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德意志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的存在状态

2023-01-08 09:55罗光强
智库时代 2022年6期
关键词:德意志道德行为直觉

罗光强

(桂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伦理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虽然很多研究人员对此进行了诸多思考并且取得了众多成果,但因为不是所有的道德情感都具有正面效应,某些道德情感甚至沦为人类社会发展与完善的阻碍性因素,历史上就曾出现了用道德意志完全否定道德情感的观点,之所以形成用道德意志完全否定道德情感的观念思潮,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厘清道德情感生发过程中道德意志的存在状态。本文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的视角进行思考,以期为人们客观深入认识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的关系提供一些建设性思路。

一、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

(一)情感与意志

情感是指人们面对自身或他人的各式遭遇、利益诉求或者价值实现等因素刺激时所表现出来的外在反应,是人类极为重要的存在形式,如仇恨、高兴、关爱等。情感具有非理性、外显性以及不稳定性等特征。情感的直觉性主要表现为它的表达往往缺乏客观理性的依据,如“一见钟情”之感、“爱财如命”之感。情感的外显性主要表现为其易为人所察觉的外在形式,如喜、怒、哀、乐等。情感的不稳定性主要表现为它表达的转换烈度难以预测。人类社会之所以丰富多彩,情感的非理性、外显性以及不稳定性等特征所起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

意志是人们在内在理性和外在力量的综合作用下,自觉确立目标并决心不因任何阻力而改变的最为强烈的心理状态,如坚强、隐忍、倔强等等。意志具有理智性、内隐性以及稳定性等特征。意志的理智性主要表现为其表达往往具有较为客观理性的依据。意志的内隐性主要表现为其多为难以为人所察觉的坚忍、顽强等内在状态。意志的稳定性主要表现为它所支配下的行为的存续时长或者表达烈度基本上能够得以预测。

(二)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

道德情感是人们在道德直觉和道德理智的综合作用下,面对道德现象、道德问题或道德行为时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体验状态,如同情恻隐、关爱怜悯等。道德情感是一种高级的社会性情感,是人的德性的外显,是社会道德意识、道德规范之本质力量和社会功能得以发挥的前提和基础1。道德情感是情感在道德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既具有情感的一般性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异性。道德情感在非理性、外显性以及不稳定性等一般性情感特征的基础上具有理智性、涉利益性等自身特征。道德情感的理智性主要表现为其表达往往在非理智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客观理性依据。道德情感的涉利益性主要表现为其表达基本上与利益诉求相关。如爱国主义情感的利他诉求、利己主义情感的利己诉求等都涉及对他人或对自身的利益诉求。莎夫茨伯利认为,道德上的善恶取决于情感上的善恶,凡是出自不公正的行为所做的,就是不义、恶行和过失,如果情感公正、健全而良好,并且情感的内容有益于社会,而且还以有益于社会的方式施行,或有所感动,这就在任何行动中构成我们所说的公平与正直2。因此,道德情感从深层次激发人类行为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道德意志是人们在道德情境中自觉确立道德目标并决心不因任何阻力而改变的强烈的道德心理状态。道德意志在意志的理智性、内隐性以及稳定性等一般意义性特征的基础上具有自身特征,主要表现为非理性、稳固性等。道德意志的非理性是指为维护道德原则或实现道德目的而采取常人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行为时表现出来的道德心理属性。如“舍生取义”这种道德意志,它为实现道德目的—“义”而采取的“舍生”行为就具有超乎常人的极为明显的稳固性特征。道德意志从深层次确保人类道德行为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人类社会发展完善的关键时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道德理性:道德情感转录过程中道德意志的存在状态

在道德情感转录过程中,道德意志以道德理性的状态存在。所谓道德情感转录,是指道德主体以利益诉求的满足为目的,在遗传或接受国家、民族、家庭或个人的道德心理、道德准则或道德原则的前提下道德情感的形成过程,如“爱国主义”原则习得、“父慈子孝”准则的认知等等。道德理性指人们在道德生活中用理性来规范自己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是一种正确认识和对待多种道德关系的理性能力或思维能力3。由此可见,道德理性的作用之一就表现为对道德情感进行规范。然而,道德理性的规范力来自于何处呢?找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回到“道德规范”本身,即道德规范由何种内容组建而成。

