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荟,胡伟
中国药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南京 211198)
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第五轮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省级学科评估以及各高校自评估等各级各类学科评估标准日益完善的大环境下,国家、地方政府和高校越来越重视高校发展和学科建设,不断探索高校和学科分层分类建设发展的有效路径,初步形成了学科分层建设体系[1]。学科建设作为高校工作的一个环节变成覆盖高校整体工作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以提高学科建设工作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学科分层建设体系优化升级。
学科评估是指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学科进行系统性、综合性、整体性的阶段性成效测评,其实质是对学科建设过程和结果质量的价值判断。
学科分层建设是指学科建设的直接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由于对不同学科在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建设举措等发展要求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不同学科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尽相同,这是政策选择和资源配置双重要素作用下的学科建设进程分层现象。
学科分层建设体系是指将一定层次、一定范围内或有一定内在联系性的学科范畴当作一个整体,统一布局,整体规划,分目标、分层次、分步骤地进行学科梯队建设与管理,构建重点突出、相互支撑、梯次分明的学科建设系统性工程。
学科评估是学科建设的前进轨道,也是形成高校学科分层建设体系的动力因素。学科建设是检验高校分层建设体系运行效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也是这个体系运行的基础单元。完善的高校分层建设体系,应当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围绕各自在办学定位、学校特色、培养目标等方面的差异,依照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适宜路径实现分层发展,同时发挥各自职责和功能,形成具有自发性、竞争性、多样性的高校建设体系。
从职能关系上讲,高校和学科之间存在天然联系,学科是高校中的基本单元,学科建设是大学建设的基础与核心,高校是学科存在的土壤,高校建设水平影响并决定着学科建设水平。从发展关系上讲,高校既能掌管学科的组织结构、政策制度等无形资源,又把握学科的人财物等有形资源,这些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是学科赖以生存的根本。因此,高校建设的分层必然导致学科建设上的分层。
马丁·特罗在谈到高等学校分层现象时说,西方工业社会高等院校的分层,实质上反映了两种相当不同的分层原则,揭示了高等学校分层现象的形成机制:第一,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而自然形成;第二,通过政府的政策性机制而人为形成[2]。我国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政策性机制来实现高校分层建设,政策性机制直接导致我国高校分层建设的形成,因此政策性调控和引导是学科分层建设形成的主要原因。政策机制对高校和学科分层建设的指导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坚持“重点建设”政策,从“211工程”“985工程”到“双一流”建设,将入选的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作为重点对象,给予这些高校和学科“优秀”“领先”“高水平”的标签,同时在政策、资源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支持。在这种指导思路下,通过制定招生指标、学生培养、资金管理、科研发展、人事编制、教育法规等一系列制度,在短时间内既达成了整体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又达到了各行各业培养大批高层次人才的目标,还为我国高等教育向更深层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一制度决定了高校和学科是否可授予学位以及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审核包括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两种方式。这一制度促使高校不断提升办学层次为目标,从战略格局上审视现有的学科分层设置与布局,研究现有学科如何顺应市场或者现实需求,探索如何建设新兴交叉学科或升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明晰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之间的对应关系,既是一种衡量学科水平的标尺,也是推进高校和学科分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制度,体现了我国高校和学科分层建设的基本特点。
国家从未来发展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中西部地区一些学科等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建设。2021年12月财政部和教育部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指出要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重点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地方高校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这些战略性的帮扶政策,对解决国家学科整体布局中的短板和瓶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学科整体布局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为中西部地区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国学科评估制度发展三十多年来,给高校和学科分层建设带来了巨大的积极影响。首先,学科评估一般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是检验高校学科建设成果的“阶段性考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公信力和权威性确保了这项工作能被高效、有力地执行。其次,从第一轮学科评估到第五轮学科评估,学科评估体系得以不断修正、优化,评估方法和技术日益规范[3]。最后,各个高校、学科都有一支学科建设的专兼职队伍,高校、学科负责人参与学科排名竞争的意识与指导学科建设的水平也逐渐提升,激发了高校的生机,增强了学科的活力。
各省市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一流”建设战略部署,优化属地学科结构,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学科建设与区域发展深度结合,逐渐形成区域学科优势,纷纷出台相应的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其实质都是重点地、集中地遴选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以专项形式有力推动重点学科发展,发挥重点学科层级带动优势,进而推动区域学科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因此省级、市级的区域性学科分层,实际上是将拟定重点发展的学科进行了层次划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分类有三种:上海“高峰”“高原”学科,江苏四级学科体系以及山东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
