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金菊 刘 剑
风险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前行的脚步,不断出现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大规模流行病的暴发等,都会引发社会的连锁反应与大众的风险感知。这些难以抗拒的外部风险点与大众日益丰富的风险感知共同构成新时代风险社会的复杂内容。正如有学者坦言,人类进入21世纪,“一个以风险为特征的新型社会形态正在来临。”(1)芭芭拉·亚当、乌尔里希·贝克、约斯特·房·龙:《风险社会及其超越:社会理论的关键议题》,赵延东、马缨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总序第1页。尤其是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际政治秩序起伏跌宕,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使得人们愈发地体验并感受到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与挑战,风险成为一种由外部直观的危机响应,逐渐重构着人们的心理认知,引发深沉的社会反思。正在跟进现代化呈蓬勃发展之势的乡村社会,在发展机会增多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非预期性后果和风险问题。在国家权力下沉相对弱化、政策价值渗透容易出现偏差、危机应对能力不足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叠加的情况下,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如何提升与调适风险感知与社会治理能力,比如在应激事件中是自主发声还是官媒对话?在风险应对中是地方常识还是权威依赖?在秩序维护上是因时而变还是严正规范?这些问题都从根本上牵连到乡村社会韧性治理的中枢神经。因此,从社会底色与因应性秩序重构能力中对乡村社会韧性治理进行管窥,或许能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提供一种必要的视角。
中国正面临着经济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双重任务,对风险社会及其治理的研究也必须跟上脚步。有学者指出:“目前国内的风险和风险管理研究仍然处于起步的阶段。多数相关的研究工作主要还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集中于对各类具体风险(灾害)问题的分析,而对现代风险的本质及其管理方法的认识还不够充分。”(2)芭芭拉·亚当、乌尔里希·贝克、约斯特·房·龙:《风险社会及其超越:社会理论的关键议题》,赵延东、马缨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总序第2页。因此,风险感知与社会治理研究有必要延伸到现代科学对“确定性寻求”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自觉之中,从社会科学视角开拓风险感知与社会治理研究的新维度。正如鲍曼所说,我们要“勇敢进入滋生不确定性的温床,”“心安理得的接受世界的混乱无序,学会与好恶交织共处”。(3)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时代:生活于充满不确定性的年代》,谷蕾、武媛媛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页。从基本的研究脉络来看,一方面体现为从风险感知到韧性治理的学理探索与重视;一方面是正视乡村社会脆弱性的客观存在,进而提出应该重视乡村社会生态、文化等韧性治理基础。
“风险社会”概念最早提出者贝克认为风险直接与现代化进程相关。“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4)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9页。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与反思性,因此风险感知也成为研究话题。风险感知最初被定义为“公众对风险的直觉判断”。(5)保罗·斯洛维奇:《风险的感知》,赵延东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年,第210页。这一概念被学者们研究时所延循,逐渐走向心理层面的分析。正是出于对风险的觉察、担心或忧虑,决定了公众在行动上将如何应对既有的和未知的风险。尤其是随着社会发展与全球化趋势蔓延,人们共同面临的不确定性自然灾害与社会风险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学者们开始倡导“韧性”治理体系构建。“韧性多被认为是一种能力,因而韧性治理也就是实现一种具备抗压性、适应性、变化性的治理方式。”(6)赵吉:《简约而非简单:基层复杂社会的折叠型治理形态》,《宁夏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韧性治理研究后来逐渐在管理学、社会学中流行起来,成为“社会或生态系统能够吸收干扰,同时维持基础结构和功能的能力”的合理性解释。(7)潘小娟、李兆瑞:《行政韧性之探析》,《中国行政管理》2019年第2期。
