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以及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理论思考

2023-01-11 04:00赵学清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初级阶段共同富裕劳动者

赵学清

(上海警备区 杨浦第四退休干部休养所,上海 200433)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连绵不断、高潮迭起。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以来,又一波研究高潮正在兴起。在党中央把实现共同富裕确定为我国长期不可动摇的战略目标的新的背景下,回顾这些年来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感到有一些问题还需要从学理上进行深入探讨。比如,什么是马克思语境中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什么样的共同富裕?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等等。本文围绕上述问题谈一些认识,以求教于学界同行。

一、什么是马克思语境中的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1]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论述“共同富裕”这一基本目标的呢?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虽然没有“共同富裕”这个概念,但在《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都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共同富裕思想,需要我们提要钩玄、概括凝练。

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的光辉文献《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531894年,当《新纪元》周刊要求恩格斯用简短的字句来概括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时,恩格斯认为最合适的就是《共产党宣言》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论断。[3]731可见,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最本质的特征。但是,联合体如何实现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共同富裕是什么关系?《共产党宣言》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论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在分析真正的财富时曾指出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4]104马克思这里说的“所有的人富裕”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共同富裕,但他也没有再作深入阐述。他在代表作《资本论》中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时,明确指出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5]683这和《共产党宣言》中的观点一脉相承,即坚持把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未来社会最本质的特征。他在《资本论》中剖析了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制度根源和形成机理,明确指出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资本积累过程中的运动导致了两极分化。“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5]743-74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仅分析了资本积累过程中两极分化的后果,而且揭示了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新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是资本主义灭亡,“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874更有意味的是,马克思还从与商品生产对比的角度粗线条地勾画了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和分配,印证了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就是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指出,“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做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有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个人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可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5]96马克思对自由人联合体生产和分配的叙述,实际上就是他对取代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的设想。在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里,劳动者自主联合起来,使用公共的生产资料有计划地共同劳动,生产出社会产品。社会产品在扣除一部分生产资料后以劳动时间为标准在劳动者之间分配。这样,未来社会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生产和按劳分配重新建立了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实现了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平等占有。这种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生产和按劳分配实现的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平等占有,就是和资本主义两极分化根本对立的共同富裕。《资本论》中关于“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论述,实际上就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化表述,阐明的就是《共产党宣言》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制度基础。

“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在马克思亲自修订的《资本论》法文版中的表述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6]826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资本论》第一卷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生产和分配的论述仅仅涉及全体劳动者通过共同生产和按劳分配实现生活资料的平等占有,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或全体人民对生活资料的平等占有,那么,共同富裕的主体究竟是全体劳动者还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客体究竟是生活资料还是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全部物质资料?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我们知道,在马克思那里,全体劳动者和全体社会成员是有严格区分的。全体社会成员不仅包括全体劳动者,还包括“还不能劳动或已经不能劳动的成员”。[7]992“已经不能劳动的成员”的生成原因除了年龄之外,还应该包括残疾等。那么,社会上由残疾等原因造成不能劳动的成员是不是共同富裕的主体呢?首先,从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看,它是要实现所有人的富裕,实现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而,共同富裕的主体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而不仅仅是作为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劳动者,客体应该是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所有物质财富而不仅仅是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生活资料。其次,从与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对比看,共同富裕的主体也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客体应该是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因为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前提和后果的两极分化指的是财富占有上的两极分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或基本条件是商品市场上的两极分化:一方面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们要购买他人的劳动力来增殖自己所占有的价值总额;另一方面是一无所有的自由劳动者,即自己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只有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才能获得维持自己劳动力再生产的生活资料。这种财富占有上的两极分化通过资本积累不断地作为后果扩大地再生产出来,一极是财富的积累,一极是贫困的积累。既然两极分化指的是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所有物质财富占有上的两极分化,那么,作为两极分化对立物的共同富裕的客体也应该是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所有物质财富,主体也应该是包括全体劳动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再次,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运行看,社会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全体社会成员,参与自主联合劳动的是全体劳动者,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必须先进行社会扣除后才能按劳分配,所以,共同富裕的主体也不能仅仅是全体劳动者,而必须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客体也不能仅仅是生活资料而撇开生产的条件——全部生产资料。由此可见,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客体是包括全部生产资料和全部生活资料在内的全部社会物质财富。

