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衡璇,冯凤举,陈建国,郭 松,唐 琳
1.广西艺术学院 建筑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教育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1]。这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鲜明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独具特色的生态观。民族地区拥有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社会环境以及众多的民间文化艺术。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各少数民族在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文化和传统手工技艺蕴含着一套敬畏自然、和谐共处的中国哲学观。传统文化和传统手工艺的复兴是一条绿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之路,其建构出新的价值体系和社会发展模式[2]。近年来,艺术乡建在民族地区乡村如火如荼地展开,艺术创新形式激活乡村传统民俗文化,不仅促进了民族地区乡村经济的发展,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也给乡村人们带来了具有文化内涵的精神滋养,增强了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位。乡村生态审美文化的理论基础是审美文化与生态美学,其核心是“和美”,这也是生态审美文化的美学理想。“和”,和谐,是一种现代规范对生活方式的多种选择,反映出生产生活形式的千姿百态及其在价值取向上的统一,构成了社会的文化多样性和个性发展的多样性的社会生态景观,这也是生命现象之间,人类与自然之间共生共存并协同发展的有机统一。“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让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加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更加山清水秀。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艺术乡建,如何构建乡村生态审美文化日益成为现实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民族地区传统乡村大多地处边疆地区,地域辽阔。其地形地貌和自然景观复杂多样和雄奇壮丽,独特的地域环境使得民族地区不少乡村保留着一些传统的生活方式,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们的生产生活、文化娱乐及其他艺术审美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孕育出独特的生态审美文化。民族地区乡村族群的生产生活以及审美活动大多是生态型的,与自然整体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其艺术及审美文化呈现明晰的“生态性”韵味。乡村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以及审美活动以感性为主,形成人文与自然的共荣共生的“和谐”之美。
民族地区乡村中人们的审美文化基于传统的生态理念,生产生活与艺术、审美与生态之间存在着共融与自洽。一是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与审美艺术同构。少数民族不仅在传统节日载歌载舞,在日常的劳作中也会开展艺术的展演,如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新安村壮族群众在山林和田野中日常劳作时唱刘三姐歌谣,做客离别时以歌谣告别等。少数民族的审美文化生发于少数民族独特的生活习惯,具有“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和“艺术的生活转向”特征,与日常生活劳作共在共存。二是少数民族诸多的艺术形态蕴含丰富的生态审美文化。民族歌圩、民族建筑、民族服饰等艺术形态包含生态因素。每年“年街节”,南丹、荔波等地的瑶族群众,会穿上节日盛装,携着鸟笼、陀螺、鸟枪,成群结队地来到里湖街赶圩,白天或参加打陀螺比赛,或参加斗鸡斗鸟活动,或聚会宴饮盛情交流。夜晚则自发聚集至圩亭及周边对唱“细话歌”,形成一派热闹的“夜歌圩”场景。三是少数民族原生态的生态审美意识。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一般较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重视和珍惜生态环境,体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宝贵智慧。天峨、南丹、东兰、巴马、凤山等地的蚂虫另节非遗农耕文化舞蹈:蚂虫另出世、蚂虫另祭拜,犁田、耙田、插秧,纺纱织布、抛绣球……展示出壮民族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村寨、家庭和谐平安,倡导人敬畏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3]。“蚂虫另节”,是壮族稻作文化崇拜的表征形式,反映了生态审美意识,是生态性和审美性的合一,同时具有共生之美。所谓共生之美,既不是客体占据着矛盾的主导地位,主体依从依生于客体,形成客体化的主体;也不是主体占据着矛盾的主导地位,主体征服客体,形成主体化的客体。而是主客体相适相宜,协同共生,形成一种和谐的、高级形态的美[4]。
民族地区和美乡村建设,同样强调乡村塑形与铸魂并重,以“和”的理念贯穿始终,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确保农村人心向善、稳定安宁[5]。和美乡村中的“和”是内在属性,“美”是外在表现,二者是“一体两面”的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和”丰富了和谐共生、和而不同、和睦相处的乡村文化内涵。要用生态美学的眼光审视乡村,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重新构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抓住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以艺术来改造乡村传统文化形态和乡村生态环境,根据生态美学的原理和生态美学的规律进行审美化建构乡村生态[6]。