21世纪以来,中国在频发的全球性自然灾害与社会危机中主动担起了大国责任。中国学者也开始关注韧性治理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社区韧性治理的研究中,认为社区韧性是应对灾害变化及其不确定性的重要基础。由此社区韧性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也成为灾害应对中的主流研究范式。(8)参见崔鹏、李德智、陈红霞,等:《社区韧性研究述评与展望:概念、维度和评价》,《城市建设》2018年第11期;刘佳燕、沈毓颖:《面向风险治理的社区韧性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17年第12期;吴晓林、谢伊云:《基于城市公共安全的韧性社区研究》,《天津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何继新、贾慧:《城市社区安全韧性的内涵特征、学理因由与基本原理》,《学习与实践》2018年第9期。在具体研究方法与路径取向上,一方面是基于国外韧性社区理论和实践经验加以梳理与拓展(9)彭翀、郭祖源、彭仲仁:《国外社区韧性的理论与实践进展》,《国际城市规划》2017年第4期;梁宏飞:《日本韧性社区营造经验及启示——以神户六甲道车站北地区灾后重建为例》,《规划师》2017年第8期。;一方面是基于国内田野调查与本土化经验进行分析(10)周霞、毕添宇、丁锐,等:《雄安新区韧性社区建设策略——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19年第3期;魏钦恭、刘伟:《灾害冲击、社区韧性与城乡居民发展信心——基于云南民族地区调查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20年第4期。。在当下新冠疫情的影响下,社区韧性研究再度引起研究者的关注,认为社区建设是疫情防控中不能忽视的重要场域。(11)王承慧:《通过社区参与规划提升社区韧性——应对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事件笔谈会》,《城市规划》2020年第2期;于洋、吴茸茸、谭新,等:《平疫结合的城市韧性社区建设与规划应对》,《规划师》2020年第6期。在此,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社区,都成为韧性治理的基本单元和主要载体,在风险应对与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此背景下,本文遵从风险感知作为个体对外在风险的主观感受和认知的基本要义,将韧性治理聚焦到乡村社会场域中,观测乡村社会群众在面对客观风险时的心理接纳程度与相应的行动选择,从底色与因应中探求乡村社会“不确定性”与“确定性”之间的转化与兼容,促成乡村社会治理理论研究范式的转换。正如有学者所说,“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悖论,而超越这一悖论的出路也在现代社会发展中。”(12)尹广文:《在不确定性中发现确定性:社会学的研究传统与时代担当》,《宁夏社会科学》2021年第4期。那么,在难以抗拒的社会风险中,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如何抵御或减轻风险的侵袭和叠加影响,在不断应对社会风险挑战中形成新的适应模式?这正是文章聚焦的主要问题。本文试图从这一问题的思考中梳理乡村社会韧性治理的基本线索与有效因素,以探索并正确理解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发展的基本样态。
“韧性”(resilience)具有“弹回”“反弹”的本原意思,这一概念起源于19世纪50年代物理学、机械学的研究,用于描述某种材料在弯曲、拉伸或压缩后能够保持原来形状或位置的特性。后来逐渐被引入到生态学、精神病学、社会学与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中,强调某一对象在外力作用下是否具有足够复原的能力,因此“韧性”也成为人们用以表达“复原力”“抗逆力”的热词。(13)Bruneau M,Chang S E,Eguchi R T.“A framework to quantitatively assess and enhance the seismic resilience of communities”,Earthquake Spectra,vol.19,2012,pp.735.从本质内涵来看,韧性是脆弱性(vulnerability)的相对面,关注韧性往往以感知脆弱性为前提。脆弱性一般强调的是个体或群体应对自然灾害、社会风险的内在能力不足与贫弱,“在实践中分别表现为资源匮乏、能力不足和机会缺失”。(14)翟绍果、张星:《从脆弱性治理到韧性治理:中国贫困治理的议题转换、范式转变与政策转型》,《山东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由于乡村社会与“贫弱”概念有很大的叠合性,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乡村社会治理具有脆弱性的特质。正如有学者认为:“在现实中,贫困地区多表现为基础条件薄弱……面临的风险和脆弱性较大。”(15)雷晓康、汪静:《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贫困地区韧性治理的实现路径与推进策略》,《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这种对乡村社会脆弱性的评估与隐忧正是基于乡村社会在风险应对中硬件设施不够、医疗条件薄弱等可视化支持系统的真实评价。
