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
《意见》指出,高校要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严格考核评价管理,根据课程教学实际,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强化考试监督。
在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方面,《意见》提出,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在完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自我监督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必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
《意见》要求,要健全课程平台监管制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对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实施大数据监测。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必须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开放用户身份数据,开放课程访问数据、学习行为数据以及相关运行数据,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对课程质量和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意见》提出,建立课程平台“黑白名单”制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进行备案审核,监管规范、课程质量高、管理服务好的平台进入“白名单”,并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政务网站上公布,“刷课”问题频出、课程质量低劣、管理服务落后的平台列入“黑名单”。高校必须从列入“白名单”的平台上选用学分课程。
据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国家和省级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