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有春
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向大臣们自豪地说:“自有天地以来,即有君臣上下之分、中国四裔之防。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蕃,莫不来享。”经过30年经营,明王朝已经树立起万国来朝的东方大国形象。在东南亚及南亚各国朝贡过程中,明王朝也不是如菩萨一般只接受供奉,对他们也实行赏赐式回赠;对一些动乱不安甚至胆敢冒犯边境的蕃国,耐心调停与重拳出击并重,既维护了宗主国地位,又起到了以华夏文化爱民重道来积极引导蕃国的作用,从而形成鲜明的外交特色。
据《明史》记载,元代进士刘基(字伯温)于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受朱元璋礼聘后,曾上书陈述时务十八策,备受朱元璋信任。刘基精通天文、兵法、数理等,1368年明王朝建立,即以太史院太史令身份向朱元璋呈上《大统历》。《大统历》作为新政权制定颁布的历法,为明王朝的华夏正统地位做出巨大贡献,既保证了新政权的合理运行,也为新政权对外宣传交流提供了重要法物。
明朝政府在与番邦交往中,十分注重由皇上亲自赐予对方《大统历》,意味着向这些蕃国颁布了以明朝为主的历法,使他们的纪年按照华夏正朔来运行,以进一步树立起明王朝主权国地位和形象。有的国家与明王朝不存在与臣属关系,但通过赠送《大统历》,也达到了宣传中国文化、树立东方大国形象之目的,这一点,在郑和七次航海过程中体现尤为明显。
明朝向蕃国赐予《大统历》,有时是与对该国国王的任命书同时,有时是与其他回赠品一道,有时则单独进行。如洪武二年(1369年)任命高丽国王王颛,由使者送去金印诰文,朱元璋又赐予王颛以《大统历》;洪武四年(1371年)赐予日本国王良怀以《大统历》;洪武五年(1372年)赐予琉球国使者以《大统历》。对于东南亚地区的《大统历》赐予,记载随处可见。
占城国王在得到明朝皇帝册封赏赐后,派使者来朝,呈给朱元璋一张长一尺多、宽五寸、由黄金制成的奏表,盛赞明皇帝“抚有四海,如天地覆载,日月照临”,并恳请明朝皇帝用金印册封他为国王。洪武十二年(1379年),又赐予占城国国王以《大统历》,同时令占城国与安南国修好罢兵。
据《明史·外国列传》记载,占城国居南海中,是周王朝时期的“越裳国”。“越裳”亦作“越尝”“越常”。《后汉书·南蛮传》载:“交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东汉王充《论衡·恢国篇》中有“成王之时,越常献雉”语。秦朝时,占城国称“林邑”,西汉时称“象林县”,三国东吴时称“越裳县”,唐代称“占不老”或“占婆”。因其国王所居之地叫“占城”,后来即以之为国号。
真腊国位于占城国南面,约在明朝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改国名为“柬埔寨”,并沿用至今。洪武四年,真腊国向明朝进贡时,诏赐《大统历》及彩币。
暹罗国,原称暹罗斛国,在占城国西南面,即今日之泰国。《明史·外国列传》记载,洪武四年,暹罗国向明朝进贡时,朱元璋下诏,赐其国王锦衣,后又赐其《大统历》及彩币。
须文达那国位于今日苏门答腊岛八昔河口。洪武十六年(1383年)来进贡时,朱元璋赐予《大统历》等。
早在南朝刘宋孝武帝时期,三佛齐国就经常遣使奉表进贡,梁武帝时亦数至京师建康城“修贡不绝”。洪武四年,三佛齐国遣使奉金叶表呈上,朱元璋下诏赐予《大统历》。三佛齐国即今日苏门答腊岛之“旧港”。
