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新格局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

2023-01-04 19:54
农村.农业.农民 2022年24期
关键词:便利店普惠信贷

高 源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乡村振兴战略正在扎实推进,广大农村积极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全国各大银行及各地积极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措施和做法。

北京作为首都,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迅速。农村普惠金融因此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相继推出了较多完善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业务,服务“三农”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金融分布不均、金融业务不全面、信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改革力度,切实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和业务,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一、普惠金融相关理论分析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而农村普惠金融就是将普惠金融的范围再缩小到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农村金融需求有着数额较小、周期较短、需求分散化等特点,这使得农村传统的金融服务与普惠金融需求不匹配,并由此产生了行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缓慢等一些问题。因此,通过“普惠+金融”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可以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服务,有效解决农村对于小额金融支持的需求。

农村普惠金融面对的这部分群体,与商业银行过去所依赖的“大行业、大企业、大客户”不同,他们往往没有过多的金融资产,也没有十分成熟的行业从业经验,甚至刚刚处于事业的起步和探索阶段。这部分群体中主要是农业农村生产经营者,也包含一些农民工、快递小哥、个体经营户等,他们都是发展农村经济的主体,他们与其他人一样,拥有着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他们在发展生产和经营中,不仅没有资产做支撑,而且缺乏相应的金融知识,更不知晓怎样通过金融手段争取更大收益。因此,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开发更多优质金融产品,同时能够引导银行机构、保险、担保等多方协调联动,降低农业产业风险,化解农业产业发展难题,进一步降低农业产业资金成本,促进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二、北京市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这就需要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创新产品内容、优化服务模式,扎实践行向上向善的历史使命,以实际行动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快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释放金融服务效能,履行社会职责,有力提升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能力。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初步构建。目前,北京农商银行作为北京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已率先为推进农村普惠金融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作为国务院批准的首家省级股份制农商银行,其基础金融服务基本覆盖北京市所有乡镇。北京农商银行首家“乡村便利店”于2010年7月6日在怀柔区怀北镇大水峪村正式揭牌。2012年,为配合北京市政府的“村村通”建设工程,对现有的“乡村便利店”进行了服务功能的升级,并于2月25日在怀柔区渤海镇北沟村推出了全市首家“乡村便利店暨农村基本金融服务点”。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各监管部门领导出席了“农村基本金融服务点”的揭牌仪式。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已建立完成1258个农村便利店,涵盖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北京银行、光大银行等各大股份银行也纷纷推出各种农村普惠金融特色农业贷。

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持续扩大。北京市农村普惠金融的需求主体主要是农户及休闲旅游经营户。众所周知,北京有很多著名景点,广大农户基本上依赖于景点来发展农家乐和农业旅游等特色农村经济项目。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对于普惠金融的需求也不同,对于低收入农户,对普惠金融的需求仅仅是维持日常生计;对于中、高收入农户,日常收入已经可以维持日常所需,那么对于普惠金融的需求便是用于创造更多的财富。针对这些特定需求,金融机构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开发有效的金融产品,满足广大农户需求。

三、北京市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看,虽然农商银行及各种股份制银行为北京地区农村普惠金融注入了新鲜活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缓慢。

(一)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足,农户不敢贸然尝试

部分农村群众对于基础金融服务的了解不足,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种“金融排斥”。具体来说,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一些资金不充裕的群众,不仅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不够,也不知道什么是基础金融服务。即便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也不敢轻易去选择合适的金融服务,导致现在即使在可以申请普惠金融微利信贷的情况下,仍然会拒绝使用金融服务,这种现象被称之为金融排斥。金融排斥一般被界定为在金融体系中某些群体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比如一些农民客户,他们缺少足够的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也没有能力通过合适的途径了解必要的金融服务。所以,即使在农村地区的农民客户需要一个合适的正当的金融服务时,由于其对基础金融服务的不了解,对金融机构的陌生,从而错过了合理使用金融服务的机会。

(二)农村信贷体系不够完善,担保形式较为单一

农村信贷担保是关系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提高的重要部分。只有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充分提高,乡村振兴才能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首先,农村地区存在着信贷体制不完善、信贷结构单一化的特点,导致农村信贷体制改革和创新较为缓慢,农村客户对信贷的需求绝大部分仍存在于民间借贷及小微型信贷担保企业。这些现象导致正规金融机构很难立足于农村地区开展正常的金融业务,加之信贷体制存在的一些弊端,也给农民贷款带来困难。同时,由于农民持有资金少,现有的金融担保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也不愿意为农民提供贷款担保,导致农民贷款门槛较高。

