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综述

2023-01-19 01:14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司法鉴定 2022年6期
关键词:鉴定人司法部司法鉴定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司法部,北京 100020)

2021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发展,有力满足了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鉴定需求,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1 机构队伍稳步发展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等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和鉴定人能力考核工作,规范流程,严格要求,准入了一批高水平鉴定机构和高素质鉴定人。截至2021年底,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220家(图1),同比增长10%,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3 800余名(图2),同比增长15%,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有力支撑。

图1 各省(区、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数量统计图

图2 各省(区、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数量统计图

2 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着眼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的新领域、新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广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鉴定供给,严格规范执业,提高鉴定质量,有效满足了持续增长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需求。据统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全年业务量2.06万件,同比增长36%,其中,污染物性质鉴定1 105件,地表水与沉积物鉴定385件,空气污染鉴定99件,土壤与地下水鉴定437件,近岸海洋与海岸带鉴定33件,生态系统鉴定16 427件,其他环境损害鉴定2 177件,为诉讼、执法等工作提供了有力证据支持。

3 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2021年1 月,司法部印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对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工作,500余名新准入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全部经过岗前培训,全体在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年度培训50学时以上,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6月以来,司法部着手组建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遴选27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进入国家库,涵盖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等七大执业领域。7月,司法部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职称纳入国家职称序列,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职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4 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积极支持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各地在前期推荐58家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鉴定机构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收费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为检察机关提供有力有效支持。黑龙江将环境损害公益诉讼鉴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江西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并遴选17家鉴定机构纳入省检察公益诉讼中“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名单;重庆出台《关于协作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强化个案协作和专业支撑,搭建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检察公益诉讼的绿色通道。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2021年1月,组织召开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工作视频会,推进长江经济带11省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政策与管理协同,保护长江母亲河。积极推动黄河流域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2021年10月,依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召开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技术交流研讨会,深入交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技术,探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方式方法;山东引入优质资源,在青岛、淄博、东营、潍坊、威海、日照等沿海城市和沿黄流域新登记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8家,新准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57人,引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实验室设施,拓展业务范围,填补了10余项业务空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司法部与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其中对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司法鉴定的委托与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西藏出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建设方案》,四川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时限指引(试行)》,黑龙江印发《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等,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纵深发展。

5 鉴定质量稳步提升

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建设,司法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明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中水、气、声、土壤、固体废物等常规环境检测项目为资质认定项目,把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作为强化管理、提升质量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联系与协作,制定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居住环境噪声的测量与评价》(SF/T0109—2021),研究起草《滨海湿地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等6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标准规范,加强相关标准修订、认定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积极鼓励参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案例编写,将案例报送和“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收录数量作为评价鉴定机构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于优秀案例,选编后在司法部官网、官微和《法治日报》等渠道发布,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执业提供指引。

6 行业监管持续从严

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建立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将执业行为、信誉、服务等纳入评价体系,倒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诚信执业;印发《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细化退出情形,畅通退出通道,坚决清理敢于触碰红线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促进行业有序竞争、优胜劣汰;制定加强司法鉴定行业惩戒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行业惩戒挺在前面,完善惩戒规则,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司法部部署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集中整改,主动查摆问题,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投诉信访举报,解决了一批阻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发展的顽瘴痼疾;组织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加强信息化监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等数据实现100%汇聚,推进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的应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的管理体系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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