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思考

2023-01-12 12:38刘阳璞
建筑与装饰 2022年17期
关键词:承包商业主项目管理

刘阳璞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100120

引言

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具体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施工环节都委托由给具备相关资质且具有专业化业务能力以及技术水平的总承包公司负责的一种总承包摸索,从工程设计到原材料选择购买等项目均包含在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质量问题都交由总承包公司负责,产生的一切成本由总承包公司承担。这一模式是当前工程项目管理所采用的主要模式,在承包商的宏观管理下把握全局,全面控制设计、采购以及质量等细节,使工程管理水平以及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1 创新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EPC模式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它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项目管理环节以及过程。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当中,项目正式实施前业主需要签署大量单独合同,所涉及的参与人员以及工作界面也是十分复杂的,容易导致施工和设计之间的严重脱节。在这种模式下,各项工作相互影响,阻碍了项目的推进,最终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并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业主索赔。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虽然具有界定责任的有关标准,但是落实起来十分困难。在EPC这一模式中,设计,采购与施工环节共同进行外包,大大节省了项目采购耗时,有利于效率的提升。业主只需要基于合同内容以及技术规范,对总承包人的项目进行验收,并不需要涉及日常管理,降低了业主的工作量,当问题出现时,只需和总承包商进行单独对接问题反馈也变得更加高效,这样也有利于减少承包商提出索赔。其次,实现了风险转移以及成本降低,EPC通常采用总价合同,这样一来,工程定价更加固定,业主几乎不用产生由于市场变化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所导致价格上升的顾虑,在很大程度上将风险转嫁给总承包商一方。此外,对于承包商来说,也能够更好地开展控制设计以及施工等环节管理,从而有效缩减成本并降低风险,利润获取情况远比传统方式更为乐观。最后,能够有效缩短工期,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在设计的前阶段就可以对材料采购以及施工管理等各方面问题进行全面考虑,对于一部分设计图来说,可以做到出图即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也能快速修改设计方案。这种设计施工同步进行的方式,实现了设计施工之间的深度融合,大大降低了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返工率,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也缩短了项目周期[1]。

2 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条款设计缺乏科学性

由于我国在EPC总承包模式的运用上缺乏经验,再加上配套政策有所欠缺,因此,当前所使用的合同条件大部分都与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合同存在一些鸿沟。例如,强硬的将以往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融合在一起,并对其赋予施工+设计模式的名称。在这一模式中,只是单纯地将设计和施工共同外包给同一家承包商,而具体的管理方式和内容还是和之前大同小异。此外,一些合同条款仅仅在形式上做到施工和设计的结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采用以往的管理模式,使总承包模式的优势完全没有得到发挥。

2.2 国内高水准总承包企业匮乏

目前,我国大多数工程总承包公司,都是在原设计单位的基础上,改造而形成的,这些单位并不具备从设计到交付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能力,且人力资源的配置也无法到位,在总承包工程管理经验上更是十分匮乏,因此,就目前来说,国内可选择的优质总承包商数量还是较少的,存在竞争性低等问题,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尽快组建一批具有国际化管理经验的高水准工程企业以及项目管理企业。

2.3 设计与施工缺乏有效融合

国内的总承包公司,包含设计院联营的施工单位、具有较强实力的独立施工单位以及临时成立的设计院等几种情况,同时具备设计以及施工能力,并且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总承包商非常少见。即使存在一些由实力水平较高的设计院与施工企业共同打造的总承包商,也会在内部协调以及利益分配等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从而形成各自为营的局面,最终导致设计和施工2个环节无法深度融合,仍然以独立形式存在,在设计时不为施工的便捷性进行充分考虑,而施工所获得的收益也不与设计共享,这一局面十分不利于总承包企业优势的发挥,使预期效果总是难以实现[2]。

2.4 业主管理经验薄弱

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属于一种新生管理模式,无论是对于承包商来说,还是对于业主来说,都需要转变以往的管理角色,从而来适应新的管理方式,相比之下,业主的管理角色转换会显得更加困难一些。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在管理经验上,基本来源于传统的专业承包管理模式,他们的管理思想,责任划定,业务能力,都很难达到EPC总承包模式合同管理的要求。例如,业主在选择总承包商时,在对设计方案进行管理时,在对设计变更进行控制时,以及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时,所采用的方式都与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存在鸿沟,因此,对于总承包商的工作,在理解上,会存在一些困难,导致配合度较低。

