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化”时代“音乐+媒体”的审美导向探赜

2023-01-05 22:53王雪松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碎片化媒介受众

王雪松

(1.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2.唐山师范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全球化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改进缔造了网络传播时代,它突破了大众传播时代大众化、非目标性、单向、区域传播的障碍,使得传播走向个人化、目标化、双向和全球网络传播。[1]网络传播将国与国、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网络化的个人主义”[2]成为当代新媒体传播语境的必然结果。“碎片化”作为其衍生现象,随之走向了人们的视野。

“碎片化”是相较于“宏大叙事”而言的数量巨大、内容趋于分散的叙事表达,是对传统社会意识形态整体性的解构。“21世纪,我国以黄升民为代表的学者把碎片化引入传播学的研究中,广泛应用于传媒研究,其概念界定为:社会阶层的多元裂化,并导致消费者细分、媒介小众化。”[3]网络传播的主体与客体的碎片化交织,俨然成为了这个时代的写照,无论人们接受与否,这都已是当代传播语境的基本表征。音乐作为信息形态之一已与这种语境不可分割。

音乐传播时期一般被划分为:口语媒介传播时期、乐谱媒介传播时期、电子媒介传播时期。纵观音乐传播史,不难发现,随着音乐媒介技术的改进,音乐传播的各要素间都随之发生着改变,当下最为直观的则是音乐形态和受众需求逐步变得多元化和小众化,并最终以一种碎片化的表征构建了现代语境。

一、“碎片化”时代的音乐传播形态

(一)“宏大叙事”与“碎片化”音乐形态之关系

“宏大叙事”本意是指叙事的完整统一性,后现代主义将其赋予政治和家国性,体现的是国家的主体意志。纵观中西方音乐史,碎片化与宏大叙事矛盾间的张力关系一直存在,只是囿于当时的传播技术未使得其中的某一方成为时代的全息画面。

中国先秦时期的六代乐舞,以歌舞乐三位一体的形式成为宫廷中宏大雅乐的典型代表,它以极强的国家意志性成为驯化臣民的政治工具,并与俗乐分庭抗礼,它的演出形式和内容甚至成为孔儒学派游说和衡量各国礼制的规范。而此时作为官方典籍的《诗经》又充满了民生内容,例如《关雎》本是一首民间情歌,统治阶级对其爱而不彰,且辩称此歌具有后妃之德和礼教精神并将其列为《诗经·国风》之首。[4]唐代燕乐则更呈现出了一派多民族景象。可见,即使是统治者也在自觉和不自觉地吸纳着碎片化的民间文化。

再看西方,中世纪盛行的格里高利圣咏表达的则是教皇意志,但同时在民间亦出现了骑士、游吟诗人和恋诗歌手们的活动迹象;文艺复兴时期,人们观照到了人的个体存在,继而出现了大量世俗音乐,但其中大部分仍未摆脱宗教的影子。

近观当代音乐更是宏大叙事与碎片化的混杂交融,直至网络时代才越发使人们察觉二者此消彼长的共生模式和多元景象。

(二)碎片化时代音乐传播的形态特征

1877年美国科学家爱迪生成功发明了声音记录器,世界音乐电子化时代正式到来。1994年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5]开启了我国网络化时代,此后随着软硬件的升级、移动互联的助澜和自媒体的普及逐步形成了音乐传播形态的碎片化。

1.音乐传播主体的碎片化

传播学家拉斯韦尔将传播过程归纳为“5W”模式,其更加侧重的是一种线性传播。如今信息技术的急速发展,以个人为中心以移动互联为平台的社交网络迅速崛起,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观念中的线性形态,形成了网状的交互结构,音乐的传播亦实现了传播主体的交互和转变。

新音乐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音乐传播方式即“传者(内容)—媒介—受众—反馈—传者”的线性传播,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和个人化突破了传者的信息垄断地位,受众同样也能成为信息的创制者和传播者。以酷狗、唱吧为例,两款软件在音乐共享功能的基础上增添了讨论板块、直播、音乐圈等社交功能和用户音乐发布功能,彻底改变了受众只能作为“听”的角色,使得每一个普通人都有机会分享自创或翻唱的歌曲,以往音乐传播者的绝对主体地位被颠覆。

2.音乐传播媒介的碎片化

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曾言:“媒介是人体的延伸”,音乐传播方式的变化,媒介从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近观当代,新媒体的可听、可触、可观、可感似乎真的成为了人体的感官,音乐媒介也正朝着人体感官碎片组合的方向步步更新,逐步人性化,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成为新音乐媒体的外化追求。

