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治辉,张子欣
(西南政法大学 刑事侦查学院 重庆市高校刑事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重庆 401120)
在笔迹鉴定实践中,笔迹特征表现规律是分析确定笔迹特征的关键要素之一,如果笔迹特征表现规律性强,则较容易确定可靠、准确的笔迹特征,反之则难以确定可靠、准确的笔迹特征,且易出现失误。笔迹特征表现的规律性,一方面受到个体书写习惯自身稳定程度及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干扰书写习惯反映的主客观变化的临时因素影响。在这两方面因素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因素是个体书写习惯自身稳定程度及变化状况。因此,通过实验分析数据研究不同书写人书写习惯及其笔迹特征稳定与变化的概率,发现其在统计学上具有价值的笔迹特征稳定与变化的表现规律,对鉴定人正确认识不同书写习惯稳定程度及笔迹特征的表现规律,准确把握不同方面和不同层次的笔迹特征及鉴定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笔迹鉴定的物证对象是特定的检材字迹,其数量的多少、形成方式以及笔迹特征稳定与变化的状况是特定的,因而鉴定人可根据书写习惯的稳定程度和反映变化的不同,以及样本的可比性优劣状况等信息来分析确定笔迹特征[1]。但在检材为单一签名或少量字迹的情况下,不能通过比较来确定笔迹特征稳定反映的规律,导致对笔迹特征确定处于相对不确定性的状态,甚至可能出现错误。在笔迹同一认定鉴定实践中,个体书写习惯的本质构成及稳定程度,以及反映过程中相对稳定与变化的规律是笔迹鉴定技术的运用基础[2]。然而,以往的笔迹鉴定理论对书写习惯稳定程度的探讨仍然处于相对抽象的阶段,对不同书写水平人的书写习惯稳定程度的层次差别及其笔迹特征反映规律的认知缺乏深入研究。这种理论上的不足,在笔迹鉴定实践中则表现为不同鉴定人对同一鉴定材料的笔迹特征认识常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对笔迹特征是属于相同特征还是不同特征、特征价值高低等问题存在争议,从而导致作出的鉴定意见不一致,甚至相反。由此而引发当事人和事实认定者对笔迹鉴定科学基础以及鉴定意见科学可靠性产生疑义。因此,解决具体鉴定材料笔迹的特征稳定与变化规律、相应的数量和分布状况,以及特征价值的高低就成为笔迹鉴定理论和实践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笔迹特征具有动态和形态两个维度的表现形式,传统的笔迹鉴定理论所采用的是具有一定经验性的比对分析方法和综合评断方法,缺乏概率统计的分析运用[3]。由于笔迹形成变化十分复杂,单纯的采用概率统计方法来确定和运用笔迹特征具有相对的局限性与不确定性,但是运用概率统计方法说明笔迹特征表现规律和运用价值具有相对合理性[4]。由于现代笔迹鉴定主要以签名笔迹为主,而基础性的研究是以正常笔迹为对象,因此本次实验及统计分析对象为正常签名笔迹。
为研究正常签名笔迹书写习惯的稳定性反映规律,本次实验收集样本采用《签名笔迹样本收集表》进行收集,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书写要求(包括书写工具、书写速度、书写姿势、书写数量、衬垫物等)。书写要求是:书写人在稳定静止的状态下以平时签名的惯常速度以及正常的书写姿势(坐姿、两足自然踏地、手腕枕靠于桌面上、自然放松)在表格规定区域内书写自己的签名笔迹20遍,书写工具为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纸张为普通A4纸,衬垫物为20张A4纸。总共收集了16~90岁年龄段内284位书写人的正常签名笔迹样本。其中,16~19岁有44人,20~29岁有58人,30~39岁有48人,40~49岁有56人,50~59岁有40人,60岁以上有38人,学历涵盖小学至研究生,工作类别丰富,有在读学生、自由职业者、企业职工、木匠、农民等,且所有人均为右利手。最终,实验总计收取签名5 680个。
实验收集了284位书写人的正常签名笔迹样本,以与书写习惯稳定性反映关联较大的书写水平层次为界限对上述书写人的签名笔迹特征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别记录不同书写水平的书写人出现变化的笔迹特征及特征变化的人数在总人数中所占的百分比,再结合签名笔迹中较为典型的样本确定签名笔迹中一般特征与细节特征发生变化的规律。
