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金凤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辽宁本溪 117100
当前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持续增多,在这些不同类型、规模的公路工程中,做好招投标阶段的工作尤为关键。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到今天,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也陆续形成了一系列法律体系,对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具有一定的意义。但部分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缺乏风险意识,更为追求效率、效益,导致招投标阶段经常面临各类风险,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来,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投标阶段需加强各方的风险防控,落实全面化风险分析,采取更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招投标为一种比较典型的交易行为及过程,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体现的是一种竞争关系。如能建立规范的招投标工作机制,可保持行业内的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根据当前法规下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发展现状,主要有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投标两种,实际的工作中可依据项目规模、工程量大小等选择最佳的招投标方式。我国当下许多工程都涉及了招投标工作,具体的工作中招标人、投标人都需依据法律法规编制工作方案,并确定工作流程及方法,以确保通过招投标工作,招标人能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1]。我国目前虽进行了工程招投标的大量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招投标工作体系,但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问题,未来需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科学性、规范性,作为一项复杂性工作,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方面出台了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法律法规约束下招投标工作更为规范、科学。
(2)公平性与公正性,任何情况下的工程招投标,公平与公开为首要原则,有关部门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制定公平性评审条款,审核投标人资质,与实力强、信誉佳的投标人合作。在发布、评估和管理招投标信息时,有关人员应确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社会各部门需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商处理[2]。
(3)隐蔽性,指的是风险方面,招投标工作流程繁多,涉及诸多要素,各种因素影响下风险问题频发,且这些风险存在于各个阶段,不易发现,如未进行风险管理与防控,各类风险将给项目带来较大的经济、社会损失,影响项目的高效实施。
公路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招投标阶段,自然环境风险频发,主要表现为雷电、台风、火灾、地震、地质条件等,这类型风险无法彻底消除,且具有不可预测性。因此,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标代理公司在确定招标文件时应考虑自然环境风险对项目的影响,与此同时,承包商投标期间也需分析这类型风险。因为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自然环境因素的不可预测性,这类型风险需由合同双方承担,为减少后续因此类风险导致的纠纷,在确定合同时应细化责任。
任何公路工程中都需做好设计工作,只有保障设计质量,方可提高项目的建设水平。在设计招投标或设计阶段,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从更为专业性的角度保障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在合同中清晰指出每一部分设计的要求。现场施工作业中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易引起设计变更,未规范处理的情况下易导致索赔纠纷,为预防这一问题,正式招投标之前,相关人员需考虑诱发设计技术风险的原因,从经济性与技术性角度把握设计方案,使设计方案符合公路工程建设要求。
公路工程现场作业需完全按照前期确定的施工方案来组织。由于施工方案的重要性,在正式确定此方案之前,相关人员不仅需论证方案的经济性、技术性与安全性,也需要分析在项目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并综合各参与主体情况、工程现场的水文地质等因素,确定最为可行的施工方案,以确保后续严格执行此方案,减少变更问题[3]。结合公路工程招投标经验,此项工作中也常常面临施工技术风险,比如在应用各项施工技术时未考虑不同技术、专业之间的衔接关系,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技术人员需调整技术类型及路径,并考虑技术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现象,这些都是招投标阶段不可忽视的部分。
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为社会经济因素所引发。招投标工作必须参考法律与政策,以保障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但因为公路工程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的调整、经济环境的整体变化,在这些因素影响下公路招投标无法正常进行。为此,在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相关人员需着力关注社会风险,针对项目建设期间面临的社会风险,实施整体分析与防控,制定社会风险防范策略,在相关合同及制度体系中添加社会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
