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蒙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100097)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为我国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同时也是维护中国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党建是引领国企正确发展的“根”和“魂”,纪检是确保发展中合法合规的“尺子”和“哨兵”。 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对国企的纪律和反腐败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效果可以直接反映出一个公司反腐败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企业依法合规的管理水平。本文结合笔者所在公司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实践经验,探讨国有企业如何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随着我国国企改革的深入,如何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应有的作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开发建设,存在区域分公司多、员工办公地点分散、物资采购金额大、工程建设项目周期长且难以现场管理,反映了相同行业性质国企纪检监察中面临的共同困难。对此,笔者从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联合审计监督等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一条指出 “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正确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重要讲话时强调“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反之,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
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强调,坚持并完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党的领导包括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职责首先就在本级党委。纪检部门独立设立,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在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纪检日常工作中,规定重要事项需向党委请示报告,履行报批程序,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党对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阶段,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明确了国企纪检监察的工作方向和职责定位,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
做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结合笔者公司来说,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集团公司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要充分融入公司治理,在本单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公司党组织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两个维护”;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培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教育活动形式和党组织生活质量,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加强和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在建党百年之际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对反映“四风”问题从严查办,严格执纪问责;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支持公司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要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对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及实际建立健全公司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加强对公司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投身公司高质量发展实践。
做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级纪检机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笔者公司来说,纪检机构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决议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监督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把信任和监督结合起来,促使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在依法治国的总体框架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按制度办事应该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工作方式。但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一些纪检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意识不强、监察检查方式存在纰漏、“讲人情、带话”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妨碍监督执纪正确有效实施。这些问题核心在于公司内部制度体系不完善、纪检监察要求不具体。
解决此类问题,需根据结合国家法律要求、行业规定、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容易滋生腐败土壤的相关工作领域细化制度要求,严防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笔者公司结合业务实际,紧盯重点领域,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夯实内部控制基础,本着“基本制度从先、专项及具体制度从急、分阶段编制”的原则,完成公司基本制度、专项制度、具体制度的编制、评审及发布工作,主要覆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投融资管理、人事薪酬管理、采购管理、风电场管理、合规风险管理、法律工作管理、审计工作、纪检工作等方面,从制度上、流程上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的有效运行,提升管理规范性和管理效率,不断夯实内部控制基础,实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使纪检监察有规可依,纪检监察深入各项工作处理流程,较好地解决执法不严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不高、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的掣肘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提高党性觉悟,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因笔者公司区域公司众多、纪检监察链条长、基层员工变动频繁,廉洁文化建设普遍存在学廉意识不强、缺乏践廉案例、宣廉渠道单一、倡廉激励不足问题。
对此,笔者公司发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宣传廉洁文化,提升廉洁意识,开展多种形式贴近员工的廉洁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党课、参观展览、知识竞赛活动、内部倡廉事迹专项报道、身边优秀倡廉典型现场汇报等活动,以干部员工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做深做实家风教育,强化“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树立公司的廉洁名片,实现提升全体员工的廉洁自豪感和荣誉感,自发进行反腐倡廉比拼。同时深入区域公司、风场等项目一线,结合岗位实际对基层员工开展廉洁教育并探索设立廉政监督员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无死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肩负责任越重大、工作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结合笔者公司实际情况,采用自上而下监督、总公司“一把手”对各子公司“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总公司“一把手”实际开展对下级“一把手”纪检监察工作,联合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运用谈话制度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任职谈话、监督谈话,落脚在对一般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的批评教育,出发点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按如下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要制定完善决策制度明确责任清单和职责边界。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决策主体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清单以及公司党组织、董事会、公司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公司党组织、公司董事会、公司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等职责范围与边界,推动各决策主体依规履职。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经营管理等方面,规范建章立制,确保公司“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五个强化”要求,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其次,紧盯关键环节对领导干部履职和用权进行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规范集体决策流程,重要议案议题,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公司“一把手”末位表态,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纪检部门要监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将有关个人事项在会上进行报告。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监督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最后,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巡视监督。纪检部门要监督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情况,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周期性开展子公司现场巡视工作、不定期开展重点项目巡视工作,巡视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巡视巡察报告中单独列出,进一步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把各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和治理效能。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经济体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审计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监督方式,能够有效地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反腐的效果,促进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建立监督机制。作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虽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职责、不同的工作方式,但在监督内容和监督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二是健全协作机制。为强化监督,笔者公司建立了专业内部审计干部队伍和纪检干部队伍。纪检组和内部审计小组成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在开展专项监督尤其是涉及财务专业监督工作中,抽调纪检组和内审小组骨干力量,通过联合监督方式,将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技能运用到监督执纪和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实现优势互补,真正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切实提高监督成效,发挥监督合力。三是共享监督成果。建立信息共享、共享结果共享机制,对内部审计、专项监督监察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2021年,笔者公司联合审计部门与纪检部门开展招标采购、业务招待费等专项工作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切实落实问题整改,同时将内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的廉政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考核范围,不断提高企业依规经营水平。
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一直是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结合企业经营业务特点,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同时联合内部审计等职能监督部门发挥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