既然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包括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那么,已经不能劳动的成员是如何获得生活资料的呢?其实,这个问题在《哥达纲领批判》对未来社会生产和分配的更为详细的叙述中已经得到了解决。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系统地论证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和分配,回答了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如何从社会总产品中获得生活资料的问题。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劳动者具有二重身份:一重是“处于社会成员地位”[8]433的生产者,他们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是社会全部生产资料的平等的所有者,和其他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社会的全部生产资料;另一重是“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8]433他们和所有其他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使用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按照联合体的计划劳动,并根据自己的劳动量获取相应的生活资料。全体劳动者联合起来使用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社会全部生产资料各尽所能地劳动,生产出社会总产品来。社会总产品的分配首先扣除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追加的生产资料、社会生产的保险基金等,而扣除的这部分生产资料仍旧是归社会所有的,具体地说,归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全体劳动者和全体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共同所有。此外,还要扣除一般的社会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所设的基金等。显然,这里的“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所设的基金”就是社会成员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那部分人生活资料的来源,这里的“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就是全体社会成员用于共同消费的部分。社会在分配中对社会总产品进行这些扣除,依据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对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社会总产品在作出上述扣除之后剩下来的部分才能作为生活资料在“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即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而分配的依据是劳动者在联合劳动中尽其所能提供的劳动量。全体社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对社会总产品进行这些必要的社会扣除依据的是社会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其目的是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没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通过社会扣除形成的基金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每个劳动者作为“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凭借他们提供给社会的劳动获得相应的生活资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进行的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再生产:一方面通过社会扣除用扩大的规模再生产了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同时保障了社会的共同需要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提供生活资料;另一方面通过按劳分配再生产了全体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所以,从更广的意义上说,马克思语境中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占有社会全部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共享社会总产品而形成的生活资料平等占有状态。或者说,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社会全部物质资料的平等状态。

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其决定的生产关系的制约,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共同富裕是生产资料占有上平等而生活资料占有上存在差距的共同富裕,生活资料占有上的这种差距是以劳动者提供给社会的不同劳动量为基础的,是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仍然是相对的,仍然存在着不平等。因为在按劳分配中通行的与在商品等价交换中通行的是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在按劳分配中通行的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劳动者通过按劳分配得到的生活资料事实上存在着富裕程度的不平等。可见,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是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平等、生活资料占有上存在差距的共同富裕。这种共同富裕和资本主义两极分化根本对立,它消除了资本主义社会仅仅把生产资料作为奴役人的手段的根本弊端,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平等占有,使劳动者从“自由得一无所有”的贫困境地中解脱出来,重新建立了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但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共同富裕相比,它又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然而,这种共同富裕在客观生产条件归全社会所有、主观生产条件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分配状况下,却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8]436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全体社会成员的精神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对生活资料实行按需分配,社会的个人的需要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即自由时间成为财富,一切人都获得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可见,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共同富裕是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同富裕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分工消失、劳动成为生活第一需要、生产力高度发展、集体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条件下的必然现象。这种通过按需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是实现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共同富裕,人类社会从此由必然王国进入了自由王国。

至此,我们可以对马克思语境中的共同富裕作一个理论概括: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占有社会全部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共享社会总产品实现的生活资料平等占有状态;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占有社会全部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按需分配实现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如果从社会成员占有全部物质资料的角度来看,则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是全体社会成员通过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共同占有社会物质财富的平等状态,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基础上实现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最终要实现的共同富裕指的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而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和中国共产党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是高度一致的。