在传统的笔迹学理论中,书写习惯的稳定程度通常与书写人的年龄呈现一定的对应关系。其一般表现规律是:个体在童少年时期书写习惯的稳定程度低,青年时期的稳定程度增强,中壮年时期的稳定程度最高,老年时期的稳定程度逐渐降低[5]。然而,这种规律并不能全面反映个体的书写习惯稳定程度。就书写人的年龄而言,有的书写人在书写技能的低水平阶段就很少再进行书写活动,使得书写技能不再因练习提高而改变,书写技能及其书写习惯定型在低水平阶段。有的书写人在书写技能经历低水平阶段后再进一步练习,使得书写技能继续因练习提高而改变,但由于书写水平练习提高程度不高,书写技能及其书写习惯定型在中等水平阶段。而有的书写人在书写技能经历低水平和中等水平阶段后再进一步学习练习,使得书写技能继续练习提高而明显发生改变,最终的书写技能及其书写习惯定型在高水平阶段。从书写技能与书写习惯的稳定性要素来看,不断练习提高的个体书写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与年龄呈正比关系,而练习提高停留在童少年、青年阶段的,则书写技能与书写习惯的稳定程度则相应的低或较低。就个体的文化程度来说,书写技能与书写习惯稳定程度与个体学历层次不具有必然联系,尤其是近三十年来随着电脑的普及使用,许多高学历层次人的书写水平也停留在低层次或中等层次,并不因为学历高就必然书写水平高;相反,低学历的人经过长期的书写练习或书法爱好而使得书写水平达到高水平的程度。个体书写人的职业与书写技能、书写习惯的关联度也呈现异化,有的职业需要个体经常从事书写活动,而有的职业则书写活动较少或极少,普遍使用电脑的职业则个体的书写活动也较少或极少。个体的书写字迹量和频率,对于不会使用电脑的老年人和没有条件使用电脑的人来说,书写仍然是最主要的记录和交流思想的方式,因而书写字迹量大,书写频率高;而对于使用电脑、智能手机记录和交流思想的人来说,书写主要局限于签名,其签名的频率与其职业和社会活动相关。
由于进行的是线下实验统计分析,因而实验无法对笔压特征的具体数据进行观察统计,故在下文讨论中不涉及笔压特征的稳定与变化情况。此外,由于并非所有书写人签名中都会出现附加文字符号特征,因此下文单独对附加文字符号特征的出现率与变化率作出说明。
3.1.1 笔迹一般特征
表1的统计数据表明:在高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一般特征中,签名整体组合特征的宽度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中的行间距与字间距特征变化率相对较高,均高于15%,表明其稳定性和鉴定价值均相对较低;而字的大小、字的倾斜程度、字体、字形,签名整体组合特征中的高度、上下边缘形态和整体轮廓特征的变化率普遍低于10%,稳定性和鉴定价值均相对较高。
表1 高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一般特征变化率
3.1.2 笔迹细节特征
高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变化率结果见表2。统计数据结果表明:在高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中,附加文字符号特征的变化率高达90%、出现率为3%,稳定性最差,鉴定价值低;运笔特征、笔画交叉搭配特征、笔画的连接特征变化率为19%~35%,稳定程度相对较高,鉴定价值相对较高,而笔顺特征和笔画的停顿、断连特征的变化率仅为3%~6%,稳定性强,鉴定价值高。以上统计数据反映出高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一般特征和笔迹细节特征的稳定程度较高,特征重复再现率高,同时单字中的特征反映集中。这不仅反映出其鉴定的特性基础优,而且易于分析和把握笔迹特征,使得笔迹特征应用明确可靠,且易于评断其异同的性质。在此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笔迹鉴定实践中,有的书写人在签名笔迹、阿拉伯数字笔迹后习惯附加“点”,这类特征具有较强的习惯性,是鉴定中常用的价值较高的特征。而与此次统计数据反映的附加文字符号特征不稳定,可能是所统计的对象材料中没有出现该类特征。高书写水平的人在同一书写模式下,其笔迹特征集中且稳定性较强,重复再现的相似率高。
表2 高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变化率
3.2.1 笔迹一般特征