爪哇国在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一带,洪武二年,朝廷赐《大统历》,洪武三年(1370年)九月,国王亲奉金叶表前来祝贺明朝。
洪武三年,“西洋琐里”国派遣使者到明朝京师时,“奉金叶表,献方物”。朱元璋赐予对方丰厚的文绮、纱罗等物品,并赐予《大统历》。洪武五年,“琐里国”奉表朝贡,向明王朝献上琐里国的土地山川图。朱元璋很体谅这些遥远的海洋小国家前来朝贡之艰辛,对大臣们说:“西洋诸国,素称远蕃,涉海而来,难计岁月。其朝贡无论疏数,厚往薄来可也。”赐琐里国《大统历》及金织文绮、纱罗等。
从明朝政府向须文达那、三佛齐、爪哇国、西洋琐里国赐予《大统历》情况看,当时东南亚及南亚的海洋岛国,甚至郑和航海所到阿拉伯湾和红海流域,只要与明王朝有往来,应该都会被赐予《大统历》,《大统历》成了明王朝的国礼和重要法物。
在明朝的蕃国中,朝廷对他们的态度也不是完全一致的。洪武七年(1374年),朱元璋针对蕃国进贡问题,向中书省及礼部大臣下达谕旨:“古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则每世一朝,所贡方物,表诚敬而已。惟高丽颇知礼乐,故令三年一贡。他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 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诸国,入贡既频,劳费太甚,今不必复尔。其移牒诸国俾知之。”
安南国在唐以前一直属中国领土,后趁中国“五代”混乱之机,被当地土著曲承美窃据称王。到了宋初,朝廷封丁部领这个人为“交郡王”,但三传后,政权被大臣黎桓篡夺。黎氏亦传三代,为大臣李公蕴所篡夺。李氏传到第八代,无子,传位给女婿“陈日炬”,政权从此归陈氏。到了明朝,朱元璋续封陈氏后裔陈日为“安南国王”,在诏书中明确希望他能继承祖父事业,“守境南陲,称藩中国,克恭臣职,以永世封”。
洪武十年(1377年),陈叔炜当国王,朱元璋对安南侵犯广西表示不满,“移檄数其奸诳罪”,并让礼部不接纳安南使臣来访。陈叔炜遣使谢罪,连年“进贡奄竖、金银、紫金盘、黄金酒尊、象马之属”,同时送五千石粮食给云南作军饷。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朱元璋认为安南贡物太奢侈了,命令仍然三岁一贡,并且特别提醒“毋进犀象”。
一直到永乐元年(1403年),权署安南国事、自称是原来安南国王陈日外甥的黎(胡)姓派人来向明朝奉表纳贡,“望天恩赐封爵,臣有死无二”。
赐封与否,永乐皇帝将任务先交给礼部,让礼部展开调查。礼部派人随同安南使者前往,以核实安南陈姓国王是否有子嗣存活。最后得到的结论是没有。永乐帝即派遣礼部郎中夏至善前往安南,封胡为安南国王。
正在这时,安南国原陈姓国王的故臣裴伯耆立志要仿效战国时楚国申包胥到秦国“乞师”救国的壮举,向明朝告发黎季父子弑主篡位、屠戮忠良、“灭族者以百十数”的罪行,以及“一旦篡夺,更姓易名,僭号改元,不恭朝命”的情况,希望宗主国能够帮助做主,重新立陈氏后裔为安南国国王。
原来,安南国国王陈氏的后裔中还剩有一个名叫陈天平的人,他是陈日的弟弟,当年黎氏灭陈时,他跑到了老挝。听说永乐大帝“入正大统”了,陈天平感到有所依归,在老挝国的帮助下,“匍匐万里,哀诉明廷”,希望“圣慈垂怜”,发兵讨伐黎(胡)氏,让陈氏重新夺回政权当国王。永乐皇帝对此深为感动。
永乐三年(1405年),永乐皇帝命令御史李琦、外交官王枢拿着皇帝的诏书去查验责问胡,要他将篡弑过程如实交代。此时,云南宁远州又向朝廷再次控诉安南国“侵夺七寨,掠其婿女”的行为。
永乐皇帝闻之大怒,命由成国公朱能挂帅,派新城侯张辅、西平侯沐晟、丰城侯李彬、云阳伯陈旭等率几路大军前往讨伐。永乐五年(1407年)正月,在木丸江这个地方大破黎季军队。永乐皇帝下诏,继续寻求陈氏子孙,希望安南国政权还是由陈氏子孙来执掌。