马克思语境中的共同富裕是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替代物,其实现的条件蕴含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基础。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制度基础是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代替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只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结果,只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之上劳动者自主联合劳动的必然结果。没有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就没有劳动者的全社会范围的自主联合劳动,就没有社会对劳动成果即社会总产品的支配,就没有社会对社会总产品的必要扣除,就没有劳动者对社会扣除后的社会总产品的按劳分配,就没有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也就没有劳动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通过按需分配实现的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社会共同占有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占有生活资料的基础,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没有全体社会成员对全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这个制度基础,企图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对生活资料平等占有的共同富裕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物质基础,即社会的共同生产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建立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这种成就首先体现在协作、共同生产以及由此带来的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表现为物质基础。马克思认为,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分配的对象只是生产的成果。如果没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没有充裕的可供分配的社会总产品,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而资本主义时代却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社会所有制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物质条件。资本主义时代最辉煌的成就是资产阶级在其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社会劳动生产力。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力的任何新的发展,都不可避免地要加深社会对比和社会对抗,其结果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两极分化和阶级对立。资本主义条件下大工业及其所引起的生产无限扩大的可能性与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产生了剧烈的矛盾,导致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让位于那种以现代生产资料的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资料和享受资料”。[8]561在继承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通过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不仅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通过有计划地经营全部生产,就能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加辉煌的成就。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公有制基础上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条件,没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而企图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对生活资料的平等占有,其后果只能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贫穷。三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制约的文化发展,具体表现为社会成员的精神文明水平。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思想基础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私有观念,所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不仅要在制度上同私有制决裂,还要在意识形态上同私有观念决裂;不仅在物质生活上要富裕,还要在精神生活上富裕,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具有共同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为什么社会总产品却实行不同的分配方式,由此形成的共同富裕具有不同特点呢?除了生产力水平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而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成员的精神文明水平还受经济发展的制约,资产阶级权利还有其经济基础,私有观念的影响还在发挥作用,而还在发挥作用的资产阶级权利和私有观念限制了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眼界广度。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什么样的共同富裕

前面我们探讨了马克思语境中的共同富裕,对照共同富裕的本来意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具备实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的条件。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占有社会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从生产要素参与生产的方式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社会按预定计划进行生产的计划经济;从收入分配方式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分配制度,而不是全社会范围的按劳分配。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远不具备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同富裕的条件,更遑论要实现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共同富裕了。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不是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去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共同富裕,也不是跨越社会发展阶段去实现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共同富裕,而是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能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共同富裕,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没有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呢?

