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珊
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许多没有形成规模化经营,众多的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博弈和发展,由于内控管理不到位,经营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因此大多存在重业务承揽、轻风险防范的现象,特别是在当前各种风险隐患迭加的外部不利经营环境下,如果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不到位,那么国际物流企业经营风险会显得更为突出,这直接影响到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业界转变经营理念,冷静分析和直面各个不同层面的经营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化解。
1.身份错置。国际物流企业的收入来源于为货主提供货物物流服务而得到的佣金,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国际物流企业通常具有两种不同的身份,既可以是货运代理人,也可以是契约承运人,而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不同身份下的企业职责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存在着差异,这就要求企业明确自身定位,把握好不同身份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企业混淆身份定位而行使不符合法律身份的代理承运事务,那么很容易给国际物流企业带来法律纠纷,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比如,货运代理人并不具有为客户代签订提货单、保函或其他运输单证的职责,而如果贷代企业超越权限而行使了该项事务,那么在法律层面就可以将其视为实际承运人,在相关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货运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货损、延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连带责任。在国际物流企业的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多重身份角色混淆所引起的法律诉讼案例屡见不鲜,很多相关企业也付出了惨重代价,因此必须对此引起高度关注。
2.代理业务操作风险。代理业务是国际物流企业的常规业务,而这又往往是引发各种经营风险的重灾区,具体来说,代理业务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业务承揽环节,国际物流企业的货运代理业务大多来自于各个行业的B 端客户,该类客户外贸出口业务相对稳定,是货运代理企业的重要客户群体,而在利益驱动下,部分货运代理人公私不分,在承揽B 端客户业务的同时,顺势也将C 端个人客户的业务也渗杂其中,此类不规范操作隐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另外,由于当前我国外贸业务受疫情影响而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这就为货运企业的业务承揽带来更大的难度,同业竞争程度也更为剧烈,为了抢占更多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部分国际物流企业进一步放低营销姿态,对客户垫付费用、赊欠账款的现象采取容忍态度,从而为应收账款的回收带来风险隐患。
二是拼拆箱业务操作环节,货运代理业务对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要求较高,如果操作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或者操作不熟练,那么很容易带来货物损失风险,比如物流运输程序、码头堆场管理、集装箱的选择等,任何环节的操作失误,都有可能引起因货物损失而导致事故经济赔偿责任。
三是单证缮制环节,提单、运单是货代业务重要的结算凭证,要求相关人员规范填制、妥善保管,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因制单人员填写操作失误所引导起的单证缮制风险之外,还有些风险是由操作人员故意篡改装船日期、签发虚假运单等恶意操作所导致,这种不规范、不受约束的操作将会引起企业预想不到的各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是交付环节。货物交付风险在国际物流业务中较为常见,比如,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以后,收货人收取货物时必须出具正本提单或者电放提单,而如果操作人员麻痹大意,或过于信任对方,采取随意出具保函的方式而交付货物,或者在没有收妥正本提单或者电放提单的前提下交付货物,那么由此引发的风险则全部由货运代理企业承担。
虽然国际物流企业外部风险因素较为多样化,但从经营角度来看,由于货主是货运代理企业的关联方,货主的诚信以及货主的委托事宜是否清晰规范,与货运代理企业的风险息息相关。从相关事项引起的诉讼案例情况来看,货运代理企业的外部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货主欺诈现象。货主切中物流代理企业揽货心切、业绩考核的软肋,在业务委托过程常采用各种方式对货代企业进行欺诈,一是金蝉脱壳,采用虚假法人证件、虚假身份与货代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委托业务,而在出现冲关问题或款项结算时,货主却因身份虚假而逃脱,难于对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而所有责任全由货代企业独自承担;二是偷梁换柱,擅自篡改货物品名或数量,以逃避或减轻税收责任,而货主并不将相关详情告知货运代理企业,而在报关验货时,海关对货物品名、数量不符的申报事项必然会进行经济处罚,而货代企业往往成为处罚替罪羊;三是货主与海外到岸收货人串通勾结,货主将劣质低价货物伪装成高端商品,收货人趁收货之机讹诈货代企业,并要求货代企业高价赔偿。
