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5)
《2020-2021 年中国快递物流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833.6 亿件,同比增长31.2%。机遇与风险并存,在物流寄递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寻机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犯罪,将物流寄递作为违法犯罪的“中转站”。着眼于以上背景,面对物流寄递犯罪人货分离等特点,研究如何将传统的阵地控制工作运用于打击物流寄递犯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物流寄递犯罪是指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违禁品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以物流寄递的合法外衣掩盖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毒品、枪支弹药、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假冒伪劣产品、赃物等违禁品,将物流寄递作为违法犯罪的“中转站”。
目前,物流寄递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结果显示:2017 年至2020 年,全国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6063 件11235 人;起诉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5290 件8782 人;起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537 件1153 人。其中,寄递毒品犯罪案件由2017 年的1016 件1911 人,上升至2020 年的1830 件3097 人;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由2017 年的45 件67 人,上升至2020 年的226 件490 人。尤其是在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的形势下,寄递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却逐年上升,物流寄递的犯罪现象值得深思。
从案件总体情况来看,物流寄递犯罪仍处于上升态势。将目光聚焦于犯罪本身,分析物流寄递犯罪的特点,更好地认识其本质属性,为破解打击物流寄递犯罪难题提供理论支持。
1.犯罪主体。从人员关系来看,雇佣人员作案的现象突出。主犯往往并不直接参与违禁品运输这一环节,而是隐匿幕后,指派外围人员或无关人员进行寄递、收取违禁品等活动,隐匿其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此外,从人员身份来看,物流寄递业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实施犯罪的情形屡见不鲜。物流寄递人员或被收买,利用自己工作便利实施作案,不履行业务规定,为寄递违禁品进行掩饰。甚至存在物流寄递公司成立之后,以公司运营为掩护,主要从事走私、运输各类违禁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
2.犯罪对象。物流寄递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是所运输的各类违禁品,种类多、涵盖范围广,既包括毒品、枪支弹药、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禁品,也包括假身份证件、假银行卡等可用作犯罪工具的违禁品。此外,从寄递物品外观来看,毒品、枪支弹药等违禁品容易识别,而假冒伪劣产品、假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违禁品由于外观和真品差别不大,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很难分辨真伪。
3.犯罪手段。物流寄递犯罪更多地表现为“网络+寄递”的模式,人货分离特点显著。物流寄递犯罪处于整个犯罪犯罪链条的中间部分,连接着上下游犯罪。犯罪分子首先通过网络互相联系,约定好交易物品、交易金额、交易时间、地点和方式,然后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将违禁品运输至交易地点,最后由买家取走货物。在运输货物这一环节中,犯罪分子利用物流寄递的方式完成交易,同一时空内人与货相分离。
4.犯罪时空。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现违禁品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点多线长面广,呈现分散性状态。犯罪分子借助物流寄递渠道的流动性、便捷性实施犯罪,将违禁品运往全国各地乃至境外,犯罪地域进一步扩大。此外,利用同城直送在同一市、县内运输违禁品的情形不容忽视。虽然物流寄递以跨市、跨省运输为主,但利用同城直送运输毒品、枪支弹药等违禁品的现象容易忽视,给犯罪分子利用监管漏洞实施犯罪留下了空间。
阵地控制是一项刑侦基础工作,通过控制吃、住、行、销、乐等行业场所,从中发现犯罪线索。[1]开展阵地控制工作可以收集大量情报信息,为发现案件线索、侦查破案、收集证据提供支持。面对物流寄递犯罪日益增长的态势,从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两方面探讨阵地控制在打击物流寄递犯罪中的可行性。