此外,媒介的碎片化还体现在层出不穷的音乐媒体种类中,如酷狗、QQ音乐以及海外的Spotify等,他们具有音乐交互的共性,同时侧重于不同的功能个性。新音乐媒体的大数据技术实现了音乐的搜索、识别和推送,音乐直播功能的开通更加增添了音乐受众的立体感受,增强了音乐传输的多元性和透明性。除了音乐媒体以外,所有社交软件几乎都将音乐作为信息升华的“+内容”。

3.音乐传播内容的碎片化

碎片化时代音乐内容的变化亦与传播主体和媒介的多元性相关,社会阶层的裂化使个人为中心的信息表达成为音乐传播过程的内容表象。

从手机铃声到自媒体的出现,音乐市场逐渐繁盛,众多网红、媒体艺人通过各种渠道走向大众。音乐内容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异彩芬芳,“音乐+”形态也蜂拥而至。放眼望去一片繁华,但冷眼观之,其中充斥着的异化倾向亦是碎片化音乐内容的特征之一。短视频音乐的崛起使音乐的完整性缺失,甚至使受众对歌曲的词曲作者、演唱者不再关注,音乐彻底沦为感官刺激的对象逐步失去了内涵性。当代流行音乐的创作者甚至在一首歌曲创作之初要提前想好15秒的音乐片段来作为网络音乐的素材,这种“音乐的快餐化”使歌曲的传播寿命极大衰减。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碎片化时代音乐产品种类和内容的爆炸也极大的满足了受众的个性化需求。

4.音乐传播效果的碎片化

音乐传播的历史,无非是追求音乐传播效果最佳化的过程,音乐传播效果取决于传者、媒介、内容、受众及其所处的传播环境。美国学者李普曼提出的“拟态环境”理论,发现了在传播要素的综合作用下,受众对传播效果的局限感受,人们不再面对客观环境进行信息反馈,取而代之的是媒体营造的虚拟环境。碎片化时代更加强化了受众对拟态环境的依赖,人们往往痴醉于此任其摆布。

二、碎片化时代媒体音乐审美导向的思考与重建

音乐的审美导向性在中西方美学领域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从中国先秦时期的“和六律以聪耳”到琴论中的“和、静、清、远”再到西方先哲的“音乐净化论”都将音乐与人的思想紧密相连。当代,音乐的审美导向更加多元,在新媒体急速发展的当下,我们还需要思考音乐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导向吗?似乎此类问题在极度追求经济效益的今天,大家早已不屑一顾。

(一)碎片化时代媒体音乐的审美现状

随着西乐东渐,中国传统音乐形态的瓦解以及音乐商业化的繁盛,传统美学观念出现了被西方后工业时代的资本、娱乐至上思维同化的趋势。尤其随着全球网络化的到来,碎片化现象所附加的简单、娱乐、刺激的价值理念深深地影响着广大受众的行为轨迹,与之映衬的快手等音视频平台顺势而上拿捏住了在紧张生活节奏中人们的普遍心理需求。以短视频为例,“草根”作者成为了创作的主力军,其片段化的草根音乐也成为短视频的标配,但随之而来的“为追求流量变现的短期利益而忽视内容质量,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逡巡难决”[6]的现象也成为短视频音乐的发展瓶颈。《学猫叫》《惊雷》等歌曲逐渐成为网红,在2020年QQ音乐第15周热歌榜前10名中仅有李荣浩一人作为受众眼中的正规军出现,其他9个人几乎都是依靠短视频平台走红的草根歌手,其中阳子演唱的《惊雷》位列第三。此首歌曲甚至引发了老牌歌手杨坤以“难听、恶心、俗气”作为评价的质疑和批判。可见在数字技术的碎片化时代简单粗暴地迎合用户媚俗的审美导向已成为音乐推荐机制的弊病之一。

有数据显示,在2020年互联网用户破10亿的应用中短视频平台就占有两席,在《2020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中可知:人们短视频的日均浏览时间为110分钟,可见国人对网络视听产品成瘾性依赖之深。不光如此,网购平台、新闻网络媒体、网络游戏等产业,多数则是利用了人性弱点来增加用户粘性,这种“钓鱼式”营销理念一直被学界所诟病,不枉有评论者称短视频是继网游之后的又一“精神鸦片”。[7]碎片化信息的生产主要依赖于媒介的形态,在科技的引领下媒介越来越观照人类的意识走向,或者说越来越贴近人类的认知惰性,殊不知人类正在将自己带进一个“好逸恶劳”的、逐渐凝固的科技陷阱。曾经有人用小白鼠做过实验,在一切所需变得简单且容易索取之后,被实验的白鼠种群甚至不再繁殖最终走向了灭亡。现在看来,实验结果可能并不是危言耸听,人类已成为自然霸主,生活的软环境逐渐营造出一个安逸无比的虚拟世界,人类最终会在这个虚拟的以媒介科技组成的世界中走向何方?

