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经济亟需解决数据资产评估面临问题

2023-01-08 16:12李永刚
中国资产评估 2022年4期
关键词:权属产权资产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在此背景下,政府企业都在积极推动如何最大限度地推动数据利用、共享和流通,挖掘数据价值,释放数据生产力,提高数据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在我们的业务实践中发现,尽管各行各业对数据资产的应用有迫切需求,但数据流通环节却因数据资产不能清晰确权、评估而受阻。我们调研中发现数据交易所目前仍难以实现规模化交易,主要原因是在数据资产权属不明进而也无法进行资产评估,很多企业担心数据交易的合法性存在问题,不敢贸然进场交易。

根据我们调查了解,数据资产进行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一是作为数据资产评估的前提数据资产确权尚未有法律法规界定。由于数据资产的特殊性,数据产权的确定本身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尽管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数据的财产属性,但数据产权仍无定论。我国数据安全方面已经有法可依,公众的数据信息保护意识逐步加强,但是数据资产化过程中数据主体权益如何保护仍存在问题。从公众利益出发,涉及个人和企业的单个数据设权会阻碍信息的自由流动,如果单个数据不设权,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或企业商业机密,数据集合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就遭到挑战。数据确权需要国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以保障数据资产产权与单个数据信息产权都得到保护,同时平衡好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二是现在的数据资产并没有在会计核算体系里,尚无会计准则支撑。对数据资产的确认,即作为一项资产要确认进入账户体系,会计上是要满足两个条件:有权利产生经济利益的,该项经济资源归属于企业;并且企业能够可靠的计量经济资源的成本和价值。只有明确了单个数据的所有权,并且合法解决了拥有大数据的企业与单个数据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这时候数据资产就可以纳入会计核算体系里,该事项也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给予支撑。三是数据资产评估业务仍缺少足够的业务实践。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发布《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 号——数据资产评估》,但鉴于数据资产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非消耗性等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的特征,业务实践中仍需要基于数据资产特殊性创新性的解决所遇到的技术问题。

针对以上数据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和分析,建议进一步通过以下工作推动数据资产评估工作。一是建议政府部门制订相关的数据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规定,规范数据资产分类及内涵、数据资产范围、数据资产权属类型、数据资产权属登记、数据资产权利保护、数据资产权利的转让和使用,以及数据资产使用限制。应设立专门的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机构,并在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数据流通标准和机制,兼顾国家、企业、个人的权益平衡。二是建议会计准则编制部门组织编制数据资产会计准则,对数据资产的属性分类进行认定,对于是否可以确认为数据资产给出判断标准,并在会计准则内规定数据资产确认计量、后期报表列示等事项。三是建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收集数据资产评估案例并进行研究,针对数据权属核实环节、数据质量评价核查环节、数据不同权利类型下评估方法等细节,对数据资产评估难点和重点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以应对数据评估特殊性和复杂性,满足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实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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