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德安 中天华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是科技进步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动力,而科技创新是一个互动、连续和系统的过程,以创新为核心的全球化竞争,正在逐渐演化成整条创新价值链的博弈。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科技投入的强度不断加大,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较低,科技进步缓慢,尤其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科技创新能力一直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中国的高速度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我国已经建立起尖端技术掌控和创新的坚实基础,在部分领域已走在世界前列。但是,总体科技的水平与世界的先进国家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也和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科技创新的水平普遍都有待提升。而财政政策对于促进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一直都是非常有力的手段。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发展逐渐向高质量的发展进行转型,通过财政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必然的发展方向。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技术创新一直是其生产方式变革所面临的短板,如何有效地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创新能力,引导其在工程设计、现场勘查、软件开发和标准建设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创新,是各方参与主体所必须解决的难题之一。因此,本文将结合国情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特点,深入探究建筑施工行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并对现有的相关财政政策进行深入分析,讨论新形势下我国应该如何更好地利用财政政策这一抓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最终达到扶持建筑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政府财政政策主要可以分为资金、信息、知识三大类政策。通常来说,资金类财政政策通过增加企业外部资金来源,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稳定发展。各类企业对于资金类政策的反应程度通常较高,往往积极参与项目申报,从财政政策中获得一定的财政补贴。信息类财政政策可以及时提供关于当前市场发展需求的信息,以及关于一个国家不同政策方向的信息,还可以用来预测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对于企业来说也至关重要。知识类财政政策类似于技术创新政策,该类型的财政政策一般用于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和信息技术创新,实现技术层面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从理论上来分析,财政政策的支持和企业的技术创新之间紧密相关。尤其是在央行更多的赋予地方财政自主权,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调整和优化自身的创新偏好,根据本区域内产业结构和资源优势确定政策支持的行业制造了更大的便利。当财政政策对某一行业的支持增加时,很自然的就会导致该地区的相关企业,为了规避未能获得财政政策支持的领域所面临的成本风险,将自身的禀赋和要素配置转移到符合政策支持的领域,因此在技术创新上加大投入便成了现实的选择。从科技创新的阶段性来看,越是前期阶段,创新的投入成本、不确定风险就越大,市场有效性愈显不足,这一点在建筑施工行业尤为明显。一方面,当政府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财政政策支持时,企业创新具有较强的外部特征。同时政府在企业创新活动中的激励行为也可以很好地克服市场失灵,缩小企业的研发资金缺口,直接降低企业创新的资本要素边际成本。通过财政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共性及关键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支持,可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形成强大的助推力。另一方面,大多数社会资本可能认为,政府对企业的这种财政资本投资,可以更有效地规避或分担企业创新活动的风险,不仅能够通过增加投资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可以有效地降低市场研发主体的前期成本,形成风险共担的政策,助力市场机制自主创新。总的来说,财政政策不仅能够直接给予企业扶持,还有助于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源,从更大程度上鼓励企业的创新行为。
不少发达国家都通过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例如美国国会根据《中小企业法令》于1953年成立了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自成立之初,其功能就是对中小企业进行帮扶,促进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利益,建筑施工类企业就是其中的重要帮扶对象。该管理局1964年推出了中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是一项极具竞争力的计划,旨在鼓励美国的小企业参与研发和开发,并为那些最有可能成功实现研发商业化的企业,提供财政政策的资金支持。在德国,中小企业管理体系已逐步发展成为以政府机构为基础,以社会化服务为框架,以各种商业协会为纽带,以服务业民间中介为综合体系的体系,在法律纠纷、企业融资、税务申报、服务招标、培训和技术支持等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广泛的服务。其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国家创新和科技发展计划中占有突出地位。日本同样也有相似的做法,其经济产业省下设置的中小企业厅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国家各类中小企业的日常管理,建筑施工类企业也涵盖在其中。此外,还有许多民间社会组织也参与到这些企业的管理当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间社会组织构成了日本中小企业的管理体系。以建筑施工类企业为例,日本成立了建筑施工专业技术创新研发机构,这些机构会经常选拔优秀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家,对所辖区域的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指引与帮扶,援助企业解决技术实践难题,积极向有条件的企业推广新技术。这样的制度帮助了日本的建筑施工技术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良,各个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产业化程度世界领先。
近年来中国建筑施工行业持续高速增长,带动了我国建筑业强劲发展。为完善我国建筑业行业产业链,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一系列措施规范市场竞争,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主要有:
1.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在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文件中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用于鼓励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减少企业的研发费用负担。
2.国务院住建部等部门在2020年3月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件提出:要引导建设单位更多地从企业综合实力、技术力量以及管理经验等方面考察,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企业。
3.国务院住建部等部门在2020年7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要以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为动力,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运营等全产业链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4.国务院住建部等部门在2021年1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要提高建筑产业基础及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建筑企业实现转型。
5.国务院住建部等部门在2022年1月《“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大幅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除了上述国家层面颁布的各项支持政策以外,各省、市也针对自身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比如: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技术转让、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补助或补贴等等。通过对近年来我国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可以看出,我国通过相关改革的实施和政策完善,逐步攻克创新驱动发展中存在的难点,正在构建能够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政策目标也越来越宽,政策手段工具变得更加全面、灵活。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是政策的主要导向,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已经逐渐从传统的关注企业的经营效益,转向了关注企业的技术创新与良性发展。
财政政策作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建立长期稳定增长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主导作用,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支持体系。同时,政府要完善财政税收结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的规律和特点配置资金,防止资金被替代,实施重点产业调整规划,继续创新金融和科技支付方式,将投资绩效评估作为科技融资的重点。全面统筹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尤其是重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专项财政政策支持。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筑施工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地方政府要以中央财政政策为指导,结合地方资源和产业结构特点,实施地方财政政策,不断优化各行业国有资本存量和结构,在政府层面做出科学决策,强化产业科技活动的融资导向,增强创新带动效应。
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鼓励企业挖掘其研发潜力,并鼓励企业成功地将研发商业化。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企业及高校科研人员进行座谈会,及时听取科研人员工作体会、创新思路和建议意见,持续改进科研管理、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整合全国合格企业的创新项目,通过刺激高技术含量的研发和创新活动,来激发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创业精神,从而增加了整个社会的创新供给,尤其是促进建筑施工类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进步。在管理体制方面,最好能够避免多头管理的情况出现,统一集中的管理机构可以有效避免因多头监管造成的效率低下和相互推诿。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制定多层次、多维度、全方位的辅助计划,既保证中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顺利实施,又兼顾其他创新激励计划涉及不到的死角,达到比较好的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的效果。
加强财政和金融的联动政策支持,推动建筑施工行业和企业规模化发展,推进优质绿色建筑施工模式的普及,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设。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鼓励绿色化、产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的施工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采用新技术进行精细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预制施工,重点建设钢结构预制房屋,不断提高结构标准化水平,带动综合产业链的形成,带动智能建筑和产业发展。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施工专业企业,培育具有职业化、专业化和技能化的工人,提高工作效率,助推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水平转型升级。
建设专业化的财政服务平台,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全面的服务,破解建筑施工企业的融资难题,支持建筑业实体经济的发展。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吸引更多“金融活水”流入建筑施工企业之中,实现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有效互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到建筑施工行业之中,带动行业长效发展。进一步加强政府数据服务能力,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其他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合作,推进数据信息交换,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建筑施工行业财政服务由人工到“人工+智能”的有效过渡。通过财政服务平台持续上传建筑施工企业相关数据,为税源普查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并根据使用单位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使其常态化开展,不断提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