我国歌手费玉清演唱的《一剪梅》中的音乐片段“雪花飘飘,北风萧萧”,一度火遍海外音乐平台Spotify,并在该平台的Viral 50排行榜中名列前茅。该音乐片段成为了多国青年的交流语库,在海外青年的脑海中可能并不知道此句歌词的真正含义,但随着互联网的“模因”效应,该段歌曲已成为人们各种文化语境交流中竞相模仿的衍生因子,成为了某种情感或语态的代名词,甚至变成了网民吐槽生活的“失语性表达”。在广大网民沉浸在碎片娱乐的同时,我们不妨冷静思考一番:一首经典歌曲以这种形式被跨洋传播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呢?能否将其视为中国的文化输出么?值得深思。

以短视频为代表的自媒体“更多的是草根的自我沉溺与表现,是极度个人化的表达倾向,是赫胥黎所担心的‘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8]的泛娱乐化的彻底展现。

(二)碎片化时代“网络化的个人主义”现象归因

碎片化时代自媒体所导致的“网络化的个人主义”的泛滥,除了媒体自身和网民素质的因素外,亦可以认为是人类交往中“移情障碍”和“不良去抑制化”现象共同作用的结果。

当人们在网络交流中往往会失去“面对面”交往的信息全面传达的优越性,其中非语言信息的传播会受到阻碍,这使得传者对受者的主观感受和信息反馈处于缺失或延迟状态。人们在面对面的信息传递时,能够通过感官相互捕捉语言性和非语言性的双重信息并能够充分考虑对方的接受现状,从而做出适当调整。而遗憾的是,在网络音视频的交互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移情障碍”,使得网络个体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受者的感受而导致其发送的音乐信息的随意性和无纠偏性。

人们的另一种网络交互现象——“不良去抑制化”,也是基于网络传播的特性而逐渐形成的。网络虚拟空间的匿名氛围使网民的表达安全感倍增,这种违规成本较低且监管难度相对较大的隐性环境促使网络不良行为的泛滥,即出现了负面行为的“失控”。对于网络中的一般违规现象,监管主体通常采取的是封号或下架作品等措施,对个体违规行为的复燃起不到彻底规避作用。

(三)碎片化时代媒体音乐审美导向的重建

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一场传统与现代意识形态的交锋,以西方文明的大举融入为标志,对中国传统文化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人们固有的意识观念被打乱,打破了有史以来以孔儒为核心的礼教、诗教文化。这一时期,新的人文教化系统尚未建立,在传统与现代、中与西的碰撞中,国人在长期束缚、麻痹的思想状态和思维模式下被重新激发[9],出现了急切渴望汲取新文化、新理念的心理倾向,甚至出现了否定先贤,否定传统、以宗教为新知、自由主义泛滥等极端思想。一代知识分子如蔡元培、李大钊、鲁迅等力挽狂澜以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国民改造为核心理念的美育救国、教育救国的社会意识重建逐渐引领了广大民众的思潮,可以说在混沌时期独醒自清的先进知识分子扛起了重建中华国民意识形态的重任。

反观当代,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媒介与新媒介迅速转换给受众带来的新的感知体验以及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前所未有的海量信息,使受众同样受到了新事物的刺激和吸引,加之媒介主体自由维度的扩大,以个体为单位的信息输出和输入成为塑造网络文化语境的重要方式。西方当代文化的极速融入导致娱乐、资本至上的文化经济主义泛滥,使媒体文化环境的审美导向严重偏离了文化本质。故此,对其重建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迫切,这不仅需要文化精英的摇旗呐喊更需要国家主体的掌舵引领。而一切音乐形态的审美导向都离不开“人”这个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从主体出发利用现代媒介进行自媒体市场的行为规范和审美引导已成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刻不容缓的课题。

1.多主体并行,“把关”行业行为

“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负责搜集、整理、选择、处理、加工与传播信息。他们被称为‘把关人’,他们的行为被称为‘把关’”[10]。

音乐传播主体包括政府主体、媒介主体和网民主体,他们亦能等同于音乐的“把关人”。媒体音乐是网络经济时代衍生的文化产品,在其所具有的音乐属性中更多显现的是它的经济属性,尤其是自媒体在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音乐的文化属性逐渐降低,为追求流量而迎合受众感官和猎奇心理的音视频图文常常成为音乐传播主体的招牌菜。三种主体的把关维度各有不同,最终目的是使音乐的传播行为更加具有文化属性。

政府主体包括政府传播主体和传播监管主体。政府传播主体在国家意志下,对国家相关媒体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推广以及对违规媒体的调查和曝光是其主要把关职责,亦是国家文化导向的重要抓手。如从2018年国家网信办开展“剑网”整治行动以来,已将数以十万计的不合格音乐视频作品下架,2021年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更显示出了政府主体的国家意志。