表3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中等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一般特征中,签名整体组合特征的宽度特征与下边缘形态特征,文字布局中的行间距与字间距特征变化率均在20%及以上,稳定性和鉴定价值均相对较低;字的大小和签名整体组合特征中的上边缘形态特征变化率相近,分别为12%和11%,稳定性和鉴定价值相对较高;字的倾斜程度、字体、字形以及签名整体组合特征中的整体轮廓特征变化率均低于10%,在一般特征中稳定性最强,鉴定价值最高。
表3 中等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一般特征变化率
3.2.2 笔迹细节特征
中等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变化率结果见表4。统计数据表明:在中等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中,附加文字符号特征的变化率高达83%、出现率为14%,稳定性在细节特征中最差,鉴定价值最低;行笔特征、笔画的交叉、搭配特征变化率均在40%~80%之间,稳定程度变化较大,鉴定应用价值高低不一;起笔、收笔特征和笔画的连接特征变化率为20%~32%,稳定程度和鉴定价值均相对较高;笔顺特征以及笔画的停顿、断连特征变化率均在15%以下,稳定程度最强,鉴定价值最高。以上统计数据反映出中等书写水平人的笔迹一般特征和笔迹细节特征的稳定程度相对于高书写水平人低,特征重复再现率相对较低,同时单字中有的特征反映集中,有的反映略显分散。这不仅反映出其鉴定的特性基础良好,而且需要在分析和把握笔迹特征时注重稳定性强的特征部分,从而使得笔迹特征选用明确可靠,进而准确评断特征异同的性质。在此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笔迹鉴定实践中,有的单字笔迹特征存在分散反映的现象。即检材与样本相同的笔迹特征在不同样本单字中才能得到印证,而不同的笔迹特征只有在样本较多情况下才能得到明确确认。中等书写水平的人在同一书写模式下,笔迹特征稳定与变化、集中与分散的反映状况不同,重复再现的相似率高的反映规律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这决定了鉴定人必须依据该规律正确选择笔迹特征并确定其价值。
表4 中等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变化率
3.3.1 笔迹一般特征
表5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低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一般特征中,字的大小、文字布局特征中的行间距与字间距特征以及签名整体组合特征的下边缘形态特征变化率均高于20%,稳定性在一般特征中相对较弱,鉴定价值较低;签名整体组合特征中的宽度、高度、上边缘形态和整体轮廓特征变化率相近,均在10%~20%之间,稳定性和鉴定价值相对较高;而字体和字形的变化率为零,在一般特征中稳定性最强,鉴定价值最高。
表5 低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一般特征变化率
3.3.2 笔迹细节特征
表6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低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中,行笔特征与笔画的交叉、搭配特征变化率均在50%以上,稳定性在细节特征中相对最差,鉴定价值相对最低;笔画的停顿、断连和笔画的连接特征变化率分别为36%、42%,稳定程度相对较弱,鉴定价值相对较低;起笔、收笔特征变化率在20%~30%之间,稳定性较强,鉴定价值较高;笔顺特征变化率均在10%以下,稳定程度最强,鉴定价值最高。
表6 低书写水平人的正常签名笔迹细节特征变化率
