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胡海
近年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反腐倡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基层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物质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力量。基层企业的腐败问题不消除,法人团体就会慢慢被侵蚀,直至崩溃腐烂。将制裁与预防制度融入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尤为重要。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是党的长期重要工作。不仅在党组织内部,国有企业也基本如此,因为国有企业有大量的资金流向、支出、利润和收入等。因此,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这项工作的内容也逐渐完善和丰富。现阶段,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完善和科学化。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推进国企改革进程中不可回避的政治任务,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进程密切相关.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优化国有企业职工的工作氛围,防止不良氛围的发生,在瞬息万变、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使国有企业占据优势地位。
从实质上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对国有企业党员进行廉洁教育,引导共产党员塑造廉洁理念,帮助共产党员加深对廉洁的认识。随着社会的进步,国有企业要出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企业职工进行大力教育,建立强大有效的教育宣传机制,使党的工作有良好的作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可以发挥多种作用,包括对企业资金和人员的纪律检查和监督;依靠舆论,提高思想导向,对全体共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这促进了党的领导和廉政建设的隐性教育效率,逐步形成了国有企业全面的教育体系,使企业党的领导和廉政建设得到有效实施,同时,确保共产党员得到充分的廉政建设教育。为此,要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和廉洁教育机制,重视表现突出的员工,鼓励表现不佳的员工,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教育实效。
建设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长期的、持续的、动态的。对党员和普通职工,要根据党的实际情况和政府自身的教育机制,妥善落实各项教育措施。国有企业要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思想培训,深入分析企业经营现状,根据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廉政建设各项机制。此外,国有企业也要开展宣传,引导党员群众及时发现廉政建设的漏洞。因为目前的市场和政策中在不断变化,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化党员和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在工作发展过程中能够长期坚持自我约束,创造优秀公司内部的工作环境。
遵循以党的内部监督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各类监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更好发挥强监督、保落实、促发展提升作用,对接“小系统”,用企业管控系统的“大系统”来检查纪检。面对日益迫切的各类管控之间协调配合的需求,纪检组织还需发挥管控、帮扶、引导、促进等职能,通过构建宽泛的管控方案,更好地整合管控手段,促进管控工作、纪律检查。对企业内部活动的监督检查、审计监督、执行管理监督、财务监督、采购监督、安全质量检查等职能监督,建立健全协调有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加强监督协同增效,提高监管效能。考虑到上述国企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面就如何构建大型国企监管模型进行说明。
按照中央和国资委的要求,构建大监管工作模式,在精神上统一大监管工作机制的大方向、动作和目标。以及中央和公司内部贯彻落实的要求,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司内部依法合规经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坚持不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指南。推动新时代劳动监察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任何形式的控制,都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切实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统筹全局、确保执行,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约谈、策划研究,督促落实。
构建大监督工作模式,要紧紧抓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等重点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对违法违规行为构成强大威慑。要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监督,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参与企业重大人事规定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日常督查、专项检查、专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和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加强对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的分析研判,加强对项目建设等关键岗位的分析研判、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外包和分包,开展针对性督导和精准督导,确保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执行。
近年来,随着企业的发展,对纪检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系统建设的整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纪检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制度建设加强,是纪检工作走上正轨的重要保障。
构建大监管工作模式,要强化制度理念,将监管贯穿于执行任务的全过程,覆盖企业所有职能部门。一是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监督管理进行监督,即“再监督”。将监督重心向职能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转变,使企业纪检组织真正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体上来。二是通过“再监督”,鼓励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业务检查和各种形式的监督,找出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问题,通常会涉及多个级别的管理实体绩效因素。要坚持资源共享,扩大监管深度,形成纽带,形成合力。最后,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推动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率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还要在监督的基础上提供管理建议等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从而形成长效机制。
过去,基层廉洁教育带有浓重的形式色彩,与商业活动没有真正的联系。一是宣传教育相对薄弱。一些普通员工认为他们的工作没有腐败的可能性,他们没有权利,即使有腐败,这个想法也无法成为现实。其次,广告和教育方式不够多样化。教育大多采取举办培训讲座、组织员工集中观看教育视频等方式,无法给党员和群众带来情感共鸣。三是教育内容不恰当,存在教条化、形式化的问题,“一法治百病”的不合理问题,效果不显著。