阵地控制是刑侦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打击和预防犯罪提供基础条件。开展阵地控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掌握与违法犯罪有关的人、事、物等线索和情况。与传统侦查措施相比,阵地控制具有基础性、前瞻性的特点。讯问、搜查、鉴定等侦查措施需要在立案后实施,主要是通过认知犯罪行为带来的物质变化来回溯案件事实。但伴随着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的提高,作案手段不断转型升级,在犯罪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越来越少,仅仅依靠传统侦查措施不足以全面感知案件事实。洛卡德交换原理指出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从广义上理解,此处犯罪的过程还包括了犯罪准备阶段(如准备作案工具)和犯罪实施后阶段(如销赃)。在犯罪行为准备阶段以及犯罪行为实施后阶段同样存在着关联性的物质变化和情报信息。阵地控制正是通过搜集和利用犯罪行为实施前和犯罪行为实施后这两个重要阶段的情报信息达到侦查破案的目的。[2]因此,做好阵地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哨兵”作用,提前掌握犯罪物流寄递犯罪的相关线索,为打击物流寄递犯罪提供支撑。
物流寄递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阵地控制发挥基础性、长期性、预防性的功效。在国家经济持续向好的情形下,物流寄递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快递网络不断向三四线城市与农村市场拓展,快递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城市乡镇,形成点多、面长、线广的基本布局,无形中增加了物流寄递业的监管难度。由于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等环节仍存在漏洞;赃物、违禁品等邮寄物品难以识别;监管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给犯罪分子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犯罪留下了空间。[3]物流寄递方兴未艾,但亟需整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犯罪以保障物流寄递业健康发展,这一现实问题呼唤着公安机关创新工作模式,实现对物流寄递运输安全的有效管理。陕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主动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创新“物侦”的工作模式,成立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对物流寄递业开展大摸底大排查的基础工作,较好的遏制了物流寄递犯罪的发案形势。打击物流寄递犯罪需要长期性的基础工作作为支撑。着眼于打击效果的常态化,需要充分发挥阵地控制的基础性、预防性功效,有必要在物流寄递行业开展阵地控制。
阵地控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刑侦基础工作,在打击刑事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侦查人员对于阵地控制的热情普遍不高,缺乏积极主动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首先,阵地控制作为一项刑侦基础工作,需要侦查人员花费较长的时间建设、控制,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其次,现代社会是一个动态社会,人、财、物等要素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广泛流动,犯罪的跨区域性特征明显,甲地作案、乙地销赃、丙地藏身成为常态。而阵地控制多立足于控制本辖区内吃住行销各重点行业,关注点在于打击与防范本辖区内的犯罪,对于跨区域性犯罪一时间难以及时回应,管控力量疲于应对。此外,在信息化的背景下,相比于阵地控制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侦查人员更愿意选择视频侦查、技侦等侦查手段实现快速破案,对技侦等侦查手段的过分依赖使得侦查人员忽视了阵地控制的作用。
物流寄递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点多、线长、面广,侦查人员控制难度大,对物流寄递行业掌握薄弱,影响后续工作成效。第一,从物流寄递行业的因素来看,物流寄递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快递网点遍布各地却又设置杂乱,无法兼顾所有网点。且物流寄递产业不断下沉,未来各村镇物流寄递数量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管理难度进一步提升。第二,从犯罪分子的角度来看,使用物流寄递实施犯罪的犯罪成本低,不仅可以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被抓获的风险也大幅降低。以贩毒为例,用邮寄的方式运输毒品隐蔽性强,即使毒品被查获,也难以确定邮寄双方,侦查活动面临“发现线索难、确定对象难、证据固定难”的困境。[4]第三,从侦查人员自身来考量,阵地控制需要一批经验丰富的管控民警摸清物流快递行业的基本情况,收集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布控、收集线索,处理好与阵地从业人员的关系,对管控民警的素质能力要求较高,否则容易出现脱管现象,影响情报和线索的收集。