以上统计数据反映出不同书写水平个体书写人笔迹特征反映的一般规律因书写人的书写水平不同而存在差别,这种差别常常可通过稳定与变化、单一与多样、集中与分散等方面呈现出来。通常,任何个体的书写习惯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而变化是绝对的。具体而言,个体书写习惯在每一次反映时都会出现书写动作的动态要素、形态和相互位置关系的变化,而习惯自身的变化可能与书写活动的频率、局部或整体书写练习改变状况有关;书写习惯的反映变化则与书写时的情绪、专注度,以及光线、书写姿势、书写衬垫物等客观临时因素影响有关。此外,书写人故意伪装、摹仿书写则是临时性故意改变书写习惯反映的特殊方式,在此则不作探讨。需要注意的是,正常签名笔迹基于书写要求不同会出现书写速度、书体、书写样式的变化,在正式场合字迹书写规范,而在非正式场合则书写随意;同时由于一些低水平的书写人对签名笔迹特别重视,不断的练习和较高频率的书写使得其书写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书写字迹。签名书写水平的高低变化需要收集充足的样本来确定,如果只用少量样本,尤其是利用实验样本来判断,则往往容易出现误判。
上述统计分析表明,不同书写水平书写人的笔迹特征稳定与变化的程度不一致,其稳定程度高低与书写水平的高低之间呈现由强到弱递减的规律。在特征体系变化方面,笔迹一般特征变化表现为:低水平字迹的书写熟练程度、书写速度变化程度低,而中高书写水平字迹的字体、字形的变化程度总体均较低。在笔迹细节特征方面,笔顺、复杂笔画的运笔、部首的搭配比例和搭配角度、主要笔画的搭配等变化程度低,而笔画的起收笔、长短比例、运笔的搭配位置等变化程度高。从总的情况来看,特征变化量的多少按书写水平的高低不同呈现由少到多递增的规律。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书写习惯自身的变化所致,另一方面是影响书写习惯反映的主客观因素引起的变化[6]。前者包括构成性变化和历时性变化,后者为反映临时变化。需要明确的是,在正常书写时,笔迹会发生随机性变化,其变化使得每一次书写都不是机械的重复,具有特定性和唯一性。书写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形成后,书写动作的要素具有相对的协调统一性,一经驱动则书写动作自动完成字迹书写。当然,不同书写人因书写技能及书写习惯的熟练程度不同,会出现书写动作变化与稳定的程度也相应不同。
笔迹临时变化是指书写时受具体内外因素直接影响所致的书写随机变化。这种变化包括书写客观条件引起的变化、伪装和摹仿等。随机性变化是笔迹形成的正常变化,是指每一次书写都不是机械的重复,具有唯一性。书写客观条件、伪装、摹仿等因素引起的书写变化属于笔迹形成的非正常变化,是以非正常因素改变所形成的变化。这种变化具有笔迹形成要素的特定性和临时性,当然长时间的练习摹仿是例外。其特定性在于个体书写时受具体的客观条件或伪装、摹仿手法的影响而使得书写形成笔迹具有特定性。由于这种变化并没有改变书写习惯本身,只是暂时改变反映要素和方式,因而具有临时性。对此,笔迹鉴定理论依据其变化的特定性进行具体的种类区分和特点总结,从而为其同一认定奠定科学基础[7]。笔迹的不同变化对同一认定书写人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在书写客观条件变化或伪装、摹仿书写情况下,如果伪装程度高且字迹数量少时,则丧失同一认定的鉴定条件,反之则具备同一认定鉴定的条件。
所谓“单一”,是指个体书写技能及书写习惯以一种样式存在并相应的反映出单一体系的笔迹特征。这类书写个体的书写技能及书写习惯单一,而书体、字形,以及运笔、搭配比例、笔顺和写法等笔迹特征表现也相应单一。这种单一性特征表现常见于低书写水平笔迹中,包括已经在低书写水平定型的书写人或处于低书写水平阶段的童少年书写人。单一笔迹特征体系是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构成性状况反映的单一,这意味着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练习和拓展相对较弱,而其稳定程度也就相应较低。
所谓“多样”是指个体书写习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样式存在并相应的反映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笔迹特征形式或特征体系。在前一种情况下,个体的书写习惯及书写技能在一种样式内局部具有多样性的构成,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其书写技能及书写习惯是多样式的,并形成相对独立的笔迹特征体系。个体书写习惯的多样性的构成可能存在于书体、字形方面,也可能存在于单字写法、运笔、笔顺和搭配比例方面,具有相对广泛性。如书法家或书法爱好者来说,掌握多种书体字迹的书法技能是一种常态,易形成多种书写习惯体系多样性共存的事实。由于受书写字迹数量多少、速度快慢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书写习惯多样性的反映状况存在不同。这类书写人多为中等以上书写水平的书写人,而且书写习惯的多样性有鲜明的个体性,或者说不同书写个体的书写习惯多样性本身就是其书写习惯构成的特点之一[8]。
