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思维:理论内涵与策略实施

2023-02-28 19:17:52江雪松吴舒婷

江雪松,吴舒婷

(江苏大学 法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13)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本土化阐释、创造性表达、战略化构建,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法治遵循[1]。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单列一章,体现出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战略深入。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还将战略思维排在治国理政科学思想方法的首位[2],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强调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完备、结构严谨、内涵丰富,其核心要义为“十一个坚持”。如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法治中国建设蓝图,如何将法治建设中具战略意义的国家安全法治、军事法治、科技法治、生态法治等与“十一个坚持”进行法理协同,是一个很强的方法论挑战。由此,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考量及内在战略思维,是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摄力和原创性的关键,也是理解中国共产党法治判断力、法治领导力的重要法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思维特征

所谓战略,原指筹划和指导战争全局的方法和对策。如毛泽东同志于1936年指出,“研究战争全局的规律的东西就是战略问题”[3]。后来,战略从军事领域逐步扩展到诸多社会实践领域,涵指系统谋划的兼顾长远、左右胜败的方案和对策。“战略是从全局、长远、大势上作出判断和决策……要善于进行战略思维,善于从战略上看问题、想问题”[4]。战略思维也被习近平同志视为“永远是中国共产党人应该树立的思维方式”[5]。据粗略统计,“战略”一词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的大会报告中分别出现了33次、42次和44次,属于新时代以来党代会报告的高频词汇,也表明“战略”及战略思维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中越来越被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胸怀天下论法治、立足全局谋法治、着眼整体行法治”[6]。立足战略思维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思维涵盖治国理政全过程、全领域,法治建设全方位、全经纬,在实践中经由以下方面不断增强理论感召力、辐射力、穿透力和塑造力。

(一)统驭全局的法治战略谋划

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内涵,对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皆有所统筹规划。“悉心观察和思考事关全面依法治国根本性方向的内在矛盾运动”[7],以法治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抓住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原创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总抓手”。这个“总抓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重点,必须分层次、定步骤、编规划加以“共同推进、一体建设”(1)即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好法治中国建设的全局推进和重点突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谋划除了彰显预见性之外,还内蕴斗争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面临的矛盾、困境、挑战日益增多,必须“坚持战略判断和战术决断相统一”[8],战略统筹国家安全法治、军事法治等,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过程就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斗争的过程。

(二)人民至上的法治战略导向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9]。“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价值取向”[10]。新时代以来,由“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到“以人民为中心”的认知递进,彰显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愈加坚定的人民立场。

具体而言,人民群众的法治新需要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主导方向。需要是社会主体对客观事实依存的主要形式,本质上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由社会生产和生活条件引起的。同时,需要也是人的意志活动,是人自我发展的直接动力。需要随着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1]。同时,这些层面的需要,及时纳入法治轨道才能获得较为充分的实现;而且,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纳入法治轨道方能获得较为充分的保障。

(三)因势利导的法治战略进阶

习近平法治思想承继了扬弃中西方数千年法律文明传统,积极探索国情、党情、世情,正确把握法治发展形势,适时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从全局看“形”,从长远看“势”,在法治轨道上逐步深化治国理政的规律性认知。坚持以法治思维厘清局部与整体、已知与未知、战略与策略,在战略的坚定性中探究法治运行策略。

策略是实现战略意图、达成战略目标、落实战略步骤的“桥和船”。通过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成效卓著的中国经验;以规划方式布局法治,是法治建设的中国策略。“十四五”规划作为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作出分两个战略步骤的策略进阶方案。其中,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十个坚持”,也发展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反映了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探索与构建。到2035年左右,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将更加明晰和成熟,凝聚并复制推广本土法治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制度力量。

(四)坚如磐石的法治战略定力

“乱云飞渡仍从容”,战略思维具有稳定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胜利取决于战略定力。法治建设各方主体应具有“宽阔视野、战略睿智和坚定沉着的行动能力要素”[12]。更重要的是,法治战略定力来源于法治战略自信。社会主体最厚重的自信来源于文化,我国古代“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理念、“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礼法精神、“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社会理想,既是治国平天下的睿智,又是传统法制文化的精髓,更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奠定了包容性格局。