根据伦理学的基本理论,道德规范包括道德准则、道德原则和道德制度三大类。不管是道德准则、道德原则还是道德制度,他们都是以理性而非感性的状态存在,而道德准则、道德原则和道德理论又都是道德意志形成的前提,因为任何道德意志都是基于一定社会或阶级所确立的道德准则、道德原则和道德理论而形成的,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道德原则就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当道德意志与道德情感处于同一情境时,道德意志以理性而非感性的状态反映道德规范,并对道德情感起到反思、指引或者约束等作用。由于理性的作用,在道德情感的转录过程中,道德主体的道德意志必然受到道德准则、道德原则和道德制度的强力干预而处于理性状态。如“拳拳爱国”之情的形成总是离不开道德主体对“爱国主义”原则的理性认知与认同。

三、道德直觉:道德情感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的存在状态

道德情感表达指的是在道德现象、道德问题或道德行为的刺激下,道德主体内心形成的道德情感通过不同道德行为予以外化的情态,如贺知章“近乡”时“更怯”之热爱家乡道德情感的流露等等。道德直觉指的是道德主体没有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或论证,直接对道德现象、道德问题或道德行为等作出道德判断或决策的情形。在道德情感的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以道德直觉的状态存在。依据上文的分析结果,在道德情感的转录过程中,道德意志是与道德理性紧密关联的。为何到了道德情感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却似乎背离了道德理性而走向道德直觉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与直觉的内涵有着内在联系。

道德直觉与道德意志表面上看大相径庭,但二者在本质上却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所谓直觉,概而言之就是直观感觉,是一种人类意志之外的特殊思维方式。直觉结果的准确程度与直觉主体基于职业行业、经验阅历、知识素养和自然本能的判断能力的强弱具有相当大的关系。直觉主体的知识素养越高,直觉结果的准确度就越高。依据直觉的内涵可知,道德直觉与道德主体的道德涵养(道德知识素养)紧密相关,道德涵养越高,道德直觉结果的准确度就越高。道德涵养不仅包括道德行为的历练、道德阅历的丰富,更包括道德知识(如道德准则、道德原则、道德理论等)的习得。对于道德直觉结果的准确度来说,道德主体习得的道德知识所起的作用要比道德行为历练、道德阅历丰富重要得多,因为道德行为历练和道德阅历丰富实质上就是道德准则、道德原则、道德理论等的外化。而依据上文的分析,道德准则、道德原则、道德理论等又是道德意志的形成前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道德直觉就是一种道德意志,就是道德主体把长期培育起来的道德意志在极短时间内对道德行为、道德现象或者道德问题作出反应的基础上所形成的道德显像。据此可知,道德意志与道德直觉在本质上就具有一致性。

在道德情感表达过程中,在情感的非理性、外显性、不稳定性特征的综合作用下,道德意志的非理性特征被进一步强化,原本存在的道德理性特征反倒被弱化甚至消隐不见。也就是说,道德情感的表达特别是道德情感的强烈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的理性特征被非理性特征所压制,导致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表达似乎失去任何逻辑性的分析、推理与判断,而变得与源自于道德直觉的道德行为那样冲动、无序、不稳定甚至极端化。这种道德情感表达的冲动、无序、不稳定甚至极端化状态就其本质来说依然与道德理性紧密关联,但就其道德显像来说与道德直觉差别不大。因而,在情感表达特别是道德情感的强烈表达时,人们所观察到的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总是处于冲动、无序、不稳定甚至极端化的直觉状态。譬如,如果道德意志的理性属性出于对道德情感的控制状态,道德主体就会想到自身的生命危险—“舍命”,甚至会进一步推理—考虑自身“舍命”给家庭、社会带来的痛苦和损失等,那么,“舍命拦车”的道德行为就不会发生了。事实上也是如此,很多人在完成险象环生的“舍己救人”行为后,在其回忆时总是感觉“后怕”,这种“后怕”就表明在道德情感表达过程中的“舍己救人”的道德意志是以道德直觉而非道德理性的状态存在。如果道德意志不是以直觉而是以道德理性的状态存在,道德主体是不会感到“后怕”的,因为他早已做好面对死亡的心理准备。

四、道德良心: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的日常显像状态

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在深层次的理论逻辑层面,道德意志是可以以道德理性和道德直觉的分离形式存在4。然而,在现实的日常生活中,道德意志呈现在人们面前并不是理性或者直觉,而是通过道德良心这种形式映入世人眼帘。

那么,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在日常情况下道德理性和道德直觉为何会以道德良心的形式显像呢?或者说,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理性和道德直觉有机融合所呈现出来的日常状态为何会是道德良心呢?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是因为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良心是道德意志、道德理性和道德直觉有机融合的统一体。