2.货主委托事项指令不明。外贸业务的作业流程较为复杂,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较高,而国际物流企业连接货主与海外目的国收货人两端,其间还要与海关、承运人保持对接,这就要求业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订舱、拖车、内装、报关等复杂程序,而且还需要对信用证、金融衍生工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而事实上,很多中小型国际物流代理企业大多存在专业人才不足、流程不熟练等业务操作短板,而部分货主利用货代企业业务生疏的薄弱点,有意在报检、报关委托书上作假,文字表述模凌两可,货代企业操作人员很容易对此产生理解歧义,而不良货主则从中混水摸鱼,讹诈货代企业。
国际物流企业代理服务对象来自各种不同行业,货物种类具有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征,而海关对危险品货物管理有一定的管理要求,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某些特殊货物也管制严格,如果货代企业对货物把关不严,很容易酿成不良后果。
1.危险品、禁用品货物报关风险。我国海商法和《国际海运条例》对物流运输货物的安全性作出了明确规定,不符合危险品运输管理要求的货物,必然会受到海关禁止,对国际物流企业来说,货物进出口代理业务较为繁复,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带来危险品清关风险。比如电池、粉末、液体等易燃易爆物品,明显会被海关查验;再比如,军品、疑似军品、警用物品等,某些国家或地区对此类物资实行严格的限制政策,不允许载有此类物资的订舱靠岸,这就需要货代企业充分了解货主出口清单,杜绝为货主提供危险品代理物流服务,以免造成报关风险和货物损失。
2.危险品运输。由于危险品的运输成本过高,为了减轻运输成本,部分货主会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将氯酸钙、烟花、锂电池等危险品伪装成一般化工品或普通物品,然后将此类货物运输业务委托给货代企业,而不明真相的受委托人在该货物运输过程中很受容易出现安全隐患,货代企业往往会因此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活体动物的运输,如果温度控制、饲料等问题失当,这同样容易造成货物损失。
1.严格界定代理身份。货运代理人与实际承运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关系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作为从事国际物流业务货代企业,主要职责在于为货主提供拖车、仓储、报关、退税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而如果超越其服务范围,代为履行实际运输、物流等跨领域服务项目,那么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与责任,因此,严格界定代理身份,是国际物流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前提。
首先是在谨慎签订货代合同时,对合同条款中的敏感字句表达方式务必与委托方充分沟通,从法律层面明确货代企业代理服务内容以及相应的权责利,切忌将货物运输类服务与代理服务混淆不清,比如,如果货代合同中出现类似“负责货物运输”“确保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目的国港口”表达方式,都会引起法律责任歧义,对于此类合同表达方式,货代企业必须要求对方重新修订。
其次是要避免越权行事,比如,提单、运单的签字事宜并不在货代企业职责范围之内,因此,货代企业应严格禁止以自己名义要在相关单据签字。货物运输服务也不属于货代企业职责,货代企业应避免涉足相关业务,比如运输服务中常见的收取或支付运费服务、运输业务转包服务等,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如果货代企业涉足此类业务,那么出现法律纠纷时,货代企业必然要承担实际承运人角色的法律责任。
2.规范代理业务操作。国际物流企业的业务领域较为宽泛,除了负责国内报关、报税、单证缮制、物流运输方式规划等服务之外,还要负责目的国海关运作、清关、与海外代理沟通合作等,而每项服务业务都有不同的操作要求,如果货代企业操作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专管人员业务操作能力不适应,那么极有可能会因操作失误而形成声誉和经济层面的双重损失,为有效防范此类经营风险,规范业务操作则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是要求强化管理层对业务操作事宜的重视程度,梳理不同业务条线的操作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出台业务操作行为监管与奖惩办法,培育企业合规管理文化,培养操作人员的业务规范化操作意识;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大业务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养和实操技能培训,如:拖车、仓储、单据签发缮制、拼拆箱业务、报关、报检、清关等多领域的操作内容,都对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较高的专业要求,另外,部分目的国的关税率、汇率以及外贸政策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这也需要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国际金融知识才能从容应对,因此,完善制度框架体系、提升员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对于防范经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是规范业务承揽、拼拆箱操作、单证缮制、货物交付、保函出具、运费垫付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要求。