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景灵(广西贺州市委党校)
家庭农场是我国正在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对家庭农场的发展作出专门指示,要求各部门重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家庭农场定位为重点扶持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要求“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把“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的重要抓手。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全国发展家庭农场的33个试点县之一。笔者深入贺州的三县两区,并以富川为重点调查对象,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情况,了解其发展诉求,并努力探索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
贺州是农业大市,其家庭农场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3年,贺州仅有13家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目前已经发展到近400家。贺州以发展家庭农场为抓手,积极鼓励和支持其发展。在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2018年贺州市有6家家庭农场获得广西示范家庭农场称号。其中,富川柳家凤娥水果种植家庭农场、富川唐梅果蔬种植家庭农场、钟山县桂冰种植家庭农场、昭平县国轰生态种植家庭农场、平桂管理区沙田彭福坪桑蚕养殖家庭农场、贺州市鸿远农场被评为2017年度广西示范家庭农场(农业类),八步区信都白鹞农场被评为2017年度广西示范家庭农场(渔业类)。
富川世照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原来是一名贫困户。为摘下贫困户的帽子,该农户以家庭为经济单位,成立家庭农场,一年内就养了500只番鸭,年收入达3~4万元。通过发展家庭农场,该贫困户提高了收入,顺利实现了脱贫摘帽。
同时,优良的空气、干净的水源、健康的土壤是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的重要资源。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家庭农场计划把农业生产与休闲、养生、旅游结合起来,与贺州大力打造的长寿产业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之路,顺利地摘掉了贫困户的帽子。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村前往城市里打工。“谁来种田”“如何传承农业文明”“如何留住乡愁”成为今天中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家庭农场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经济体,其劳动监督成本低的优势可让我国农业长期形成的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得以发挥到极致,在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传承农业文明。
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乡村振兴,让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减少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污染,贺州的不少家庭农场以循环经济的理念为引领,构建“猪-沼-菜(果、鱼)”生态农业产业链,通过物质、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把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守住绿水青山,擦亮贺州“世界长寿市”这一金字招牌。
家庭农场多是由传统的农户经过工商注册后衍变而来。因此,绝大多数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还停留在家庭作坊的模式,没有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来运作。在投资策划方面,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在投资前必须要进行市场调研,由此决定经营什么;开展经营风险评估,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但绝大多数家庭农场在投资前仅是道听途说,或凭自己的经验决定种什么养什么。其投资的项目没有经过调查论证就仓促上马,大规模圈地,盲目种养。这就使得“种养的品种因水土不服而没什么产量”“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频频出现。
为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我国各级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给予其在注册商标、办理贷款、参加保险、签订订单方面的优惠,让农户优先享受农业机械化服务、农业技术指导、农机具购置、粮食订单收购等方面的补贴。如在2016年,贺州市金竹山家庭农场获得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平桂管理区沙田彭福坪桑蚕养殖家庭农场和平桂管理区沙田振佩家庭农场获得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各10万元,富川唐梅果蔬种植家庭农场5万元。
有的农场主由此形成依赖心理,看到政府工作人员,便问“有什么优惠政策”“有什么补贴”“有什么项目”“如何扶持我”。有的农场主围着项目转,而不是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长处来决定其经营行为。
家庭农场是由家庭成员以共同劳动为纽带而组成的经济单元。家庭成员之间的亲缘关系让不少农场主觉得没必要记账,知道投入多少,收入多少就可以。
由于缺乏相关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没有核算投资与回报,没有什么阶段如何发展的资金安排,随意使用资金,计算收益时没有扣除劳动工资,再加上自身资金不足,所以不少家庭农场普遍感觉“看似有收益,但总感觉没钱”“资金链衔接不上”。由于缺乏持续盈利的模式,使得家庭农场发展缓慢,没能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不少农场主反映,如果种养品种为大路货,则市场波动较大,生产出来的产品无法有效地转化为货币。为避免“菜贱伤农”,有的农场主想另辟蹊径,发展有机产品,形成独特的卖点。但有机产品生产成本往往是普通产品的几倍,而且由于每个家庭农场所能提供的产品量不大,没有能力进行有机产品相关的验证,没有注册品牌,其产品只能靠熟人之间口口相传或微信来进行销售。其产品的商品化水平有待提升。
家庭农场本来是市场经营行为,政府不应过度介入。政府要做的是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思路引导方面,可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会、个别交流等方式,让农户到家庭农场发展得比较好的地方,了解其成功之道,让农户对“在投资前如何进行科学谋划”“如何科学系统地安排种植、养殖、加工的结构”“如何形成特色”“如何进行市场定位”“如何制定好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让家庭农场真正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助推乡村振兴。
我国现行的对于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多停留在鼓励注册、支持建设方面。这主要是基于扩大家庭农场的数量方面的考虑。但如果只有数量没有质量,未能形成高效益、有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示范点,则其发展前景堪忧。
但如果把政策导向转换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广其盈利模式,让广大群众看到发展家庭农场的光明前景,会带动千千万万个原生农户主动发展家庭农场,形成“百舸争流、千舟竞发”的良好局面,则家庭农场的兴旺指日可待。
不少家庭农场是利用龙头企业提供的种苗、饲料来进行种植养殖,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多由龙头企业派专业人员来解决。这些专业技术人员给农户所提供的技术更直接、更有针对性、更能解决问题。所以,政府部门在培训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时,不能仅仅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还要开展经营管理、市场分析、市场开拓、三产融合等方面的培训。让经营者对“如何按照市场规则管理好家庭农场”“如何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资金条件来确定什么阶段应该做什么,可以达成什么样的目标”“在引进新项目时如何保证资金链不断裂”等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让农户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劈波斩浪,蓬勃发展,形成一批运行规范、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示范点,并由点带面,带动家庭农场群体的形成。
面对农产品向绿色有机转型这一发展新动向,相关政府部门应主动作为,制定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创立有机蔬菜、有机水果、有机茶叶、有机水稻等系列绿色有机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建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加工基地和批发市场,实现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标准化包装、冷链物流、生鲜配送、基地直达,使地方特色农产品得以迅速高效地实现商品化,吸引更多的家庭农场参与到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大军中,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家庭农场群体。