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8]436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和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还存在着重大差别。首先,从分配的生产条件看,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但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的仅仅是一部分生产资料,其余的生产资料分别由一个一个的社会成员集体和一个一个的社会成员个人占有。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目前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并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对分离的原则交给企业经营。经营国有生产资料的企业既是贯彻国家整体利益的经济单位,同时也是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盈亏实体。归一个一个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虽然在集体内部关系上具有和集体大小相对应的公的性质,但在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关系上,具有明显的私的性质。在我国农村,一个村民组(改革前的生产队)就是一个集体经济单位,再加上村、乡镇以及村和乡镇举办的企业,再加上城市各级举办的企业,我国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可能有上千万个之多。这些集体经济单位占有着不等的生产资料,同时绝大多数同样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对分离的原则委托经营者经营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这些一个一个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实际上也就成了相对独立于所有者的具有自身利益的盈亏单位。还有一些生产资料归一个一个社会成员个人或家庭所有,形成社会成员的个人财产。至于存在于劳动者身体内的劳动能力则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的这种复杂的主客观生产条件和状况,不仅决定了社会经济运动中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复杂无比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且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必然性。其次,从资源配置方式看,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通过制定指导性计划指导社会经济运行,对社会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但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这些社会基本经济问题基本上仍然是由市场来解决的。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价格成为引导社会资源配置的信号,价格体系中的两组价格即产品价格和生产要素价格的相互作用解决了产业之内和产业之间生产的组织问题。“与生产产品的成本相关的产品价格,决定着资源在产业之间的分配;资源的相对价格决定着生产产业之内要素的配合。”[9]19市场之所以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这种决定性作用,是因为自愿交易所形成的市场价格具有传递信息、提供激励、分配收入三大功能。一种产品或生产要素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价格变动,价格变动决定着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收入变动。价格变动有效地迅即传递着一种产品供求关系变化的情报,并刺激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迅速作出反应。作出这种迅速反应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变动决定了收入在他们之间的分配。再次,从收入分配方式看,虽然按劳分配已经在分配制度中占主体地位,但按劳分配是通过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来进行的,作为分配标准的劳动是经过市场承认的劳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表现在分配上就是市场在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一个通过市场获得收入的人,他的收入取决于他出售货物和劳务的所得同他在生产这些货物和劳务时所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额。”[10]24-25任何人的收入决定于“他所拥有资源的数量和他所出卖这些资源的服务的价格”。[9]19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价格与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分配共同决定了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初次分配。土地、资本、劳动、信息等生产要素按照市场认可的贡献参与收入分配。此外,从生产力水平看,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实现了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经济发展速度,但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同时,共同富裕和社会生产水平的矛盾也将是长期的。从思想观念看,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强,但封建的和资本主义的痕迹和影响在经济社会生活的一定范围内也还存在。受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决定的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必然呈现出不同于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特征。

197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对我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进行了持续的、全面的、深刻的改革,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同时逐渐形成了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存在着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又区别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差别,由此决定了存在于劳动者之间的除了他们向市场提供不等劳动量所带来的劳动报酬的差别外,还有基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财产性收入的差别。不仅如此,市场作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还在收入初次分配中起决定作用,由此放大了劳动者基于劳动能力和财产占有差别而产生的收入差距。概括起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财产占有上的不平等带来的收入差距。一些社会成员不仅是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平等的所有者,还是集体所有的生产要素的平等的所有者,其个人还拥有客观生产要素或财产。社会成员个人拥有财产的差别,包括所在集体拥有的客观生产要素的多少不等,必然导致社会成员财产性收入的不等,产生基于财产性收入的差距。二是劳动力的不同质量及其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不同运用产生的收入差距。每个劳动者拥有的劳动能力不等,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单位不一样,在生产过程中主观努力不一样,必然使劳动者的收入产生基于劳动能力运用的差距。三是市场经济奖优汰劣的竞争机制使同样的生产要素产生不等的收入。同样数量的资本、同样水平的劳动者等,抓住了市场机遇,其收入就能像滚雪球一样不断积累增加;抓不住市场机遇,就可能血本无归,破产清算,负债累累。四是历史形成的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程度的不等产生的收入上的差距。等等。即使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收入差距的拉大,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就更会导致形成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一个一个社会成员集体、一个一个社会成员个人根据自己投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量和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获得各自的收入。如果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是完善的,那么,由市场确定的收入初次分配就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奠定了一个客观的基础。政府再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市场初次分配的状况,基于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运用税收、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对收入差距进行调节,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由此看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存在着小于资本主义两极分化、大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收入差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收入差距小于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收入差距,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占主体,社会成员虽然在财产占有上存在差别,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证了劳动者除了劳动收入外,还可以获得国家和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带来的收益,还可以通过共同消费来满足共同需要,通过政府从社会利益出发进行的再分配来调节收入差距,不可能出现穷的越穷、富的越富的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收入差距大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同富裕的收入差距,是因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生活资料平等占有状态,只存在劳动者基于劳动能力不同的劳动量带来的生活资料占有上的差别,而没有基于财产占有量不同和利用市场机遇等而产生的收入差别。同时,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生产是有计划的,不会导致劳动者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偏离,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体制必然使劳动者的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发生偏离,从而产生收入差距的放大效应。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于其生产关系总和而产生的收入差距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能达到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更不可能达到通过按需分配实现的共同富裕,而只能实现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制约的共同富裕。恩格斯指出,“每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都应当解决它自己的、从它本身产生的问题;如果要去解决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的问题,那是十分荒谬的”。[11]458-459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结构以及由其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去实现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共同富裕,理论上是危险的,政策上是错误的,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我们的责任只是在于把这种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使其发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正向作用,而抑制其对生产力发展的负面作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是在政府再分配调节后社会成员之间也必然存在着收入差距。那么多大的差距合理呢?平均主义不是共同富裕,收入差距过大更不是共同富裕。如果收入差距过小,则趋向于平均主义,平均主义违背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要求,容易挫伤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收入差距太大,就会走向两极分化,造成社会心理的失衡和社会认知的分裂,背离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样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笔者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再次强调的“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正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目标的一种形象表述。橄榄型分配结构是“中间大、两头小”的一种通俗说法,是指中等收入者占多数,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均占少数的一种收入分配状态。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正是我国现阶段调整和控制收入差距的一个政策目标,也是我国现阶段要实现的共同富裕目标。在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之后,再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共同富裕。

