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冰清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近年来,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其中提到:应当转变发展理念,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基于此,现阶段经管类专业主要目标为培养“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复合型人才[1]。基于此,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已成为普遍趋势。
作为非法学专业唯一开设的法律课程[2],不同的高校经管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定位各有不同[3]。有的高校为了促进学生就业率,将课程与社会职业资格考试挂钩,以应试教育为核心;有的高校则主张《经济法》并非专业核心课,无需占用大量课时。这样的教学定位无法有效实现课程的作用。作为经管类专业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与其他课程的联系极为紧密。例如《合同法》章节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订立部分相互联系,《公司法》与《高级财务管理》中的价值管理等相互联系。
此外,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内容覆盖面广、知识跨度大,同时专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课程,涉及民法学、商法学等多部法律知识[4]。因此,如何优化《经济法》教学模式,立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经济法》教学改革应当在坚持经济法学科体系科学化的前提下强调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对课程体系的实际需要,实现与经管类各职业资格考试的对接[5],使其更为有效发挥核心课程作用,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体系较为庞杂,专业性极强,要求了解的法学理论、法律原则和规则较为冗杂。作为专业必修课,经管类一般面向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开设,前设课程仅有更倾向于教授思想道德修养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6],法学部分衔接较少。经管类学生从未系统地学习过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制度、财产所有权等基本概念并不了解,而《经济法》中章节皆以民事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因此,面向经管类专业学生开设《经济法》课程,无疑会增加授课难度。同时,《经济法》的章节内容均存在繁、杂、细的特点。学生在最初接触时很难全面的理解知识点,进而混淆知识之间的联系,容易在学习过程中产生懈怠之情。
有别于法学专业《经济法学》课程,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实际为“有关经济的法”——并未集中体现于一部典型的规范性文件中,因此各出版社的教材内容也存在较大差异,少则八章,多则二十章以上,重点不明确。此外,经管类专业较多,包含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不同的专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作为专业必修课的《经济法》课程通常使用同一本教材,在有限的课时下,教师无法将所有章节均详细进行讲授,需要进行选择,随意性较大。而大部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并未根据不同专业课程设置特点和未来的就业需要对教材内容作出相应地选择及调整,忽视经济法与具体学科之间的联系,缺乏针对性及目的性。同时过分关注教学章节内容和课程内容地进展,在讲解过程中缺乏深度和广度。因此,学生对经济法的理解只能浮于表面,无法将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专业课程结合在一起,更遑论树立法律意识,解决实际问题。
由于《经济法》课程的专业性较强,在讲授的过程中,教师会花费较多时间阐述法学概念、法律原则等理论型知识点,无法有效地调动学生积极性。此种情形往往导致学生缺乏学习兴趣,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同时,受到课程安排的限制,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时普遍为48课时或32课时,为更有效的传授知识,在教学方法上,教师主要采用“灌输式”传统教学方法——即教师讲授得多,学生互动较少,学习过程较为枯燥。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度不高,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堂上无法得到体现,知识消化能力较弱[7]。同时,缺乏实践环节也使学生对于所学知识仅停留在理论中,无法联系实际。
大多数高校《经济法》课程考试主要以期末闭卷考试为主,题型包括单选、多选、简答题等。然而,此种考试形式较为死板,难以全面考核。对于教师而言,教师在出卷中存在局限性。期末考试一般分为A、B两套试卷,考虑到学生的做题时间和试卷整体难度,教师在出题的过程中仅能够围绕部分重要知识点反复出题,难以覆盖整体授课内容,题目偏重于理论而非实践。对于学生而言,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无须投入较大精力,只需在最后复习阶段囫囵吞枣、死记硬背部分重点,即可以获得较高分数。由此可见,此类考核形式存在较大短板,无法让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精髓。
以宁夏大学XH学院为例,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应用型、创新性为主。基于此,《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当以专业性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立足于学生的专业性质不同,有针对性的选择不同章节的《经济法》内容进行讲解。将该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相互衔接,同时利用多种教学方法,重点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不仅掌握理论知识的,还能提升了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充分体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具体改革方式如下: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因此,可以基于不同专业的特性及要求,分别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应与该专业其他课程相辅相成。根据其专业的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进行调整,形成前后呼应、相辅相成的统一体。
