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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中的“三重”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以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一大”则是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就是以上重大行为在决定和实施前,必须要经过集体讨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趋于完善的情况下所催生出来的,不仅有助于党的领导体制建设的加强,而且还能有效推动党的民主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实现。在企业的办公室管理中,必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积极应用于各个关键环节,如企业科学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等,以使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以及规范性得到切实保障。
在对企业的通报案例进行了全面分析后,了解到反腐倡廉问题所占比例最大,并且大多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由此可见,在企业的办公室管理中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想要做大做强,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企业就必须健康发展、稳步发展,而这离不开良好运行机制的建立。企业在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权力分配方法的科学性,这样有利于程序化、制度化管理基础工作的实现,使各种问题,如个人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等得到有效遏制,进而更好地满足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需求,减少经营风险出现的概率,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奠定良好基础。
在企业办公室管理中,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对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的体现程度,能够充分反映出这一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情况。对集体决策原则的积极响应和严格执行,不仅可以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组织观念得到加强,而且还能有效培养其民主意识。
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而言,其中所涉及的内容多与企业的人、财、物处理有关,这不仅仅是企业办公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乎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如果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有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情况存在,那么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等将无法得到保障,成为腐败的“温床”[1]。总的来说,在企业的办公室管理中,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可以使腐败问题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首先,权责的划分不够明确。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一些重大事项和关键岗位人员。举例来说,在有的单位,存在“一人多职”“双重领导”等现象,并且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使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沟通缺乏有效性。或者对相关业务处理责任的划分不具备明确性,这也是由于决策不当所造成的。其次,从财务制度的层面来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对企业资金各方面要求的体现。但由于企业并没有在财务部门贯彻落实该制度,所以财务工作人员没有受到约束。虽然企业为了规范行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但仍存在一些违规违法现象,财务制度执行过程中,会受到一些主观因素以及人情的影响,使得职业道德缺失的程度大大提升。
“三重一大”事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内容和范围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并逐渐趋于丰富。相关措施需要在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然后结合实际执行效果,做出针对性调整。虽然“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灵活性特征十分明显,但也具有一定局限性,具体来说,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必须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而在层层上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部分办公室人员对相关规定的理解不具备全面性和深刻性;第二由于管理人员缺乏较高的思想觉悟,导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受到负面影响。
缺乏严谨性是当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主观随意性的存在,导致了缺乏科学严谨性的实际操作。首先,重大事项并不是公开透明的,其次对各个信息的公布缺乏及时性,造成了严重的企业资产流失现象。再次,没有建立完善的决策监督机制,即便有,运行效率也十分低下。最后,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感存在严重不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我国企业赋予了独特优势,而企业的“根”与“魂”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对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无论企业进行了怎样的改革,但“根”和“魂”都不能发生丝毫变化。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政治要求,采用制定制度的方式,对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职责、议事和决策做出明确规定。坚持做到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研究讨论,做好把关工作,而不是仅仅加强事后的研究审核[2]。特别是不能出现已经决定实施后再上报党委会研究的情况。另外,要避免前置把关和研究决策合并执行的情况,这种形式在一些规模较小或者混合制所有企业当中出现的频率较高,因为二者经常会成立党政联席会。在企业治理结构中,要对党组织的作用不断进行强化,尤其是随着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逐渐形成了多种社会资本的混合所有制,但无论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仍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关键所在。根据实际情况,精准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使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得以保证。