三、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在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第一要务。“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2]63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如果生产力不发展,那只能是共同贫穷。所以,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首先要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发展仍然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前提。促进共同富裕要求经济必须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要持续快速地发展,要高质量发展。如果经济发展失速,推进共同富裕就会失去物质基础,想做的事就做不了,已经做的好事就难以维持。尤其是经济发展失速可能导致一部分生产要素得不到充分利用,而不能实现充分就业,生产要素所有者就会失去收入来源,甚至会使一部分人返贫。如果经济发展不能持续,推进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就不能稳定,向共同富裕前进的步伐就会停顿。如果经济发展质量不高,则共同富裕的质量也必然不高。要通过发展生产力来促进共同富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目标。

(二)在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始终盯住初次分配这个关键领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市场不仅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且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中也起决定性作用。劳动、资本、经营才能、土地、信息等生产要素按照它们在生产中的贡献参与价值和产品的分配。投入劳动获得工资,投入资本获得利息,投入土地获得地租,投入经营获得利润,投入信息、知识、技术等要素获得相应的要素报酬。各种投入生产的要素的贡献由市场衡量,从而各种投入生产的要素的收入由市场价格决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一个一个社会成员集体、一个一个社会成员个人根据自己投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量和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获得各自的收入。如果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是完善的,那么,由市场决定的收入初次分配就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政府再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收入初次分配的状况,对收入进行调节,形成较为合理的收入差距。在社会成员投入生产的生产要素的量既定的情况下,初次分配的结果是否合理主要决定于价格体系是否合理。一般而言,价格本来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自由竞争的结果。但由于市场不完善,某些市场主体可能对价格的形成有较大或更大或绝对的权利。商品的买卖双方在多大程度上掌握了价格的制定权,实际上也就掌握了相应程度的收入初次分配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完善,价格体系是否合理,市场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收入初次分配结果的合理性。收入初次分配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第一道关口。如果初次分配的结果严重不合理,那试图通过再分配和三次分配来纠正就难了,这就如同后天矫正一个严重畸形儿一样困难。所以,在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一定要把重点放在初次分配上,通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比如加强反垄断、反欺诈、反不当竞争、反官商勾结等等,让收入初次分配的结果基本合理,为再分配提供好的基础。目前我国初次分配中的问题比较多,初次分配的结果还不太合理、有失公正。只有盯住收入初次分配这个关键环节,通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价格体系更加合理、价格信号更加准确、市场监管更加到位,才能使初次分配的结果公正合理起来,才能为政府的再分配提供一个比较公正合理的基础。