在这种情况下,安南国的耆老大德们又组织1100多人的请愿队伍,来到明军大营辕门前请愿,他们说,安南国陈氏被黎氏贼人杀光了,已经没有继承人了,渴望明朝朝廷直接接管安南国,因为“安南本中国地,乞仍入职方,同内郡”。
永乐六年(1408年)六月,张辅等人整顿部队,共获象、马、牛等二十三万五千九百多头,米、粟等一千三百六十万石,船八千六百七十余艘,军器二百五十三万九千八百件,振旅还京后,并将交郡地图上交朝廷。
但是,安南国“蛮人自以非类”,明朝待他们再“宽厚”,他们还是惊恐不安,结果在向明朝投降的过程中又有人逃跑了,重新拉起队伍反叛,其中以一个叫简定的人为首,他重新建国号“大越”,纪元“兴庆”。等到明朝大军还师时,就疯狂攻占抢夺地盘。后来他们奉简定为太上皇,立一个叫陈季扩的人为国王,纪元“重光”,并派遣使者到明朝军队营帐前,称陈季扩是前安南国王的孙子,希望朝廷给予封爵。结果遭到明军将领张辅的痛斥,并斩了使者。
永乐八年(1410年),陈季扩的主力遭到明军歼灭,只好奉表乞降。永乐皇帝知道他是假投降,但还是先奏准了,授陈季扩为交布政使,其手下阮帅、胡具等人为都指挥使。
永乐九年(1411年),“念贼无悛心”,考虑到陈季扩这些反贼没有真心悔改,朝廷又派张辅与沐晟会合,率军二万四千继续讨伐。永乐十一年(1413年),张辅与沐晟在昆传山围剿时,反贼军队“列象阵”与朝廷军队作战,最后还是被打败,一直追赶到老挝,才将陈季扩等活捉。永乐十三年(1415年),张辅、沐晟军队班师回京;永乐十五年(1417年),命丰城侯李彬前往镇守。
到了宣德元年(1426年),安南国是“渠魁未平,小寇蜂起”,朝廷只好继续派大军征讨,同时向老挝国打招呼:不得容叛人!
宣德二年(1427年)九月,黎利向明朝总兵柳升谎称:陈氏还有个遗嗣名叫陈,在老挝20年了,现被寻访到了。黎利又率大小头目到柳升大军营帐前上书陈情:“乞罢兵,立陈氏后裔”。
柳升对黎利的上书都没有来得及打开,就派人快速向朝廷奏明。但就在这期间,柳升的军队在倒马坡这个地方又遭到安南军的伏击,致使柳升率领的这支明军“相继尽殁”。朝野为之震惊。
宣德皇帝“心知其诈”,但朝廷长期征讨安南的效果不佳,他也想就此罢兵息民,所以在与大臣杨士奇、杨荣讨论交问题时,“即欲弃之”。于是,宣德皇帝下诏,抚谕安南人民,尽赦其罪,与之更新;同时撤销三司,尽撤军民北还。
当时明朝得以回还的人只有八万六千人,“为贼所杀及拘留者不可胜计”。
明朝以为安南政权又回到陈姓国王手中了,谁知到了宣德四年(1429年),黎利又遣使到明廷奉表谢恩,诡言陈已经病故,陈氏子孙已经绝迹了,并说安南国的人民都要求推荐他黎利“守其国”,现在只是谨慎期待明朝皇帝的任命。
宣德皇帝不为所动,知道即使陈氏有后裔存在,黎利也不会如实反映,所以还是下旨“再访”陈氏后裔。宣德五年(1430年),黎利又遣使向明廷进贡金银器和土特产,同时呈上安南国“头目耆老”的奏请,希望由黎利摄国政。但宣德皇帝还是坚持不松口,要求安南国继续寻访陈氏后裔,同时要求黎利把扣押的中国遗民放还。
宣德六年(1431年),黎利遣使谢罪,答应放还扣押的中国遗民。同时再次进呈“头目耆老”们的奏折,企图通过那些德高望重的人物出面请求,好让朝廷承认黎利在安南国的合法地位。这一次,宣德皇帝虽然同意了,但只是任命黎利“权署安南国事”。
得到了宗主国皇帝的认可,黎利再次派使者到明廷进贡金银器和土特产。
宣德八年(1433年),宣德皇帝通过使者向黎利讲陈“顺天保民之道”,并准备正式封他为安南国王。但也就在这一年,黎利死了。他虽然生前没有得到宗主国的认可,但实际上已经当了六年的安南国国王。
到了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四月,明王朝正式册封黎利的儿子黎麟为安南国王。
