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锋 吴川 王亚雄 李雨 欧凯
在“双碳”背景下,清洁低碳化进程不断加快,各领域电气化趋势持续向好,新能源发电占比大幅提升。储能电池技术是解决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系统波动性、间歇性问题的有效技术。未来能源系统将是以新能源为主体、多种形式能源共同构成的多元化能源系统。储能电池能够满足新能源系统对灵活性的需求。
福建省锂电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发展新型储能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此外,福建省也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为福建省储能电池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目前,福建省的新能源储能电池产业逐渐发展成以宁德时代为龙头、全球技术领先的储能电池产业基地,逐步形成了涵盖储能电池正极、负极材料及隔膜、电解液等储能电池全产业链,并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良好的市场基础。近年来,福建省锂电池行业迅猛发展,产业规模位于全国前列,产业链完备,产销量可观。2021 年,福建省锂电池产能高达172.4 GWh,居全国首位。
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议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将配置储能要求纳入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集中式光伏试点申报内容,探索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与储能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并网,鼓励各类已建、在建风电、光伏项目配建储能,优先保障其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接入。
宁德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与中国五矿集团等央企在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持续深化合作,与福鼎龙安工业园区、漳州古雷开发区、邵武金塘工业园、南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上杭蛟洋工业区等园区协作配套;南平、三明、龙岩等地区石墨、氟新材料等领域资源禀赋,逐渐深入布局负极材料、正极材料、电解液生产基地。从材料到设备工艺、电芯、模组、系统、二次电池的梯次利用、回收拆解,宁德时代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电池研发全产业链,且已申请5000 多项电池相关专利,其中电极和电源相关专利占全国专利的80%以上,有关非活性部件的结构零件和二次电池及其制造的专利数量居全球前列。
福建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大力发展风电配储、光伏配储等储能方式。同时,加快推进“福建晋江100 MWh 级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宁德时代储能微网项目”等大型储能电池产业项目的落实。此外,厦门钨业、厦门海辰、宁德时代、漳州猛狮、永福股份、星云股份、亚南电机等代表企业持续深化储能项目合作,稳步推进储能电池规模化、产业化进程,预估到2025 年,福建省锂电池产业链产值将超过6000亿元,产能规模突破500 GWh。
一是福建省储能电池产业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储能电池原材料制备、电池性能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人才培养、整条产业链整合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不足。二是锂电池所需的钴、锂、镍等原材料较为紧缺,且近两年来价格大幅度增长,制约了福建省储能电池行业的发展。三是福建省电池相关企业同时掌握产业中游核心技术的企业较少。宁德时代在技术的掌握方面一家独大,这种不平衡的技术现状不利于储能电池产业整体发展。四是福建省储能电池产业下游的应用规模较小、发展条件较差。许多储能相关项目无法产生收益,产业链下游的配储方式、应用场景较为单一,限制了储能应用规模扩大。五是福建省储能电池产业科研人才储备不足,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有较大的差距,高校传统人才培养计划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产业发展缺少人才支撑。
储能电池产业发展迅速,国家明确计划在2030 年前完成“两步走”,以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建议做好中长期规划,并认识到投入后经济效益延迟释放等情况,争取在相关规划中将储能纳入能源或电力的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从顶层设计上统筹储能产业发展,建设更为健全的运行机制与电力市场机制。通过政策吸引储能相关设备厂商落户福建,提升省内储能相关产业的竞争力。
一是资源供给体系建设。电池产业发展导致锂、钴等“金属资源”争夺加剧。建议加快构建锂、钴等资源供给安全体系,积极参与锂、钴等资源配置。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内、国际合作,拓展资源供应渠道,通过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际锂、钴等资源配置,提高锂、钴等资源的保障能力。加快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福州、厦门等地现有的退役电池,有效补充福建省电池矿产资源。
二是标准体系建设。建议在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 42288-2022)的指导下,由福建省相关部门带头,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不同类型储能电池的生产、储存的安全技术标准。建议各级有关部门将钠离子电池标准研究列入科技计划,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深入探讨电池模块内是否配置探测器、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明确安全标准;在应用层面提升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的性价比,在基础研究层面加强钠、锌、铝、镁等新型储能电池的技术储备。围绕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加快从储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维、调度方面推动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细化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和应用场景类型,完善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测试验收等标准。结合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相关标准制定、修订,推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标准制定协同发展,有效指导今后福建省新增储能项目安全稳定并网运行。
一是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建设。在基础研究和政策研究层面,充分发挥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省内高校,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福建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以及宁德时代、福建巨电、厦钨新能等行业龙头企业的创新带头作用,推动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之间建立深度合作,组建储能电池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突破储能电池能量密度、成本、寿命、安全性等关键技术瓶颈,加快储能电池的大规模应用。
二是建立储能发展战略与政策联合研究平台。通过严谨、科学的战略性和应用性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储能发展战略、储能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法规和重大经济政策等提供理论依据、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为国家和地方储能产业园区规划和有序发展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咨询服务。
三是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推动主导产业有效聚集。建议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高标准做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开发产业型的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设施,努力使产业园区成为高度集聚的平台、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载体、产业区域化发展的龙头。支持宁德时代、中航锂电(厦门)、福建巨电等动力和储能电池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研发新型模块化、高性能新能源电池产品,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链扩能项目建设,打造全球最大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基地。依托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邵武金塘工业园区等产业集中区,延伸发展锂电产业链条,打造国内领先的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基地。
一是充分发挥福建省民营经济发达,投资意愿较高的优势,通过政府与社会合资的方式,设立储能电池产业基金,调研福建省储能电池产业,将资金投入具有发展潜力的储能电池公司。
二是对电化学储能行业提供税收以及金融政策支持。制定电化学储能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化学储能技术研发、项目开发等提供补贴,对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套的电化学储能调峰调频等服务进行奖励,以保障电化学储能项目收益。
三是出台储能学科建设支持政策。目前,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开设了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储能学科涉及方面较广,内容涉及电化学、电力系统、电力电子等领域,需从不同院系抽调相关教师,筹划组建健全的师资队伍。建议对储能学科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以及物资保障,充分利用高校现有教育资源,培养储能行业高质量、复合型人才。
一是合理配置储能规模,逐步扩大独立储能比例。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以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要。据统计,全社会用电量在7—9 月以及12 月处于高峰,在2—4 月及11 月处于低谷。然而,风电与光伏合计发电量在3—5 月及11 月处于高峰,在7—9 月及12 月处于低谷,两者峰谷错位。为了更好地削峰填谷,缓解电网的调峰压力,结合福建省的新能源发电发展情况,推动工业企业、电动汽车充电桩、分布式储能等可调节资源参与调峰,统筹区域内新能源项目、电网安全运行要求,集中建设独立储能电站,实现可调节负荷资源的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
二是健全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规则。《2022 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已允许投入商业运行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进一步明确电化学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辅助服务费用分摊以及容量补贴等实施细则,建立可持续发展且稳定的电化学储能行业市场机制,带动市场参与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建设以及运营储能电站的积极性。
三是探索电化学储能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与电化学储能相结合的方式,开拓电化学储能新商业模式,重点关注虚拟电厂、共享储能、租赁储能等新型储能商业模式在产业园区、数据中心、5G 基站等场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