加强“四好班子”建设,积极打造一支团结协作、作风良好的领导班子,致力于民生、基层服务的同时,树立创新理念。首先,积极学习,掌握领导艺术,提升自身驾驭能力,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学习,培养敏锐的政治思想,提高政治鉴别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强化自身修养,确保在处理事务时,能够做到对全局的总揽,奠定创造性工作开展的基础。其次,牢记宗旨,保持勤政廉洁的作风。根据要求,对勤政廉洁的意义进行全面学习和理解,自觉并坚定地做到勤政廉洁。从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出发,对与科学发展思想观念不契合的部分进行转变,确保作风建设做好、做到位。再次,健全工作机制,助力民主化、科学化决策的实现。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搞好团结班子的建设,以此促进民主集中制落实有效性的进一步提升,然后以此为基础,对工作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以及用人机制做进一步完善,奠定民主科学决策实现的基础。最后,团结和谐,推动工作合力的形成。要深入到基层,与职工群众进行沟通,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理解和支持,为团结良好氛围的构建做出努力。
在实际工作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如上级对下级监督不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规章制度做进一步完善,增加其可操作性的同时,促进其实用价值的进一步提升,做到对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并确保对监督管理措施实施的有效性,使企业“三权分立”执行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发挥[3]。首先,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配套监督管理体系,包括民主选举议事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等,为职工全面参与到重大经营活动中去奠定良好基础。其次,如果所决策的事项非常重大,就必须进行集体讨论。再次,在编制企业战略计划时,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第四,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第五,资产管理部门要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推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内容落实的同时,使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到实处。采用不同的方式,如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召开讲座等,有效推动“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新机制的建设,强化相关人员主体意识,提高其参与能力与履职能力,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
规范的决策程序是实现民主决策的重要前提之一。首先,决策酝酿阶段的各项程序,包括议题提报、会商、酝酿等,必须确定并完善。决策事项的提出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通常情况下,在会前,党委办公室需要提前收集拟上会议题,进行初步研究把关,其中如果有与“三重一大”相关的议题,依照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在会前,参与决策的党委会成员需要对议题的内容进行全方位了解,并采用多方沟通的方式,确保会前准备工作做好、做到位。在决策形成阶段,做到对《议事规则》的严格执行,只要是参与决策的成员,都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做出总结。倘若参与决策成员的表态存在严重分歧,此时推迟做出决策是最佳选择。会议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并保存得当,确保在后期查询时有迹可查。在决策确定实施以后,制定相应的评价机制,确保及时的反馈和纠偏。党委会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决策事项执行的期限,进行定期评价和汇报。
想要实现对“三重一大”规范性以及流畅性的常态化保障,就要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础上,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梳理,找出其中的问题,并作进一步完善,同时对企业治理体系进行优化[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如“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相应的决策评估办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等等,其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衔接和补充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要求,增加其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从三个重要环节,包括决策酝酿、形成、执行对企业的相关配套制度流程进行优化,使其更具完整性以及有效性。
首先,要对各方监督力量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发挥各种监督资源,如上级监督、党内监督等的优势,采用适合的手段,包括效能监察、内部审计、党内巡视等,对监督体系做进一步完善,以促进多角度、全方位监督的实现。其次,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以促进有效监督的实现[5]。如何监督检查,其内容与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有关,应将以下四个环节,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集体决定作为关注重点。若监督的对象是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关注的重点包含项目的酝酿与提出、项目管理、建设实施等等。在监督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时,应对审批、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总的来说,整个监督过程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针对制度实施效果的考评来说,应秉承着科学性、优化性、客观性以及有效性的原则,对科学考评体系不断进行摸索、尝试。从考评内容的方面来看,首先,要对决策机制的科学性进行考核。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分别为权力配置机构的优化程度、权责的界限是否清晰以及监督保障机制是否完善。而其中议事决策形式和程序的规范程度需要重点考核,对权力运作的制衡机制也要认真对待。其次对决策流程的优化程度进行考核。要以决策事项的客观规律为核心,评价决策流程的多个方面,如操作性、效率性等等,找出其中与实际要求不符的部分,进行针对性改进和优化。从考评方式的角度来说,需要确保调查研究的深入性,对绩效进行客观分析,加大民主测评的范围和力度等等,使对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评价更具综合性以及客观性。最后,在运用考评结果时,要将其纳入年终绩效等的考核内容中,通过强化问责,加大奖惩,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积极践行和落实提供助力,为惩防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为了使“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得到全面落实,国家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接下来,最关键的就是具体实施过程,只有做到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严格执行,才能使企业的发展更具和谐性,而这与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是相切合的。企业要紧随时代发展的脚步,结合上级要求,建立兼顾目的性以及可操作性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凸显其民主性和科学性,为其作用的真正发挥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