错综复杂的大国治理尤需极强的战略定力,有定力才会有气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亦注重对域外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鉴别吸收、为我所用。不再因战略上患得患失、战术上摇摆不定,而痛失发展机遇。“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13]。习近平法治思想凝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底蕴和制度优势,洞悉潜伏着的不利因素,统筹发展与安全,对重大风险防患于未然,涌现出原创活力的法治战略智慧。战略智慧铺就法治战略自信,而法治战略自信又在不断积淀战略定力。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之后,有总体布局,有战略布局,两者(2)总体布局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战略布局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之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法治保障了总体布局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协同性,也奠定了战略布局的现实基础。战略布局的“四个全面”是总体布局的战略突破,其中,“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14],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发挥了基础性、引领性、规范性作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为充实的法治内容和更为坚实的法治轨道,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以法治方式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法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其重要保障,更是其巩固手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进一步开展全过程民主,人权获得更多尊重和保障。小康社会是在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基础上,经由“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15]等诸多战略叠加实施而成,这些都离不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要保障。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需要法治确认和持续保障。

(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新的战略目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内容随之也有了新调整,法治乃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应当脱离法治轨道,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应当是法治国家。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的“中国版”,前述“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路径。法治轨道的具体推进还需注意统筹衔接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制定法与习惯法、硬法与软法、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通蕴涵和互补功能,深度激发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文化等领域的创新效能和创新机制,有效推进区域法治、行业法治、科技法治、生态法治、军事法治、涉外法治、国际法治等一体化格局。

(三)与“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一体两翼”

“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16]。改革也称之为“变法”,其实就是治国理政方式整体或局部的改变。法治在古今中外不断被证明是最行稳致远的治国理政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结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行中的“车轮”和“鸟翼”。两大战略的规范性基础文本是《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17]。改革提升法治效能、发挥法治优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治支撑改革启动、保障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效,这也是促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驱动逻辑。

(四)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

现代国家通行政党政治,“政党是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政治主体”[18],执政是政党的行动目标和政治担当。中国共产党的内涵更为丰富、任务更为繁重,既是执政党也是领导党,不仅是执掌国家政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9],党以人民的名义行使一切权力。权力主体从国家机构拓展至党组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职人员有八成以上是党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约有九成五以上是党员。可以说,党依法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范式与核心要义,同时,党依法执政的前提是依规治党。

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基调,无论是党内的权力行使还是国家权力行使,都应该受到法治意义上的监督和约束。党内法规应当挺在国家法律前面,“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20]。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统一,在法治领域体现为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法律大都明文规定了坚持党的领导,在领导方式上要注意依据党内法规来执行与落实;在同一事项调整方面,两者应注重一体建设、相互补充,加强对权力运行规律的法理深化和制度创新。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战略突破的策略实施

“正确的战略需要正确的策略来落实”“正确的战略需要正确的战术来落实和执行,落实才能出成绩,执行才能见成效。”[5]无论是策略还是战术,都必须在战略指导下才能发挥出最佳功效。运用战略思维观察,改革发展稳定始终总揽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全局,“新时代中国之治战略思维的突出特点,就是在战略定力和战略张力的统一中把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实现国家治理张弛有度”[21]。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够较好地统筹三者的系统协作。法治建设有政府、社会、国家等不同的场域:“改革”的战略要求全方位,战略突破的战术重点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的战略定位是可持续,目标指向是中国式现代化,这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战略突破的战术重点是法治国家建设;“稳定”的战略指向了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法治社会,战略突破的战术重点是法治社会建设。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的系统法治回应,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中,《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在战术上明确了法治建设的国家规划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蓝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是在战术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则在战术构筑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通过编制和实施国家规划来设定目标、整合资源、引领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色”[22],法治建设也不例外。“一规划,两纲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战略思维的战术沙盘,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战略突破的规划实施,也是“一体建设”的战术方案。

高超的战略需要正确的策略来落实。法治国家与法治政府在“一体建设”中的策略区分在于全面推进与率先突破。换言之,在法治政府建设之外,法治国家建设还要重点关注国家的主权、安全和未来发展的法治保障。因此,军事法治、国家安全法治、涉外法治、生态法治成为法治国家的战术关切。