1465年,明宪宗践阼,时任安南国王的黎灏又遣使来贡,再次“请冕服”。明廷仍然“不从”,只是赐给安南国王以等级低的“皮弁冠服及纱帽犀带”。
到了成化四年(1468年),安南国王黎灏自以为国富兵强,又开始侵占我广西凭祥和广东琼州、雷州地区,同时侵略占城国,将占城国改为“交南州”,并派兵戍守。
明宪宗让边境守臣诘问黎灏为什么要侵占占城国。黎灏回答说:占城是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家鲜积贮,野绝桑麻,山无金宝之收,海乏鱼盐之利,止产象牙、犀角、乌木、沉香”,“得其地不可居,得其民不可使,得其货不足富”,所以他不会侵夺占城国。但事实上,安南已经侵占占城国很久了。
到了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朝廷赐安南国国王黎晖以皮弁服、金犀带。但安南使臣认为,他们的国王所赐服装等级低了,乞求明朝皇帝“改赐”。
但是,明朝礼官认为:“安南名为王,实中国臣也。嗣王新立,必赐皮弁冠服,使不失主宰一国之尊,又赐一品常服,俾不忘臣事中国之义。如今使臣所请求的,会使祖制紊乱,不可许。”再次从帽子、服装等级上将安南国置于臣属国地位,并且还要比表现好的臣属国降一个档次,以警告他们,不要对宗主国行僭越之礼和侵扰之事。
婆罗国地处“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在唐高宗时就经常有使者到中国进贡,到了明朝永乐四年,婆罗国东、西二王同时派遣使者奉表朝贡。万历年间,婆罗国的国王祖籍是福建人,据说是郑和出使婆罗国时,有位福建籍人随郑和出海到了婆罗国,最后留居其地。这个福建人的后裔在婆罗国发展得很好,最后“竟据其国而王之”。人们发现,这位国王的府邸旁竖立着一块“中国碑”,以表示对宗主国中国的感情。国王还收藏有一枚篆文汉字金印,印章上方刻有兽形图案,称说是当年永乐皇帝赐予的。这枚印章成了当地的神圣宝物,民间嫁娶时,如果能够得到国王的恩准,将此印印在新娘、新郎的后背上,人们会感到是莫大无比的光荣。一块碑、一枚印章,见证了明朝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友好往来,见证了中国传统文化在蕃国人民心目中产生的巨大影响。
蕃国向明王朝纳贡,明廷都要以皇帝赏赐的形式予以近乎等值的补偿,明王朝要的是面子,蕃国要的是利益,皇帝对一些表现忠诚的蕃国,更是“赏赐优渥”。正是在这种利益驱动下,整个明王朝的蕃国或郑和航海经过的其他国家的人来到中国,有的纯粹是为了表达蕃国的诚心,有的是把贡品当商品,趁机“走私”捞油水。其中“安南入贡,多携私物”已经成为明廷共识。
自从朱元璋对蕃国进贡次数进行限定,明朝历代皇帝基本上都秉持这种政策理念。明英宗正统元年,朝廷再次重申蕃国三年一贡,但是“蕃人利中国市场,虽有此令,迄不遵”。由此可见,中国这个国际贸易大市场在明代就已经被异邦所认知。明朝“海上丝绸之路”有的是披上了“进贡”的漂亮外衣,但更多应该是两地“方物”贸易的互惠互利。
当时有一个名叫“合猫里”又名“猫里务”的岛国,永乐三年九月就曾派使者来进贡。该国土瘠多山,但山外就是大海,饶鱼虫,人知耕稼,天然的港口位置优势又使其成为商舶往来必经必停之地,从而渐成富壤。“华人入其国,不敢欺陵,市法最平”,所以华人为之语曰:“若要富,须往猫里务。”
我们仅通过各国贡品礼单便可窥见各地物产之丰饶,也可对那个时代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等级差别有所认识。当时的贡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珍禽异兽。
