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在我省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并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直接晋升正高级职称。获得国家科學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人)以及取得本行业、本专业突破性重大创新成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
向基层一线人员予以政策倾斜。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管理模式,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从事本领域(行业、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业绩,获得市(地)以上奖励,在当地得到业内普遍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程序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
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专家推荐、组织审核、专家评审、备案聘用”的程序申报,突出发挥同行专家的评价作用,对申报人的职业品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做客观评价。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破格晋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