道德良心是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的集中体现。所谓道德良心,是道德主体在处理自身与他人的利益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义务感,与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密不可分。道德良心是道德主体基于积极正面的道德情感体验而形成的,没有道德情感,道德良心就缺乏形成的核心要件。因此,有研究者认为,道德情感构成良心的核心和本质,道德情感的存在使良心具备了自愿选择、自主行动的自由特征5。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事实上也是道德良心的展露,是道德主体强烈道德责任感和强烈道德义务感的展露。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履行不仅需要道德主体道德意志的全程参与,而且需要道德意志的全程激发与维持。道德良心作为强烈道德责任感和强烈道德义务感的有机融合,道德意志的参与度更加明显。强烈道德责任感这一特殊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的履行需要坚强的道德意志,强烈道德义务感这一特殊道德情感的实践也需要坚强的道德意志。因此,综合“道德良心作为道德情感核心要件”的观点,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就集中体现为道德良心。

道德良心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的根本基石是道德理性。虽然说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良心是道德意志的集中体现,但这并不能够确保道德良心百分之百能够成为良心,因为道德意志有的时候也会沦为负面的、决绝的道德责任推卸感和道德义务拒绝感。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一旦成为负面的、决绝的道德责任推卸感和道德义务拒绝感等非理性意志,道德良心就难以形成。因此,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要能集中体现道德良心,还需要一种能够支撑道德意志的使其远离非理性的根本基石。“远离非理性”这一特征提示,道德良心的根本基石就是道德理性。一方面,道德理性为道德良心的集中体现,道德意志提供价值方向,并使之不会偏离公平正义,从而确保道德良心成为道德良心。另一方面,道德理性为道德良心本身提供理智德性,使得将其作为“核心要件”的道德情感在其强烈表达时不至于陷入失控状态。因此,道德良心必须把道德理性作为根本基石,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才能充分展现道德良心的坚毅和执着。

道德良心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通过道德直觉予以日常显像。虽然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意志集中体现为道德良心,同时道德意志中的道德理性又为道德良心提供坚实支撑,但是道德良心的日常展露却是通过与道德理性截然不同的方式—道德直觉实现的。或者说,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良心往往以道德直觉的形式为人所觉知。譬如,人们想要作出自身认为正确的道德判断或决策却又难以找到充分的道德依据时,总是乐于通过“凭良心说”“讲良心话”等无可奈何却又似乎问心无愧的陈述来为自身的道德判断或道德决策作辩护。不管是“凭良心说”还是“讲良心话”,这些陈述实质上都表明:一方面,道德主体对自身的道德判断或道德决策处于一种非理性的直觉状态,但是同时他又坚信这种基于直觉的道德判断或道德决策即使缺乏理性的、清晰的推理程序,也依然是正确的,并且能够得到他人的认同或支持。另一方面,他人在听到某一道德主体陈述“凭良心说”或“讲良心话”时,他也相信某一道德主体的道德判断或道德决策是一种基于内心直觉而不是处心积虑的结论,是值得信任的。为何“凭良心说”“讲良心话”等陈述具有这么大的作用呢?事实上,有些人即使作出了“凭良心说”“讲良心话”等陈述,他的道德判断或道德决策依然是不道德的。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过程中,道德良心基本上以道德直觉的形式予以显像,道德直觉基本上就是道德良心展露的日常状态。因此,但人们听到“凭良心说”“讲良心话”等陈述时,就会情不自禁地对某一道德主体的道德判断或道德决策予以认同或支持。道德情感论者休谟说,“道德准则刺激情感,产生或制止行为。理性自身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无力的,因此道德准则并不是我们理性的结论”6。虽然休谟的完全否认道德理性在道德情感转录与表达中发挥作用的观点值得商榷,但是该观点客观上却为我们认知“道德直觉作为道德良心显像的日常状态”这一点提供了依据,即道德良心的日常显像与道德直觉而非道德理性存在紧密关联。

【注释】

1.王义芳.从道德情感走向道德自由.伦理学研究.2010(50)6:121-124。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760。

3.李彬.道德情感的伦理地位初探[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9(28)5:36-40,45。

4.之所以把道德理性和道德直觉予以分立,它同把道德情感生发过程分为表达与转录两个环节一样,是出于学理认知需要。

5.李彬.道德情感的伦理地位初探[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9(28)5:36-40,45。

6.休谟.人性论: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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