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耀华,武文莉,闫 炜
(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甘肃 兰州 730030)
1.1.1 省级 省级推广部门是隶属于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管理的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法人单位。目前尚未进行机构改革。
1.1.2 市(州)级 甘肃省现有14个市(州),设有17个市(州)级畜牧业推广机构,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独立设置推广机构14个、综合设置的以农业技术推广为主责主业的推广机构1个、综合设置的承担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职能(含技术推广)的机构2个。
1.1.3 县(区)级 甘肃省现有86个县(区),设有108个县(区)级畜牧业推广机构,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独立设置推广机构68个、综合设置的以农业技术推广为主责主业的推广机构15个、综合设置的承担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职能(含技术推广)的机构22个、其他机构3个。
1.1.4 乡(镇)级 甘肃省现有1 357个乡(镇),设有1 183个乡(镇)级畜牧业推广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 125个),其中独立设置推广机构250个、综合设置的以农业技术推广为主责主业的推广机构290个、综合设置的承担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职能(含技术推广)的机构301个、派出机构324个、其他机构18个;由乡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机构437个、乡镇政府管理机构297个、县乡共管机构446个、其他3个。
由于各级机构改革进度不一,改革内容各有侧重,且数据统计时工作人员对相应的指标理解不同,填报数据仅供参考。
1.2.1 省级 省级推广部门核定编制184人,现有在岗在编人员122人,其中畜牧专业技术人员77人,占比63.11%。学历构成中,研究生占比14.75%、本科占比49.18%、大专及以下占比36.07%;职称构成中,高级职称占比36.89%、中级职称占比20.49%、初级及以下42.62%;年龄构成中,50岁以上占比34.43%、36~49岁占比45.08%、35岁以下占比20.49%。
1.2.2 市(州)级 截至2021年7月,17个市(州)级畜牧业推广机构核定编制306人,在岗在编300人,实有303人。在实有人员中,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68.98%、畜牧业技术推广在职人员占比74.92%。在岗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比15.67%、本科学历占比58.33%、大专及以下学历占比26.00%;高级职称占比38.67%、中级职称占比41.00%、初级及以下占比20.33%;50岁以上33.67%、36~49岁占比50.33%、35岁以下占比16.00%。
1.2.3 县(区)级 截至2021年7月,108个县(乡)级畜牧业推广机构核定编制1 443人,在岗在编1 404人,实有1 614人。在实有人员中,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77.82%、畜牧业技术推广在职人员占比83.71%。在岗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比3.35%、本科学历占比47.79%、大专及以下学历占比48.86%;高级职称占比26.14%、中级职称占比39.81%、初级及以下占比34.05%;50岁以上35.97%、36~49岁占比46.79%、35岁以下占比17.24%。
1.2.4 乡(镇)级 截至2021年7月,1 183个县(乡)级畜牧业推广机构核定编制3 807人,在岗在编3 520人,实有5 350人;在实有人员中,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84.13%、畜牧业技术推广在职人员占比86.56%。在岗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比0.71%、本科学历占比46.70%、大专及以下学历占比52.59%;高级职称占比13.10%、中级职称占比31.82%、初级及以下职称占比55.08%;50岁以上23.75%、36~49岁占比40.00%、35岁以下占比36.25%。
1.3.1 省级 省级畜牧推广机构暂未实施改革。目前主要职能为组织开展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和饲草饲料研究;负责甘肃省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畜禽、牧草、饲料品种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利用工作;承担畜牧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畜牧业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畜牧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拟定工作。
1.3.2 市(州)级 由于各地机构改革实际情况不同,具体承担职能情况不一。独立设置推广机构主要承担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综合设置的以农业技术推广为主责主业的推广机构以畜牧技术推广工作为主,其次承担农业相关技术推广及指导工作;综合设置的承担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职能(含技术推广)的机构除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外,还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负责兽医、饲草饲料、渔业、蜂业、农村能源资源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1.3.3 县(区)级 甘肃省现有的108个县(区)级畜牧推广机构主要承担职能为畜牧业实用技术的推广与培训,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畜牧业相关惠农政策等。
1.3.4 乡(镇)级 甘肃省现有1 183个乡(镇)级畜牧推广机构,乡(镇)畜牧推广机构现基本归于乡(镇)政府统一调度,工作内容较为繁杂。
机构改革将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和兽医部门进行了合并,将大批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划转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导致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机构减少、人员流失、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职数压缩,对畜牧技术推广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一是省、市、县、乡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隶属于不同部门管理,承担职能不统一,导致相互之间联系弱化,影响了工作开展。二是各地改革进程不一致,各级机构实际承担的职能弱化。三是各乡站的行政和人事管理权都交于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畜牧工作站只是业务指导单位,工作衔接渠道不畅通。
行政村级没有畜牧推广队伍,县、乡两级技术服务面广量大,现有力量满足不了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一是县、乡机构编制严重缺乏,混编使用情况普遍,技术人员不从事技术推广成为常态。二是编制少、工作量大、职称评定困难,严重影响畜牧推广工作者工作积极性,造成技术人员流失。三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缺少高层次高学历的年轻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老龄化严重,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慢;有关专业技术的实操少,缺少再培训的机会,影响新技术推广和指导应用。
由于机构改革将县区一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机构合并,三权归乡(镇)政府部门所有,财政属于统一核算,可用于畜牧推广工作的经费少之又少,严重影响到基层畜牧推广工作的开展。一是大部分市、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中心)财务、人事管理权限归属行政主管部门,财政核拨的工作经费少。二是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广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不能长期稳定有效开展。
健全市(州)、县(区)、乡(镇)三级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工作机构,建议乡(镇)级畜牧兽医工作站人员管理归属县畜牧兽医局管理,理顺工作关系,便于开展技术推广工作。
一是将畜牧科技推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加大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落实推广经费配套。三是落实下乡补助、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关津贴补贴,为畜牧推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增加市、县、乡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增加中、高级职称职数,引进录用畜牧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及时解决人员编制、职称晋升问题,确保畜牧推广工作专人专干。
建设标准化办公场所,增置检化设备和电化教育设施,从物质上保证畜牧新技术推广、宣传教育、质量安全、防疫灭病等公益性职能的发挥。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抓好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业务操作技能培训。二是与重点院校、科研单位合作进行长短期培训,夯实技术人员知识储备。三是鼓励技术人员到养殖场任职,提高科技理论指导实践能力。
打破常规,对现行用人体制进行改革创新,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才,进行重点选拨和培养。
落实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补贴,统筹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增强乡村畜牧兽医人员投身畜牧业发展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年轻人投身动物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