各类工程合同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参考,在合同中清晰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在正式开始施工建设后,双方需按照合同条款安排工作。依据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情况,在此阶段的合同风险问题也较为突出,主要是因为有关人员忽略了合同问题,如在签订合同时专业人员未从细节把控条款内容,导致合同条款中存在表述不清、用词不规范、格式不统一等问题,后续双方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性意见,经常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签订合同后未根据责任划分来安排各自的工作,一方或者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难以凸显合同的法律约束作用;合同计价方式不合理,主要是材料和人工价格的计算方面,未考虑市场变化因素。
针对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有关人员需依据合同签订、履约等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与控制。如为切实维护承包方权益,承包合同中的一些不利于承包商的条款,应由专人来分析与评估。比如,某合同中规定,一旦工程变更金额在5%以内,这部分损失由承包商独立承担;合同中未清晰规定双方的债权关系,后续各自在履约过程中经常出现纠纷,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也使承包方承担了一部分经济损失[4]。为预防合同风险,有关人员必须加强合同风险管控,在前期订立合同时,应使法务人员、技术和管理人员等同时介入审核条款内容,保障每一条款符合公平性、公开性规定,并确保合同内容的语言表述清楚,无权责划分不清晰等问题,评估合同风险,调整合同条款,制定更为科学且实用的投标文件,依据承包商的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等,分析其是否参与投标。
公路工程实施中,设计图纸为重点的施工资料,其图纸质量与施工建设水平、工程造价等都存在直接关系。为应对图纸风险,招标人应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并安排专业人员审核、评估图纸,分析图纸中各个部分的合理性,修改图纸中不符合质量规范的地方。与此同时,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应参考设计图纸的各部分内容,安排专人进入工程现场展开一系列评估,仔细核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如二者有偏差,需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使招标人答疑解惑。施工单位在中标以后应核对图纸工程量、实际工程量,正式开工之前与业主方在监理方监督下核定工程量,参考设计图纸安排现场施工任务、资源分配方式,在施工前消除设计图纸风险。
3.3.1 工程担保
为应对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各类风险,在项目中可合理采用工程担保措施。在不同阶段的工程任务不同,所采取的工程担保措施也存在显著差异。结合当下的工程担保情况,招投标阶段主要可选择投标担保、合同执行期间的履约担保、工程保修期的保修担保等方式。具体的工程项目中有关人员需依据项目情况,选取行之有效的工程担保措施,以发挥担保的作用。
3.3.2 投标担保
招投标阶段的投标担保手段相对常用,可选择的有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证书、投标保证金等几种。为发挥投标担保的作用,招标人在前期制定招标文件时可在其中添加投标担保的相关内容,比如约定投标保证金方式,要求招投标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的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向中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但在工程现场也常常面临特殊情形,如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时间段内随意变更投标文件,招标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需向投标人退回保证金。
3.3.3 承包商履约担保
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担保措施,承包商履约担保手段也较为常见,比较典型的是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证书、履约保证金,或者可寻求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与其他的担保方式相比,承包商履约担保下能约束承包商的行为,使其在项目过程中可严格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减少违约行为。在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结束且经由专业部门验收通过后,可向承包商退回履约保证金。部分公路工程的项目难度较大,中标人在参与项目时常常因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而出现违约行为,此时,因为其行为损害了招标人权益,中标人需独立承担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损失,招标人无需向退回履约保证金。另外,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障承包商可按规定履行合同,担保人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为承包商提供支持,使承包商有足够的能力、实力应对工程难题。
在承包商风险管理方面,承包商必须从细节上把控招标文件,从中了解与公路工程有关的各方面信息,分析投标风险、招标规定等,在整合全部的信息后,考虑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工作。正式投标之前,承包商需安排专人分析现有的技术文件,并组织多部门评估和审核设计图纸,修改图纸中的不合理之处,在得到了高质量的设计图纸后,计算工程量,了解每一环节的技术、质量规定[5]。在前期工作下承包商中调配专业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在该方案中应包含详细的进度计划、材料采购、设备配置、人员调配方案。当然,为降低承包商项目风险,承包商还需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在后续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合同,凸显合同的约束作用。