书写习惯多样性决定了鉴定的样本可比条件要求。在鉴定时,如果没有充分的样本来印证笔迹特征差异是多样性所致,则对差异点性质的评断或解释是困难的。其解释的方法有的是通过书写习惯形成理论进行合理的推论解释,如对不同书体写法特征差异的解释,按写字练习由楷书到行书再到草书习得规律对其相互差异进行解释,而更主要的评断或解释方法是根据特征符合或差异的数量及价值总和进行推论性解释[9]。
所谓“集中”是指单个单字中各种笔迹特征反映充分,在前后书写的单个相同单字中笔迹特征绝大部分规律性的逐一对应相同。个体笔迹特征的集中是书写习惯稳定性强的反映,且在间隔时间长的样本中也能充分的反映出来。对于这类字迹的笔迹特征容易确定,即使在样本少的情况下(一对一),检材与样本特征异同的数量和价值也能够充分的确定。
所谓“分散”是指单个单字中各种笔迹特征反映不充分,在前后书写单个相同单字中笔迹特征不能逐一稳定对应相同,而只能通过多个相同单字特征反映的集合,才能确定单字特征多数相同。个体笔迹特征的分散是书写习惯稳定性弱的反映,由于其特征分散,因而往往需要大量具备可比条件的样本(一对多)才能充分的确定检材与样本特征的异同。特征相对集中或分散的表现规律则在前述两者之间。
书写习惯的稳定性及特征反映稳定规律不同于指纹、印章等鉴定客体,前者稳定性弱于后者,且前者是动态的随意性反映,而后者是静态的镜像式反映。不同水平层次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稳定性及笔迹特征呈现不同的反映状况,有的个体书写习惯反映呈现的笔迹特征稳定性强且集中,有的书写个体的书写习惯反映呈现的笔迹特征稳定性较强且较集中,而有的书写习惯反映呈现的笔迹特征稳定性较弱且较分散。这表明个体笔迹特征集中与分散的反映规律是由书写习惯的稳定程度决定的,因而其所反映的笔迹特征必然呈现集中、较集中和分散的反映特点。从上述统计分析情况来看,低书写水平人的笔迹一般特征和笔迹细节特征的稳定程度相对于中等书写水平人要低,特征重复再现率也相对较低,同时单字中特征反映集中率也相对更低。低书写水平的人在同一书写模式下,笔迹特征稳定与变化、集中与分散的反映状况多变,重复再现的相似率高低的反映规律也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别。高书写水平人的笔迹特征稳定且集中,且重复再现的相似率高。不同书写水平人书写习惯稳定性的特征反映规律对正确认识笔迹特征具有积极的意义。
书写习惯自身的稳定程度与书写人书写练习量的多少、练习持续时间长短、练习与应用的相互演进关系等因素相关。由于影响不同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稳定程度的要素状况不同,导致不同书写人书写习惯稳定程度的不同。书写水平层次的高低与书写习惯稳定程度呈正比,同时也与笔迹特征反映规律性强弱呈正态分布。书写习惯稳定程度高、中、低的特征表现规律通过特征反映的稳定与变化程度、单一与多样、集中与分散,以及特征随条件变化适应度的强弱等反映出来。这种规律对完善笔迹鉴定理论的科学基础,以及鉴定实践中正确分析确定与评断笔迹特征具有重要价值,同时也为分析书写习惯反映变化的原因提供路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个体书写习惯稳定程度在书写字迹时并不是均衡的,这种不均衡是书写练习的字迹种类、样式以及数量范围决定的。具体来说,个体书写行书体汉字的水平高,不等于其书写隶书、篆书等书体字迹,以及生僻字的水平高,也不等于其书写英语、法语等拼音文字的水平高。同样,个体的书写一般字迹的书写水平低,也不等于其书写签名字迹的水平也就必然低,有的书写人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因此,个体书写习惯稳定程度与书写字迹的练习量多少、书写频率的高低呈正比所决定的。此外,还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书写水平高、中、低的层次划分是相对模糊的,没有明确的边界,只有在高与低之间有相对明确的经验区分;另一方面个体的书写水平在书写技能的不同练习阶段稳定程度是不同的,而且随着生理机能老化会出现渐进性的降低,而在受到脑病等病理影响时会出现临时性或持续性的书写水平降低。对于这些变化需要另外进行专门的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