2.5 缺乏完善的市场信誉体系以及惩罚机制

政府在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时,所采用的管理思维仍然以传统的计划经济理念为主,存在建筑市场监管严重不到位的现象。对于所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往往采用轻描淡写的处理方式,无法使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不具备较强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此外,优胜劣汰的竞争制度也没有渗透在市场当中,因此,企业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来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甚至认为在技术水平上所花费的投入不如用来搞定政府,形成严重的贪污腐败氛围。此外,我国建筑行业缺乏良好的市场信誉体系,对于违规违法者的惩罚机制缺乏系统的制度支撑,当前,建筑行业的市场信誉评价仍然是由政府为主导进行的,政府是主要的评价主体,而市场主体在其中未承担有效的责任,市场主体在为享受到相关利益的情况下,对于评价过程较为随意,没有真正发挥市场评价的有效性。此外,由于当前没有建立全国范围内共享的黑名单系统,导致那些违法违规的承包商在受到相应惩罚后仍然出现在市场中,只是换个地方重新破坏市场。合同担保以及工程保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在遇到承包商违约时难以正确界定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无法收到补偿。现阶段,我国的合同履约担保主要是由银行承担的,然而,银行所提供的担保内容仅仅针对合同价,缺乏对合同履行过程的全面监督管理。当遇到承包商违约情况时,业主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担保银行所产生的损失可以通过其他手段以及理由从承包商处进行索取。在这一模式下,担保银行以及违规承包企业的风险基本都转嫁给业主承担。由此可见,这一担保模式存在显著的缺陷。在信誉体系缺乏完善性以及工程保险市场不全面的情况下,无论处于何种水平的企业都有资格进行投标。专项承包模式下,设计施工某一环节投标人水平不达标的问题还有挽救局面,然而,在总承包模式下,业主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并不具备较高的参与度,他们对于承包商的选择几乎是靠碰运气,所选择的承包商若是水平较低,基本不存在任何的补救余地,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因此,作为业主来说具有很高的风险[3]。

3 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创新路径

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简化政策,释放权利,强化监管和服务力度的局面已经形成。作为政府,可以采用政策倾斜等方式,激励承包企业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同时,向先进国家的政府投资方式进行学习,并结合中国国情,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路径,使多头管理以及重复管理等现象得到充分改善,预防权责模糊以及各自为营现象的发生。例如,一些先进国家在政府投资过程中,使用较多的有CM(CM模式是在采用快速路径法时,从建设工程的开始阶段就雇用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或CM经理)参与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来,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管理模式,政府首先采用招标方式来确定CM企业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随后,由CM企业进行承包商招标,同时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策划以及实施工作,与自有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先进国家在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流程较为简化,且监管模式十分专业,社会监督占比比较大。我国目前所采用的代建制也和CM管理模式有一定的相似性,只是在全责义务的划分上有所差异,我国的代建单位仅仅需要针对建设项目管理进行负责,对于造价方面无须承担责任,这种方式对于代建单位管理水平的加强不具备促进作用,同时也无法有效激发企业在项目管理中的自主能动性[4]。

3.1 完善市场信誉体系,建立系统完善的工程保险和合同担保市场

构建完全由市场参与者以及利益相关方所组建的信誉评价主体队伍,建设全国共享的信息系统。政府不仅肩负着工程保险工作开展的责任,同时,也有义务建立一个健全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市场,从而,帮助发包人降低其风险。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借鉴外国的方案,即由担保公司为承包商提供担保服务,不具备担保人的承包商也不具备投标资格,当承包商违反约定时,所产生的风险全部由担保人承担。这样一旦承包商发生违约行为,业主就可以立刻联系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通知承包商进行期限内整改,在经过一系列程序后,若承包商仍然无法达到要求,担保公司有权撤销原总承包公司的管理人员,并安排内部项目管理人员担任这一职位。当承包商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时,担保公司有权开展重新招标工作,也可以安排其他已获得认可的并且具有相关资质的承包商进行替代。在这一过程中,业主的风险大大降低,主要风险都转嫁到担保公司头上[5]。

3.2 提升合同条款的科学性,促进项目质量与成本之间平衡局面的出现

EPC总承包项目所采用的模式应为总价合同形式,对其他成熟市场的运营模式进行学习,从源头上优化工程总承包模式。此外,在设计合同条款时不能脱离我国实际情况,应结合国情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条款内容。条款设计应关注设计和施工两个过程的相互融合,同时促进承包人优化设计优势的发挥,增强风险意识以及责任界定规范性,在确保业主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转移的同时明确总承包公司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利用条款内容充分激发总承包企业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在EPC总承包模式中,投资控制是最难的管理环节,因此拟定条款内容时必须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目标以及资金情况,以此为出发点提出有效的投资控制方案。

3.3 强化项目管理水平,全面构建设计和施工深度融合体系

业主应调整自己的管理思想,从根本上认识新的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与传统承包模式之间的区别,抓住这一管理模式的特点来提出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方式,对管理结构进行优化完善,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还应充分利用社会中的专业资源,将全过程造价咨询导入其中,用于控制项目风险。总承包企业应致力于自我水平的提升,重视内部员工培训,为项目管理工作培养一个高素质团队,业务能力实现全过程覆盖,并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最后,总承包单位应积极研究与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相匹配的管理手段,以整体出发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权限划分,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全面杜绝施工部门和设计部门各自为营的现象,实现两者的高度结合[6]。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EPC总承包管理模式,是在时代发展的推动下,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运营而生的一种全新管理模式,对于建筑行业而言是今后的主流趋势。目前,我国各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并完善了这一模式有关的相关政策,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这一模式的应用,使其拥有了更广的运用空间,此外,相关的操作流程以及规范要求都在逐步完善和细化过程中,这也意味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实现了与国际化水平的逐步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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