其次,农村仍然存在一些民间借贷担保机构,其独立与经营流程存在大量缺陷,内控体系混乱,企业结构杂乱无章,甚至缺乏专业的信贷评估人员,贷前贷后问题冗杂并难以解决,增加了信贷风险。

最后,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是近些年农村地区新的发展趋势,与其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还不是那么的完善,仍然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没有独立的法律法规去监督监管保障农村信贷体系的顺利推进,这也导致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仍然存在监管不力、保障不足的问题。

在北京市农业领域,金融机构仍然大多采用农村房屋、乡村承包地所有权质押贷款、集体财产所有权质押业、苗木抵押贷款等传统信贷方式,对农户进行担保放贷。但就农户而言,担保物可以选择的领域相对较窄,他们的财产大多分布在房屋、土地资产上,真正可以作为质押的财产则少之又少。从北京全市范围来看,农业信用贷款方式主要有“三权”质押贷款、订单农产品质押贷款、淡水养殖权质押贷款、农业行业协会联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保证贷款、农业生产品化龙头企业保证贷款等。

(三)小额金融供给不足,需求保障不够强

小额贷款是全球认可的最有效的信用扶贫方法。事实也证明,北京市对农业小额贷款供给的探索,可以在供给方面为农户开展多元化经营提供有效保障,进而带动农户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然而,一些金融机构对农民客户的小额金融市场需求情况了解不足,导致其不能为农民客户提供充足且及时的小额金融供给。

四、开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新格局的策略

(一)加大基础金融服务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金融知识

加大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宣传力度,在农村设立乡村综合金融服务供给点,提供基本金融供给服务,从而满足农村地区基本金融服务需求,这是一个需要农村地区农民客户自我学习自我进步的过程。

大力推广“乡村便利店”模式。“乡村便利店”是通过自助服务加人工辅导,为村民提供便捷的基本金融服务,是一种服务延伸面较广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乡村便利店”配备有多功能自助终端机、点钞机等设备,能够解决乡村边远地区用户80%以上的基本金融需要,让偏远乡村的农民可以就近解决资金和补贴的基础金融问题,解决金融机构网点路途遥远、分布不足等实际问题。针对农村客户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的特点,“乡村便利店”可聘请村干部中的年轻力量担任便利店负责人,为有一定金融需要的农户开展一对一指导,并积极推广农村便利店所能提供的服务。同时,也要考虑大部分农户一直保持着使用存折的习惯,保证多功能自动终端机能够使用存折登录,进行各种金融服务,较好地解决农村用户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二)完善农村信贷体制,促进担保形式多元化

完善信贷管理机制。一是要提高农村客户对于信贷体制的了解,大力提高农村客户的诚信意识,从而更好地实现金融机构和农民客户之间的衔接,保证农村信贷的优良率,促进金融机构和农民客户之间的相互信任。二是要创新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审批速度和效率,使审批手续高效、简便。三是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逐步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及时制定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得农村信贷担保体系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法律体系,成立与之对应的农村信贷担保监督监管保障部门,保证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在法律约束下积极推进、顺利发展。

完善整体征信服务。积极发挥征信对信用信贷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持续开展征信服务。支持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可以针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创新特有的信贷担保物。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积极拓宽农村农民担保渠道,推动实现担保形式多样化创新发展,对农村担保中的各类动产、不动产进行大胆尝试。

(三)加大小额金融供给,拓宽小额金融供给渠道

持续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引导金融资金流入农村普惠金融领域,拓宽农村小微企业及农民融资渠道,抓好产业振兴的金融服务。如北京农商银行相继推出了乡村振兴特色农贷、精准扶贫、普惠金融小微快贷等小额金融供给业务,大力保障了农民个人经营及农村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供给需求。

加强科技赋能。探索利用技术手段加强金融监管和提高服务效率。可以在月末、季末、年末,根据“乡村便利店”等相关基础金融服务机构统计得到的相关数据,加以合理的建模推算出下个月、下个季度乃至下一年度的金融需求趋势及分布,促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农村提供更合理高效的金融供给与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服务。要根据当地政策优势、产品优势和发展条件,创新小额供给业务,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普惠性金融机构成长途径,强化普惠金融机构研究与指标体系研究,并运用研究成果,更加有针对性地促进北京市农村普惠性金融成长。

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支持,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让农村群众也能充分享受到适合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对于助推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农村经济格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中,一定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创农村普惠金融新的发展格局,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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