企业规模体现差异化的建设培育任务,以此保障民营小微企业的相对公平。再次,注意规约市场逻辑下民营企业的逐利行为,将“产教融合工作年报”作为载体来真实呈现其建设培育状况,改变民营小微企业追求短平快的投资回报理念,提升其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与能力。最后,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在中小微企业中的组织优势,搭建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的产教融合平台,表达企业诉求、规范企业行为、调和校企矛盾、增进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侯树立,张晶晶.我国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现状、问题与策略[J].职业教育研究,202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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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志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政策演进与路径优化[J].教育与职业,2020(14):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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