目前,对于国有企业的运行,党风廉政监督还很缺乏,制度建设也存在不少缺陷。现行规章制度滞后于社会发展步伐。从管理方法上看,差距很大。大多数国有企业过于注重提高物质利益,而不是建设党风廉政体系。公司很多员工对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缺乏相应的警惕。不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导致高管自我保护,腐败在个别公司盛行,严重损害国有企业整体公司形象。因此,要实现国有企业长期稳定发展,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力度。
基层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党建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依法治国,强化风险源头防控,严密制度牢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管控和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化”的长效机制,确保高管廉洁从业,企业规范运作。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重点,融入党政工作要求。将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纳入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努力构建以人为本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环境,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监督约束权力运行为重点,开展业务流程分类标准化和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和防控。主要按以下步骤来实施:
一是建立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指挥,由纪委组织协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具体落实由业务部门提供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做好宣传工作。企业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专题会议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明确企业党的建设的宗旨、意义、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防控意识。营造全员参与、共同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业务流程。根据业务分管职责,系统梳理当前决策制定、合同管理、大修技改、物资采购、人员选拔用人等高风险、易发生的关键业务流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最新内控要求,按照有利于规范职责行为、有利于权力制衡、有利于风险控制的一般原则,绘制业务管控流程图,明确整个业务流程的必要环节、执行路径和流程、管理要求。四是排查廉政风险点。根据标准化的重点业务管控流程图,按照“优化、自查、公开评价、集体讨论、组织审查”的方式,从制度的完备性、决策的合理性、执行的规范化、监管的有效性和外部环境影响,系统地分析和排查业务流程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涉及的对象。风险点不仅要涵盖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还要涵盖相关的管理风险。廉洁风险排查要在部门会议上集体讨论,通过民主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部门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五是风险等级评估。根据识别出的风险发生的概率、危害和影响程度,将风险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风险对于其所在的环节尤为重要。岗位涉及的决策和管理权集中,可自由裁量空间大,发生概率极高。如果发生,可能会造成严重损坏,涉案岗位有一定的自由管理和处置权,发生概率高,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三级风险处于执行阶段,但可能存在履职不力、制度执行不力等情况。存在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或轻微损害后果的风险。六是制定防控措施。围绕识别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相应的风险等级,按照规范、诚信、高效的原则,制定切实有效的教育、制度、监督等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点识别及防控措施清单。七是梳理完善制度。以保持工作流程规范运作、确保反腐倡廉风险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为指导,对现有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废止无效,重新建立缺失的,并对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谨、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有效的制度,形成明晰的控制制度清单。同时完善系统实施所需的各种表格、票据、表格、卡片等执行工具,提高信息化程度推进工作制度化、制度化、信息化。
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纪委将确定的重点监督问题纳入工作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主要工作安排纳入部门监管重点内容。通过成立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副组长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成员为党群工作部、纪检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审计人员。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研究分析公司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任务和重点任务;听取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主要职责及相关专项的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工作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用于监督。
各职能部门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及时与纪委沟通,纪委定期或不定期以协调会议或工作信函的形式,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对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纪委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视巡察组工作,提供被巡视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受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做好问题线索的传递。对审计工作,不定期地就审计监督中要完成的重大监督工作、常见问题和遇到的重要情况进行沟通,并在个别审计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讨论、判断和传递。
统筹协调多部门在类似时期组织实施的同类检查项目,实施综合检查,同时协调推进集中统一检查。对于检查工作,纪委选派熟悉纪检行业的干部参加检查,为检查深入发现问题,提高检查发现问题的定性精准度提供支持。对审计工作,先由审计驻点,再对问题和线索移交纪检跟进,全方位掌握被监管单位、部门的情况,准确发现和纠正问题。
对纪委向职能部门通报的相关信息,职能部门要从业务管理的角度进行梳理分析,应用于规范化管理,落实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做好检查整改工作,做好检查整改情况的考核评价,巩固深化督促检查整改成果。对巡视巡察工作,纪委要加强配合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巡视巡察问题台账,建立完善整改监督台账,审核巡视巡察整改报告。在审计工作方面,纪委要与审计部门沟通,共同追究问责。纪委、审计部联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加强对被审计部门、业务的整改监督。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大规模监督模式,不仅有利于共享监督成果,也有利于发现各领域监督的空白,将廉政风险和决策风险降到最低。逐步建立以纪委监督为主体、其他监督资源协调联动的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合力监管合力,为纪委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