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贺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浙江 嘉兴 314000)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说明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浙江作为我国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是我国共同富裕从理论到实践的历史性跨越,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要措施,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将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是社会主义理论的又一伟大创新,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发展和改革均会起到引领作用。
2003年习近平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创造性地作出“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这从根本上解决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八八战略”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萌发与实践的集中体现,为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基础。“八八战略”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成为浙江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03年以后浙江历次党代会均将实施“八八战略”作为指引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缩小收入差距, 促进共同富裕的总纲。
自隋唐时代,浙江地区经济开始迅速发展,高度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使得其成为全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至北宋时期,浙江经济已成为整个国家的支柱,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绝对优势。正如北宋史学家范祖禹所说“国家根本,仰给东南”。南宋时期杭州作为都城,浙江地区当之无愧地成为全国经济、政治中心以及最富裕的地区。至明清时期,浙江高度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使得其成为全国商品生产与交换中心,并带动辐射区域内的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民国时期浙江大批民众到江苏、上海等地从事商业活动,并控制了当地的主要资源,从而确保了浙江地区社会财富的大量积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浙江地区经济发展虽出现了短暂的低迷期,但1978年改革开放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经济发展自此进入了快车道。可见自隋唐1000多年以来,浙江一直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和最富裕的地区之一,经历1000多年的发展和历史沉淀,使得民间拥有底蕴深厚的社会财富,这就决定了浙江有着承担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使命。
浙江能够成为我国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不可忽略的事实是,其不仅经济发展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而且城乡发展也是最为均衡的省区市之一,这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根据近年来浙江经济发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更能清晰地了解其经济发展以及城乡居民的富裕程度。
近年来浙江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经济发展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均处于领先水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GDP总量达到6.46万亿元,居全国第4位,人均GDP超过10万元,居全国第5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2397元,全国范围内仅低于上海和北京,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 倍。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62699元,位居全国第三,仅低于北京和上海。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1930元,位居全国第二,仅低于上海,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96为全国最低。而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17131元,分别是浙江的0.7倍和0.54倍,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56,是浙江的1.31倍。
相较于北京、上海等直辖市,浙江的区域面积、人口更具有规模,其中面积为10.55万平方千米,排名全国第25位,人口为6457万人,排名全国第8位。同时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659.8万人,占72.1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96.9万人,占27.83%,在全国范围内更具有代表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浙江能够成为我国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既是习近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发源地和落脚点,也是历史的选择,同时也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要求。
根据《意见》确定的“两阶段发展目标”战略安排,2021年6月11日浙江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到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区建设。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挫折和困难在所难免。浙江只有冲出重重困境,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好,才能为未来我国全面实施共同富裕战略提供的借鉴意义。
城乡区域收入差距,是社会贫富差距的主要表现特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重要抓手。《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的目标。虽目标已经设定,但具体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对《方案》的落实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另外即使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实施,全省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取得显著缩小,但这些政策在全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有推广意义,都需要认真考虑。如《方案》明确实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推动山区同步迈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浙江利用强劲的经济实力,增加对26个相对落后地区财政转移力度,或者对口支持、帮扶实现跨越式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种方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能否通过财政扶持或对口支援等“输血”的方式,给予26个落后地区更强的“造血”能力,让落后地区通过自身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是解决区域差距的最根本要求,也是最难肯的硬骨头。
完善再分配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意见》明确支持浙江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加大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根据《意见》要求,《方案》明确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更多的是利用转移支付制度来调节地区收入差距,如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省级统筹机制等措施,提高各级财政对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中长期保障能力。但《方案》并未涉及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政策安排,同时忽视了税收调节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作用。根据国际经验来看,较为完善和成熟的收入分配制度,应充分考虑财政支出、转移支付以及税收的收入分配效应,而仅依靠其中的一种,收入分配的效益很难实现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的目标。
《意见》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提出支持浙江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居住领域共同富裕模式。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显示,2020年房产对中国家庭财富增加的贡献率将近70%。随着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调节居民家庭财富分配成为优先选项,这必然会涉及对房产价值的调节。国家统计局及易居研究院研究显示,2020年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县(市)房价均超过10000元的省区市。国际上衡量房价高低,较为常用指标是房价收入比,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浙江房价收入比近 20年来持续上升,2020年达到历史最高点的11.4倍,远超3~6倍为合理区间。高房价必然对社会财富的形成、分配产生负面影响,对于拥有多套房产或高价值房产的家庭来说,有必要通过征持有税的方式调节收入。《方案》虽明确打造“浙里安居”品牌,以促进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但这个合理区间具体标准是什么,暂时未做说明。高房价必然对社会财富的形成、分配产生影响,其中直接影响是社会收入差距的拉大,社会贫富差距的增大,导致社会断层严重,富者越富,穷者越穷,这与共同富裕思想相违背。如何应对高房价对共同富裕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将是未来浙江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分配制度的适时调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我国收入差距的形成,有城乡政策不平衡的原因、长期双轨制的影响、发展过程中对投资的路径依赖和收入分配制度等的影响。科学合理的财税政策有利于提高分配的公平性,更公平导向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关于收入调节的财税政策主要涉及调整税收结构,推进结构性减税,提高转移支付效率等。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当前的财政再分配效应,从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同时相应地逐步降低间接税的比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优化间接税制度,降低间接税的累退性、增加累进性等。为此,建议合理有效使用转移支付手段,根据浙江区域经济和产业差异,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数字经济的发展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同样离不开数字经济发展,因为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是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数字经济助推共同富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数字经济促进了知识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的传播;二是数字经济促进了市场信息的双向流动;三是数字经济拓展了农村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四是数字经济带动了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五是数字经济有效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题;六是数字经济带动优质农资和消费品下乡;七是数字经济为农民创造了新的收入来源。
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比重比较大,要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共同富裕程度,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向上流通渠道,以扩大社会流动性的方式使更多低收入人群跨入中等收入行列。扩大社会流动性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及个人的共同努力,主要维持经济的稳步增长、改革收入分配机制以及提高劳动参与率。在经济增长方面,使经济增长维持在合理区间,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把经济蛋糕做大做强。更广泛的就业和创业活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首先,帮助重点人群提高劳动参与率;其次,通过增加居民消费提高各群体的广义经济活动参与率;最后,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拓宽转移劳动力的社会上升渠道。
经济发展兼顾总量与均衡是全国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落地浙江的主要原因。缩小收入差距是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之一,将收入差距缩小在一定水平上,实现发展与共享的统一、效率与公平的和谐,这也是“共同”的要义所在。当前我国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然较大,与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也会影响经济增长,妨碍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因此,牢牢把握住城乡融合发展的主线,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弊端,对于当前我国推动共同富裕而言应是重要的战略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