然而,任何社会自身都带有一定的免疫系统,这种客观条件所呈现的脆弱性正好成为一种必要的心理预警机制,即当乡村社会自我觉察并认识到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不足时,必然会更加关注自身特有的乡土文化优势来弥补客观能力不足造成的心理隐忧,以调节和化解危机带来的恐慌困惑局面。比如在村规民约等世代相传的民族传统文化和长期生活中形成的邻里友好互助习惯,在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往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6)郝时远:《特大自然灾害与社会危机治理机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71-194页。也有学者明确指出:“防灾知识和防灾物品的储备可以显著提升社区复原力,而邻居交往和朋友交往则可以有效地提升社区内聚力。”(17)魏钦恭、刘伟:《灾害冲击、社区韧性与城乡居民发展信心——基于云南民族地区调查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20年第4期。这种依赖于硬件设施的复原能力与依赖于人情交往的内聚力正是乡村社会在风险治理中两种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重要力量。也就是说,当乡村社会硬件设施不可避免地处于脆弱状态时,邻里之间的情感支持与内聚力提升必然是乡村社会韧性治理的重要基础。当然,也有学者从疫情防控的经验反思中梳理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认为应该是走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18)在这次疫情防控的基层社会治理中,在实施一系列实践证明“管用”和“有效”的措施中,我们所说的那些单位社区、街居社区和商品房社区、熟人社区和陌生人社区,实际上并没有显示出根本性差别,而是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各种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各种传统和现代治理机制共同发挥作用、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治理成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我们原来思考的社区治理的理论逻辑,与有效防控疫情的社区治理实践逻辑,似乎并不一致,需要重新思考基层社区治理发展的方向。参见李培林:《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基层社区治理》,《社会治理》2020年第12期。这种强调吸纳各方力量、实现功能性结构优化的研究,正展现了乡村社会韧性治理的新出路。
风险感知是各种客观风险信息与主观感受的心理组合,往往受到特定社会、文化与主观心理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也构成了相应的寻求适应性的行动逻辑。在乡村社会,从对疾病感知中的排斥与适应、高音喇叭所体现的乡村社会权力的返场与赋能、乡规民约在村务治理中的情动与能动,都能较好地捕捉到乡村社会在风险感知中韧性治理的基本底色。
乡村社会的疾病认知与健康观念是理解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之一。从文化心理来看,乡村社会的疾病认知并非是单纯的生物性或生理性问题,更具有严肃的文化意义,体现了乡村社会在疾病认知与危机意识伦理转化中的文化心理底色。
1.自成秩序的疾病认知传统构成了乡村社会特有的文化心理底蕴
从人类学研究与直观体验都不难发现,乡村社会日常生活中的疾病认知和治疗体验与原始宗教信仰与神灵观念有很大的关系,“把疾病归于巫术或妖术的现象在正式的社会控制制度缺乏或薄弱的社会中很常见。”(19)房静静、袁同凯:《疾病认知、治疗实践与乡村医疗空间生产》,《青海民族研究》2021年第1期。尤其是对于诸如麻风病、天花等传染性疾病,其排斥心理与行为表现得更为严肃、苛刻,这一自成秩序的疾病认知传统构成了乡村社会特有的文化心理底蕴,一直传续并影响至今。“当下,新冠疫情重新唤醒了这个排斥结构……似乎正是这种隐喻结构之下自我神圣化、道德化并将他者邪恶化的身体政治逻辑运作的结果。”(20)杨一丹:《疾病语境下的边界想象与身体政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读〈疯癫与文明〉及其他》,《中国图书评论》2020年第8期。比如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这种乡村社会文化心理体系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初期,我们不难从各大媒体与社交平台中看到乡村群众自发的封村自卫行动、以及各种自具乡土气息的宣传标语林立于村头巷尾,以拒绝和排斥病毒的可能携带者与传播行为。这种现象背后无疑揭示了人们对“病毒”“病毒可能携带者”的猜忌与排斥心理,在预防行动上也巧妙地融入了国家防控体系与外部政治环境,构成了自具乡土特色而又契合国家治理需要的行动逻辑。
2.病毒感知中“自我拯救”的心理结构蕴含着乡土文化的相对独立性