(三)在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扭住再分配这个重要着力点。初次分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而市场是存在缺陷的。市场经济体制再完善,价格信号再准确,初次分配的结果也会存在不足,更何况市场经济存在马太效应,容易导致穷的越穷、富的越富的两极分化现象的产生。所以,单靠市场实现的初次分配是不能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目标的。促进共同富裕要求政府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遵循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方式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形成橄榄型的分配结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的,是政府主导下在对外开放的背景中通过不断试错建立和完善起来的,目前还没有完全定型,还处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在目前的经济体制下,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很完善,生产要素市场中还存在着一定的扭曲现象,作为初次分配手段的市场价格及其体系还不太合理。初次分配既然由还不太合理的市场价格体系来实现,初次分配的结果必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初次分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再分配必然是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着力点。当前,我国在运用再分配手段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方面,还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间。从税收角度看,个人所得税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较低且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未能充分发挥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调节作用;调节社会成员财产占有差别的遗产税等税种还没有开征;对收入分配有调节作用的房地产税也还停留在局部地区试点的阶段;消费税等通过调节消费实现收入再分配的税种的税制还不完善;等等。从转移支付角度看,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还不太合理,使用缺乏监督;对特定地区、特定群体、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的目的性还不够强;对特定地区、特定项目的转移支付较多,对特定群体的转移支付较少;等等。从社会保障角度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割,制度机制缺乏衔接;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较大;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与社会保险之间缺乏统筹安排和有效衔接;等等。当前要促进共同富裕,必须进一步“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13]46一定要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搞清所有社会成员初次分配的真实收入,一定要做到对所有社会成员初次分配收入调节的全覆盖,一定要创造条件开征财产税、遗产税等税种,一定要在注重社会公平的同时提高再分配的效率,充分发挥政府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的再分配功能。

(四)在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用精神文明引领社会成员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的行为。在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中,初次分配的功效最大,再分配次之,三次分配最小,三次分配只是补充性质的分配。三次分配属于建立在社会成员道德基础上的慈善性质的社会产品再配置。如果指望三次分配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那就会发生大的偏差。一些学者和媒体的文章过分夸大了三次分配对于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对先富起来的社会阶层、个人和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压力。在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三次分配不能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或变相强制性的分配手段,不能通过行政或运动的方式来推进,而要通过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使三次分配成为社会成员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要把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体现在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发展生产方面,要通过道德规范引领生产活动参与者遵守职业道德,实现资本合法地投资、企业合法地经营、劳动者各尽所能地劳动、市场主体公平地交易,使生产经营活动运行在社会主义道德基础之上。在初次分配上,要通过道德规范引领生产要素投入者按贡献获得收入,合法致富,不要不劳而获、不投入而得利等。在再分配上,要通过道德规范引领初次分配的收入者按法律规定纳税,不要偷税漏税、钻税收制度的空子避税等。在三次分配上,要通过道德引领让社会成员自由自觉地奉献爱心。政府要依法尊重初次分配的结果,全社会要依法尊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形成的分配格局,尊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形成的收入差距。要鼓励先富起来的社会阶层和个人奉献爱心,教育还没有富起来的人们面对现实,积极向上。先富起来的人不但不能为富不仁,而且要尽力带动和帮助还没有富起来的社会成员;还没有富起来的社会成员也不能视先富起来的人得到的是不义之财,心中愤愤不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分配结构是现有的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的结果。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分配结构不甚合理,只有通过完善现有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来调整,而不能把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劫富济贫”上。只有不断地完善经济体制,不断地发展生产力,不断地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制度机制,不断地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才能取得重大进展,进而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目标,并创造条件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前进,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

猜你喜欢
初级阶段共同富裕劳动者
论中国式共同富裕的基本特征
致敬劳动者
劳动者
Palabras claves de China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金湖:美丽生金,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
劳动者的尊严不应被“扔”在地上
汉语初级口语词汇教学初探
初级阶段汉语国际教育汉字书写偏误研究
在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