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自然环境风险不可避免,针对这类型风险,前期工作中相关人员需了解公路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理及气候条件、项目施工的周期、季节等,判定在施工期间是否存在极端降水、暴雪、狂风等天气影响施工作业。如存在这些可能性,在工程合同中所规定的工期应适当延长,并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每一种自然环境风险制定解决措施、防范策略,以减小不利自然环境因素对正常施工的干扰。
在公路工程中为降低招投标阶段的风险,有关人员需重视监管工作,推行全过程监管任务,以通过全面化监管及时发现招投标工作中的风险。为此,在行业中应成立监督管理部门,并调配专业的监管人员负责招投标监管工作,前期工作中需合理划分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招投标工作期间,每一参与主体、部门和岗位人员都需切实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不仅需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还需要与其他部门、岗位人员打好配合,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监管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需将合同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审核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规性,细化合同内容,使合同中的各方面信息与工程数据情况完全一致。针对招标、投标、定标、开标等过程,除了需保障参与到这些工作的人员都为专业人才,还需要分配监管人员负责相应的工作,灵活应用主流新闻媒体,引入社会监管,使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招投标风险把控中。监管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需注重人才培养,保障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确保这些人员高质量完成监管任务。
4.2.1 招标方
为预防招投标阶段的风险,招标方需做好以下工作:
(1)创造良好的招标环境,使各方能在较为理想的环境下参与招标。招标方需与主流媒体合作,发布招标公告,扩大招标公告的发布范围,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到招标工作中。
(2)考虑公路工程的规模及建设要求,选定合适的招标方式。
(3)委托代理公司或安排专人编制招标文件,在其中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招标控制价、标底价,在尚未确定工程项目标底价格之前,招标人需要提供与公路工程项目相关的各方面信息,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保障项目实施中合理调配资源。
(4)发布了招标信息后,如投标人对个别地方提出了疑问,招标方需安排专人与投标人交流,一一解答问题,以避免双方信息理解偏差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4.2.2 投标方
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投标人也应积极参与风险防控,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考虑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公路工程项目参与投标,所选择投标的项目,投标人自身应有能力、实力完成。
(2)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清楚项目的成本费用计算方式、工程量情况及其他数据,准确核算项目成本,并分析项目的经济性、技术性,确定与项目情况完全一致的投标报价,以此结果为依据优化投标方案。
(3)投标人需从更为专业的角度分析、判定项目的资金需求、财务要求等,以避免后续项目实施中工程款回收不及时。
(4)投标人中标后,应与招标方商定合同细节,对于双方有争议的问题,应寻求折中方案。
招投标阶段经常面临合同风险,为预防这类型风险,公路行业部门及企业内部必须根据公路工程项目情况,建立完善的招投标合同管理体系,在其中明确规定合同管理要求、流程、方法、责任划分等情况,使相关部门、岗位人员能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解决在合同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在制度约束下,应由专人负责合同的订立,这些人员需调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细化其中的条款,注意其中的语言表述,避免有歧义、解释不清等问题。在合同履约期间,应分配专人监督招投标双方的履约情况,一旦一方有违约情况,需尽早处理,进行协调或者索赔。
招投标阶段的工作中,评标为关键工作,此环节的工作中主要需制定科学且合理的评标标准,保障在此标准下得到更为准确且客观的评价结果,确定最终中标人。在确定评标标准时,相关人员需结合项目情况,从风险预防等角度确定标准,尽可能保障评标标准的多样性、综合性。由于市场上的公路工程存在规模、工程量等差异,对于每一工程项目,都应该确定与工程实际相匹配的评标方式,使后续的过程中有关人员能严格利用此评标方式,得到更为有效的数据。如为大型评标任务,相关人员需考虑影响定标结果的因素,从这一方面着手选择评标方式、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现阶段市场上虽出现了多种评标标准,但未来的工作中还需以法律形式确定评标标准,以法律手段约束评标工作流程。
招标文件、合同都是招投标工作的重要参考,为预防招投标风险,有关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必须重视招标文件与合同,采取专业化管理与审核措施。如在签订施工合同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工作,保障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在后续动态跟踪施工进度、合同履行情况,以避免所签订合同不合规、合同履约不到位现象。针对招投标阶段的串标、围标等违法现象,有关部门需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给予严格惩罚,使招标人、投标人面对公路工程时能按规范开展工作,不得有任何违法现象,如有与招标文件、合同不一致的行为,需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整改。
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面对频繁发生的各种风险,相关企业必须全面分析招投标阶段的风险类型,确定风险原因及影响程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策略,以提高招投标工作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