审美是人的生命活动向精神领域的拓展和延伸,使人形成了对于外界对象以及对于自身进行观照和欣赏的兴趣。审美活动不同于物质生活的消费,也不同于一切功利性活动,它体现了人的意识与外部世界的高度协调,直接涉及物质世界的感性形态。生态审美具有偏重形式美、呈现多样性的基本特征。人们在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把生态意识植根于情感生活,对生活节奏的把握和调节给人以生态审美的感受,它可以促进人的生活方式走向更加健康科学与合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谐的审美蕴涵,既体现在外部关系的协调——整体各元素各部分的统一,更体现在以此为基础构成的整体潜能的自由实现”,“内部关系的协调促进了外部关系的协调,这是一种更深刻,更重要,也更为根本的和谐”[7];这种和谐就是体现了审美的内部协调,也是和美乡村建设所要追求的目标。
2023 年2 月,广西公布首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名单,20 个镇和100 个村分别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南宁市多个镇村榜上有名[8]。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着力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产业蓬勃发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得到传承发展,人与自然共生共荣。
生态美学不仅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建设导向,也有助于各种生态异化的解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生态审美特征之一正是生活环境与自然因素相结合,它构成了生态环境美的中心内容。生活方式作为人的生活过程的表现,是生态审美的内涵。人们对生态审美的追求,推动了生活方式向文明、健康和科学方向的高质量发展。和美乡村建设的目的就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重视人居环境的绿化美化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的是实现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经济、社会、生态的效益统一。这也体现了多样统一的生活和谐美原则,也是生态审美的一种表现。
生态审美是生态文明社会中艺术与生活融为一体的一种美丽形态。它有助于人们树立生态世界观和生态价值观,追求更高的人生价值。生态审美为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审美教育提供了途径,有助于唤起人们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自觉。生态审美作为一种人生境界,反映了人的内在自然和外在自然的和谐状态,也为人的个性发展提供了导向。生态审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它使人获得自由的感受。在美的陶冶下,人的精神发展在主客体潜能对应性实现的和谐统一中能激发出更大的创造性,从而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人的生态审美意识的构建起因于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合理秩序,这使人类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对自身的终极关怀。所以,生态审美文化建设是和美乡村建设的应有内容。在和美乡村的建设中,人们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绿化美化,这体现了人们对生态审美的追求。生态审美是由多种因素、多种成分融为一体的综合美、整体美,只有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其潜能才能得到拓展。而作为审美客体的对象世界经过自然的人化即生态建设,其潜能也可以得到提升,主客体的同构共生又共同促进对方潜能的发展,形成人与家园的良性循环,达到互动耦合的整体发展与实现的态势。生态审美文化建构就是要根据生态审美的规律,建设生态美的生存环境,培养人的生态审美的生存方式,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自主自由的对应共生,达到艺术的非功利性与生活的功利性融为一体的人类生命状态,从而进入一种美生的境界。生态文明价值观念需要生态美学理论的支撑,生态美学的产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人类发展理性的科技文化的同时,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有必要发展非理性的感性的人文文化,才能体现人的完整性。在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过程中,人类追求生态审美的生存方式,就是寻找适合自己与世界和谐共生的文化模式,即以生态美学指导人类发展的“生态审美场”。这是主客体相吸引、相聚合、相融相会,同构同化的审美境界。
美学是以审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在自然界和人类世界里,美的特性在于发现,美是人类情感的感悟与体验,其特质是可以使人们获得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生态美是一种新型的审美形态,它是生态文化与美学结合的产物。生态美学是通过探索主客体潜能的对应性自由实现,以建构审美人生与审美世界的科学。人的素质、潜能、本质等自由地形成、发展,并与大自然对应性实现构成动态平衡、耦合并进的主客体生态结构。地域文化又与审美规律和审美目的相结合,形成和谐的生态审美文化的结构。
广西首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中,大多数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它们的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群众组织化较高。其以高起点编制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提升宜居环境品质,加强特色资源挖掘保护,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提升行动。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另一方面要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另外,还要挖掘乡村文化,促进传承发展,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镇村公共服务设施[8]。