实际上,对“病毒”的排斥心理与行为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之河中从未消失。反映15世纪西欧世界的《女巫之槌》就描述了这样的事实:在生命危机的集体恐惧与焦虑下,人们往往会猜疑并施暴于内部或身边敌人,实施寻找替罪羊的“猎巫”行动。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也描述了这样的事实:对“愚人船”上患有传染性麻风病人的放逐以划清疾病与神圣的心理边界,“他们和那些排斥他们的人期待着从这种排斥中得到什么样的拯救。这种方式将带着全新的意义在完全不同的文化中延续下去。”(21)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理性时代的疯癫史》,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5页。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一书中,也描绘了西方将疾病与身体、身份绑定的贬低性现象。(22)苏珊·桑塔格:《疾病的隐喻》,程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第88页。可见,这种对病毒的态度呈现了一种以“排斥”进而实现“自我拯救”的心理结构。这种心理结构除了疾病本身,道德、地域、身份问题也往往被裹挟其中,成为生命伦理与政治权力的运作逻辑。时下因新冠疫情而产生人群之间的猜疑与排斥,以及各种政治、区域社群间的相互指责、攻讦与暴力,证明了这一点。(23)王明珂:《猎巫危机:对新冠肺炎的人文省思》,《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乡村社会在新冠疫情极其复杂、焦灼的外部环境与内隐性文化空间夹击下也难以摆脱对“病毒”的恐惧与心理桎梏,所以必然涌现诸多的封村自卫行为。尽管人们对乡村社会这种自发的自卫行为充满了热议,然而对于这种现象的合理解读,应该理性地觉察这种现象背后所蕴含的乡土文化的相对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正是根源于乡土社会历史以来群众形成的生态意识与面对生命危机的伦理自洽中,构成了乡村社会治理中自成体系的文化心理底色,也是乡村社会秩序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得以维持、延续的重要支撑。
乡村社会权力结构是乡村社会治理研究的重要线索。一些学者抱持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的观点(24)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01-307页。,认为中国乡村社会是一种“乡政村治”模式(25)张厚安:《乡政村治:中国特色的农村政治模式》,《政策》1996年第8期。;或者是“县政、乡派、村治”模式(26)徐勇:《县政、乡派、村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这背后蕴含着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被抽离的运作逻辑,同时却赋予了乡村社会自治模式的合理性依据。
1.“高音喇叭”依然是乡村社会风险应对中的权力工具
乡村社会秩序主要依赖宗族体系、乡绅精英、村规民约等非正式制度而得以维系是大多数学者抱持的学术观点与理论视野。然而,倘若回归乡村社会自发性秩序本身,乡村社会权力结构未必是国家权力已被抽离那般泾渭分明。乡村社会一些内在的文化秩序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吸纳性,会主动吸纳外部权力而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一套与本土文化相匹配、相适应的权力结构。这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权力博弈,而是一种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秩序动态平衡与有效统一模式。因此,当诸多学者忧心于现代性社会变迁会意味着传统社会被迫退场、村庄共同体秩序难免遭遇解构的时候,这更多是一种基于文化乡愁的担忧,并不代表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及其政治底色的抽空与消解。一些看似已经不适应的潜在的政治权力与社会秩序在特殊的情景与恰当的时机便会重新走上社会舞台,以维持当下局面。比如乡村的“高音喇叭”(2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音喇叭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工具进入到乡土社会中,主要为国家权力的嵌入服务。但随着乡村社会人口的流动与网络社会带来信息源的丰富,高音喇叭所代表的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逐渐收缩,不再成为乡村社会与国家权力的主要连接载体,而是逐渐走向乡村社会的边缘。参见徐勇:《“宣传下乡”:中国共产党对乡土社会的动员与整合》,《中央党史研究》2010年第10期。无疑是这一行动逻辑的生动体现。不管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各村庄的生动“喊话”,还是在及时性政策宣传和应激性工作部署中,我们看到了乡村各地的高音喇叭再次集体登场,以各具乡土性的话语拉响了筑牢疫情防控壁垒的“集结号”,再次成为发动群众与国家一起形成抗疫战线的权力工具。