严禁在业务承揽环节挟带私货,以规避货物损失纠纷;货物到过码头以后,货代操作人员还应持续跟踪服务,规范货物的规范化堆放、对货物拼拆集装箱业务提供策划调配服务;在货物交付环节,货代操作人员要谨慎出具保函,保函出具是货主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双向事务,货代操作人员切忌在相关单据签字,而如果确实需要开具保函,那么,货运代理操作人员必须要求货主出具书面承诺以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以免日后责任追索时陷入被动。
最后要厘清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货代企业是货主进出口业务的中间服务商,并不承担实际承运业务,因此,不仅要在与承运人的合同中明确委托代理关系,而且在实际代理过程要杜绝垫付运费的行为,并保存好相关合同和票据,以此证明双方明确的法律关系,从而规避合同风险。
1.建立货主信用管理制度。国际物流货代公司对外贸公司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货代公司揽货心切的心理,采用注册虚假进出口公司的方式,获取货代企业的信任与合作机会,最终虚假进出口公司往往采用各种欺诈手段使货代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当然,货代企业屡屡被骗,与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薄弱也有很大关系,为防范外部因素所致的风险,货代企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注重前期调查,有效核实货主信息。通过官网、电话等方式核实货主信息的真实性,并调查其经营规模、偿债能力、征信状况等信息,然后根据调查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前期调查与确认,一方面可以深度绑定诚信合作客户,另一方面将可疑货主列入“黑名单”;二是核实贸易真实性,通过买卖双方的地址、税号、经营范围、合同协议的调查,辨别交易的真实性,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则中止合作,以防范诈骗风险;三是要全程跟踪物流,谨慎提交正本提单。为防范骗子公司在提取货物后玩失踪的风险,货代企业操作人员必须规范出具保函、正本提单等重要凭证。
2.托运指令不明确。国际物流企业的服务内容主要是按照发货人委托而完成运输规划、报关、报税、与收货人对接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这一方面要求发货人在委托协议中清晰表达委托事项,另一方面,货代企业要与发货人保持密切联系与调频互动,以避免合作过程中产生委托事项的理解歧义,比如,申报货品不能模糊表述为“礼品”“配件”之类的简单词语,而是要求具体写明货物的详细名称和货物类型,如果属于涉嫌侵权仿牌产品,货代企业应予以拒绝代理服务,以规避目的国海关清关的风险;再比如保函的出具,如果授权货代企业代为办理,那么发货方必须签署书面授权证明,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1.全面核实货品种类。国际物流企业在与发货方签订代理服务合同之前,必须预先全面核实品名,以此判断货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对于品名表述较为模糊的订舱,更需要核对其申报文件,或通过详细解读其产品说明书的形式,查看品名及 HSCODE 是否存在不相符的情况,以此判断货物性质,杜绝发货方将危险品伪装成一般货物的情况出现;当然,为防范发货方出现谎报瞒报货品信息的情况,还可以要求发货方提供货物照片、影像资料、产品安全证书等,全面核实货物的真实性,以消除安全隐患。
2.规范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货品,或者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货物,在海关报关时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不符合报关要求的货物将会有扣押风险,因此,货代企业在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时,必须全面核实申报资料信息的真实性,以规避因手续不全或含有虚假报关成份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订舱时,国际货代企业必须向海事局上报危险品货物说明书、危包证等危险品资料,在得到海事局审核批准之后方可获取集装箱装箱点并准予上船,只有规范办理危险货物的托运和申报手续,才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经营风险。
国际物流企业的经营风险来自于内部操作、外部环境以及国际物流货物自身特性三个层面,特别是在当前外贸行业景气程度下滑,国际物流行业竞争度加剧的时代背景下,经营风险类型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需要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经营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促进国际物流企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