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建设,需要在人与自然协调的基础上建立均衡和谐的和美乡村生态系统,进而满足民众的生活与审美需要。如此打造的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不仅对当地人宜居宜业,还能吸引外地人来居来旅游[9]。这种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建设要实现“和美”,需要使人与自然在更高生态水平上达到动态平衡、和谐一致的共生与整生的状态,如何建设这样的生态系统,在理论上需要生态学、生态伦理学,也需要生态美学提供利用自然的合理尺度,达到所追求的终极目标——真善美相统一的境界。这就要提倡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身与心的和谐的价值取向,创造一个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
乡村村落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间形成的村落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形成的集体意识,包含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传统歌圩中的歌仙刘三姐作为象征符号与拜岩拜庙、歌圩、抛绣球等刘三姐祭祀活动共同构成壮族传统歌圩神圣与世俗交融的符号体系,隐喻了生命繁衍、婚姻美满、幸福平安等生殖文化与农耕文化的意义[10]。在目前的生态建设中,我们要从当前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出发,弘扬农村社会历史上形成的人与自然协调一致的优良传统,挖掘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因素。在民族地区,多数村落都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的积淀蕴含着深厚的生态智慧,这里既有大自然随机塑造而形成的风格奇异的自然景观,又有在悠久历史发展中创造和改造所形成的文物、古迹,还有民族内容丰富的民俗事象、民族建筑、民族服饰等等[11]。绮丽的自然风光与浓郁的民族风情相映生辉,构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文环境。在农村,山清水秀人更美,各族人民淳朴善良,热情好客,能歌善舞,他们爱护家乡环境,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统一。
“就壮民族的生态文化来说,其竞生性文化形态就没有表现出要驾驭自然、战胜自然的观念”“由于壮族文化生态的竞生之美在张扬人的主体性的同时,保持着对自然的尊重和崇拜,所以在其民族的发展历程中也少有与自然产生严重对立的状况。自然既是壮民族人民物质、肉体生命的依托,也是他们精神生命得以展开的场所、背景,自然能给他们‘诗意地栖居’”[12]。对自然的这种态度,也是杂居于农村的以壮族为主的各民族共有的态度。在许多农村群众价值观中,节制贪欲是一种美德、一种习俗,人们具有热爱家乡,眷恋故土的传统。部分民族地区村落仍保留着树木崇拜和山林崇拜,对这些山林和树木保持着敬仰,坚持禁止砍伐封山育林,使山林成为植物多样的“储存库”、地方性气候的“空调器”、农村病虫害天敌的繁育基地、预防风火寒流的自然屏障。这种原始崇拜使人们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连接人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比如,人们世代口头传颂保护好这些山林,能让村落的人们身体安康、生命长寿、生活幸福、庄稼丰收、牲畜无恙。这些人与自然互相依存、和谐共生的观念,这种无意识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助于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使多样性的物种和相对完整的生态系统得到保存,维持了生态平衡,调和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传统文化的环境价值观基于朴实的自然生态观念,将森林、土地和人等放在一个共生的、相互关联的生态系统中,由此形成了种种独特的传统观念和价值取向,进而出现了以“道”为核心的自然本体论和“天人合一”的整体宇宙观。这种“人—自然”互利型思维方式,是指既关注人类又关注自然,既维护人类的利益又维护自然的平衡,并最终确保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共存共荣、协调发展。人们在艺术化的日常生活中,创造出动人的民间传说和民间故事等。这种呈现,既体现了注重精神需求而抑制物质生活的倾向,也着意将自己的故乡和农耕生活审美化、艺术化,使田园牧歌带上了神奇而吉祥的色彩,但是,“这种传统的生态观念是在传统农业文明的母体上生长起来的,由于农业文明是立足于对现有自然资源的简单利用基础上的,它便具有了与自然相协调的天然本性,也使其生态观念带有自身的历史局限性。”[13]30“传统文明是根植于以农业为主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之上的。它所形成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限制了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内容及其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比较简单的生态循环状态,以人对自然的顺从适应为主即可构成一种天人和谐的境界。”[13]30-37“传统生态意识是以限制人的需求和开发自然的手段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13]37这是古朴农耕文明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因此,对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村镇要合理吸收、继承和发扬传统生态审美文化的生态观念。从人对自然的利用来看,传统文化通过将自然神圣化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虽然传统中的生态文化包含了许多现代生态文化的因子,但缺少对自然的科学认识。因此,选择性地利用这些传统文化的内生因素就主要表现为:保持人与自然界的平等共存观念,建立真正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生态文化——新型的生态传统文化。
