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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青海省祁连县为例,从民族团结的视角主要阐述了新时代以来祁连县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聚焦祁连县多民族集聚、多宗教并存的实际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实践中祁连县逐步探索出自己独有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系,由此形成了“祁连模式”,祁连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对促进我国县级多宗教并存、多民族集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04.004
0 引言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为促进各民族之间能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在建设民族团结和进步中,我们要充分实施党和国家有关民族的理论和政策,并要牢牢地抓紧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时代以来,青海省祁连县立足多民族集聚、多宗教并存的实际情况,在不断地借鉴和探索中,逐渐走出了一条自己家独有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系,2015年祁连县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国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同年,获得了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全省团结进步先进县”的荣誉称号。此外,学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研究以宏观层面为主,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观层面的研究比较少。因此,较为深入地研究青海省祁连县在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所走出的独特的经验模式,对县级全面、深入、持久的发展和县级多民族团结的进步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尤其是在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多民族聚集、多民族并存的现实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能进一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 祁连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场域
祁连藏语为“”,因地处祁连山“”腹地而得名为祁连“”。祁连为匈奴语,意为“天山”,位于青海省东北、海北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祁连县县城海拔2787米,南依牛心山,北傍八宝河,境内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全县用地面积为14万平方公里。祁连县辖3镇4乡(默勒镇、峨堡镇、八宝镇默勒镇、阿柔乡、扎麻什乡、野牛沟乡和央隆乡),这3镇4乡包括5个社区和45个行政村。除八宝镇和扎麻什乡半农半牧外,峨堡、默勒、阿柔、野牛沟、央隆5个乡镇为纯牧业区。因此,祁连县是一个以游牧为主,以农业为辅的牧业和农业同时发展特色县城。
“祁连县的总人口为5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的占比为总人口的8151%。有汉、藏、蒙古、回、撒拉、裕固等17个民族,其中汉族占1849%,藏族占2895%,蒙古族占1039%,回族占3736%”。祁连县除了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地方外,还并存着多种宗教。“祁连县传播的主要宗教有藏传佛教(亦称喇嘛教)和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在祁连始傳于宋代,盛于明清,藏、蒙古、土、裕固族等多信仰佛教。伊斯兰教始传于民国,1949年后有较大发展,回、撒拉、东乡、保安族普遍信仰。汉族基本信仰佛教,亦有信仰道教者,但为数极少”。祁连县曾是羌人、匈奴、卢水胡等游牧民族的世居之地,是青海省丝绸之路青海道的支线、西平张掖道的必经之地。当贯穿欧洲和亚洲的丝绸之路在此处汇合并向西移动时,多地域、多民族和多宗教的文化也在这里出现了碰撞融合。祁连县各个民族共同生活在这里,一起学习,一起工作,共同分享幸福。因此,祁连县一直有民族团结的光荣的传统,汉族、藏族、蒙古族、撒拉族和回族等17个民族在此世代相融、共同奋斗。如今,祁连县作为一个多民族聚集、多宗教并存之地,关于民族团结的故事仍在继续。
2 祁连县创建“示范县”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祁连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祁连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结合祁连县实际,创建出了具有“祁连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式,使祁连县经济得到发展、各民族人民生活安居乐业、和谐相处。
2.1 以创建机制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
随着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祁连县顺应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思路新要求,按照省、州、县决策部署和既定目标,大胆探索实践,建立和落实七项长效机制。2016年祁连县打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年再提升”攻坚战后,在原有的县创建机构、工作人员、经费保持不撤不减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常态运行、目标考核、联合督察、协调联动、约谈问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七项创建主体责任制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这七项机制的确立使祁连县各部门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等各方面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这些举措进一步加强了祁连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的系统性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治保障。
2.2 以创新的融合宣传为教育引导,打造具有祁连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宣传模式
为了不断铸牢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祁连县制定了《祁连县民族团结进步夯基固本实施方案》,祁连充分发挥“三网三微一平台”、省内外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和基层“三老人员宣讲团”“马背上的宣讲队”等宣传队伍,此外还创新性地建立了村史馆、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学校、红西路军解放军二军纪念苑,创新性地推行了“民族团结+自然学校”“民族团结+村史馆”和“民族团结+红色阵地”的融合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不断巩固祁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成果,全面打造符合多民族集聚、多宗教并存实际的祁连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具有祁连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宣传模式切实地讲好、讲活、讲出去了祁连县的民族团结故事,扩大了祁连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2.3 以宗教寺院管理为重中之重,创新宗教事务管理
立足县情、教情、寺情,紧紧围绕“和谐寺观教堂”建设,以“理顺、规范、服务”为核心,把脉祁连县宗教基层基础突出问题,管理和服务并举,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以务实管用的创新措施统筹推进宗教管理。坚持对宗教寺院进行依法管理,充实寺院管理力量,促进平安寺院、和谐寺院建设。在实践中坚持落实寺管办入寺工作和警务室敏感时期值守防护措施,优化“三位一体”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对寺院民管会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同时启动“五美寺院”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寺院基础设施、整顿规范寺院财务工作、打击“达娃”非法传教、规范朝规工作、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编纂寺院史料和建设寺院文博馆。管理与建设并举的一系列举措开创了多宗教、多民族地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4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前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生态文明并驾齐驱