3.1.1 上海“高峰”“高原”学科
上海分“高峰”“高原”两类推动学科建设发展,其中,“高峰”学科分4类(I类、Ⅱ类、Ⅲ类、Ⅳ类)、“高原”学科分2类(I类、Ⅱ类)。I类高峰学科以“一级学科点保持或建成全国第一”为目标,Ⅱ类高峰学科以“一级学科点综合实力努力趋近全国第一”为目标,Ⅲ类高峰学科以“若干学科方向达到世界先进,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团队”为目标,Ⅳ类高峰学科以“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学科”为目标。I类高原学科以“一级学科点进入国内前三名或前20%,各一级学科点中至少1~2个二级学科或方向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为目标,Ⅱ类高原学科以“特色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目标。
3.1.2 江苏四级学科体系
江苏省在学科发展路径上具有自己的特色,形成了逐层推进、逐级上升的四级学科发展体系:江苏高校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优势学科、江苏重点学科、校级特色学科。江苏高校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目标瞄准世界一流。江苏优势学科是江苏长期建设的优势学科工程项目的立项学科。江苏重点学科是强基固本,打造一批基础厚实的高原学科,中为优势学科培育后备力量的学科。校级特色学科这一层级由各高校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立足区域需求,发挥机制优势,实施校级学科建设项目。通过四级学科建设体系推动不同发展基础、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科齐头并进,迸发活力,在不同层面提升水平,分类做出共享,140多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数列全国第二,80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占全国总数的11.2%。
3.1.3 山东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
山东省拥有全部41个工业大类,其中信息产业、海洋产业、化工、采掘业等是该省的重点发展产业。因此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山东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即通过资源聚集,强化人才、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厚植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临床医学、海洋科学、水产等8个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竞争优势,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建强10个优势学科,力争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培育10个潜力学科,冲击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预备梯队,加强学科尖兵梯队培育。在此基础上,山东省更进一步提出完善学科“雁阵式”梯队建设体系,通过重点突出、梯次分明、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分层建设体系的构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传统的单一学科单打独斗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高校知识生产和文化科技发展的需要,也无法解决制约学科理论和实践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国内高校开始多方向探索“学科合作”发展路径。随着跨学科、多学科、交叉学科研究越来越常态化,各高校纷纷采取学科群建设模式。学科群,是指为适应某种需要和满足发展需求,以一个或几个重点学科为核心,联结与该学科相近或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以一定形式结合而成的多学科的组合。从结构上说学科群包括核心层、中间层与外围层,核心层是指学科的内部主体方面,其根本是学科内部团队成员;中间层是学科发展的外部直接环境,包括相近学科、技术平台、服务载体、科技园等校内组织构成;外围层是指与学科关联的间接环境,主要是指政府、企业、协会、基金等校外组织机构[6]。
部分高校已经在学科群建设路径的探索中走在了前列。北京大学按照“30+6+2”的方式组织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培育理学、信息与工程、人文等6个综合交叉学科群,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清华大学构建“学科领域+学科群+学科”的三层学科建设体系,统筹布局,重点以建筑、土木水利、核科学技术与安全等20个学科群来辐射带动相对薄弱学科,提升学校学科整体水平。兰州大学利用西部特殊生态环境等优势,以4个一流学科为基础,组建学科“集团军”,涵盖地理学、核科学与技术、力学、民族学、敦煌学等7个特色学科群。中山大学响应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布局发展海洋学科群,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国内首个也是最大的海洋综合科考船,培养海洋学科领域高端专业人才。
2017年三部委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从该名单上可以看出,我国一流学科虽然基本实现了区域全覆盖,部分地区一流学科分布相对集中,部分地区一流学科分布相对分散,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浙江5个区域一流学科总计310个,一流学科占总量比为66.7%,而江西、广西、贵州、西藏、青海、山西、宁夏、内蒙古、海南9个区域各只有1个一流学科,9个区域合计一流学科占总量比为0.21%[4]。可见,在一流学科建设中,我国学科建设整体呈现区域空间上的分层现象,东部地区一流学科分布较为密集,中西部地区一流学科力量结构性短缺。
校际学科不均衡,实质上反映了高校科研水平之间的差距。一是校际等级之间的失衡,即原“985高校”、原“211高校”和一般高校之间的失衡,以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分布来看,占我国普通高校总数5%左右的原“985高校”和原“211高校”,所有拥有的ESI前1%学科总数约为我国高校ESI前1%学科总数的80%,这80%中的60%为36所原“985高校”所拥有,而我国2000多所一般高校仅占这80%中的3%。二是同一空间校际的失衡。例如,同在江苏省,虽然拥有43个一流学科建设点,但其中26个集中在南京大学(15个)和东南大学(11个),占全省一流学科总数的50%以上。
以“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目录”中的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反映了学科门类的差异化分布。笔者对比七大门类中安徽和浙江进入第四轮学科评估前30%(B级以上)的数据结果得知,人文社科(安徽省5个、浙江省23个)、理学(安徽省15个、浙江省8个)、工学(安徽省23个、浙江省31个)、农学(安徽省0个、浙江省8个)、医学(安徽省2个、浙江省9个)、管理学(安徽省5个、浙江省7个)、艺术学(安徽省0个、浙江省6个),除理学外,浙江省在其余六个门类上都领先于安徽省,在农学和艺术学上安徽省尚属“空白”,两省在学科门类差异上存在学科分层现象[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各省纷纷出台了省域“双一流”建设方案,并依照方案完成了第一轮“双一流”建设,虽然我国首轮“双一流”建设总体实现了阶段性目标,但也暴露出省域层面学科建设顶层设计和实现路径的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区域配套政策缺乏集中统筹,针对性不强;二是区域学科发展指导不足,缺乏资源整合思维和区域特色。