2.“高音喇叭”反映了乡村社会具备较强的权力吸纳与转化能力
实际上,高音喇叭在危机应对中的集体返场现象不仅重现了国家权力渗透于乡村社会的传统模式,也复原并激活了乡土社会本身的文化元素,归根结底体现了一种被乡土吸纳的国家权力转化,成一种必要而富有活力的政治权力基础。正如研究者得出的结论一样:“国家权力从农村集体高音喇叭身上隐退并非其弱化的表现。毋宁说,这说明国家在从‘台前’走到‘幕后’,但当人们因事与国家‘打交道’的时候,还是依旧能够感受到国家权力的‘强存在’。”(28)何钧力:《高音喇叭:权力的隐喻与嬗变——以华北米村为例》,《中国农村观察》2018年第4期。在此逻辑下,有学者把村庄比喻成一种制度与秩序装置,不管是非正式制度的回归与主导,还是国家权力的全面渗透,或者是通过公共服务形式有所收缩,都汇聚成了乡村治理的特有韧性。(29)刘守英、熊雪锋:《中国乡村治理的制度与秩序演变——一个国家治理视角的回顾与评论》,《农业经济问题》2018年第9期。也就是说,乡村社会是一种能有效吸纳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为一体的韧性治理场域,在保持内部秩序与外部权力的动态协调过程中,构建了一种必要的韧性治理模式。因此,我们对于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始终不能偏颇一方,最为恰当的是应该保持一种动态的关系视角,既要认清国家权力存在“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的社会转型过程(30)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也不能忽视乡村社会本身具备强大的权力吸纳性与溶解性。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与有效统一的,正是乡村社会韧性治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政治底色。
“情动”(affect)作为一种非表象的心理驱动机制,与“能动”有着共谋性的存在意义。换言之,情动是意识形态尚未染指的一种权力模式,“它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是一种人附带感觉到生命感的生成意识”(31)布莱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3页。。因此,情动成为人们捕获生活潜能的关键。这也就肯定了情感有时比理性具有更强大的动员力量,更能激发人们的社会能动性。尤其是在面对具有生命威胁和破坏性的危机时,人们更倾向于以情动的方式启动自我保护模式。沿着这一理论逻辑,不难发现乡村社会为人们的原始情动与社会能动提供了绝佳的土壤。在此可以巧妙地从“村规民约”的运行逻辑找到情动与能动的最佳契合度。
1.“村规民约”与人们安定有序的心理期待具有共通性
“村规民约”不失为乡村治理研究中值得聚焦的重要内容,它与人们对乡村社会安定有序的心理期待有着高度的共通性。“村规民约在我国乡村治理中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和治理实践经验,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修改或者制定,能够适应不同的乡村社会环境,从而适应乡村应急治理的需要。”(32)池建华:《乡村应急治理中的疫情防控村规民约》,《学术交流》2020年第5期。一般来说,村规民约之所以能够顺利地施行,并成为村治的一种普遍形式,除其自身的道德规约与惩罚功效之外,更依赖于其作为一种自发力量赢得村民的心理认可与价值期许,同时也成为一种能合谋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动员的根本动因。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我们不难看到各地的村规民约纷至登上了疫情防控舞台。有学者对此做了专门的研究,认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村规民约一方面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具有准法规范,一方面作为一种民间法具有自身的特色,很好地体现了自治性、灵活性和便捷性,更好地帮助国家法律政策取效于社会。(33)张莹:《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村规民约》,《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20年第4期。
2.“村规民约”为危机化解中国家意志嵌入提供了缓冲地带
对于治理力量相对薄弱的乡村社会,基于情动与能动双向互动下的村规民约天然地具有健康、安全的情动因子,成为村庄人自卫行动的合理性依据,也为危机局面的控制与国家意志的嵌入提供了缓冲地带。具体而言,在内容表达上,这些村规民约主要以标语形式呈现,它一方面打破了国家话语的规范性设定,一方面囊括了村民生活智慧以及村务管理的纯朴逻辑,实现了伦理道德与政治规范的有效融合统一。在功能上,它及时弥补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国家权威一时难以落实下去的困惑局面,同时也为被媒体消散而容易从众失序的普通民众筑起了一道心理防线,为新秩序的到来提供较好的缓冲空间。因此,村规民约的运行机制成为乡村社会内部结构释放治理效能的最佳方式。“当制定的村规民约所预设的作用逻辑大致符合乡村治理逻辑时,它就能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的效能。”(34)张莹:《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村规民约》,《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20年第4期。这也反映了村规民约作为自发形成的习惯遗存充实了乡村社会治理的弹性逻辑,成为乡村社会韧性治理中重要的社会底色。