新时代,祁连县自觉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建立了一个链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场所以及组织,即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学校”,在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学校”里,祁连县人民在自然里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及学习保护自然。祁连县充分利用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学校”的平台,以开设开放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教育课程这种形式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自然学校”的课堂,除此以外,在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学校”设置民族风俗风情长廊,设立主题宣传栏等,同时举办全国团结作品展览创作,开展体验式的教学教育,以此来指导各民族群众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民族团结和进步教育进入自然学校宣传教育的全过程,是祁连县拓展、深化民族团结和进步事业,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携手并进的一项具有创新性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铸牢了祁连县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了各民族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2.5 以发展民族文化为特色,建设各民族共享的精神家园
祁连县在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过程中,高度地重视文化所发挥的主导作用,重视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重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文化产业如藏族刺绣、唐卡制作和掐丝工艺等得到了良好发展,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如“阿柔逗曲”“郭米则柔”和“传统绳艺”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此外祁连县每年精心举办“两节”灯展及社火表演、草原风情文化旅游节、全国露营大会、全国藏族情歌大赛和金秋摄影等品牌文体活动,各乡镇根据地域特色分别举办清真美食节、民族运动会、那达慕大会等;各中小学以“文化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加快民族特色教育发展,形成了“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的良好氛围。祁连县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2.6 以改善民生为物质保障,聚焦精准脱贫和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让各民族群众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否则创建工作将缺乏内生发展动力,难以持久。祁连县着力解决就学、就医、就业等民生问题,对县城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乡村道路进行整治,祁连县的各族群众住房、水、电、路、网、讯等方面在达到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进行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祁连县还以生态旅游、民生工程、教育科技、精准扶贫脱贫等民心工程为引领,依托县、乡、村(社区)三级惠民项目,逐步完善和改进各乡镇和宗教寺院基础设施,通过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有效性。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升了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真正成为祁连各民族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一项长期持久的系统工程。
3 祁连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验与启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基础。如何将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成社会治理中的常青树,需要我们对县级多民族聚居地方的经验及时总结。
3.1 總结以往经验,着眼当下积极落实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要建立具有自己地区特色的工作模式。祁连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通过总结吸收以往和省、州级的有益经验,并及时跟上省和州级的脚步,先后建立健全数项创建工作新机制,如建立健全常态运行、目标考核、联合督察、协调联动、约谈问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主体责任制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领导干部和部门。同时,不断创新在宣传教育引导手段和社会管理方法。
3.2 融合宣传,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宣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秉持“五个重在”的理念,即重在平时、交心、行动、基层、常抓不懈。(宣传新时代建设民族团结和进步的工作,必须坚持“和平、沟通、行动、基层、不懈努力”的理念,)要结合当地的具有特色的教育基地,创新地的进行融合宣传,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爱国主义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各个阶层教育的全过程,将民族团结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地埋入每个人民群众和青少年的心灵深处,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基础更加坚实,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3.3 做好民族团结+生态文明的融合,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
要加强生态环保行动,全面实现党的建设、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生态资源,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生态文明教育中,让广大青少年从小接受生态文明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广大青少年中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和民族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非公经济人士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双向并进,融合发展,奋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3.4 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关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多民族和多宗教地区,做好做实宗教工作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关键步骤。将法制管理与宗教事务民主管理相结合,努力打造“联合管理”“辅助管理”“独立管理”三种管理模式,健全以及完善藏传佛教寺庙的“寺庙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寺院内部的管理水平。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寺院内部管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宗教活动,切实做到宗教寺院管理零疏忽。管理与建设并举有助于不同宗教组织共同维护和实践民族团结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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