阵地控制是通过收集犯罪前后的物质变化的信息和线索来识别犯罪的,收集具有相关性的犯罪信息和线索可以说是阵地控制的核心内容。依靠传统的人力密集型方式收集信息,手段单一落后,且难以与其他信息相互整合形成情报与线索。
一方面,犯罪的隐蔽性、跨区域性使得信息收集存在较大阻碍,收集信息的过程不仅耗时耗力、效率低,而且区域之间共享机制存在一定障碍。阵地控制信息的广度和效度无法保证,难以及时、全面、有效地发现和收集犯罪情报信息。[5]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收集到的信息,需要管控民警立即查证,并结合其他信息整合研判,为侦查破案提供情报和线索。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各项新技术被运用于安防领域,破案率及破案速度也因此大幅提高。例如利用视频侦查,侦查人员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这也导致侦查人员更加青睐于短平快的侦查措施。阵地控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个案中难以达成视频侦查快速破案的效果,但是强有力的阵地控制汇集了整个社会面犯罪关联性信息,对于把握总体犯罪形势,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因此,只有认识到阵地控制在打击物流寄递犯罪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才能从心底里重视阵地控制工作,强化阵地控制意识。
物流寄递行业是沟通区域间物品流动的媒介,物品流动速度快、种类复杂,违禁品、赃物隐身其中,一旦被包裹被签收之后,想要获取相关犯罪信息更加困难。只有把握物流寄递行业阵地,依据寄件人基本信息、邮寄物品检视、收件人基本信息等已知内容,善于从海量信息中梳理出异常之处。管控民警需要建设、管控阵地,既需要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具备专业知识,又需要处理好与物流寄递从业人员的关系,牢牢掌握物流寄递阵地,全面的获悉与违法犯罪有关的信息和线索。
进一步做好物流寄递业阵地控制,筑牢管控与预警防线是遏制物流寄递犯罪上身势头的重要支撑。夯实物流寄递行业阵地控制基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培养专业的管控力量。在现有力量的基础上优中选精,遴选一批专业的管控力量,对其定期培训、考核,提升管控民警的专业素养。第二,制定科学的操作规范。管控民警需要逐一摸清辖区内物流寄递的营业网点的具体情况,掌握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采用树立治安典型与部建秘密力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阵地进行管控,确保夯实阵地控制的基础,成为刑事犯罪预警与控制的尖兵。第三,完善考核奖励机制。管控民警作为阵地控制工作的重要要素,需要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对阵地控制效果显著的及时表彰奖励。在对物流寄递业实现阵地控制的基础上,源源不断的收集违法犯罪信息和线索,实现预警和控制的功能。
现代社会已经入网络时代,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原先依靠人力密集型的阵地控制已不能满足现代刑侦工作的需要,依托信息化条件的侦查阵地控制焕发了新的活力。在阵地控制中引入科技手段,由原先人工识别、人工登记、人工比对和人工上报的原始收集、传递信息的方法向可疑信息自动识别转变。加快推进阵地控制信息化建设,构筑侦查阵地控制工作的情报网络,将管控民警从繁重的任务中解放出来,注重信息识别与研判,提高侦查效能。[6]
犯罪分子利用物流寄递实施的犯罪,虽然呈现出人货分离的特征,但是其犯罪痕迹也在不同的空间呈现:在现实空间中有违禁品、赃物等痕迹物证存在,在网络空间中同样留下了犯罪分子个人基本信息、邮寄物品名称、作案时空与因果关系等痕迹。基于此,在对物流寄递场所进行控制的同时,积极开辟第二战场,实现网络阵地控制,在网上及时追踪可疑信息,从中发现犯罪线索。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拓宽了阵地控制的范围,有利于提高阵地控制水平。
在物流寄递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加强物流寄递业监督,防止物流寄递成为违法犯罪的中转站是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阵地控制作为一项刑侦基础工作,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着尖兵的作用,将阵地控制应用于打击物流寄递犯罪具有可操作性。充分发挥阵地控制的基础性、长期性功能,广泛收集物流寄递中与违法犯罪的相关情报信息,为公安机关破解物流寄递犯罪发现难、破案难、取证难等问题提供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