“秩序”是社会关系规范性研究的典范,“意指在自然界与社会进程运转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35)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07页。在中国语义中,秩序开始更多的是指向一种伦理道德规范,后来随着文化的进步与相关研究的发展,秩序逐渐从生活的运用上升至一种更高的政治哲学,也成为审视乡村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个重要维度。“一种秩序,即是一套法制礼俗;而其社会之如何组织,如何结构,也即安排规定于其中。”(36)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74页。当我们讨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时,不管我们考虑的因素再多,遵循的路径再分散,唯有回到“秩序”建构这一框架中来,对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探讨才可能契合韧性治理目标。而在这一框架中,以农民、乡贤阶层与基层党组织为主的乡村社会治理主体自然承载着秩序构建的主要角色,三者在因应外部环境变化而加以秩序重构的角色赋能与功能协同无疑是乡村社会韧性治理体系最为坚实的支柱。
乡村社会韧性治理植根于乡村社会文化体系,而乡村文化是长期依赖于农民及其劳动方式而得以积累并传承的,乡村治理的韧性品质必然会依附于农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韧性体质与心理特征。
1.农民在长期的农耕模式中孕育了高度的韧性品质
这里的韧性主要指向于心理学概念,表达的是一种韧性的心理结构与特征。徐勇在阐述“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时,指出中国农民“具有高度的韧性,能够忍受一切艰难困苦”。(37)徐勇:《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也有学者提出了“韧性小农”概念,认为农民在与复杂变化的外部环境的交互中既积累了应对各种压力的经验,形成一种内在的力量以保持其相对的稳定性,同时也能极大地吸纳外部能量以补充自身不足,并创造新的条件使生产活动能够持续和扩展。(38)陈军亚:《韧性小农:历史延续与现代转换——中国小农户的生命力及自主责任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2期。这是农民与生俱来的韧性特质与基本特征的最好体现。可见,风险与韧性在农民身上得到了共构。而这种依附于农民身上的风险感知与韧性品质实际上也决定了乡村社会在危机应对中得以保持的基本底色。
2.农民在风险感知中具有自我调适的心态秩序
从新冠疫情暴发初期的乡村社会来看,可以感知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社会群众的焦虑感远比城市人群要小得多。贺雪峰在分析新冠疫情期间农民的退路时也提到:大量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刚开始返岗复工时,全国复工率始终不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愿意冒险复工。“他们不肯冒险,是因为在家乡生活无忧。”(39)贺雪峰:《城市化不能激进 从新冠疫情认识中国农民退路的重要性》,《北京日报》2020年5月11日,第10版。实际上,这种“生活无忧”的心理正是农民群众在经年累月地与灾害、疾病、贫困抗争中形成的独特的地方经验和社会心态秩序。其一,在官方疫情防控号召下,农村社会因为天然具有的田间地头生活场景与简单劳作方式,人们在与大自然的亲近中空间调适感更强,更加容易排解对疫情的焦虑。其二,农村人自古以来就具有神灵崇拜的生命观,“天意”在农民的内心具有很高的位置。即使疾病困扰,也和“天命”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心理上也能坦然面对。这种朴素的生命伦理必然也降低了对病毒的恐惧与焦虑。这种依附于农民身上的风险感知与心理调适实际反映了农村群众的一种文化自觉、自尊与自信,也构成了乡村社会韧性治理的重要文化基础。
乡贤是我国历史以来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也是乡村社会秩序得以维护与延续的特殊群体。中国对乡贤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乡绅和绅士的研究,第二阶段是对“新乡贤”的研究。(40)李传喜、张红阳:《政府动员、乡贤返场与嵌入性治理:乡贤回归的行动逻辑——以L市Y镇乡贤会为例》,《党政研究》2018年第1期。不管是乡绅、绅士还是新乡贤,他们对乡村社会秩序的守护角色与治理功能无疑是相通的,“成为维系乡土社会秩序的活跃力量”(41)王先明:《变动时代的乡绅——乡绅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1901-1949)》,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8页。。