(一)统筹军事法治和国家安全法治

战略思维既强调预见性,也内蕴对抗性。任何战略都是在矛盾中实现、在斗争中占优。当前,国际形势波谲云诡、我国周边环境敏感复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必须始终警惕国家安全风险。其中,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部署“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党指挥枪”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加强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军事法治建设,与国家法律相衔接,推进军事司法制度改革。除了国防军事之外,“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23]。坚持在法治框架内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手段反对恐怖主义,以法律形式界定恐怖主义,以法治手段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维护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的国家安全”[24]。

(二)加快统筹涉外法治建设

基于对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战略判断,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内容,是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法治回应。“涉外”是指国家对外关系,包括私人民商事涉外关系。法治体系中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中只要含有涉外因素,都应纳入涉外法治。所以,“涉外法治”是领域法治,囊括所有涉外领域,《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第八部分有专门战术部署,要求涉外法治应当与我国国际政治经济地位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匹配。一方面,加强我国法域外适用,提高应对境外安全风险能力和反制能力。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另一方面,占领国际法治阵地制高点。积极参与、表达、监督国际规则制定,善于发出中国声音、为国际立法注入中国元素。“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执法、国际司法、国际仲裁,参与国际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外交”[25]。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使国内法治、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形成合力。

(三)加快统筹生态法治建设

绿色是大自然的底色、生命的象征、美好生活的基础,国家必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绿色生态。“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生态领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的生动演绎。“塔沙河的胜诉”案例生动诠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环境司法系统化要求。淮河重要支流的塔沙河近年来被采砂过度,河水变得浑浊不堪。某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非法采矿刑案之后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刑案“胜诉”之后及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使被告修复生态环境。最终复垦耕地799.65亩,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1处、面积42.5亩,取得良好生态修复成效,被誉为“这是一条河流的胜诉”[26]。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突破

政府是国家机构中规模最大、职权最广、公职人员最多,与人民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权力组成。因此,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法治政府建成,将是“一体建设”的重点突破,将会更好服务于法治经济,培育良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27],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应当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加以重点保障和激励。

(五)加快推进法治经济建设

习近平同志主政地方时期已经洞察:“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就在于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的作用,但发挥市场经济固有规律的作用和维护公平竞争、等价交换、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则,需要法治上的保障”[28]。习近平同志主政中央之后,积极推动编撰《民法典》并布局全面实施,从立法、行政、司法、普法和理论研究等各环节确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涵为保护产权、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增强信用、有效监管等,并一语中的:“应以法治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25]

(六)加快推进科技法治建设

科学技术在新时代深深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和人民生活福祉,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轨迹、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倡导科技领域的依法治理,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围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29];及时修订《科技进步法》,研究数字技术治理规则,促进数据有效有序使用,“提升互联网+、数字经济包容性,弥合数字鸿沟”[30];通过依法治网加强云计算、元宇宙、区块链等新兴概念的推广引导和运用规范。理论与实务部门应处理好人工智能在法律、安全、就业、道德伦理和政府治理等问题,综合运用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等部门法知识,健全保障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的制度体系。要统筹好知识产权信息化保护、智能化建设、公平竞争等机制,竞相迸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智识。

(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深刻蕴含着制度与文化的辩证关系,制度是关键,制度引领文化;文化是支撑,文化涵养制度。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在法治社会建设层面分别对应法治和社会,制度效能、制度优势的最佳形式是法治,文化优良、文化优势的最佳场域是社会。制度与文化的最佳结合就是良法善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兼收并蓄的优秀法治文化元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厚植法治信仰,使尊法信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31]。加强重点人群如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法律教育,积极弘扬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的法治文化。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建立健全诚信考核机制,发挥“软法”的独特功能,注重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价值。将信访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

四、结语

战略形势是动态的,战术策略是灵活的,法治战术具体运用要遵循法治发展规律、遵循战略思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复兴伟业中的艰难险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维是从中国式现代化征程看法治、论法治、行法治,进一步认识、把握、激活中国之治的优势,以系统耦合、多维协同、整体推进的战术策略统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体现为战略立本,策略为用。“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领航明灯和进路指南,“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27]117。唯有扎根法治实践,坚持战略与策略相协作,加强战略与战术相结合,才能切实有效化解治国理政所遭遇的矛盾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