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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名片
中华口腔医学会成立于1996 年,前身为1951 年成立的中华医学会口腔科学会,是全国性口腔医学学术团体,民政部注册5A 级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学会现有个人会员14.7 万人、单位会员466 个,以及涵盖口腔医学各个学科和分支的40 个专业委员会(分会),是发展我国口腔医学科学的重要社会力量。获评中国科协优秀科技社团、全国学会9 星级优秀党组织、优秀抗疫学会、优秀扶贫学会等荣誉称号,并入选“世界一流学会建设项目”。中华口腔医学会是世界牙科联盟(FDI)、国际牙科研究会(IADR)、国际牙医师学院(ICD)的团体会员,已成为全球口腔医学领域中的重要成员。
中华口腔医学会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会、民主办会,在第五届理事会完成任期工作的最后一年,经过充分酝酿和认真筹备,依托各省级口腔医学会和各理事单位,全国各地会员广泛参与,推选出会员代表。2021 年10 月,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同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全过程依法依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认真履职,充分体现了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代表的意志,体现了坚持民主办会和服务全国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宗旨和理念。
会员代表按分区排队进行投票
在换届筹备工作委员会成立之前,学会秘书处层面成立工作小组,由秘书长任组长,提前开展换届准备工作。工作小组充分学习了国家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和中国科协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据此制定民主程序、审议内容,并制定相应重要时间节点的筹备工作进度表,供筹委会参考。
正式换届前一年,按规定成立换届筹备工作委员会,领导并指挥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筹备工作进展,使整体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保证换届的合法性、有效性。换届筹备工作委员会成立后,遵照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按照民主程序领导换届筹备工作,形成会员代表大会方案,并酝酿第六届理事会人员组成,讨论学会章程修订等工作,共召开7 次会议,审议26 项议题。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审议相关内容。理事会换届工作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健全、监事会工作到位后,召开学会党委会及会长办公会各3 次、常务理事会议3 次、理事会议1 次,审议换届筹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16份文件。监事会5 名监事列席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履行监督职责,跟进各项工作,保障换届筹备工作落到实处。
会前,学会向国家卫健委、中国科协汇报筹备工作情况,获得指导和批示。接着,按照要求在中华口腔医学会官网对第六届理事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换届相关备案资料。同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中华口腔医学会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通过后提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预审,并根据反馈形成审议稿,提交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学会根据所有会员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布情况,按照比例推选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分布均衡,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严格按照《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口腔医学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口腔医学分会推选出1034 名会员代表,最终确认1001 名有会员代表资格。其中,来自口腔医学院校及口腔专科医院的会员代表占54%,综合医院会员代表占36.8%,民营口腔医疗机构会员代表占8.2%,口腔医疗产业会员代表占1%;女性会员代表占比为30.4%,少数民族会员代表占比为5%,统一战线人士及群众会员代表占比为32%。出席会议会员代表共829人,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全国会员的意志。
2021 年10 月18 日,第六届中华口腔医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召开,同时进行换届选举。与会代表投票产生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192 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常务理事62 人,其中第六届理事会会长1 人、副会长13 人、副会长兼秘书长1 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5 人,含监事长1 人、副监事长1 人。同期举行理事会全体党员大会,表决产生理事会党委会。由15 人组成的新一届党委,甫成立就在学会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
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现场
此次选举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透明,采用计算机选举计票系统实时统计,提高了准确性、实效性、透明度,同时降低了人工成本。
会后,学会按要求分别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报送了备案材料,完成了民政部备案申请提交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完成了法人离任审计,并于2022 年2 月24 日完成章程核准、负责人变动备案、法人变更等全部工作。
学会换届工作是一次人员的大调整,如果组织不好,将影响学会甚至学科领域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而健康、规范、有序的换届工作则可以为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促进学会乃至整个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宣布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当选名单
中华口腔医学会是全国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群众团体,会员代表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代表的水平以及人员地区分布、来源情况等,直接反映出代表大会能否较好体现全国会员的意志。因此,在筹备换届工作过程中,除了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换届工作外,遴选出符合要求的、能更好体现全国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意愿的代表非常重要。
会员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口腔医学会有效会员人数为依据;其次考虑不同来源单位的广泛代表性,对于口腔医学来说,既要有口腔医学院校、省市口腔专科医院的代表,又要有综合医院口腔科和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及口腔医疗产业的代表;在地区分布上,不仅要考虑全国各省份情况,同时还要兼顾经济发达地区与西部、边远地区的关系;在年龄分布上应注意老中青相结合和传帮带作用,重视中坚力量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以45 周岁和66 周岁为线,二者之间的为主,占五分之三,年龄45周岁以下的代表约占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同时,要考虑女性、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会员代表自身条件会直接影响其履职能力和水平。学会此次换届工作对代表的要求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在学术活动、科学普及等活动中做出成绩者。同时,学会考虑征集代表意愿,在会员代表登记中畅通渠道,采用电子化登记系统,登记时即可提交提案,召开代表大会前将专门研究提案内容,使得全国口腔科技工作者能够更多地为学会的发展建言献策。
中华口腔医学会已产生五届理事会,在历任领导的接续努力下坚持民主办会,团结引领广大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形成“全国口腔是一家”的良好氛围,口腔医学学科和行业获得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