1.乡贤阶层在风险应对中发挥了“带头人”作用
在乡村社会风险感知与社会治理中,乡贤力量往往跳入前位,发挥着积极的组织、带动作用。比如在疫情防控中,我们不难看到各地乡贤、乡贤组织众志成城,义无反顾地参与、支援家乡基层防疫的报道。他们有的主动请缨加入疫情防控一线,积极投身卡口值守与宣传劝导,有的则爱心接力、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成为积极的“带头人”。他们以不同的姿态生动诠释了崇德向善、爱国爱家的乡贤精神,形成了危机应对中的“乡贤力量”,在疫情联防联控中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带动作用。
2.乡贤阶层在整合群众意见与协助地方政府中具有“润滑剂”作用
实际上,乡贤阶层的存在背后所反映的国家政权倚重地方权威进行治理的需求早已有之,这些需求与村民寻找代言人的权力依赖相重叠,成就了乡贤阶层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角色。正如杜赞奇所言:“乡村权威产生于代表各宗派、集团以及国家政权的通俗象征的部分重叠及相互作用之中。”(42)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9页。他们不管是作为权威个体存在,还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府默认或许可的组织,在整合群众意见与协助地方政府共同管理村庄事务的双重功能中实现了身份的和解、统一。随着乡村社会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乡贤阶层更是利用自身所具有的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本与社交网络,在拓展村庄社会资源、引领乡村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43)沈费伟、刘祖云:《精英培育、秩序重构与乡村复兴》,《人文杂志》2017年第3期。简言之,乡贤阶层作为一种中间力量调节着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的平衡,在乡村社会韧性治理中起着重要的“润滑剂”作用。
在乡村社会,国家力量的渗透实际上从未缺席。有学者在分析中国社区治理的“古代样本”时指出:“任何夸大自治传统而无视‘国家控制’的结论,都难以让人信服……无视官权的一直在场,或者将官权未至之处想当然地设想为‘乡绅主导’,存在失察之虞。”(44)吴晓林、岳庆磊:《皇权如何下县:中国社区治理的“古代样本”》,《学术界》2020年第10期。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国家的治理秩序、民间组织的道德秩序与普通群众的生存诉求,在基层党组织这里实现了立体交汇。
1.基层党组织在风险应对中具有迅捷的反应力
迅捷的反应力体现了基层党组织对国家政策上传下达的实效力。比如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基层党组织领导及时、有效排解了乡村社会在疫情防控中呈现的公众认知不足、资源协调不当、信息治理能力不高等社会共性问题,进而降低矛盾引发与风险叠加的可能性。这种防控工作的及时扭转和基层党组织近年来的组织建设与领导力嵌入是密不可分的。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也充分肯定了基层党组织的这种领导力与执行力,“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展现出较强的战斗力,许多驻村工作队拉起来就是防‘疫’队、战‘疫’队,这同他们经受了这几年脱贫工作历练是分不开的。”(45)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3月7日,第2版。具体而言,乡村社会疫情防控工作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好的局面,主要是一批一线干部在近年来的脱贫攻坚战中已形成较高的政治意识、工作思路与绷紧的神经,一个一直在战斗状态中的人突然变换战场就比较能进入角色,成为控制疫情防控局面的关键性力量。
2.基层党组织能把社会精英与普通群众有效地吸纳到风险应对工作机制中
乡村社会基层党组织在风险应对中的“精准防控”模式,是长期的基层社会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成为国家治理重心下移的重要力量,也是赢得群众支持的重要法宝。因此,基于风险发生的应激性与影响面广的性质,乡村社会韧性治理实践框架中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全方位协调与领导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基层党组织积极将社会精英阶层与普通群众吸纳到现有工作机制当中去,使他们共同成为与国家命运休戚相关的参与者、贡献者与既得利益者,以提升他们的参与率与支持率。这种依存于基层党组织的党的领导力嵌入正有助于乡村社会韧性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提升。