象、马、虎、黑熊、白猿、六足龟、白麂、火鸡、鹦鹉、孔雀、犀牛等,都是东南亚国家进贡的禽兽物种。
洪武四年,安南国两度遣使贡象。永乐四年,占城国“贡白象及方物”,但是到了天顺八年(1464年)明宪宗嗣位后,占城国使者曾向明朝“求索白象”。到了永乐六年“郑和使其国”时,占城国王又遣其孙贡象及方物,以表谢恩。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暹罗国进贡白象及方物,惜白象死于途中,使者以珠宝饰其牙,盛以金盘,并尾来献。另外,暹罗国还向明朝进贡过六足龟。
南亚国家如榜葛剌国,即天竺国,为东印度,永乐十二年(1414年)贡麒麟、名马,正统三年贡麒麟,还有鹦鹉等。
《明史》对距离更远国家的进贡情况也有记录。如,永乐时期,竹步国进贡狮子、金钱豹、驼蹄鸡,麻林国进贡麒麟、天马、神鹿诸物,忽鲁谟斯国进贡有狮子、麒麟、驼鸡、福禄、灵羊等。
阿丹国于永乐十四年(1416年)遣使奉表贡方物;永乐十九年,中官周姓者前往阿丹,买到猎睛,重二钱许,珊瑚树高二尺者数枝,又大珠、金珀、诸色雅姑异宝、麒麟、狮子、花猫、鹿、金钱豹、驼鸡、白鸠以归。在阿丹国的贡品中,肯定包含了其中的一部分。
第二类是名贵药材与补品调味品。
东南亚各国盛产香料,进贡物品动辄以万斤计。如,真腊国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进贡香六万斤;暹罗国于洪武二十年进贡胡椒一万斤、苏木一万斤,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进贡苏木、胡椒、降香十七万斤。
片脑、米脑、糠脑、脑油、脑柴、蔷薇水、碗石、丁皮、阿魏、柴梗、藤竭、藤黄、硫黄、没药、乌爹泥、安息香、罗斛香、速香、檀香、黄熟香、降真香、乳香、树香、木香、丁香、乌香、胡椒、苏木、肉、白、荜茇、乌木等都是东南亚各国进贡之物。
第三类是珍玩宝物与服饰布料。
象牙、犀角、孔雀尾、翠羽、龟筒、宝石、玛瑙、珍珠、玳瑁、珊瑚树、金母鹤顶、玻璃盏等,都是东南亚诸国的进贡物品。
在服饰布匹上, 泥国于洪武三年进贡西洋布;须文达那国于洪武十六年进贡幼布十五匹,隔著布、入的力布各二匹,花满直地二、番绵绸直地二,兜罗绵二斤,撒剌八二个,幼赖革著一个,撒哈剌一个;等等。
第四类是“代身金人”与下等人。
前文已明,宣德四年,安南国的黎利为了让宗主国认可,向宣德皇帝进贡“代身金人”,但宣德皇帝不为所动。还有另一种特殊贡品,就是将那些社会地位低下的人当作贡品送到明王朝。
在东北亚地区,有些国家曾向明朝皇帝进贡美女以作为宫女,同时也进贡过侏儒等,这种现象在东南亚及南亚地区也普遍存在。
洪武十年,安南国国王陈叔炜连年向明廷“进贡奄竖”,这里的“奄竖”就是指宦官。
真腊国于洪武二十一年在进贡大象二十头的同时,进贡象奴三十四人,另有番奴四十五人。
爪哇国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进贡黑奴三百人,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又进贡黑奴男女百人。
综上所述,明王朝在与东南亚、南亚蕃国或友好国家交往中,展示出了宗主国大国外交威严和责任担当,表现出了明王朝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强大国际贸易市场吸引力,也揭示出了当时世界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丰富多彩的一面。从各地进贡的珍禽异兽类别来看,有些为今人熟知可见,有些已经不知其为何种动物了,如麒麟、驺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