媒介主体则包括独立的传统媒体和自媒体运营商。产品内容的价值导向是其提升自身品味的关键一环,为迎合受众一味地制造和推荐低级趣味的音乐内容,将与社会普遍价值背道而驰。媒介主体除了内容提升之外,运营理念的改造升级愈发重要,将音乐内容的选择和用户角色定位放在媒体体验的前端以充分发挥媒体自身的把关作用,是当下媒介主体应该思考的重要内容。如抖音在2019年5月推出“向日葵计划”实现用户的亲子健康管理,对青少年观看时间和内容做出限制,使自媒体用户的应用体验更加合理化。

网络时代,网民既是音乐信息的起点又是终点,其把关人的作用具有双重性。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待于国民教育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在于政府和媒介主体对网民行为的引领。网络“意见领袖”的培养则是网民自我教育的有效策略,在国家公共主体中逐渐培养意见领袖使其成为维护网络健康文化导向的优秀个体,将对网民整体审美素质的提升大有裨益。

2.主流意志的碎片化融入

在碎片化时代,主流意志文化的凸显,更要以新媒介为起点。自媒体充盈着草根的自我沉浸,良莠不齐,受众有时难以区分和掌控自身的价值取向,媒体营造的拟态价值常常裹挟着普通受众致使其逐渐趋同。以政府文化管理组织、院校等为代表的主流意志载体应充分打造自身品牌,积极引领受众的审美导向。如国家大剧院、中国音乐学院等均开通了自媒体账号定期推送优秀音乐作品和评论,在主流音乐推广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新冠”疫情已来,实体音乐产业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但以网络为载体的线上音乐活动成为了广大音乐受众新的精神氧吧。如中山音乐堂在微信公众号上持续推出了十余期线上音乐会,联合艺术家张立萍、宋飞、盛原等共同打造了多场高水平的音乐盛宴。国家大剧院以及各地方剧院也以“线上剧院”的模式打开了受众体验音乐的新视域,使主流音乐文化在自媒体平台中占据一席之地。

3.深耕传统艺术资源,实现新旧媒体交融

传统是条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中华传统文化在塑造民众的民族性和家国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蔡元培先生的“以美育代宗教说”,则是站在民族和国家立场上对西方宗教思想把控我国教育自主权的英勇宣战。当代文化虽然在形态和内容上高度借鉴了西方范式,但我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决不能仅仅成为西方文化的附庸。我国当代传播主体要深入挖掘祖国文化,积极结合新型媒介,将经典艺术和文化资源重新整合,成为广大受众的审美航标。

央视打造的《经典咏流传》节目用“和诗以歌”的形式将传统诗词经典与音乐相融合,以“真人秀+点评”的模式形成节目特色,扩展了受众范围;2018年由广东和山西卫视联合推出的《国乐大典》以竞技的形式将经典的国乐作品重新编配并糅合戏曲、舞蹈、吟唱、话剧等多种文化元素,营造了极强的视听感受。同时两档节目也在短视频平台开辟账号实现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交融互通,掀起了主流音乐强势回归的大潮。

4.深挖文旅特色,主导产业革新

文旅产业中受众的主要消费目标则是地方特色文化的体验,相较于饮食、建筑等实体文化而言音乐所具有的融合性更能沁润人心、陶冶性情。当代文旅音乐如能将听觉、视觉、嗅觉与触觉相融甚至可以超越以往任何一种艺术体验。

自2004年张艺谋导演的《印象·刘三姐》大型实景演出以来,至今已经推出了多个系列,影响广泛。其以当地文化特色为着眼点结合现代科技,实现音乐、美术、戏剧等综合艺术的立体体验将中华地理文化推向国际视野,一度成为地方旅游的鲜明标志。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也利用地域特色与数字音乐平台合作全方位打造地方文化品牌,不仅给地方带来了可观收入,也将多元的中国文化输送至广阔的网络海洋。如,云南红河县打造的《唱游红河·梯田上的多声部》媒体平台,将游云南app、全民K歌、QQ音乐等新媒体相互融通,不仅促进了云南少数民族多声音乐的传承,同时也成为当地产业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再如,杭州宋城主题公园打造的大型歌舞《宋城千古情》将中国古代具有家国情怀和民族大义的著名事件和传说融入表演,用经典的音乐语言与舞美融为一体,用数字技术营造逼真的感官体验直击观众心灵,创造了杭州文旅品牌。

碎片化时代新的媒体形态改变了人们以往的音乐认知,在以经济为中心的文化发展氛围中,我们不能仅仅关注文化经济的发展,更要关注文化精神的朝向。音乐作为伴随着人类生命起源的原始艺术,无时无刻不在反映着人们的审美倾向。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音乐“美”的本源始终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音乐新媒体也应以此为己任,成为人类精神的有益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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