民族地区传统生态审美文化蕴含着丰富而积极的生态伦理观念,体现在神话传说、乡规民约和习惯法等内容上。因此,如何科学化利用这些积极因素的内在功能有效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之一。
传统村落的人们崇拜自然、敬畏自然,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等思想观念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和应用价值。比如,村寨周围的古树和社林被信奉为“神树”“风水林”,它们成了目前和美乡村建设的自然景观,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植被的积极作用,维护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也成为重要的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广西南宁良庆区南晓社区那兰坡的鸟类保护基地核心区,原先是该村的“风水林”,现在是鸟类的主要栖息地,一年四季都有成千上万的鸥鹭等鸟类聚集在那里,蔚为壮观,成为该村独有的生态景观。那兰坡“养殖—沼气—林果”“养殖—沼气—粮食”等优良生态农业模式,充分合理地利用了各种资源,利用各种生物之间相生相成的关系,立体种植,立体养殖,持续稳定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也是从传统的生态文化中得到的启示。制度层面上的传统村落文化主要体现在乡规民约以及世代相传的风俗习惯中,其中包含大量生态审美文化内容,可以为可持续发展思想所需的人与自然协调的生态文化提供借鉴。
虽然传统生态审美文化崇尚自然、与自然相互依存的朴素的辩证思想符合自然界的运行规律,但是传统村落生态文化中的制度和习俗是在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的反映,是一种非理性的、非科学的观念,它的作用更多是客观意义上的,而不是自觉观念指导下的积极的主观活动的产物。这毕竟只是一种直观的、朴素的、源于经验的前科学时代的生态意识,难以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全面准确的科学解释和说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形成了人们的泛生命意识,使人对家乡产生出田园牧歌的审美感受,但是,传统村落的自然经济具有较大的保守性,它可能使人成为自然环境的奴隶,正如马克思所说:“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14]所以,需要提升传统生态审美文化层次,以实现和美乡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因此,当前和美乡村建设所要高度重视的工作:一是加强生态审美文化的普及与教育,将传统生态观提升到科学的生态审美文化;二是强调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及当地所处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三是增强生态意识,重视环境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传统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学性,既可用以约束、规范民众的行为,也可以成为振兴乡村建设发展过程中需要制订的法规、制度的参考依据,借鉴其中的有益成分。传统文化中对生态环境不利的成分要加以区分,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提高认识,以适当措施和科学的方案逐步加以革除。
现代生态文明是人类的一种进步,它使人类不仅能够能动地改造自然,创造文明,又能理性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与自然共生共荣,是人类伟大的文明进步。生态文明观要求人类重建人与自然和谐与统一的关系,它要求人类对其自身及其所处的生存环境、社会和整个自然界具有完整的道德关怀。人具有符合生态伦理的道德意识和自然伦理价值观,生态伦理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意识形态,把人类的自身素质提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成为现代人类文明的基本标志,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协调的发展需要。生态伦理既要承认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利,也要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自然界的权利,以人为本,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谐有序的审美观念,是中华民族传统审美意识,无论是从物质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和谐,还是从精神产品创造与享受的和谐,或是从社会组织与运行状态的和谐、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等方面来看,“以和为美”的审美观念极大影响了生态文明,这种审美观念的导向要求我们建设一个宜居宜业和美的乡村生态系统。
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生态审美文化建构的新乡村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生活方式艺术化,具有诗意栖居意涵的文明社会。乡村振兴要以生态审美为尺度和导向,植根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吸纳外来文化精华,经由艺术乡建赋能与组织创新,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和美乡村。这是一个体现审美规律的“真、善、美、宜、益”的人类文化模式,体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高度和谐。生态审美的美学价值规范有助于生态产业的发展和生态制度的建设,对生态审美的价值观照与认同会改变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有助于形成健全的人格,从而提高生活质量,进而培养出具有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统一的“审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