5.1.1 统筹项目和资金
国家层面,对于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和各级地方学科建设行列的项目,要统筹兼顾,分层分类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各类高校和学科给予资金、政策和资源支持。省级层面,应设立长期的、滚动的、层级递进的特色学科建设项目,明确各高校的目标任务和建设责任,保证各级主管部门在政策上和资源上对学科经费、学科人才队伍、学位授权资格及学科招生计划等方面配套到位。统筹学科专项资金的使用,相关单位对专项经费的投入额度、年度预算、执行报销做好监督和管理,使不同层级的学科建设经费投入达成预期的建设成效,积极对接省市地方重大战略举措,争取重大举措中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实践平台中的相关教育投入,为学科建设做好经费保障[7]。
5.1.2 统筹相关资源,发展区域特色
明确政府在区域学科发展中的领导地位,对区域学科发展中涉及多方主体的战略合作或协同发展计划能提供保障,着力打通体制机制与资源共享之间的壁垒,真正实现省域学科共同发展。坚持多方共建模式,发挥各级各类共建平台的实际作用,调动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组织协会等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资源的筹措渠道,形成建设合力,共同推进省域学科建设。各省立足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促进区域学科特色发展,聚焦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聚焦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丰富地方文化内涵和打造地方文化名片,聚焦解决区域社会发展矛盾,通过多方引导着力提升学科对地方发展的贡献能力。
由于我国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基本制度由来已久,不少地方政府和高校在学科建设上依然存在“扶优扶强”的倾向,这种对重点学科的照顾和关注,在短时间对提高少数优势学科的学科评估绩效是有益处的,但长期如此会对学科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一是减弱了重点学科的创新能力,甚至使这些学科规避对具有较大风险的重大理论和技术创新问题的探索;二是破坏学科生态结构,挤占其他学科生存空间,同时减弱了其他学科对重点学科的支持力度[8]。
5.2.1 坚持平等尊重对待各类学科
学科之间有强有弱,但这个强弱只是暂时性的,可能会随着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产生变化,较强的学科可能因为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发展滞后,较弱的学科也可能因为科学的发展路径而变强。因此必须平等尊重地对待各类学科,本着合作和共享的精神,挖掘各类学科潜在的关联,设计和优化学科与学科共建的路线,考虑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交叉创新等多种学科群组合形式,避免形成封闭的学科孤岛,避免各院系、各级各类科学研究平台、课程教学体系、课题实验室各自为政,构建互通互助、共生共赢的学科分层建设体系,积极营造学科建设新生态。
5.2.2 促进学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第一,立足已有的优势学科,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弱势学科当中的潜力要素,探索跨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的可能性,以优势特色拉动短板,产生拉动效应,将弱势学科发展为特色学科或潜力学科,实现学科间的优势互补[9]。第二,注重学科内部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人才队伍、教学体系等需要长期建设的内容,在对标学科评估绩效要求的同时务必要注重其内生动力的增长,需要处理好“外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校优秀人才培养”“僵化的课程体系与学生创新精神培养”等矛盾要素,以调动学科内部各个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学科体系持续健康发展[10]。
随着工业社会革命4.0、智能社会5.0的发展,我国教育信息化正在经历跨越式发展,2023年2月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上表示“将推动教育治理高效化、精准化,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实现业务协同、流程优化、结构重塑、精准管理,提升教育管理效率和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大中小学教育阶段创新应用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人们正在利用相关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以构建新型教育体系,探索交互教育、精准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实现路径。
5.3.1 应用数字技术辅助科学决策
对于直接承担学科建设任务的高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来说,科学决策是做好学科建设的第一步,如何做好科学决策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强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利用智能技术平台的多重优势,着眼于高校、企业的攻坚克难上的资源性需求欠缺之处,着眼于在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环境、国际交流与服务等方面的政策配套不足之处,着眼于限制学科建设水平提高的体制机制之中的“僵化之处”“落后淘汰之处”,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功能,开展有深度、有成效的专题式调研,为政策制定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使数字技术成为推动学科决策科学化、学科管理精准化和学科服务高效化的重要手段,以推进建设“数字学科”。
5.3.2 数字技术深度融入学科工作
智能技术和学科建设的结合,不是简单地用数字平台采集学科阶段性成果,也不仅仅是数字技能叠加到学科建设之中,而是要将数字思维和数字技能全面系统性地融入学科建设的各方面、各要素、各环节:第一,提高学科建设数据平台底层数据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充分利用海量的数据资源优化学科建设智能系统,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带来的教育红利;第二,数字赋能逐步升级,线上智慧环境与线下传统环境体系逐渐融通、交叉、互补,充分提升和运用数字技术,升级变革学科建设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如召开跨区域学科协同发展空中会议、国际攻坚克难招标项目云展示;第三,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功能,个性化、定制化的辅助学科管理工作,如针对人才梯队结构和培训经历、成果情况开展自动分析,给出定向化的学科青年人才培养建议,提出改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