乡村社会转型发展中难免会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愈发地体验并感知这种不确定性形成的风险叠加与挑战。一个正在融入现代性的乡村社会对我们在乡村社会治理研究上的认知、理解、批判和建构的基点也提出了挑战。如果只是“争相站在道德高位,表达一些无视现实的、浪漫主义的乡村治理理念。这就更是让乡村治理问题的解决陷入雾里看花、云遮雾障的窘境。”(46)任剑涛、姜晓萍、贺雪峰,等:《乡村治理现代化(笔谈一)》,《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因此,加强科学探究和理论思考的最终目标应该是期望在多种可能性的组合中探寻一条适宜乡村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那么,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乡村社会的未来在哪里?如何从治理体系构建中努力为“不确定性”与“确定性”之间架起联通桥梁,在乡村社会发展的辩证性批判中建构前进的理论方向,就必须毫无畏惧地扎进风险点及其对风险的深层感知中,最后坦然地迎战不确定性给我们带来的思考与实践思路,这便是韧性治理理论建构应有的方向。在此,乡村社会韧性治理必须与共同体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构建韧性治理共同体的理论研究框架。
马克思在谈及所有制形成的前提时提到了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主要指“在血缘、语言、习惯等方面具有共同性的家庭、部落、或部落联合”(4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72页。。这是一种社会流动性不高的自然状态下形成的共同体。实际上,乡村社会与这种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具有同源性的社会文化结构,主要表现为以邻里之间的友好交往与互助关系作为纽带。然而,随着社会分工规模化与市场经济的介入,自然状态中的共同体难免遭遇情感纽带的消解与结构性危机。由此,个体的生存和发展必然诉求于更为庞大的社会团体及其相关性功能,甚至必须依靠国家力量加以重构,演化为自然性与构建性相统一的共同体。正如滕尼斯所言,这种具有“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的结合体一旦带有目的性或针对性,则演变成“机械的聚合、人工制品”的社会。(48)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2-54页。可见共同体能在动态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吸纳性与兼容性,符合乡村社会韧性治理的本实内容。
当前,随着中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广泛散布于中国广袤大地的乡村社会无疑是“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场域,也成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要实训场。而在韧性治理共同体的解释框架中,“共同体的存在不能都围绕着治理这根指挥棒打转,实际上既要治理吸纳社会,形成多元治理机制,又要治理嵌入社会,保持社会的自发性和社会自组织的空间”。(49)朱健刚:《疫情催生韧性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4期。因此,在推进乡村社会韧性治理共同体建设中,不能过于寄望于对国家治理力量的依赖,需要合理回归乡村社会本身,关注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共识与长期的互动与信任,以体现韧性治理共同体吸纳性、适应性等特征,最终以凝聚力构建乡村社会应有的秩序。正如有学者所说: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其核心应是内生性力量与外生性力量的有机融合”。(50)董运生、张立瑶:《内生性与外生性:乡村社会秩序的疏离与重构》,《学海》2018年第4期。
从乡村社会风险感知与治理的基本逻辑来看,村庄共同体的回归重新激发了人们对发展与安全感的渴望。一方面它既依赖于乡村社会长期孕育的文化心理底色、社会底色与政治底色,使先天的归属感得到有效释放;一方面它又必须依赖于外部多元力量的因应性适应与动态平衡模式建构,重新汇聚成强大的凝聚力。这种既保留乡土文化的自然滋养与浸润,又依托于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进的治理方式,正是乡村社会韧性治理共同体的有效框架。简言之,乡村社会如何兼容乡村社会的基本底色与因应性外部秩序重构,从新旧秩序的张力中重新梳理并找到乡村社会韧性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支点与调适方向,防止乡村社会盲目现代化造成的文化秩序断层与及对乡村社会群众带来的可能性伤害,应当是乡村社会韧性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着力点、增长点与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