首先可将课程内容分为基本模块和专业模块两大部分,基本模块是所有经管类专业学生必学的内容,而专业模块则是与各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专业需求适当调整,做到因专业施教。
对于经管类专业而言,《公司法》和《合同法》二章节与学生毕业后所从事地工作或生活联系较为紧密。例如,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应当了解公司设立过程、公司的组织构架及合同的审核;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则应当了解《公司法》中的公司类型及股权结构设立。因此,应当将《公司法》和《合同法》作为基本模块适用于每个专业。
而专业模块则是根据专业特性有选择性地进行调整。例如,财务管理专业应当主要学习与其后期所学课程及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破产法》《金融法》《证券法》;工商管理专业应当增加《企业法》《劳动法》,了解企业的设立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后期学习人力资源管理奠定基础;而电子商务专业则以《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讲授重点,了解电商企业如何设立,如何合理维护消费者权益。
为有效解决《经济法》课程内容多、课时少的缺陷,可以通过构建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充分利用课前课后的时间,构建“课前-课中-课后”授课体系,使学生全程参与到课程学习中。
首先通过线上平台建立班级,课前将课件、预习内容、案例等导入平台,让学生进行预习;其次,制作互动式、交互式、现实模拟性课件,在课件中的每个重要知识点插入习题,使学生在授课过程中通过平台现场答题,实时了解学生对于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再者,利用线上平台相关功能,进行课前抽问、线上答疑、布置作业、测验等,或提前制作课程重难点教学视频放置于平台之上,让学生能够更为直观地进行预习和复习。最后,通过讲授并结合传统板书的方式,将重要的知识点以思维导图板书的形式及时进行展示和总结。课后,学生能够更灵活、更便捷地向教师提出问题或反馈问题,并及时得到解答。
传统教学过程中,为了在短时间内完成较重的教学任务,教师通常采用“灌输式”教学方法,系统地阐述专业词汇、理论知识等。然而,此种教学方法容易导致课堂沉闷、枯燥,学生丧失学习兴趣,课程陷入僵局。因此,为避免重复理论性知识,提升课堂活力,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案例研究法”和“参与互动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生活案例导入课程内容,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和研究具体案例,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引发学生自主思考的教学方法。在《经济法》课程中,可以通过结合时事热点的案例,向学生展示理论与实际生活中的联系,让学生针对案例进行认知、思考、分析并发表自己的看法。此举能有效地将原本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且形象的事例[8]。例如,在讲授《破产法》时,可以近期热点“拉夏贝尔破产清算”作为案例导入,让学生分析在何种情况下会达到破产界限,由此引入“破产”的概念。案例教学法不仅能够将法律与实际相结合,同时也能够提升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树立法律意识。
参与式教学法则是一种合作式教学法。主张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利用灵活多样、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在《经济法》课程中,教师可以在授课过程中,将重要知识点以习题或讨论的形式进行展示,学生以投票方式参与,表达自己的主张。例如,在讲授《公司法》公司的组织构架章节时,可以引导学生选择各自的身份,如股东、董事或监事,在讲解的过程中让同学领悟到作为此类组织机构的主体,具备何种权利,应当履行何种义务。并积极引导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引导学生主动理解知识点。此种形式能够加强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同时能够增强与教师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反馈,相较于单方灌输,学生能够更为深刻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区别于过往一张试卷的考核模式,在考核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线上教学平台,采用多样考核的方式。
一方面可利用线上教学平台针对不同章节推送案例,学生则以小组进行案例分析,并写出答案进行提交。教师进行评分。根据学生分析,教师可利用课堂时间对于案例进行解析。此举不仅能够有效弥补课程时间不足的缺陷,同时能够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提升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另一方面教师可利用线上平台设立习题库,以试卷的形式随堂向学生推送随机题目,学生利用手机在平台进行作答,答题后实时得知分数,并进行改正。题库覆盖范围较广,以书中主要知识点为基础,佐以生活实践类题目,得以更为有效地考核学生对《经济法》整体内容的掌握情况,而非局限于一张试卷和部分知识点。同时,此类考核方式能够更好的满足学生对于《经济法》教学的需求。以财务管理专业为例,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为主,通过线上答题考核的方式使学生提前适应考试形式。
基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的及经管类专业的特点,《经济法》课程在改革的过程中,通过树立明确的教学目标,结合专业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丰富的教学方法,多样的考核方式等多种途径,辅以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平台,以期使《经济法》课程有效发挥其作用——一方面在教学实践中保留其专业性,同时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另一方面使得学生能够自主树立法律意识和思维逻辑,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